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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练劲天雷劲
    血劲亦分层次,练血一重,只能修炼出一重血劲。二重,也只能修炼出二重血劲。级别越高,血劲的威力越大。

    不过,血劲的修炼颇有难度,甚至比练血还要困难。如果说练血是难度是“走”,那么练劲的难度就是“跑”。

    其实,练血的手法大同小异,不管是李兴,还是李飞、李自然,当初练血,都是这样从外到内,一步步修炼,没什么区别。

    而修炼武经时的练劲则不同,往往十个人,有十种练劲的手法,练出的血劲也大不相同。有的阴柔,有的刚猛等等。

    此时,李兴打开了天雷武经,练血三重的他,已经可以修炼武经上的武技了。

    天雷武经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天雷拳法,第二部分是天雷刀法。

    刀法和拳法,都分内、外两篇。内篇是练劲、运劲的法门,外篇则是行拳走刀的法门。即,前者告诉李兴如何发力运劲,后者告诉李兴如何打拳挥刀。

    默记下天雷拳法的运劲之道,李兴开始修炼血劲。

    天雷武经上讲:劲者,力之法门!

    没有经验,李兴必须自己摸索。

    皮经、肌经都已经完全打通,经络中的血气顺畅地流转。第一步,李兴要发出劲力,这一步最难,许多人卡在这一关,终生不成功。

    练血而不懂练劲的人,并不是没有。不懂练劲,就不配称“猛士”。

    体内血气受李兴意念的引导,开始用一种奇特方式震动。一开始,李兴感觉自己周身发麻,逐渐的,他感觉自己体内发出“轰隆隆”的声音,仿佛雷鸣。

    “这就是天雷劲吗?”李兴又惊又喜,继续按照天雷血经上的方式震动血气。

    轰鸣之声越来越响,最终,李兴感觉身下地面也开始微微振动。这一现象持续了十分钟左右,忽然之间,李兴感觉自己浑身的气血,一下子贯通起来。

    全部的气血,似乎突然间连成了一体。这种感觉一旦出现,李兴下意识地挥拳击出。

    “轰隆隆!”

    拳出时,发出雷霆般的爆音,一团红光冲出拳锋三寸。那红光,就是李兴发出的血劲!天雷劲!

    “我居然成功了!用了不到一个小时!”李兴不由呆住了。

    要知道,普通人想要练出血劲,没有几十天,甚至几个月的时间,休想成功。而李兴,却在一个小时之内,练出血劲,而且是血劲中威力一等一的天雷劲!

    天雷劲成功之时,天光也已大亮。

    李兴洗了把脸,满怀兴奋地走出紫竹宛,要前往富贵居老板家中,担任伴读。

    途中,李兴要经过一片广场。此广场长约一百米,宽约五十米,中间立了石栏,砌了石台,是三义园发布公告和宣布事情的地方。

    此时,一向冷清的广场上聚满了人,都是三氏的青年子弟。

    换作以前的李兴,看到这么多人在场,一定会远远避开。而此时,李兴却大大方方地走入人丛,去看那石栏上张贴的公告。

    广场之上有上百号人,有男有女,李兴的出现,吸引了许多目光投射过来。这些目光中充满了轻视、好奇、疑惑。

    “他就是李兴吗?听说他的父亲曾经辉煌过。”

    “哼!那已经是历史了,如今老子和儿子是酒鬼加废物!”

    “是啊,李兴根本没有练血的资质。”

    李兴练血已达三重,耳目灵敏,把周围人的言论都听到耳中,他哂然一笑,丝毫不予理会,而是走到石栏前,看上面张贴的告示。

    “三义园将于一月之后,举行齐云派外弟子名额争夺大会。凡年龄小于三十岁,练血四重以上三义园子弟,无论出身,均可参加。最终,将有九人获得进入齐云派资格。”

    看完告示,李兴暗喜:“一月之内,我一定要修炼至练血四重!”

    李兴情绪翻腾,旁边投来一缕疑惑的目光。

    感受到别人的注意,李兴回看过去,发现注视自己的人,是那次见过一面的陈雪。陈雪,三义园陈氏家陈劲松的主长女,其妹陈霜。

    李兴对陈雪上次的帮助,颇有好感,他微微点头。

    目光交织,陈雪冷冷地侧过脸,但内心中却十分疑惑:“李兴平常连看我一眼的勇气也没有?今日怎会这般洒脱自然?”

    李兴对于陈雪的冷漠不以为意,自嘲一笑,转身要离开广场。

    “噫!你居然没事了?”

