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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章
    宁初在国外的极端环境呆了太久,已经没有办法适应国内的正常环境。

    鳞次栉比的高楼,

    车水马龙的街道,

    来来往往的东方面孔,多年未改的地方乡音

    他行走在其中,感觉自己和周边所有格格不入。

    不敢跟任何人交流,不敢对视,用帽子和外套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拢在阴影里的脸永远对着地面。

    他怕别人对他露出怪异的眼神,更怕会在从小长大的城市遇见曾经熟悉的那些人。

    一路躲避着周围人群善意的询问与帮助,辗转回到曾经的家,才发现那里已经被卖掉了。

    新住进的一家三口看起来很幸福的样子,他们重新装潢了房子外观,把原本荒芜的小院打理得井井有条,种满了鲜花。

    原来家的温度是可以这么温暖的吗

    温暖到他只是站在马路对面,也会被温柔地裹挟住,风掠过这里也会不由自主慢下来,不客气地溜进小院穿一身花香。

    很羡慕。

    很迷茫。

    羡慕别人有这么漂亮的家。

    迷茫自己已经没有家了。

    没有家了,那他还能去哪儿呢

    喔,还好,还好也不会逗留太久了。

    他不再需要一个可以妥善安置肉身与灵魂的地方,只是短暂的停留,事情就会好办很多。

    他找了一家很便宜的小旅馆,位置不算很偏僻,只是有些城中村的味道。

    老板是本地人,家里房子大,一家人住不完,就改了个旅馆,混着时间等待不久后的拆迁。

    房间老旧,但很干净,住一晚上才七十块钱,早餐,有二十四小时不断供的热水,还有一台款式很老的台式。

    他没有手机,这台电脑可以给他很多方便。

    刚住进去那段时间,他几乎不会踏出旅馆,每天就窝在房间里查资料,查临氏的资料,查临澜的资料,查临颂今的资料,还有,查他妻子的资料。

    临澜瘫痪的资料在临氏简介里被一笔带过,宁初却盯着上面短短一行字看了好久,久违的喜悦让他几进灰败的眼睛都亮了。

    临澜瘫痪了,今今成了名正言顺的临氏继承人,再也不会受欺负了。

    他高兴了很久,等到兴奋的情绪慢慢褪去,才品出低迷苦涩。

    他们已经完全在两个生活面了,不同层不同世界的人,就像盘旋于山峦顶峰的苍鹰与沟渠犄角里的浮游,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

    不过还好,还好他也不需要了。

    他搜索到白璐薇的社交平台账号,几乎自虐地翻看过上面每一条信息。

    以为自己已经接受了现实,可当看见那张郎才女貌的婚纱照,还是没忍住倏然偏头躲开。

    不能接受,至少别让他亲眼看到,那样他还可以在最后的时间骗骗自己,不至于让每一天都变得那么难熬。

    他把自己藏匿在这座城市最不起眼的地

    方,

    ,

    终于等到白璐薇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即将独身前往法国的消息。

    法国是个不近的城市,去了,再处理一点事,至少没个两三天不会回来。

    太好了,他可以趁这个时间悄悄去见今今,不用害怕会看见他们手挽手恩爱甜蜜的样子了。

    他知道这样很不好,那是今今的妻子,他应该对她更礼貌,最好方面打一声招呼,再把祝福补上。

    可是

    反正也没多少时间了,就当他任性不懂事吧。

    那几天,他在身上套了件很大的卫衣,帽子戴上能把他整张脸都挡住,就这样,临走前他还在镜子前犹豫了好久才出门。

    老板家的小儿子一直对他很好奇,见他下来,电视也不看了,就趴在柜台上眼巴巴盯着他,头偏得很歪,想看清他在脑子里的脸究竟是什么模样。

    他不习惯这样的注视,瑟缩到一边将帽檐更往下拉了些,即便对方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都让他感觉压力很大。

