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华兹华斯,文艺复兴以来最重要的英语诗人之一,曾经居住在坎布里亚郡格拉斯米尔小村庄中,他的故居建于十七世纪初期,是一栋灰白色的小房子,紫红色蔷薇伴着藤蔓温柔地缠绕在它周边。
这栋小房子被称为鸽屋,看上去淳朴又美丽,像是威廉的诗歌一般,让人感受到自然风光。
夏洛克和华生现在就站在鸽屋不远处,华生手里拿着一袋姜饼,刚出炉的姜饼香醇可口,他有些狼狈地从袋子里拿出一块还散发着热气的姜饼塞进嘴里。
华生是一大早上被夏洛克叫起来的,凌晨三点钟,玛丽打着哈欠为他整理了衣服,然后毅然决然地把他推向了夏洛克,自己回去睡觉了,然后,他不得不冒着越下越大的雨跟着夏洛克坐车来到华兹华斯的故居,因为前一天晚上有人在这里被杀了。
他们都没有吃早饭,华生自忖没有夏洛克那样强大的身体,下车之后便和夏洛克分开了,他去买了姜饼和用酒特制的黄油,又买了两杯咖啡,这才一只手抱着东西,一只手打着伞,略显艰难地和夏洛克汇合了。
华生把姜饼递给夏洛克,夏洛克却没有接过来,他的目光从鸽屋周边的草地上尖锐的掠过,像是一只准备捕食的鹰隼,他从大衣兜里拿出了一个放大镜,走到围墙边缘,不顾地上的泥泞,单膝跪了下去,华生一边打着伞,一边观察周围的情况。
雨从前一天晚上八点左右开始下的,到了半夜时分,雨水倾盆,许多人为留下的痕迹都被雨水冲刷走了,夏洛克在凌晨两点四十五接到了苏格兰场的电话,凌晨三点钟找到他,他们从伦敦尤斯顿火车站乘坐火车,直达温德米尔火车站大约三个半小时,从温德米尔坐大巴到格拉斯米尔小村庄大约半个多小时,再算上他们赶到车站和步行的时间,大概用掉了四个小时十五分钟现在已经是七点十五了。
苏格兰场的警察自从接到报案开始,就先一步赶到了这里,犯案现场在距离鸽屋一公里外的一间公共休息室里,死的人是一名游客,他在三天前随着旅行团来到这里,去了圣奥斯瓦尔德教堂后就在这里住了下来。他叫做威廉格尔斯,35岁,在伦敦的一家小型证券公司工作,一个月前主动辞职,之后就一直在英国各地旅游,人际关系单调,没有什么仇家,所以目前还不能断定凶手杀人的原因。
夏洛克趴在墙根下,一只手拿着放大镜,另一只手小心地将折倒的草拨开,那是半个脚印,左脚半个脚后跟的痕迹,和墙壁之间严丝合缝,就像是这里原本是一个完整的脚印,却被墙壁从中截断了一样。皮鞋,后跟大概有三公分,女性,穿着及膝的裙子,没有穿丝袜,右脚有残疾,走起路来轻微的跛,左脚受力,鞋跟陷在泥泞中的痕迹明显,身高在一百六十到一百六十五公分之间。
他用手机将脚印照下来,然后站起身,在周围继续寻找,现在,华生觉得他见到了最厉害的猎犬,夏洛克的身体压得很低,背部高高弓起,他的脸贴近地面,快速地搜寻着他想要的东西。
华生下意识退开了半步,以免自己的存在遮挡了什么东西,他看着夏洛克的目光突然紧盯着他脚下,整个人快速地弹起,为自己带上了手套后,迅速从草丛中捡起了什么东西。
“看看我发现了什么”夏洛克的眼睛很亮,华生很清楚,这是他找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被勾起了好奇心的样子。
在夏洛克手中的是一只耳环,耳环大概半个指节长度,水滴状,银质地,在细节上雕琢的非常精细,正面镶嵌了一块红宝石,那是一种血色的红,在昏暗的天气中莫名让人觉得不舒服,背面沿着轮廓镶了一圈碎钻,华生仔细看了看,发现碎钻组成了一个骷髅头的形象。
耳环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他们并不是专业人士,但也能看得出来宝石的名贵。一只女士耳环出现在没人住的故居外,还有墙角的半个脚印,怎么想怎么不对劲。作为威廉华兹华斯的故居,每天都有大量的游客会来到这里,夏洛克从网上找到了前一天的游客的照片,照片的拍摄时间是在晚上七点,那个时候这里还没有这个印记。
华生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拍照的男人要拍墙角,墙角明显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而且这也和现在他们的需求太巧合了。
夏洛克露出了一个笑容,“有趣。”他这样说,他指着照片上反戴着帽子,留着络腮胡,蓝色眼睛的男子,又指了指一公里外的公共休息室,“这就是死者。”
