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31.小华为小姨打官司(1)
菊华自得知丈夫瞒着她在上海买别墅包二奶并私生儿子后,就神经错乱了。特别是莉莉离家当尼姑后,虽然家里人都不敢告诉她莉莉离家的真相,只对她说送莉莉到国外读书去了。但由于长期看不到女儿,思念女儿,使菊华的病更重了。周老板本来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但菊华娘家人坚决反对,周老板只好请医生定期到家给菊华打针医治。
菊华的病不可能一下子治好,常常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和正常人一样,还帮着保姆一起做家务,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井井有条。发病的时候,就千奇百怪,没个准头。
最典型的一次是,菊华看到有个和莉莉差不多大的女孩路过家门,大声叫着莉莉的名字,愣要拉这个女孩进家门,吓得女孩落荒而逃。菊华边喊边追出老远,直到看不到女孩的影子为止。第二天,女孩的父亲找上门来,这个人还是周老板的老同学,对周老板还算客气,对他婉转地说,老同学你老板做大了,也要管管好妻子,别把过路的孩子吓坏了,家里实在太寂寞,干脆想法把你女儿接回来陪陪你妻子,省得你妻子到处乱跑。周老板苦笑地说,脚长在她的身上,我也没办法。
话虽这样说,周老板还是想了办法。他知道女儿莉莉是叫不回来的,这个女儿的脾气她是知道的,从小娇宠惯了,只有大人听她的份,没有她听大人的事,只要她决定的东西,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父母别想扭过她。不过现在她虽然出家了,让她回家是不可能的,但女儿在那里还是让人比较放心,比在家让人省心多了。周老板已专门打听过,莉莉在隆昌寺生活得不错,还在读书。至于菊华,他就关照保姆时时注意,不要让她外出乱跑,她实在想出去,就由保姆陪着一起前往,免得再出洋相。
时间一长,菊华的病总不见好,周老板就有了想与菊华离婚的念头。实际上开始也不是周老板自己想出来的,是他在上海的二奶想出来的。他的二奶傍上周老板,起初只是看中他的钱,并不想拆散他的家庭。后来,她为周老板生了儿子,就渐渐地厉害起来。虽然看到菊华为此发了疯,她开始还有些内疚,但看到菊华的病一直不好,周老板只和她过夫妻生活,他和菊华已成了名存实亡的夫妻,于是就动起了想把自己拨正的念头。所以,在一天和周老板温存后,她就提出要成为周老板的正式妻子。周老板说,这样不是挺好的吗,你什么也不缺。二奶说,我们的儿子要长大的,总不能让儿子以后跟着疯娘过。周老板想想也是,二奶还是有功的,为他生了儿子,菊华虽然给他生了女儿,但这女儿只是名义上的女儿,今后自己养老送终肯定是指望不了她,还得靠儿子。但周老板感到现在自己首先提出离婚总是不太合适,就对二奶说,菊华现在病没好,我先提出离婚,不光要被乡邻骂死,她娘家人也不会答应的。二奶说,那有什么,你只要把她安置好,给她买一幢房子,给她一笔钱,足够她今后生活无忧,还能雇养保姆治病,不就行了吗?周老板说,不过最好还是让菊华先提出离婚。于是,两人商量了让菊华先提出离婚的对策。
有一天,菊花没发病,吵着要找女儿时,周老板就提出,只要你提出离婚,我就想法让你见到女儿。这样,菊华和周老板就来到镇民政助理那里要求办离婚手续,说我们财产都分割好了。民政助理知道菊华有精神病,对周老板说,一方有病是不能离婚的,你们再考虑一下吧。菊华急着要见女儿,就说,谁有病,是我首先要离婚的,跟他没有关系。民政助理看菊华这时神志暂时是清楚的,但还是没同意,对周老板说,我看最好还是等菊华病彻底好了再离比较合适,要不你如果能征得菊华家里人的同意,我就帮你办。
周老板只好硬着头皮带着菊华到她娘家,他估计菊华父母亲不会同意。但当周老板答应给菊华买一幢房子,再给100万元存款,菊华父母竟爽快地答应了。
周老板高高兴兴地回家了,菊华就住在娘家,决定明天上午周老板来车接菊华一起去镇里办离婚手续。
如果小华不知道此事,第二天,周老板就肯定和菊华办好了离婚手续。偏偏那天是星期天,已在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上大四的小华周末回家取衣服,昨天星期六上午回的家,今天下午还来看看姥姥姥爷。周老板前脚刚走,小华后脚就到了。看到小姨也在,也没发病就很高兴。菊华因为女儿不在身边,看到外甥女在也感到特别亲,对小华说,以后小姨有自己的房子了,你要常来看小姨。小华一问,才知道小姨要和周老板离婚了,马上感到事情的严重。就问,你能分到多少钱。菊华说,给我一幢别墅,还有100万元钱。外婆说,这个周老板还算有良心,给了一幢房子,还要给100万元,我们几辈子都挣不到那么多。小华说,你们答应了,有没有立字据?菊华说,字据还没立,明天办离婚手续前再立。小华说,你们真傻啊,怎么就这样便宜了他。又问菊华,小姨,你是不是真想和他离婚。菊华说,他不想离,我也想离,他现在基本上都住在上海那狐狸精那里,我和他再合下去有什么意思?小华说,那好,我来帮你们办好离婚手续,不过,你跟他说,过三天再去办手续,离婚肯定没问题,但不要告诉他,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