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来自远方的狮子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公主眼神困惑地望着那些羚羊“我们都知道, 草食动物胆子小、懦弱、又智商低, 哪怕是实力相对较高的野牛,在我们面前也只有奔跑求生一条路。可这些康姆和莉莉养出来的羚羊却有点儿不一样”
“是不一样, 我第一次见到有羊敢当面骂狮子, 长见识了。”提米顺口插话说。
“它们是变得有点儿奇怪。”公主干脆地说“但还能吃, 味道还不错。”
后半句话成功地让雄狮们松了一口气。
对狮子们来说,不管是奇怪羊还是不奇怪羊, 只有能吃、好吃的羊才是好羊。
于是他们不再研究羚羊的变化,重新把话题拉回丢失羊去哪了这个问题上。
公主固执己见地坚持是有贼在偷羊, 认为在她和康姆的守卫下,不可能有羊乱跑、走丢。
偷羊羊还需要偷
阿伦和安德烈的表情很茫然。
提米太熟悉这两个哥哥了, 一个是上辈子鬃毛都没长齐, 毫不在意自身的弱小, 就敢挑衅野牛的勇者;一个是重生一次后, 依然始终坚持四肢比大脑更重要,行动比思考更迅速的肌肉武斗派。所以, 这时候指望他们去开动脑筋,去寻找事情的真相, 还不如让他们冲进野牛群杀个七进七出。
这么多年了
他的毛毛脸上满是悲壮地想“我,我果然还是要孤军奋战。 ”
一旁的阿伦恰巧看到了他这一刻的表情。
他不禁转头在安德烈耳边悄悄吐槽“看,提提又在脑补自己是救世主了。”
“是吗真可爱。”安德烈语气惊喜,一如既往的有立场。
然后, 他还投给阿伦一个严肃、认真的眼神“你是对我的狮有什么意见吗”
“我如果说有意见, 你是不是还想咬我”
阿伦的目光停留在安德烈露出的爪尖尖上, 一瞬间,被弟弟伤透了心。
雄狮三兄弟各自的心理活动丰富无比,足以串成一场大戏。
幸好,公主听不到他们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还能保持着精明理智,非常干练地带他们去视察所谓的丢羊现场,一片小草地。
在羚羊们的围观下,狮子们走过去闻闻嗅嗅,四处检查了一番。
但除了羚羊的味道和痕迹外,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
“可能是时间太长,导致线索全部消失;也可能是公主说的偷羊贼,聪明地遮挡了自己的气味。”提米举着前爪,一本正经地分析着“这有点儿难办,不是短时间能查出来的事情。”
“会是流浪雄狮吗”安德烈不禁猜测了一句。
因为如果是鬣狗、花豹一类的肉食动物,通常没必要隐藏痕迹,只有流浪雄狮,在别狮地头流浪和偷猎时,为了避免被地主雄狮发现,才会刻意去隐藏自己的气息和踪迹。
“不能完全确定。”提米谨慎地回答。
“我倒希望是。”阿伦有些好战地磨爪子“最近日子太平淡,早就想找点儿什么松松筋骨了。”
最后,他们和公主商量了一下,决定来个引贼出洞。
让公主和康姆、莉莉她们接下来的几天继续放羊,而雄狮三兄弟先假装离开,过后再偷偷潜回来,埋伏一旁,等待偷羊贼的出现。
接下来的事情就按照他们事先设计好的那样进行着
公主带着康姆和莉莉羊,像以前那样带着羊群出门,羊群在她们的看护下吃草,等太阳下山后,天渐渐黑下来后,又驱赶着这群羊回到驻地附近。
这样规律的生活,过了大约三天。
第一天是风平浪静的一天,羚羊一头也没少。
所以,潜伏的雄狮三兄弟,直接趴在草丛中,在暖融融的阳光下,一不小心睡着了,等他们醒来后,在羊群里挑了一头肥肥的羊,美滋滋地吃掉了;
第二天又是风平浪静的一天,羚羊们照旧安心吃草。
趴在草丛中的雄狮三兄弟这次没睡觉,但他们无聊地顺手灭了一窝兔子,当下午茶啃得只剩下头骨,晚上又挑了一头没昨天肥,却年纪小、肉嫩的羚羊,美滋滋地再吃一顿;
第三天,羚羊群暴动了。
它们一起用蹄子敲击地面,不满地咩咩叫快让他们滚偷羊贼不来,他们就快把我们吃光了咩咩
但公主一心要抓偷羊贼,自然不可能就让行动这么结束。
她让康姆和莉莉去安抚羚羊,发表一些这是为了大家以后的安危,为了更长远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废话,羚羊们愤愤不平,却还是被安抚了下来,耐着性子等结果。