    临氏办公楼对面有个咖啡厅,里面人很多,他不敢进去,只敢在旁边不起眼的小过道呆着,把自己藏进阴暗,等着对面可能出现的身影。

    一连守了三四天,终于在第五天早上,视线精准捕捉到了从车上下来的那道身影。

    褪去学生气的临颂今如今变得高大,挺拔,笔挺的西装将他不苟言笑的一张脸衬得更高不可攀。

    今今和八年前不一样了。

    他变得更好,更优秀,更耀眼了。

    当然,也变得自己完全配不上了。

    原本天真地以为只要见一面就能了无遗憾,可直到这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与生离死别也不遑多让的遗憾。

    是失去的八年变成他们之间深不见底的大洞,埋葬了太多共同的东西,剩下的都被一条线划分清晰,云泥之别,再无交集。

    脑海不可抑制地疯长出贪婪的念头,去想如果那封情书没有被发现,如果自己没有离开,他们现在会是什么模样

    是不是就不会有白璐薇的存在了

    出门前给今今打上领带的人会不会是他如今从那辆车上下来的会不会有他一个

    又或者,现在陪在今今身边的人是不是

    “哥哥,让一下让一下。”

    身后稚嫩声音响起,宁初感觉到自己的衣摆被拉住了。

    他失魂落魄的思绪来不及收回,茫茫然回头,对上身后几个小孩儿几双天真扑闪的眼睛。

    周围安静了一秒。

    下一秒,此起彼伏的尖叫和哭声响彻这条逼仄的小道。

    宁初愣住了,回过神,第一反应想要离开,谁料一转身,会那样巧合地遥遥和远处闻声回头的男人对上视线。

    心跳骤然加剧,他慌忙拉下帽子遮住脸,慌不择路,扭头推开挡在原地哭嚎的小孩,脚步凌乱不稳朝着小道另一头跑。

    身后是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越来越近,当脚步声追上身

    后,

    宁初没有反应的时间,

    就被一把攥住了手腕。

    他太笨了。

    他知道自己现在很笨,可是没想到会这么笨,明明是打定主意偷偷见一面,却被当场捉个现行。

    意识到捉住他的人是谁,身体开始被胸腔里狂跳的心脏撞得剧烈颤抖。

    他咬紧了牙关,用力想从临颂今手里挣脱,最开始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现在的样子,当发现他要将自己带回去的意图时,迸发的恐惧就让他什么也顾不上了。

    “放开我,我不认识你”

    “你是谁凭什么带我走”

    “我不去,我要回去,我要回去”

    “放开我,放手放开我”

    今今说了什么吗

    还是什么也没说

    他不知道,没听到,也不记得,他只顾着拼命挣扎想跑。

    他那点力气在临颂今眼里根本不够看,后者直接拽着他的手把他带回了车上。

    密闭的空间,他不敢看临颂今,身体抖得厉害,情绪也如同即将喷薄的火山,逐渐不受自己控制。

    当真的被带进那栋别墅,恐惧在此时到达最高点,他在一瞬间爆发,用尽浑身力气挣扎,疯了一样对临颂今拳打脚踢,嗓子很快在失控的吼声中变的嘶哑。

    “我不进去,你放开我”

    “滚,滚开,都滚开”

    “我要走放我走,我不能在这儿,我要,我要去找我女朋友”

    脱口而出的话让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他都不知道为什么从自己口中会突然冒出来一个莫须有的女朋友。

    只是情急之下像是抓住了什么头绪,可以充当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也不惮为达目的口不择言。

    “我要去找我女朋友,你放开我”

    “你滚我不想见到你”

    “我不想跟你待在一起,你滚开”

    “临颂今你滚开”

    可是,无论他怎么发疯,今今始终一言不发,一声不吭承受着他的撕咬捶打,紧紧抱着他。

    就这样一直对峙到一个陌生男人拎着个箱子赶过来,往筋疲力尽的他身上注射了什么东西,他很快没了闹腾了力气,在今今怀里困倦入睡。

    那个陌生男人是个医生。

    这是宁初醒来后,看到自己手上打着的吊瓶才知道的。

    接着就是后知后觉意识到睡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做梦,他真的被今今发现了,还带回了家里。