是什么样的原因才能够让一个男人在前一天特意拍下了照片,为自己死后留下时间证据呢华生根据以往的案件已经推断出了数个答案,答案涉及了情杀,仇杀以及各种杀。
他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情杀,只是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只有半个脚印,还是半个脚跟的痕迹。
夏洛克将耳环放进证物袋中,摘下了手套,他从华生抱着的姜饼袋里拿出了一块姜饼,胜利一般地吃下去,“接下来,我们就要去看看死者了。”
死者死在公共休息室的一角,他弯着腰低头坐在休息长椅上,头上的帽子不知去向,头发乱糟糟的,仔细看能够看出上面被饮料泼洒过的痕迹,经过监控和在场人的证词,死者在昨天下午四点钟过五分在休息室外的餐馆和一位女性见了面,他们的谈话并不是很愉快,那位女士端起饮料就泼了他一身,之后,死者去了洗手池清理头发,那位女士则不知去向。
经过推断,死者清理完头发后,回来吃完了晚饭,四点五十五分结账后离开,于七点三十分回到餐馆点了一份鸡肉卷,七点四十五分来到公共休息室,坐在了这个位置上。
八点过三分的时候下起了雨,一些游客在休息室中避雨,他们聊了一会儿天,九点钟雨还没有停,一些游客就在餐馆自带的隔壁商店中买了伞,九点半,休息室中就剩下了死者一人,十点钟管理员来这里检查,发现这里没人之后,便将公共休息室的门锁上了,之后就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雨势在这之后越来越大,管理员表示自己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他是十一点半多一点睡下的,餐馆的女招待和自己的新男朋友过夜,中途好像是起了争执,于是便一个人回了餐馆,想要在公共休息室里洗个澡,将就一晚上,那个时候应该是凌晨一点半,她进休息室的时候没有发现人,但是等到她洗完澡,打着哈欠出来的时候,就发现了死者以及他身下的血。
女招待被吓得不轻,她疯狂地敲门,叫醒了管理员,凌晨两点十五分,警察接到了报案,之后这个同样发生在坎布里亚郡的案件被移交苏格兰场,然后又被交到了夏洛克手上。
威廉格尔斯的尸体并没有被移动,他坐在那里,如果不是身下已经凝固的大片大片的血迹,没人会以为他死了,他穿着蓝色的格子衬衫,同色系的牛仔裤,以及一双黑色球鞋,他的身材并不算高大,身高一百七十五公分,长着一张还算讨喜的脸,眼睛是湖水蓝,只是现在,这汪湖水已经凝固了。
夏洛克带上手套,敏捷的手指飞快地动着,他解开了死者的扣子,摸了摸他的胸口皮肤,他检查得十分迅速,因此很难看出他有多仔细,最后,他闻了一下死者的嘴唇,然后瞥了一眼死者的黑色球鞋。
“你们确定他没有被移动过吗”夏洛克摘下了手套,看向了一旁的法医和警员。
警员是听说过大侦探的名字的,他还很年轻,看起来刚入职不久,听到夏洛克的问话有些紧张地搓了搓手,“没有,福尔摩斯先生,我们查阅了他这几天的照片以及见过他的人的证词,他一直都穿着这双黑色的球鞋,我们在他的行李中也没有发现其他的鞋子,球鞋上除了正常走路的磨痕,并没有被人拖行或是拉拽的痕迹。”
夏洛克将摘下的手套扔进警员怀里,“好了,我们可以走了,那位女士在哪里”
“您说的是”
“当然是那位和死者在餐馆里大吵了一架,因为分手与否泼了死者一身果汁的女士。”夏洛克很明显地不耐烦起来,“不要告诉我,你们根本没有找到她。”
警员擦了把头上的汗,“我们去找了,但是现在还没有找到,我们调查了从昨天四点十五分后所有离开这里的人的信息,但是人流量很大,我们已经将搜查人选减小到了所有年轻的女性,不,福尔摩斯先生,这位女士我们调查不出她的具体信息,她没有乘坐任何交通工具,更不可能是步行来的,她给出的是个假名,调查显示,这个名字的原主人在五年前就已经去世了。”
夏洛克闻言微微皱起了眉,他的目光在威廉格尔斯身上逡巡着,良久,他才淡漠地说“将威廉格尔斯五年之内的所有信息都交给我。”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可能会有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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