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清晨,族里的人就见族长带着林舒回来了,俩人也不空手,用大芭蕉叶子装着不少硕大的草莓。
阿勒正在家里编竹篓,林舒就大摇大摆的进门,把一芭蕉叶新鲜的草莓送到阿勒眼前,表示是前几日那些草莓干的回报。
阿勒也喜欢吃草莓,但也很吃惊,“你们半夜出去,火急火燎的,就是找草莓去啦。”
林舒没直接回答,因为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昨天晚上馋哭了的事情,于是迅速转移话题,“找到一大片草莓丛,我也只摘了一点,实在是因为走得急,没东西装回来。”
只要用自己的肚子使劲儿装了。
阿勒一跺脚,从屋里拿出一大堆细密的竹篓子,“走咱们多带些人手去摘,现在正好是草莓成熟的季节,不摘回来,也都烂在地里了,多可惜。”
林舒也颔首,“没错,摘回来太多了可以做成罐头或者蜜饯,也可以晒成干吃。”
阿勒“昂”了一声,追问,“在哪里摘的,远不远。”
林舒想了想,他其实不太认路,都是昆吾在找,“好像挺远,昆吾变成狼之后还跑了挺久呢。”
阿勒一听就蔫了,后来林舒虽然提出让昆吾带两人一起去,但是阿勒非常惶恐的否决了这个提议,狼神的背毕竟不是随便能骑的
无奈,只有林舒闲下来的时候就和昆吾一同去,来来回回一竹篓一竹篓的运。昆吾索性挖了一大丛回来,种在村子附近,以待明年。
自从吃了草莓开始,林舒的胃口就越来越好,某一天他躺在阳光下的摇椅上,低头一看,忽然注意到,自己好像胖了不少。
掀去衬衫,看着消失的腹肌,林舒默默叹气。
看来日子过得太好也是个问题,所以林舒决定,开始每天跟着昆吾出去巡山并打猎。
好歹跟在后边跑跑腿锻炼锻炼,而且东山里也非常有意思,不仅幅员辽阔景色秀美,就连动物也很灵性。
昆吾对林舒,基本上是有求必应。
所以第二天狼群捕猎巡山的队伍里,就多了一个跟在后边凑热闹的角色。
狼群捕猎他扒皮,狼群巡山他看景。
最后回到狼巢,在众狼分食新捕的猎物时,白狼王叼着一颗肝脏朝林舒走了过来,并示意林舒把肝脏吃掉。
这片牦牛的肝脏非常的新鲜且干净,表面甚至没有沾多少血,林舒只是无奈的摇摇头。
“我不能吃生肉,谢啦。”
狼王却没走,它放下肝脏,舔了舔嘴边的毛发,整理了一番后,伸着长嘴,轻轻顶了顶林舒的小腹。
林舒笑道,“我最近是胖了一些,难道说吃生肝脏会减肥吗哈哈哈。”
白狼王也眼眸带着笑意,再次用毛茸茸的狼吻顶了顶林舒的肚子。
搓开了衣衫的下摆,露出林舒小腹上的金色花纹,白狼王细看,果然,花纹的末端闭合上了,于是它满意的张嘴吐出舌头,很开心。
白狼王最后还是把新鲜的肝脏留给了林舒,自己转头去找昆吾了。
反而是林舒坐在原地,看着眼前的生肝脏,竟然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嗯”
林舒回过神的时候,他已经捧着肝脏咬了一口。
没有他想像的血腥味,反而非常的甜,林舒觉得是不是自己的味觉出了什么问题
而等狼王带着昆吾回来的时候,那男人一脸的傻笑,咧着嘴抱起自己,转了好几圈。
aaadquo干嘛11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林舒捧起昆吾的脸非常疑惑。
昆吾则低下头,虔诚的亲吻他的小腹,上边的花纹在阳光的照耀下闪动微光。
看着男人亲着自己的肚子笑意融融,林舒脑袋里的一根弦忽然“嘣”的一下接通了,他开始回想起最近自己一切的反常。