    而这个家里应该还有一个女人生活在这里,那是今今的妻子,自己继续留在这里,迟早都会遇上她。

    不行,他不想见到她

    他不要见到她

    只要想到会亲眼看见今今的手臂被另一个女人挽着,会看到他们姿态亲昵地现在他面前,他就觉得五脏都在被万千虫蚁噬咬,钻心的疼,疼得恨不得满地打滚。

    宁初,快点离开这里,快一点,在那个女人回来之前离开这里

    在戒同所死藏着今今的照片不肯交出来,就是害怕有朝一日会像所有走出戒同所的人那样,把对心上人的爱扭曲成不敢靠近的恐惧。

    他甚至天真的以为,曾经无数次受到电击时,那些在耳畔重复千遍万遍的名字不会对有任何影响。

    但这一刻才发现大错特错。

    念想尚存的时候,他可以用执念克服恐惧,可现在什么都没了,那些久经时间发酵的恐惧死灰复燃,在爆发后轻轻松松将他压垮。

    他拼了命想要离开,可是临颂今非凡不肯放他走,反而守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两个极端碰撞在一起,注定要互相折磨。

    他拔掉针管,砸了房间里所有能砸的东西,嘴里说出的话越来越难听。

    从前藏着掖着不敢让今今听见的流言,如今全不过大脑地从他嘴里吐出来。

    他已经分不清是非对错,分不清自己到底都在说些什么,大脑不受控制,嘴巴不受控制,行为动作都不受控制。

    他只是想要离开,在今今妻子回来之前离开,永远离开。

    不清醒时口口声声都在说恨,不肯吃饭也不肯吃药,甚至想着走不了那就不走了,死在这里也一了百了。

    他摔碎了杯子,捡了碎片想要故技重施,只是这次不如在美国那么顺理了,碎片还没碰到手腕,就被今今发现了。

    那是他自回来起第一次看见今今发火。

    不,不对,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看见今今发火。

    今今拽着他的手腕将他从地上拉起来,紧紧扣着他的下颌,目眦欲裂,眼底幽深的悲怆被点燃,迅速烧成燎原怒火。

    “想死是吗”

    “就为了一个不要你的人寻死觅活,宁初,你国外呆了这么多年,就长了这么大出息”

    “我告诉你,别以为死了就能一了百了”

    “你敢死,我就陪你一起死,到了阴曹地府,你欠我的东西我也要亲手讨回来”

    宁初被吓白了一张脸,在今今的怒意下偃旗息鼓。

    他不敢了。

    他不怕死,可是他怕今今生气,怕今今跟着他一起死。

    他的人生已经毁了,今今不一样,今今有圆满的家庭,有大好的未来,不应该把精力消耗在他身上。

    他将所有的念头都放在怎么从里离开,可是今今软硬不吃,态度强硬得密不透风。

    他不肯吃饭,今今就叫来医生给他输营养液,不肯吃药,今今就亲自喂给他,堵着他的嘴强迫他往下咽。

    而他所有的怒骂,挣扎,甚至崩溃之下的暴力反抗,今今照单全收。

    有时候看着今今,他会忘了还要离开,他病得太厉害了,脑袋有病,心里也有病,失去了正常独立思考的能力,看见今今了,会觉得那这里就应该是他要呆的地方。

    可一旦清醒过来,想要离开的念头就会更加强烈。

    陷在正负极的状态里左右矛盾,时常会想为什么人的大脑不能分

    裂成两半,

    或者直接把他从头到脚对半撕开。

    这样,

    他就不用在跟现实,跟今今对抗到筋疲力尽之后,还要对抗身体里另一个自己。

    时间一长,在一次次尝试又一次次失败后,又开始抑制不住地生出绝望,绝望于自己是不是真的没办法离开了。

    直到半年后,那个阴云密布的下午。

    他从沙发上醒来,像往常每一次一样睁开眼,目光涣散地盯着窗外发呆。

    落地窗在光线不足时倒映出客厅的景象,台阶,吊灯,茶几,沙发,沙发上的他

    沙发上,只有他

    他呼吸一顿,转动僵硬的脖子机械回头,原本应该守在他身边的人像是没有预料到他会在这个时候醒过来,男人清瘦的背影在厨房忙碌,声音很小,似是怕吵醒他。

    现在的客厅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继续平静呼吸着,慢吞吞扭回脑袋,目光再次投向阳台的窗户,这一次,他的眼睛难得地有了焦距。

