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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蛋花粥
    周朝的话本并不十分兴盛。d读书识字的人都是十分宝贝的,追求的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生活,自然不会费尽心思去操持这些“小业”。而且,因着戏曲尚且处于萌芽状态不成系统,自然也没有那么多人靠着写折子剧本为生。

    刻印的铺子不是没有,只是少得很,大多还是靠着印四书五经为主。

    现在的人,闲暇时光做的最多的事情便是赶赶集市逛逛庙会,稍微有些闲钱的去那些青楼楚馆里头听曲儿。

    现在的青楼楚馆还没有发展成皮肉生意的场所,大多是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不少文人雅士都喜欢去那里聚会,做些诗词歌赋。有些青倌人的文艺素养甚至比的上许多读书人,而若是有人的词赋被有名的倌人看中了编了曲儿,这人也就能直接扬名。

    可这些都是只出不进的买卖,有了名声又如何名声可以当饭吃么

    尤其是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孩子,即使有了名声,也是保不住的。

    所以穆青选了个比较稳妥的法子。一路走来他也见了不少,穆家的藏书中也有很多类似的东西,但里面内容苍白空洞到乏味。

    不是打仗就是歌功颂德,反倒是才子佳人之类的事情,却是分毫没有。

    现在的男女大防虽说有,但也没有到那种被男人看了一眼就要自杀的地步。名门小姐就像穆庭那样的也是不少的,平时就不是刺绣就是作画,如果有一本给她们解闷穆青想了想上辈子那些文学网站的盛况,深深觉得此路可行。

    决定了写,题材却也是个大问题。

    武侠是不要想了,记忆里的武侠大部分都有些反动思想,写出来被人察觉就是个死。玄幻也不行,那里面的各种事情太过飘忽,写出来就怕没人看那也是白费力气。写历史的话,太过宏大,耗时也久,远水解不了近渴。

    要不,写耽美

    穆青摇摇头,还是算了,这方面可以慢慢渗透,直接写出来怕是会出乱子。

    思来想去,最终决定还是写才子佳人比较稳妥。

    西厢记,算不短,也不算长,而其中的故事也算得上是简单,却可以成为流传已久的经典自然是有它的道理。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这句话,穆青放在了书本的扉页。

    安奴借着烛光写着,耳边是穆青不急不缓的声音,他在讲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是安奴以前从未听过的。

    怎么会有一个人在看到另一个人第一眼就爱上了这未免也太不矜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怎么可以忤逆

    可是即使这么想,安奴还是很想知道以后会如何。张生会不会和崔莺莺在一起红娘呢红娘又如何

    安奴写字慢,所以穆青便放慢了语速配合着安奴的速度,可是安奴又很想很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这手底下的字就变了几分。

    穆青探头看了一眼,伸手拍了拍安奴的手腕“太紧了,松一些,你这样写出来的字别人怕是都认不得。”

    安奴耳朵有些红,看着自己写的一团模模糊糊的东西,耳朵越发红了。他撂了笔,活动了一下手腕,眼睛却是看向了穆青“主子,你怎么会想出这么有意思的故事来”

    “你主子我也是听别人说的。”穆青目前还不算太厚脸皮,干咳了一声说道。

    “这个张生,后来又没有回来找崔小姐”安奴实在是忍不住所以问了出来,可是在穆青刚张口时就兀自摇了摇头,“主子别告诉我了,告诉我了就没意思了。”

    万一没有在一起安奴觉得自己怕也是写不下去了的。

    穆青道是觉得有些奇怪,这西厢记向来是女子喜欢的,就算是穆青,也只是觉得里面的诗词比较好,但是对于故事情节倒是不大在意的。反倒是安奴,却像是个小姑娘似的,跟着哭,跟着笑,那张好看的小脸上变换表情的时候看得人心都萌坏了。

    穆青突然微微从椅子上挪开了些,凑近了安奴,眯起眼睛“安奴是不是一直骗我来着其实你是个女孩子。”

    安奴听了这话,先是一愣,继而一惊,几乎要把手上的毛笔扔了。

    穆青见他不禁逗便也不再逗弄他,笑笑,把毛笔在安奴手里放好。他让安奴代笔,一来是为了让安奴练练字不至于以后见不得人,二来也是为了掩饰掉自己的笔迹。

    写话本,终究不是大道。

    可这个字太难看也不像样子,最起码得让人认出来不是而且纸和笔都是要钱的,安奴现在因为写字时间不久,写的字都大得很,一张纸也就写上四十几个字,若是一直这样,一本西厢记出来,怕是要拿箱子才能装走。

    绕到了安奴的身后,穆青一手撑在桌上,另一只手扶住了安奴的右手,道“你的手太硬,而且每次下笔又太用力气,收的时候也不收力。落笔重,收笔轻”

    安奴听话的点头,随着穆青的手动作神色专注认真。

    一本西厢,不长也不短,毛笔字本来就快不起来,一个晚上却是绝对写不完的。

    第二天起来时,安奴却是赖了床,这倒是少见。穆青从他的床头把那半本西厢记拿走放到了桌上,想来是安奴在穆青睡着了以后,又偷偷起来拿了来看的。

    穆青没有叫他,而是自己打了水洗了脸。院子里头的小厨房里倒是有一些东西的,原来的穆青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是习惯了一个人生活的穆青却是个会做饭的。虽然做不了什么大菜,但熬个粥还是可以的。

    刷了锅子,把米洗干净,在锅子里放了水加上米,盖上盖子,然后穆青就去院子里跑了几圈,活动的差不多了,约么着粥也煮的差不多了,就回了厨房,打开盖子,飞了个鸡蛋进去,加了盐巴,闷了一会儿便盛了出来。

    拿起勺子尝了尝,算不得很好吃,但是对于吃了好几天的烤馒头的穆青来说已经足够了。

    乐呵呵的端了碗回屋子,就看到安奴已经起来了,听到脚步声,穿衣服的速度越发快起来。

    蹬了鞋子走出去,却是闻到了绵香的米香。

    “去洗脸,然后来吃早饭。”穆青一边盛粥一边招呼他,舔了一口碗里的白粥,而后就是一脸满足。

    安奴其实听到了厨房的声音,本以为是错觉,可是真的扒着窗户看到穆青端着大碗溜达出来的时候倒是吓了一跳。

    他伺候穆青的时间不算短,何尝见过他会做饭的。君子远庖厨,这句话安奴也是知道的。

    但他却没问,也没说,乖乖的去洗了脸,漱了口,坐到桌子旁边的时候手里被塞了个勺子。

    “就一个碗,咱先凑合着,等过会儿再出去买。”穆青把碗往安奴这边推了推。

    安奴却是没动,低着头,懦懦道“我以后不会赖床了。”

    穆青笑笑“不妨事,我以前还天天赖床来着。”不等安奴说别的话,“快尝尝看,主子我的手艺怎么样”

    安奴饶了一勺送到嘴里,眨巴眨巴眼睛,那双鹿一样的眼睛看人时很是透彻明亮“好吃。”

    穆青越发乐呵起来,也拿起了勺子开吃。

    两个人凑在一个碗前头,脑袋抵着脑袋,说着笑着的时候,少年人的清脆声音传出了很远。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