最终,脑海中的画面定格在梦里那个自己抱着跑的胖狼崽子。
或许,难道,是胎梦
林舒磕磕巴巴,“你,你确定真的”
他毕竟是一个在东山外生活了二三十年的现代普通人,而且是普通男人医学上并不具备孕育的能力。
昆吾啾啾的亲着林舒的肚皮,龇着那对犬齿,快乐的点头。
林舒心中顿时间百感交集,最后只汇成一句话。
他拍着昆吾的肩膀,由衷的说,“行,你是真行啊”
踏马的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力出奇迹
于是,林舒开始了孕育的艰苦过程,三个月之后,他孕吐非常厉害,几乎水米不进,也是这时候,林舒开始转变食性,他已经和昆吾一起吃生肉了,尤其是新鲜的肝脏,他觉得美味,吃下之后也不会吐。
五个月之后,林舒的肚子就像是吹了气的皮球,渐渐的鼓起来,生活上有些不方便,但是每每回想起梦中那个可爱的小崽子,就也心甘情愿起来。
在林舒来到东山的第一个秋季,他与昆吾结成伴侣的仪式终于准备齐全。
林舒的服装尺寸改了又改,都是因为他日益见长的肚子,他忍不住对着阿勒吐槽。
“真是先上车,后买票。”
阿勒不懂,但阿勒殷勤的给改衣服。
昆吾也终于如愿以偿的在林舒面前穿上了族里传统的礼服,也带上了那顶鹿角帽,这次的鹿角,则是由鹿王赠送,伸展的姿态中,蕴含着华美又生机盎然的自然之力。
林舒看着眼前的男人,往日的种种一时间袭上心头。
他记得初见时在潭水中脱身而出的凶狠猛兽,记得舍命送自己出东山那人的温热手掌,记得酒吧里失而复得的猛烈相拥,记得实验室海岛上绚烂的光伏下温柔的亲吻
肃穆的祭台中,他们在祖先的见证下许下承诺,林舒在心中默念,从此以后,他要守护昆吾,守护他们的孩子,守护这座巍巍无垠的东山山脉。
他生命中的曾经出现的空洞,被昆吾用爱弥补,从此棱角弥合,世间旁逸斜出的枝丫再也无法将它支离
。
最后,那闻兴拿着林舒行李箱里的照相机,笑着对两人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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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二三,茄子”
照片中,画面定格在蓝天白云下,盎然浓绿的山岚之前,林舒牵着昆吾,眼含泪光的回眸。
当然,还有林舒那个已经隆起的大肚子上
五年之后。
在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中,物理学课堂上,一个年轻人语速不急不缓的讲着课,因为老师长的非常养眼,所以即使是枯燥的课程,今天教室里也是满座。
下课铃响,年轻老师推了推眼镜,“同学们,还有疑惑吗”
下边几个女同学嘁嘁喳喳的起哄,“林展学长,我朋友有疑惑。”
这个年轻老师正是已经读到硕士的林小展,他因为学习成绩优秀,并且最近本科生教师的人手不够,于是开始给大二学生代课。
“有什么疑惑”
女同学嘿嘿笑,“我朋友疑惑学长你有没有女朋友”旁边的小男生接话,“或者男朋友”
林小展叹气,心道这些本科生可真有活力,还有心情搞这些,“你们实验做完了吗,明天要交。”
女同学瞬间哽住,全班顿时都一脸菜色。
林小展则慢条斯理的收拾好书本,拿着茶杯,悠然离开,不理会身后学弟学妹的哀嚎声。
忙了一天,小展也终于结束了全部工作,准备下班回家,开车路上,赵构赵大哥还打电话来,问问最近自己的近况怎么样,学习和科研压力大不大。