    院里种了桂树,种了灌木。

    跳下去时,枝桠划破了他的皮肤,刺痛的伤口多到麻痹了他的身体,也麻痹了他的思维。

    呼啦啦的风声灌满耳际,他在想,终于逃出来了。

    终于可以离开了。

    病房里白茫茫一片,睁眼的一切和沉睡时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

    清醒了,又像没有清醒。

    他表情空白地躺在病床上,怔怔看着固定视野里的一切。

    能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也能感觉到有人将他的手握得很紧,只是很长时间,他如同一个身体苏醒的木偶,乖乖的,呆呆的,不会给出一点回应。

    床边的人得不到回应,慢慢也不再开口了,只是安安静静守着他。

    帮他擦脸,喂他喝水,吃饭,即便他睡着了,也会牢牢牵着他的手,传递给他干燥温暖的温度,用无声的方式告诉他,他会一直陪在他身边。

    时间难得静止,在这里的流逝安稳得不可思议。

    两天的时间,病房进进出出的人很少,医生,护士,其他的什么人,但从始至终守在他身边的,只有一个。

    他们把时间都留给他自己,放任他沉浸在过去和现在交织的缝隙,慢慢走,慢慢看。

    看17岁前能发现世间一切美好的宁同学,看17岁后尝尽苦难受尽折磨的宁,看过去几个月因为失忆过得乱七八糟的小宁,再看现在被迫再次拥有所有记忆的宁初。

    等着他真正想要醒了,再自己走出来。

    两天后,入夜下了一场暴雨。

    连串的雨滴砸得草木树叶噼里啪啦响,雾气在地上悄无声息笼了一层白。

    深秋已至,初冬的前奏,夜更凉了。

    手上裹着的温度消失,宁初听见脚步声走近窗,然后是推拉的声音,雨声小了,脚步声回到他身边,重新牵住他的手。

    好暖和。

    涣散思绪从雨声中温吞收回来。

    他想起来,是今今的温度。

    僵硬的身体需要花些时间才能找回控制权。

    他尝试了很久,才慢慢转过脸,视线落在低着头的人身上。

    又认了他很久,才张开嘴,喉咙里挤出沙哑的两个音节“今今。”

    静谧的空间,男生虚弱飘浮的声音散成无数细小的碎屑,洋洋洒洒,充斥整个病房。

    床边的人蓦地僵住了。

    商场上游刃有余的临总,如今在他面前,竟连一个抬头的动作都显得机械,迟钝,又笨拙。

    “小初”

    “给你写的情书,被我妈发现了。”

    清醒过来第一句话,宁初把它说完,就看见眼前的男人毫无预兆滚下泪来,大滴砸在他手臂上。

    不烫,是凉的。

    他愣了,偏了偏头,抬手想去帮今今擦掉,指尖刚碰到他的脸,手背被覆上的温热压住,掌心贴紧住脸颊。

    “小初,我们结婚吧。”

    就当我收到了你的情书,会在海洋馆答应你的告白。

    我们在高考结束的盛夏开始恋爱,走过大学四年,养一只小猫,也许还会有一只小狗。

    等到毕业一年,我二十三,你二十二,正值人生最好的年华,挑个你喜欢的国家,再选个好日子的机票。

    “我们结婚吧。”

    周围什么都是白色,连灯光都是洁白一片,伴着雨声,会把这一刻的所见所闻都映衬得格外纯粹。

    宁初看着临颂今红透的眼眶,那双眼睛里盛了太多东西,反而显得空旷落寞,又沉甸甸的,让看的人都觉得难以背负。

    喉结微微滚动,他闭了闭眼,等待干涩褪去,重新睁开,指腹轻轻蹭了蹭“今今,我想去看雪。”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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