    忽然,一个声音传来,李兴抬头一看,正是李杰。

    那天,李杰重伤李兴,他认为李兴必死。而今日,他却看到李兴好端端地站在面前,似乎更加精神了。这怎么可能?受了那样重的伤,除非是练气国士出手相救。

    仇人见面,李兴阴森森地道:“就你那三脚猫武技,也想打伤我吗?”虽然实力不如对方,李兴却知道自己是“打不死”,内心毫不畏惧。

    三义园中,何人敢如此对他李杰如此说话?而且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李杰顿时大怒,厉声道:“野种!今日本少爷就杀了你!”

    李兴双眼微睁,射出炯然神光,厉声道:“慢着!”

    他这声喝,蕴含天雷劲,声音滚滚如雷,使得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李杰停下步子,冷笑道:“怎么?现在想求饶了?”

    李兴忽然跳到石台之上,目光湛然,盯住了李杰,厉声道:“李杰!那一日,你将我打伤,此仇不报,我李兴誓不为人!一月之后,就是外弟子名额争夺大会。你李杰若是有胆量,就在一月之后,与我在武斗台上相见!”

    李杰一听,气炸了肺,他李兴是什么东西?居然巴巴跑到台上挑战自己!李杰恨得牙根痒痒,恨不得立即上去把李兴杀了。不过,他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做就显得自己没胆量。

    此时,站在李杰身后的总管李元,耳语道:“少爷,若此时杀他,会惊动整个三义园。此事就交给老仆处理。”

    李元做事,李杰一向放心,他想了想,只得暂时忍下怒气,指着台上的李兴狂笑道:“李兴!你既然不知死活,那一月后,就是你的死期!”

    李兴冷笑:“到底谁死,一月后才知道!”然后大步走下台子,离去了。

    广场上的人都呆住了,李兴那个废物居然要在一月后挑战李杰?他是不是疯了?李杰可是练血四重,而且据说马上就要突破,进入练血五重!

    一个不能练血的人,挑战练血四重的人,那不是找死?

    陈雪同样吃惊,她秀眉微锁,神情疑惑。

    人丛之中,陈霜和白晶、白琼也在场,白琼一脸不屑:“真是白痴,他大约想用这种办法自杀。”

    白晶抿嘴一笑:“废物一个,想自杀也正常啊。”

    陈霜听得一呆,吃惊地道:“李兴真想自杀吗?”她不禁看向远处的姐姐陈雪,神色颇为怪异。

    李兴到了富贵居,那掌柜把他请到家中。

    富贵居的掌柜,名叫钱义,有一个十四岁的儿子,名思钱辟邪。

    钱义的家,是一个中等大小的园林,风景秀丽。穿过小径,走过小桥,到了一座亭子。亭子内,一名白衣少年正捧书轻吟。

    少年脸色略显苍白,但生得眉清目秀,很是斯文,他正是钱辟邪。

    听到了脚步声,钱辟邪抬起头,当他看到李兴,笑道:“父亲难得带客人回家。”然后站起身,对李兴微笑点头。

    钱义很高兴,介绍李兴道:“辟邪,这是为父为你请来的伴读,练血三重的猛士!”

    李兴笑道:“我是李兴。”

    钱辟邪似乎对李兴猛士的身份不怎么在乎,淡淡一笑:“原来是李猛士,请坐。”

    李兴坐了下来,他看到,钱辟邪手中的书,名叫“古词集”。同时感觉出,钱辟邪并没有修炼血气。

    钱义笑道:“辟邪,日后多多让李猛士指点。”然后对李兴道,“李猛士,你们先熟悉,酒楼生意忙,我先去了。”

    那钱义匆匆离开,李兴与钱辟邪陷入了沉默。

    钱辟邪顾自看书,把杨凌当成空气。而李兴也安静地坐下,修炼血气,这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寒辟邪终于抬头看向李兴,笑问:“李猛士,你既然是伴读,可通晓诗词吗?”

    李兴也知,这天元大陆,文风盛行,诗词歌赋等文学载体,都有发展,其中的词,与李兴前一世所知的古词,大同小异。

    听问,李兴睁开眼,淡淡一笑:“略知一二。”

    钱辟邪笑道:“一月前,我与平国的几位词人见面,其中有位海澜城的慕容娇娇,此女擅长作词。我与她约好,一月之后,要各自拿出一首有感人生别离的词来。”

    “李猛士既然也精通诗词,不知可有好的建议没有?”

    李兴心中一动,心想:“我既然是伴读,总不能白白闲坐,要让这个钱辟邪觉得没白花钱才是。”

    思及此,李兴微微一笑:“若说离别之词,在下知道一位词人,作了一首词,你可想听?”

    钱辟邪面上不禁露出好笑之色,他虽未练血,却绝顶聪明,能够过目不忘,而且擅长作词。在平国内,年仅十几岁的钱辟邪,已然是比较知名的词人。

    听李兴说有一首词,钱辟邪内心中却认为,这首词一定是李兴自己所作。

    “好,我洗耳恭听。”钱辟邪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