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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第 68 章
    程彻其实当然没有很淡定。

    一切毫无征兆。

    毫无征兆才最可怕,因为根本反应不过来。

    以至于自打赵清嶺消失的那天起,他整个人都处在一种快要崩溃的微妙的边缘。

    最初几天,程彻把自己这两年所有可能做错的事情,全部全部,从头到尾、胡思乱想了很多遍。

    他想到了无数种可能性。

    然后又一一否定。

    没有道理。

    一个在他最困顿、最平凡的时候把他抱回家,误会他卖过身都毫不犹豫地说要他的男人,没有道理再因为他“不够好”、或者是他不小心说错或者做错什么了而嫌弃他。

    那会是因为什么

    不知道。

    程彻觉得自己仿佛掉进了黑暗的森林里。像是一只小黑兔,徒劳奔走,找不到一丝亮光,屡屡刹车,发现自己只差一点点就要掉进万丈深渊。

    可是最后,他还是稳住了。

    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反正是莫名其妙地稳住了。

    程彻照常上班下班、照常生活、照顾弟弟们,世界还是那个世界。

    日子一天天过去。

    至少在他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丝裂痕。

    只是偶尔,会是下班开着车一路霓虹时,觉得身边安静得太过分。只是偶尔,打开冰箱,再也看不到某人总是会帮他买的虾球和果仁巧克力。

    只是在漫长的夜里,一个人的房间太过安静。

    而他早已经习惯了温暖的拥抱、手缠的黏糊,似乎只有轻柔的呼吸相伴,才能轻易入眠。

    渐渐的,程彻发现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个“理由”。

    不再想要解释,不再想要知道“为什么”。

    只是单纯地很想赵清嶺。

    那样的思念,会在孩子们去上学的午后,他一个人在客厅里发呆的时候,尤其地偷偷蔓延、无孔不入。

    会牵动着心口,带着整个胸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个时候,程彻则会蜷缩在沙发上,微微笑。

    他把那种疼痛当做对自己的一种惩罚。

    自己迟钝、后知后觉的惩罚。

    家里空荡荡的时候,一楼的客厅会显得更外地大。欧式的极简家具装潢,典型赵清嶺式的含蓄低调优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着脚踩上去时,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彻有的时候,在阳光下抱着膝发着呆,会想起第一次进这间房子时的情景。

    那个时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赵清嶺骗回来的。

    晚餐被灌了点葡萄酒,晕晕乎乎,只隐约想着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后就被人揽着后背推进了玄关。

    玄关点亮了灯,扑面而来是木质的香。他当时是真的头昏,人家帮他脱了鞋袜他都不知道,只记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间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团一般,踩起来柔软极了。

    像是踩在云朵里。

    而现在,踩着同样的地毯,程彻像幽灵一样飘过客厅。

    靠着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钢琴。

    赵清嶺会弹钢琴,且弹得很好。还记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乐会他曾经上过一次台。程彻当时他在台下,一直远远地看着他,那首曲子他听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涩。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键,发出低低的声音。

    程彻的手修长,以至于很多人都说他这种手指适合学琴,可以他小时候的家境,显然没有那样的机会。

    他又想起某个场景,那时他们还没在一起,是暧昧最浓的时期。

    怎么一直盯着看,要来试试看么

    赵清嶺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他长凳边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声,跳跃了几个键位。

    音符简单、调皮而悦耳。

    来,你自己试试。

    程彻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们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脏跳的很厉害,又羞愧我不会。

    很简单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赵清嶺的手指跳了一个键位,“”。

    然后再按着他的手指“fairedo”。

    程彻还记得,那时窗外的夜幕里,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就这样,一个人的很多个午后,程彻渐渐喜欢上了像这样抱着膝,在沙发上甜蜜又酸楚地发一会儿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赵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点。

    赵清嶺亲手沏茶,圆圆带花边的小饼干。糟糕的是,他没拿住,饼干屑沾到了红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则马上笑着说没事没事。

    你是不是觉得我家很干净,连根头发丝都没有嗯,那是因为打扫今天阿姨才来过。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个狗窝。我懒,不是那种收捡的人。

    后来在一起的两年,他发现男神确实懒懒散散,很可爱。

    有时候,程彻又会想起来他们同居的那段日子,他刚去赵清嶺的公司上班,赵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骗”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彻受宠若惊,却实在不敢造次,于是屡屡违心拒绝。

