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后,新哈布斯堡。
跟上次路过时相比,这里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绿洲对荒漠的侵蚀,是悄无声息的。
若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之前插在路边的道标,就在这短短几天内,已经被绿洲所吞没了,干裂的木板上甚至都变成了深棕色。
远远的,就能看到那高耸入云的巨大树冠,如金字塔般遮蔽了整片天空。
洛萨和般若的身后跟着一名身姿挺拔,穿着亚麻衬衫的年轻弓骑兵,正在缓步前进。
弓骑兵牵着坐骑,脸上露出惊叹的神色“大人,才一个月没见,神树又变高了。”
洛萨意味深长道“很快,它会变得更高。”
年轻弓骑名叫扎克,原本是希伯伦城卫军,在昨晚洛萨抵达希伯伦后,转职成了他手底下第一名重装弓骑兵。
重装弓骑兵的全副装备,包括鳞甲马铠,骑弓,全副鳞甲,内衬链甲衫,骑兵短矛还有战锤。
这样一副装备,若是全身披挂,在圣地这种气候下,跟烤箱也没什么区别。
这也是具装骑兵的冲击力较弱的原因所在,坐骑负载的重量太高,很难像拉丁骑士希腊人对法兰克人的称呼那样拥有一往无前的冲击力。
所以,重装弓骑兵实际上是需要灵活使用的。
若是用他们跟骑兵对冲,则不需要装配马甲和骑弓,以增加战马持久力和冲击力。
若执行袭扰战术,则可以轻装上阵,远程射击。
若是让他们在步兵序列里,则既可以远程使弓射击,也可以近战拎着战锤,狼牙棒砸人脑壳。
他们的武艺也能支持他们这样的作战方式,堪称是全能型骑兵。
当然这样做肯定是很浪费的,比如,重装弓骑兵使用的骑矛,肯定不如拉丁骑士的骑枪在骑兵对冲时实用。
最佳应用情况,还是得全副武装,远程射箭,射完就拎着战锤冲击敌人的步兵方阵。
还未靠近,洛萨就感受到了生命之树传递而来的雀跃心情。
一根根藤蔓卷起,簇拥在他们身边,垂下来的枝叶像是小蛇一样轻轻摇曳着,像是在护送,欢迎他的到来。
洛萨感慨道“生命之树的灵性越来越高了。”
般若点头“看来,成神对它而言还是很有好处的。”
神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东西,黑非洲和一些未开化部落的图腾神,几乎可以说是遍地都是。
部落间彼此攻伐,掳掠人口,举行献祭,基本上都有她们作为幕后推手,位格上根本算不上有多高,许多巫师都比她们更有资格称神。
“般若,你说,世上现在的超凡力量不断现世,唯独就教会根本拿不出几个有名的超凡者,上帝就不着急吗”
般若语气平澹地说道“这个世界,拜火教最鼎盛的时期,甚至都要翻越比利牛斯山,征服高卢了,将整个欧陆拜火教化。那时,也没见她着急。”
洛萨若有所思“可能,上帝根本就不在乎信仰,若是什么神都要跟图腾神,动物灵这种,要依靠凡人的信仰生存,那位格也太低了。”
扎克听着这渎神之语,脸上却并未流露出什么异样的神情。
他依旧信仰天父,但在洛萨面前,只能靠边站。
“呵,以凡人去揣测上帝的念头,实在有些异想天开。”
就算同是人类,许多底层平民,也根本想象不到皇帝的生活,是多么穷奢极欲。
正应了那句话有钱人的快乐,你想象不到。
“的确。”
洛萨将生命古树的生长药剂取出,这是一瓶碧绿色的药剂。
晶莹剔透,隔着瓶子都能感受到其中惊人的生命力。
大概是起了共鸣,生命之树的枝叶,立刻动了起来,在洛萨身边围拢。
活像是一只围着手里拿着骨头的主人,正在撒欢的小狗。
那种浓郁的渴望心情,令洛萨不禁笑道“别着急,这本就是给你准备的。”
他拧开软木瓶塞。
生命之树的枝叶伸进瓶子里,下一刻,大地开始颤抖。
一根根飞速生长的粗壮根茎,在地底飞速蔓延。
在绿洲的边沿处,一簇簇草木生长而出,开始飞速吞噬沙漠。
一股沁人心脾的馨香弥漫开来。
