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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天
    男人捂住了她的嘴, 不让她叫嚷出声。

    枕头是新作的, 兔皮, 填充木棉。

    她奇怪的想着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费力的挣扎,男人身体强壮,压在她身体上,她动弹不了,只能竭力去摸枕头下的军刀。

    她几乎能听到刀锋划开男人喉咙的声音,热血喷出血管的声音。她用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力气,刀锋锋利, 第一下就扎进他脖子里。

    阿鸿教过她,要杀死一头动物, 要使劲往里捅;刀要是够快, 割脖子切开气管和大血管是最快最省力的方法。他们的语言里没有“气管”和“大动脉”这些词, 但他一说,她就明白了。

    杀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但她必须反抗。

    人死了以后, 身体就会变的非常沉重。她浑身颤抖,将男人的尸体推开。

    她身体抖得不行, 也很害怕。但她没哭。

    哭是害怕,也是为了博取他人的同情。这儿除了她, 和一具尸体,没有别人了。

    她想着,这要怎么办

    鱼婆说过,部落里没有刑事案件, 自己人杀自己人是不可想象的,一个人杀人了,对方必定是敌对部落的对手。

    她能解释清楚吗

    这人不是阿鸿,体型大不一样,阿鸿本性天真,不会强迫别人。

    这人是谁

    算了,知道他是谁又怎么样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她也没有回想在不可描述大会上有谁注意她。其实所有男人都会注意她,这是肯定以及一定的,她是部落里的陌生女人,来了大姨妈,还没有让任何男人进过她的帐篷。

    她厌烦的看着男人的尸体怎么办烧了

    她环顾了一下帐篷现在是公历的9月中旬了,天气已经转凉,她在这儿住了不到一个月,讲培养出什么感情来那是有点可笑的,她每晚收拾好背包,其实心里就没有把这儿当成“家”。除了她带来的东西,她什么都不要,也不带。

    涂莉莉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慢慢的用帐篷边上木桶里的水洗了脸上身上的血污。血污必须洗干净,不能留下让动物追踪的气味。

    脱了鹿皮裙和从缝线那儿撕坏的鹿皮背心,换上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穿好帆布鞋,背上背包。

    抽了树枝,扔在帐篷的几个角落。

    然后,她离开了帐篷。

    夜晚行走在荒野中是非常不明智的,但她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立即离开。

    夜风飒飒。

    她怕狼,怕部落里的男人追上来,怕被抓回去后被分配,她什么都怕。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命,她想好好的活下去,不受伤害的活下去。

    但可能,真的不容易做到呢。

    她往身后看了一眼,远处,熊熊火光。

    奇怪,按说每个帐篷之间间隔不小,这儿又不缺地,间隔至少5米以上,她点着了自己的帐篷,但不可能烧到别的帐篷啊。

    她没有转回去看个究竟。既然离开了,就什么都别管。

    第三十六天

    走了小半天,终于在天色将明的时候,走到了森林边缘。

    森林里有狼,她记得很清楚。接下来,应该在白天,顺着溪水走。

    他们会来找她吗可能性对半开,不管这么多了,真要来抓她,那就等抓到她了再说。

    一晚上没睡,还连夜走了半晚上,涂莉莉居然一点也不困,想来是生平第一次杀人后狂飙的肾上腺素的原因。

    杀人似乎很容易。她其实不太记得细节,也没必要记得,她希望自己能把刚过去的这个夜晚忘记。

    人,首先要能自保,再谈其他。

    她掏出瑞士军刀,再次确定放好了它。

    天色刚亮,她重新来到了小溪边。

    溪水清澈,一路流淌。

    她谨慎的观察片刻,然后爬上森林边缘的一棵巨树,登高往部落的方向眺望了好一会儿没有有人追来的踪迹,也没有什么大动物的行踪。

    太棒了

    其实想想,就是森林里有狼,也不会很多,她可能会一直走运,住上一年半载的都遇不到狼,按照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比例来算,如果森林里食物链最高端是狼的话,可能不会超过50头,可能有一窝,也可能有两窝,但森林里那么多食物,狼又不会饿到,不会想到要攻击两足动物的。

    所以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

    重回森林,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没有别的地方好去,更不想再去什么原始部落了。原始人再友善,但真要有人用暴力征服你,你还是没有办法,这样还不如她一个人呢,她不见得就会死在森林里。

    阿鸿,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阿鸿教她很多,比如怎么用套索装抓兔子的陷阱,怎么用弹弓,怎么打磨石刀。他干活的时候,她总是好奇的问来问去,不知不觉就学了很多生存技能。

    打火机只剩下一只,不过她已经学会怎么用木片和泥土保存火种,小心一点,也不是太难。她打算回到巨石那儿,尽快打造出小屋,同时抓很多兔子,采摘树果子,为了过冬的食物储备忙碌。一个人是很难,但在一个安全的环境比较重要。

    在溪水边休息了一会儿,又洗了脸,脱了t恤,仔细清洗了上身,确保血污都洗掉了。

    小瓶面霜还有大半瓶,珍惜的挖了一点点擦脸能用到冬天吗只有15克的话,恐怕用不到冬天了。原始社会的女人不懂、也没有东西用来保养皮肤,再加上风吹日晒,所以皮肤都很粗糙。像她这样皮肤细致脸上没有干皮的女人在红松部落里绝无仅有。