    后来有一次,大概因为加班太累,他胃病发作昏倒。只模糊记得第一次醒来在医院,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人就已经在赵清嶺的床上,赵清嶺喂他粥,很强硬又很霸道

    “你以后,必须给我留下来留在我家给我养”

    “我要把你养得好好的,保证不再生病。”

    他们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赵清嶺追的他。

    毕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只不过是来上班、多看他几眼,结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给追了。日常上班下班无数次来找他,拿着电影票请他去看电影,带他出去吃好吃的,买衣服买鞋。

    然后,在电影院里根本不看电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来放在手心里磨蹭;试鞋子的时候也根本意图不在试鞋,而是屡屡蹲下来捏住他的脚掌“我帮你穿。”

    大庭广众,程彻就这么成天被暗中调戏,无处可躲、满脸通红。

    当然,从那时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这个世界从来不会轻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随意降临的幸运。

    所以从好运降临的第一天开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悬在头上的宝剑掉落,等待有朝一日为所获得的所有难以言述的幸福美好进行清算、统一付出代价。

    很讽刺的是。

    等了那么久、暗暗心惊胆战了那么久,那把剑都没有掉下来。

    直到渐渐的,他拥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后来,他终于有勇气彻底把整个人全部毫无保留地交出去。

    当那些温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时候,那把剑却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个透心凉。

    外面有人开始传他们分手的消息。

    程彻一直坚持“没有分手”。

    坚持赵清嶺“只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这么说了,两个弟弟更是打鸡血一样维护这样的说法。

    可是。

    程彻有时候也会扪心自问,他真的还会回来吗

    也许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也许不需要有什么理由,也许他就是突然不喜欢他了。

    人这种东西很奇怪的,既然会突然某天喜欢上某个人,当然也会突然某天就不喜欢某个人。

    何况那人还是赵清嶺,赵清嶺能认真喜欢一个人两年,真的已经很不容易了吧。

    或许,这就是极限了。

    或许他就应该接受现实。

    但程彻还是不愿意接受事实,于是开始更加投入地上班,让自己尽量地忙。

    正好,赵父也在这个时候后再度请他去s市帮忙。

    让他过去,一半是因为公司此刻真的需要一个这样有能力高管人才,另一半,大概也是知道自己儿子犯神经病、对不起人家,愧疚之下给与的补偿。

    有一天老头子喝多了,还拉着程彻的手跟他说“唉,我那两个儿子啊,是指望不上了。”

    “一个任性骄纵气死人,另一个看不上我老这点小打小闹。小程你知道,叔叔阿姨一直是把你当自家亲生来看的,你好好做,我这一辈子的心血以后全给你管。”

    问题是那天那个酒桌上,并不止有程彻,还有别的高管。

    于是第二天,程总果然是“继任太子爷”的消息不胫而走。程总在公司里改革架构、推行政令更是畅行无阻。

    当然职位越高,责任越大,那两周为了做成了一个大项目,期间程彻也不免熬了几个夜。熬完还来不及休息,又马上有财经媒体前来采访。

    真心不想去。

    程彻觉得自己这阵子这么灰暗,拍出来视频肯定憔悴苦逼、惨不忍睹。

    万万没想到,拍出来竟不难看。

    媒体甚至公然用了“高颜值”这样的词汇,而他可能会成为集团继承人的消息,亦更在一次赵父的访谈里直接被默认了。

    一时之间,在财经八卦里风头无两。

    程彻有时候觉得,可能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既然赵叔叔认可他,他就好好做,说不定将来真的继任的ceo。

    赵清嶺可以不要他,但总不可能永远不回家。

    如果他真成了他们家族产业的管理者,免不了一辈子在赵清嶺眼前晃,不想见他也烦死他。

    没什么可绝望的,因为人生还很长。

    突然不喜欢他了也没关系,因为人生还很长,很长,很长。

    他还有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喜欢会突然变成不喜欢了。那不喜欢,也可能有一天再变成喜欢。