幸运的是,在这一天,偷羊贼终于行动了。
然而,偷羊贼的暴露却并非是雄狮三兄弟的功劳,而是因为他瞄上了羚羊群中最高、最壮、最大只,也是最狡猾、最厚颜无耻、最喜欢骂街的一头羚羊。
它的名字叫本,身上有旋角羚羊又名大羚羊的血脉,所以,体型相对较大,浑身都是灰黄色的短毛,偏偏屁股那里全是白毛,导致每次跑起来的时候,都能看到一个圆形的白屁股在前头一动一动,极富喜感。所以,公主一度怀疑,它那么厚的脸皮,很有可能是从小先天缺陷导致被别羊嘲笑太多次,身经百战后,才练出来的。
可不管怎么说,这头羚羊和公主养的其他羊都不一样。
因为它是主动找上门的,而且,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想和莉莉羊生小羊羔。
只可惜莉莉羊被康姆养大,一直有轻微的种族认知障碍症,短时间内不愿意和一头草食动物相爱,所以,羚羊本的追求进度还处在努力让自己不被狮子吃掉,取得羚羊群主导权,在莉莉面前混个眼熟上。
不过,虽然莉莉羊没有接受它。
但经过一番努力,它确实凭借无耻成功取得了狮子们的关注。
所以,当熟悉的羊式口音响起时
狮子们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不对,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当成羚羊们无聊、普通的咩咩叫
草原上一望无际,动物们一般都会靠毛色、伏下身子,或者藏在草丛中来进行隐蔽,可一旦进行出击战斗,就再难隐藏起来了,一眼望过去,几乎没什么视觉障碍。
所以,雄狮三兄弟清清楚楚地看到,羚羊本正绕着圈的狂奔,后头追着一头大雄狮。
它一边跑,一边凄厉地惨叫着“厦羊里咩厦羊咩有屎杀羊咩狮杀羊咩救命敲里咩啊屎子似了似了咩快来救咩”
居然真的是流浪雄狮来了
居然真的有流浪雄狮敢来
自觉领地被侵犯的提米瞬间火就上来了。
他眯起眼,猛地咆哮一声,比阿伦还快半步地纵身一跃,前爪弹出锋利的指刀,张嘴想骂一嗓子,却被那头死羚羊给带偏了口音“敲里嗷啊呸呸,什么玩意儿”他赶忙纠正口音,重新威风凛凛地喊一嗓子“特么的敢来我的地盘偷猎,想死嗷呜”
那头雄狮见势不妙,不得不停下了追逐羚羊的步伐。
他本在追羊的狂奔中,这时,一个急刹车,身子敏捷地向左一偏,恰好躲过提米的一爪子,身子微微站稳,却不趁胜追击,谨慎地一个转身,向左侧疾退数步,和提米拉开一段距离。
也幸亏他没有趁势偷袭提米。
因为提米敢跳起来攻击,就是仗着安德烈和阿伦在自己身后不远处,但凡那头陌生雄狮敢出爪,安德烈和阿伦肯定会也给他来上一爪子。
如今,他这么一退,反而让场上形势变成了三足鼎立模式。
提米和阿伦、安德烈各自占据两端,他自己则站在了另一端。
一时间,雄狮们都没轻举妄动。
提米睁大眼睛,凝神望过去,借着月光看清了流浪雄狮的样子。
高高瘦瘦、一张很英俊、讨喜的毛脸,狭长的丹凤眼,圆圆的嘴巴自带弧度地微微翘起,乍一眼看过去,仿佛是在笑一般,只是鬃毛杂乱,没有光泽,还有些瘦,胸前肋骨支棱着,一看就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最后导致营养不良的那种类型。
毛色好像有点儿眼熟,我见过他吗
在提米还皱着鼻子在心里思索时,安德烈已经冲口而出“恩里克,你怎么会在这儿”
那头全神戒备中的雄狮,十分惊奇地抬起头“你认识我”
他不由得眯着眼睛,定神打量了一下雄狮三兄弟,突然恍然大悟“卧槽原来是你们啊住我叔叔隔壁,后来搬家,喜欢养便宜儿子的野牛三狮”
雄狮三兄弟齐齐沉默了三秒。
过了一会儿,提米才满脸嫌弃地吐槽“呸,野牛三狮是什么鬼谁特么起的破名字爱吃牛就要用牛命名吗这得多文盲”
阿伦也很恼火“还有,喜欢养便宜儿子又是什么意思”
他试图美化自己地嚷嚷“我们那是,是宽容和善良,是草原上的仁义君王”
以一对三,正心里没底的恩里克,瞬间激动了起来“仁义君王好啊那你们看我怎么样”
他的胡须弯成月牙形状,嬉皮笑脸地嗷呜了一声“对我也宽容、善良一点儿吧,爸爸”
羚羊本不同意好像狮子会理它一样
它在远处拼命彰显存在感地咩咩呐喊“敲里咩敲里咩敲里咩咩没你这个屎儿子”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