自从大哥消失在东阳火车站前的那片神秘深林中,赵构就把他当成自己的亲弟弟一样,事无巨细的留意并帮助,林小展很感激。
他不后悔当时鼓励大哥去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每每回到家之后,那种只有自己的冷清与孤独,让他忍不住思念大哥,思念奶奶。
今天是十五,月圆,小展洗完澡,先收拾一下奶奶的卧室,擦一擦那张慈祥的遗照,而后在旁边的水瓶中换上新鲜的玫瑰花。
大哥的房间也同原样一般的保留着,小展想哥哥的时候,就会睡到林舒卧室的被窝里。
此刻,刚洗过澡的小展头发还没擦干,正缓缓的滴着水,只不过他没在意,反而站在阳台上,仰头看着月亮。
不知道大哥过得好不好,找没找到那个他深爱的人。
正愣神的功夫,门铃叮铃铃的响了起来,随着门铃声,好像还有断断续续嘶啦嘶啦的响动,就像是小动物的爪子在挠门。
小展没多想,还以为是赵构大哥带着他家小狗来串门。
但等他一开防盗门,就见一个非常高大的身影像座大黑塔似的立在门外,这种熟悉的身高压制,让林小展感觉微微有点似曾相识。
但是,这人虽然朝气蓬勃的英挺,但林小展确认自己并不认识。
“请问你找谁”
话音刚落,大个子男人的鼻子朝着小展动了动,他稍微闻嗅了一下小展的味道,而后便亮着
眼睛,开心的笑道。
“小展我是默啜,我来找你啦。”
小展正怔愣,男人身后就钻出两个小孩儿,他们一看默啜确认了人,就像乳燕投林似的,一股脑的朝小展扑过去,嘴里叽叽喳喳又亲亲热热的喊。
“舅舅舅舅”
“舅舅,阿纳让我们来找你啦你想我们吗”
林小展下意识的蹲下,把两个小孩儿搂在了怀里,他们看起来年龄都不大,也就三四岁。
看着小孩似曾相识的容貌,又听着他们对自己的称呼,林小展脑子现在有点混乱。
门外的默啜丝毫不见外,他扛着一个大行李箱就进门了,顺便还回手把门给关上了。
林小展一看这行李箱,眼睛就红了,那是五年前他大哥进山时候带着的箱子。
“你,你是不是知道我哥的下落,我大哥呢”
默啜点头,“嘭”的放下行李箱,“族长他俩这回还出不来。”
于是,默啜开始和小展从头说起。
默啜先解释自己是谁,于是林小展今天第一次惊讶。
因为他想不到,当年那个还流鼻涕的小不点,怎么现在如此高大
随后,默啜说起这次他们能够出东山的缘由,是因为族长和林舒一起研究了很久的真言术,终于有了些成果,只不过他们自己出不来,并且还有月圆与血脉的条件限制。
所以默啜就带着流着两人血脉的孩子,一路顺利的出了东山,来到人世中,默啜为了争取能见小展的这个机会,尽力的学习现代世界的生活方法,很不容易。
但是,在小展听到“血脉”这俩字的时候,物理学那么艰难晦涩的知识都能融会贯通的脑袋,忽然就开始卡壳了。
“血脉谁的血脉。”
两个小孩儿撅着嘴,一个不甚满意的掐腰,“当然是阿塔和阿纳的血脉了。”
另一个年龄稍小一点的虽然噘嘴,但依旧黏黏哒哒的倚在小展怀里,小胖手抱着舅舅的胳膊。
默啜眨了眨眼睛,从行李箱的各种特产中,扒拉出一张照片。
照片里头,昆吾和哥哥穿着一样的民族服饰,只不过他哥的肚子异常的大,圆润非常。
“”
小展今天第二次惊讶。
默啜开心点头,“对,你两个侄子是舒哥给族长生的。”
“”
小展抱着俩小孩儿,内心既喜爱又复杂。
果然,那哥拐跑自己哥哥的男人,是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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