    不说别的,就说两年之前,如果有人问那时的他说他会有今天的气质和才干,他肯定会摇头说不可能。

    但事实上,他做到了。

    那么再来十年二十年,他一定还能变得更好。到时候也许年纪是大了一点,但肯定更有魅力。

    还有机会的。

    而且反正本来,他是打算默默等一辈子的。

    想想初心,他已经在路上,收获了很多很多。

    从一只普通的小狐狸,变成了小王子的小狐狸。

    而且,已经得到了麦田的颜色。

    赵清嶺跑掉的第三个月后,齐危受邀回来回国,去a市的大学商谈合作。

    程彻在s市忙着回不来,赵清筵和程驰招待了齐危住宿,一起在家里吃海鲜火锅。

    吃着吃着,大中午的,程彻突然风尘仆仆出现在门口。

    他望着齐危“你是知道原因的。你一直都知道,对不对”

    他一直都在想,努力在想自己究竟哪里漏了、哪里错了。

    直到那天早上,突然回忆起过年时雪地里、烟花下,齐危好像跟他说了什么,他那时没有听清。

    “你是知道的,你告诉我。”

    “”齐危一脸无辜,把刚抢到的半口鱼丸吞下去。

    他当然知道。

    他一直都知道。

    如果规则允许,他真的很想很想立刻告诉程彻谜底。

    但他不能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不像话的故事。

    一个豌豆上娇气王子的,中了沉睡的魔法。必须由他的骑士一路辛苦、风尘仆仆,踏过高山丛林到他身边、才能亲手解开那个魔咒。

    后来,骑士历经千难万险,终于走到了城堡边,却被荆棘挡在了外面。

    骑士于是去求助魔法师帮忙。魔法师也确实有那样的能力,直接开一个魔法阵,传送骑士到王子身边。

    可他不能那样做。

    因为一旦那样做,整个故事就不存在了。而如果魔法师帮了忙,那么从此之后,王子将永远无法再对他唯一的骑士抱有期待

    王子想要的,从来都不是“醒过来”。

    王子一直都是醒着的。

    只是虽然醒着,却还是那个豌豆上的娇王子,他想要能够亲眼验证,有一个人能像故事书里写的那样,不顾险阻、不怕伤痕,一门心思来救他。

    于是把自己关在城堡里,不愿意出来。

    一直等一直等。

    是个很蠢,好像没什么必然道理,但是偏偏又很真实的故事。

    围观了两人“分手”三个月,齐危旁观者清。

    全程觉得又无奈、又着急、又好笑。

    因为那两个人,明明那么相配,在一起的时候无论什么波折,最终都能完好、默契地合辙。

    可是有的时候,这两人思维回路偏偏,又能那么的南辕北辙。

    于是整整三个月,齐危眼睁睁看程彻用语文思路解数学题,小黑兔不停原地打圈圈,摸不到问题的症结。

    可是就在那天下午,程彻突然说“我要去找他。”

    “”

    “去找他,跟他把事情说清楚。”

    “不,不是说清楚,应该说是努力把他哄回来,或者骗回来,或者敲晕扛回来”

    “哪有那么轻易就跑掉,一起养了两个孩子,说不养就不养了”

    “我也没那么好说话。”

    “我走了,你们在家等我。”

    阳光照在客厅,飘逸的点点光尘。

    让齐危想起某个同样的下午,那时候小程哥的侧脸也是那么的好看,他觉得赵清嶺又一次错过了世间盛景。

    在遇到程彻以前,很难以想象有些人在平静的外表下,如此坚强而执拗。

    当然,在遇到赵清嶺以前,齐危也从来没见过那样外表光鲜、内里稀碎的人。还好,他虽然稀碎但很会挑人,挑到的男人果然愿意收拾他那一地稀碎。

    程彻走后,赵清筵问齐危“这样是不是就没事了”

    “应该是吧。”齐危想了想,“当然,学长那边说不定见着还要哭一哭、闹一闹什么的,毕竟,一直在等小程哥去找他,等了那么久都等得快枯萎了,肯定很委屈。”

    “不过哄哄就没事了,小程哥会哄他的。”

    程驰“”

    “等等,你们两个在说什么谁委屈姐夫委屈他委屈啥”

    “我哥比较委屈吧居然还要去找他还要倒过头来去哄他明明是他不负责任抛夫弃子,凭什么还要我哥三从四德,啊不是”

    齐危“你不懂。”

    齐危“你就当你那个姐夫吧他是个走丢的熊孩子,突然回到家人怀抱了,特别委屈,日常需要有人举高高哄一哄什么的。”

    程驰“卧槽他那是走丢的吗他那是自己跑的”

    齐危“他走丢二十几年了,你不知道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最迟明天,肯定完结了喜迎国庆系列

    希望fg不倒一次吧哈哈哈哈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