    所以,是因为这一点的“不同”引来了心怀不轨的男人吗

    她晃晃脑袋别想了,不要从受害者的角度去想这件事。

    很快穿回t恤,背上背包,顺着溪水,往森林深处走去。

    不困,但饿了。

    仍然是在小溪里抓到了鱼,尽量快的清洗,点了火堆,做了烤鱼吃。

    她带了一小袋盐,带了一把小石刀。本来她是不打算带走部落里的任何东西的,但临走,又觉得既然有盐,不带走一点好像太笨了。

    石刀也是为了防身才带的,这把石刀是阿鸿做给她砍树枝用的。唉,有了对比,才觉得阿鸿真的算是个不错的男人了。

    她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决定将这些她生命中的过客统统遗忘。

    经过上次在溪水边残留火堆残迹的教训,现在,她会在熄灭火堆后,尽量将灰烬冲走。

    也不要在水边多做停留,就是要休息,也要在树上休息。

    她往前走了1公里左右,挑了一棵巨树,上树,休息了有半个多小时,等腿脚缓过劲儿来,再继续上路。

    一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看到了几条蛇,大小颜色各异,但没有太大的蛇,也没有可怕的巨大的蟒蛇。

    没有狼。

    鹿,看到了几只,见到有人,立即惊走了。

    小虫子什么的,已经不在她的视线范围内了。

    往回走要比“走出来”快,因为知道目的地,心里有谱。

    食物是鱼和野兔,野兔笨得很,基本下5个套能抓到3只,一顿根本吃不完。兔肉也不难吃,嫩嫩的,用紫苏叶和盐稍微抹一下,一顿能吃掉一只兔子。

    树果子品种也很多,用不着太仔细就能找到许多,一棵果树能结至少上百斤果实,敞开肚皮吃也吃不了太多。物产丰富真的是太好了

    兔子皮没有留,因为没法很快晒干。按照兔子的繁殖速度,压根不用发愁回到巨石那儿抓不到兔子。路上一直在计算要抓多少只兔子才够用鞋子,怎么也得两双,学会了编草鞋底,有针有线,剪裁好兔子皮,缝在草鞋底上,这个应该不太难;裤子,算它要15张兔子皮好了;上衣,有了鹿皮,再做一件兔皮的,双重保暖没毛病,大概也需要15张兔皮,那就算40只兔子好了,不多,大概也就是顶多两窝兔子的数量;

    鹿,尽量多抓几只,皮大衣不嫌多,要是住在巨石下面,要用动物皮将两面都蒙起来,用树枝做墙,从里面蒙上鹿皮,要采摘很多很多木棉,絮在鹿皮上,然后用草编草帘,固定住木棉。条件要是允许的话,最好蒙上两层动物皮毛;

    要捕杀这么多兔子和鹿,就足够一冬天的食物了;

    然后,巨石外面的石堆上,要堆很多很多干树枝,这样不用大冬天的跑进森林去找柴火,这就是简单重复的劳动,还是体力活。

    生活可真艰难

    但总会慢慢好起来的

    第四十天

    傍晚,她终于回到了巨石边。

    先不忙过去,暗中观察一阵子再说。

    她没有觉察到,她现在比刚“穿越”的时候小心多了。

    巨石那儿似乎没有什么变化,离开的时候,她在石堆上看似随机的摆放了一些树枝,那些树枝看上去似乎没有被移动过。

    还有呢她在巨石下的缺口里塞进了几根树枝置物架,好像都还在那儿;用作床铺的干草,有点凌乱了,是人,还是动物

    她手握石刀,谨慎的靠近巨石。

    阿鸿说,要观察动物粪便,有很多小动物到处撒尿拉便便,但毕竟时间不够长,教她的不够多,她还做不到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也没法分辨脚印什么的。

    石缝中间的泥土上有几个小小的蹄印,是鹿吗大小有点接近,主要是因为偶蹄,食草动物的足跟食肉动物的足不一样,比如猫和它的近亲虎、狮等,脚掌是有肉垫的,尖爪还能伸缩,跟鹿、牛这种偶蹄类食草动物大不一样。

    人的脚印呢仔细查看,确实没有人类的足印,草鞋或是赤脚都没有。

    她稍稍放心了。

    巨石下面还是她当时卡进去的几个树枝,她小心的握住树枝,用力拽了几下没动,也没有断裂的可能。

    树枝似乎还是太细了一些,她应该用更粗的树枝代替。

    留在缺口下的干草像是被什么小动物当成了游戏的地方,干草散落了一地。

    她用一根干树枝将干草清扫了出去,在地下撒了一圈干花椒碎末。趁着天色还没有暗下来,抓紧时间又去弄了一些干草和芦花回来,重新铺了一张“床”。

    等她准备好晚上睡觉的地方,天色已暗。

    要不要生火呢她犹豫了一小会儿,还是决定生火。

    将那些清扫出来的干草拢一拢,堆上干树枝,点着了一堆火。

    又回来了。

    她抬头望着头顶的夜空,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出去折腾了这么一圈,有好有坏,但对她个人来说,处境并没有改善。

    作者有话要说  先说一下,最好别有圣母说男人又不是想杀她,罪不至死,女主没必要一定杀他。能反抗的时候就要反抗,与其被伤害而终生走不出阴影,我觉得让对方死是个好办法。不接受扛精、圣母病指责女主,爱看不看,不看点叉,莫要跟作者讨论女主的行为是否正义以及正确。

    重新进入荒野求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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