洛萨深吸了一口气,若有所思“这是溢散出来的生命之力”
若是在游戏中,他现在头顶肯定正在冒出一连串的1s的标志。
因为光闻这股馨香,他感觉自己都能延年益寿。
许久。
生命之树终于安静下来。
洛萨抬起头,只见大橡树的枝叶,苍翠欲滴,一颗如同冰河世纪里,小松鼠拼命追寻的果子一般的橡果,正在枝头轻轻摇曳着。
他张开手。
果子立刻掉在了他的手心里。
“这就是你的子体”
感受到生命之树传递来的确定之意,洛萨将橡果收起。
这枚橡果,也不知种在哪里更合适些。
西奈沙漠肯定不成,那里是洛萨统治的边缘地带,也是限制阿迪勒投送兵力的天堑。
那就放在阿兰德勒吧。
阿兰德勒的可用耕地面积,还有人口都不是很多,只是艾拉港的卫城。
有一棵生命之树子体在,或许要不了多久,阿兰德勒也能发展为一座大城市。
而且这里距离艾拉港也近,等到子体生长到一定程度,还能辐射艾拉港。
洛萨叫来匆匆赶来迎接的伦纳德,吩咐道
“伦纳德,找个擅长射箭的城卫军,再取几副废旧铠甲。”
洛萨是见识过英国人的长弓手的,只有在近距离,他们的弓箭装配破甲箭才能洞穿法兰西骑士的铠甲,许多箭失角度不对的话,近距离射中头盔甚至会蹭飞出去。
许多法兰西骑士都是陷入重围之后,被一群步兵拽下坐骑,掀起面罩,或是找到脖颈这种防御薄弱处,才能用武器将法兰西骑士杀死。
这也是重甲的意义,贵,肯定有贵的理由。
一战时期,板甲都没被彻底淘汰。
很快,伦纳德就带着个穿着皮甲的青年来到了洛萨面前。
这是个脸上生有小雀斑,肤色黝黑,但有着很典型的日耳曼人相貌的金发年轻人。
“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的神情有些紧张“大人,我叫罗兰,以前做过猎户是王家猎户,每年都会进贡皮革给陛下,可不是偷猎者。”
“呵,放宽心,我的为人你们应该清楚,我打算征召你进入我的军队做弓箭兵,每月都有军饷,还有田地的补贴。”
罗兰的脸色有些迟疑。
“大人,再过一个星期,就轮到我晋升翼骑兵了,我不想做弓箭兵。”
翼骑兵,在他看来,已经算是半只脚踏入骑士阶层了,甚至要比骑士老爷还要威风。
放着翼骑兵不当,去当弓箭兵
那不是神经病吗
历来军队里的弓箭兵,待遇都是最低的,还被视作是不荣誉的。
打起仗来,被俘虏了往往都会被处决因为根本没有索取赎金的必要。
“你放心,我要你做的弓箭兵不是一般的弓箭兵,跟翼骑兵地位是等同的。”
“这样啊”
罗兰还是有些犹豫。
旋即拒绝道“大人,我可不是胆小懦弱的人,我宁愿拿着骑枪跟异教徒搏杀,也不愿用弓箭这种不荣誉的武器杀敌。”
“放狗屁”
伦纳德一巴掌呼在罗兰的后脑勺上“大人要你做什么你就做,哪容你讨价还价”
“没关系,伦纳德,他不愿意就算了。”
洛萨笑着说道,并不以为忤“伦纳德,换个人来吧。”
罗兰犹豫了下,还是拽住了正要走开的伦纳德“等等,守卫官老爷。”
“大人,那您还是选我吧。”
“怎么又改变主意了”
“如果您真的需要弓箭兵,那我肯定是新哈布斯堡最合适的。”
罗兰的脸上仍有些纠结。
他是想当翼骑兵,但既然洛萨有需要,也愿意做出一定程度的牺牲。
“大人您来之前,这里是什么模样我是一清二楚的,我得回报您的恩情。”
洛萨的心中升起了一丝欣慰“既然决定了,可就改不了了。”
“不改了,我愿意做个弓箭兵您放心,我隔二百码能射中一只兔子,一定不会耽误您的事的。”
“那就去吧,在生命之树前跪下。”
一片树叶剧烈抖动了一阵,随即飘然落在了罗兰的眉心。
枝叶藤蔓卷动,在他面前化作了一副藤甲,两个装满十二支弓箭的箭袋,以及一柄两端凋刻有飞翼花纹的木弓。
罗兰的神情有些迷茫,他很熟练地拿起了面前的木弓,看向洛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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