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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孔府宴
    有怀恩的书信摆在那,孔宏泰和刘大夏都将常风当成了自己人。

    反抗奸党,保护太子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二人甚至对常风生出了一丝敬佩之情。

    孔宏泰热情邀请常风“临近祭祖仪式,家里杂事太多。我打算随刘知府去趟泰安府城,爬一爬泰山,躲躲清闲。”

    “常百户是初到山东吧怎能不登泰山不如一同前往。”

    常风正想去泰山实地勘察一番,看如何制造异灾。

    常风拱手“多谢衍圣公,属下恭敬不如从命。”

    孔宏泰又道“快午时了。常百户一同留下用饭吧。”

    能跟衍圣公同桌吃饭,是所有大明官员的无上荣耀

    世人皆知,衍圣公性情孤傲。

    他看不上的人,即便品级再高,他也不会给一顿饭的面子。

    上回山东巡抚到孔庙祭拜,临近日暮,想留在孔府,尝一尝名冠天下的孔府宴。

    衍圣公却拒人于千里之外“抚台大人公务繁忙。请回吧。”

    孔宏泰请常风一个小小锦衣卫试百户吃饭,不为别的,只为丫忠义。

    孔宏泰自然不知道,常风保太子,十分倒有九分是出于自保的私心。

    三人进得孔府饭厅。

    圣人故邸,吃饭极为讲究。饮食制度,是孔圣人提倡的礼乐制度中的一个分支。

    故而历代衍圣公的日常饮食,比得上宫廷御宴。

    孔府的美貌侍女们,开始姿态优雅的上菜。

    第一道菜是黄雀鲊。

    常风尝了一口,脸上露出人吃到美味食物,下意识显现的笑容。

    这可比驴吊子街的猪头肉好吃多了

    常风不禁问道“敢问衍圣公,刘大人,这道菜不知有何名堂”

    此刻的常风,用后世红楼梦里的典故说,真好比“刘姥姥初入赛博坦,擎天柱初试云雨情”。

    孔宏泰捋了捋胡须,没有说话。

    刘大夏清廉自守,在泰安府衙整日青菜豆腐度日。肚子里一闹馋虫就跑到孔府打牙祭。

    他对孔府饮食,比衍圣公还门清呢

    刘大夏解释道“此菜名曰黄雀鲊。取三个月大的公黄雀,宰杀完再去脚爪、翅尖儿。”

    “用二十年的绍兴酒浸泡、洗净。再给麻雀开膛,晾晒,去水分四成。”

    “再用橘子皮、葱姜、红曲、甜米酒、胡椒、细海盐,加水制成腌汁。”

    “把黄雀加入腌汁,腌二八一十六天入味。”

    “吃的时候,把黄雀从腌汁中捞出,用上等女儿红再清洗一遍。烈日暴晒一个时辰零一刻。”

    “用上等菜籽油,烧至六成热。将黄雀放入,滚两回。”

    “取出上屉,蒸一刻工夫。这道黄雀鲊便制成了。”

    刘大夏一番话,把常风说的目瞪口呆。

    孔府如此普通的一味小菜,制作起来竟如此复杂。不愧是有百万亩土地养着的两千年世家。

    刘大夏补了一句“要说孔府宴的诸般菜品,我比衍圣公还熟些呢我是个穷官,一有空就来打衍圣公的秋风。”

    孔宏泰道“大明的穷官,比凤毛麟角还难寻。我巴不得你天天来我家打秋风。”

    吃了十六味菜,孔府宴的第一珍肴上来了。

    那是一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寿桃。名曰“一品寿桃”。

    常风心忖这应该是孔府宴上的主食。

    美貌侍女给常风分了一块。

    常风咬了一口,这哪里是寿桃爽口香糯,甜而不腻。那股子甜香气沁人心脾。

    常风脸上又露出了品尝到绝美食物的笑容。

    刘大夏笑道“我第一次吃一品寿桃,跟你的表情一模一样。”

    “这一品寿桃跟黄雀鲊一样讲究。先用小火,将高梁饴糖炒半干。”

    “取泰山脚下的贡田山药,入屉蒸两刻功夫,用木刀细细剁成泥。”

    “山药泥中和入山楂糕、青梅粉、红丝、枣泥,团成寿桃,上屉蒸两刻。”

    “最后将高梁饴糖加凉红茶水,小火化开,制成芡汁,倒在寿桃上。”

    常风再次听得目瞪口呆。怪不得孔老夫子在论语中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呢

    他老人家的子孙,在吃饭上果然无比讲究。

    可是,一桌子的美食,孔宏泰却没怎么动筷子。

    不多时,一个侍女走到了孔宏泰面前。

    这个侍女,怎么说呢长得嘿又沟沟又丢丢,前凸后撅腿子长,美得冒泡。

    侍女的手里有一个托盘。托盘里是一张煎饼,一根大葱,一碗黄酱。

    孔宏泰拿起大葱,蘸着黄酱均匀的涂抹在煎饼上,然后熟练的用煎饼卷起大葱,大口咀嚼着。

    堂堂衍圣公,竟然对煎饼卷大葱最为钟情

    要知道,三国时的袁绍“四世三公”,就已经尊贵无比了。

    孔家是“六十一世六十公一王”。孔宏泰这样尊贵的人,竟然独爱煎饼卷大葱

    孔宏泰狼吞虎咽完毕,边拿手帕擦着嘴,边解释“常百户见笑。孔府宴是招待你们这些贵客的。”

    “我自己倒不怎么喜欢吃。还是这煎饼卷大葱爽口。”

    常风很会说话“衍圣公这是不忘孔圣教诲。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这句话翻译过来是,就着凉水吃粗食,拿手臂当枕头,也能自得其乐。

    孔宏泰惊讶“常百户是锦衣卫的武人。竟也知论语中言”

    常风有些不好意思“年少时,家父也曾逼属下读书。奈何属下才疏,不是读书的料。县试考了三次都未上案。”

    孔宏泰道“读书,不在于能在科举中走到哪一步。要看怎么读,怎么用。”

    就在此时,伺候孔宏泰吃煎饼的那个美得冒泡的侍女,“噗通”一声给孔宏泰跪下。

    侍女眼泪婆娑“老爷,这是奴婢最后一次伺候您用饭了。”

    常风心道京城里,哪位高官不跟自家府里的绝美侍女有一腿想来这绝美侍女必是衍圣公没有名分的禁脔。

    常风还年轻。在锦衣卫见多了下三滥,反而不相信这世上真有圣人。

    孔宏泰连忙道“念儿,快起来。我都忘了,你明日就要出府,嫁给你的意中人了对吧”

    “你六岁入府。伺候了孔家人十一年。孔家人从未将你看成什么奴婢,只当你是个亲女儿。”

    “你那如意郎君,我记得是个家境贫寒的书生我给你二十亩田,就当是娘家给的嫁妆。”

    “有了二十亩田,就够你们夫妻好好过小日子了。”

    “你告诉他,书要一直读下去,学无止境。但不要痴迷科举。”

    “读书人呐,一旦中了举,做了官。好人也会变成恶鬼”

    常风从孔宏泰的眼神中,没有看出男女之间的苟且,只有一个父辈对一个子辈的慈爱。

    孔宏泰最后的那句话,更是令他振聋发聩。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