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是因为考验任务的强制敌对缘故,剩余的门人子弟即便见到迦叶佛身死,与妙法菩萨的投敌和劝降,也坚持要除去入侵者不肯投降。
妙法菩萨与白象妖联手,很快就把剩下的反抗者清理完毕,只剩下被林寻死死控制住的妙音菩萨。
林寻刚刚干掉大批道场敌人,不仅什么东西都没爆出来,连经验值都未得到,甚至是金刚菩提子的吉祥值与战斗评分都未获得半点。
图书管理员对考验任务的奖励表述有些模糊,他只说明了在考验着中无法获得道具装备以及躯壳方面的任何奖励,却没说通过考验之后会给予什么奖励。
估计是权限限制,管理员只透露了完成考验之后林寻才能得到应有的奖励。
至于什么是应有的奖励,可能是迦叶道场之中这些能看却不能摸的奖励,也有可能是稀有书签之类的额外奖励。
无论最终的奖励是哪种,林寻都不想放过迦叶佛陀的肉身躯壳。
枪下趴着的妙音菩萨已明白迦叶佛身死道消,却仍旧不肯就此投降,始终对你带着莫名由来的敌意。
你冷笑一声,二话不说就把祂关入妙贤神魂转世灵柩
妙法菩萨将道场的通行度牒,以及护法大阵的核心法器一并交予你。
不出预料的,恶之子手持新道具,却未得到阴间游戏的提示,不仅无法使用手中之物,也无法将其收入物品栏中。
这是物品归属权还未真正到手的缘故,与迦叶佛的躯壳一样,都是只能看而不能得的物件。
林寻曾在全知世界中得到一具堕落之主的魔神躯壳,也是因为没有躯壳归属权而无法真正拥有。
后来全能真知将整个世界的生物灵魂全部抽离,安置于新生的知识幻象之书内,这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自然也就跟着原有世界一起毁灭了。
如今林寻所面对的情况跟当初如出一辙,想要带走这具躯壳不是什么难事,难点在于怎么获得躯壳的归属权。
“不管结果如何,先带出再说”
此时,距离考验任务的时限连一半都还未到,林寻让妙法菩萨带头,开始洗劫大扫荡。
迦叶道场中还有着不少法器与功法,有着内应妙法菩萨的帮助,他没费什么功夫就把道场中的值钱物件都搜刮一空。
你已在摩诃迦叶道场中艰坚守两个小时
你成功通过了图书管理员的考验
即将开启回归传送
传送的湛蓝色光芒骤然爆发,瞬间席卷你与白象妖。
待蓝色光芒熄灭,道场只剩下妙法菩萨和已变为妙贤模样的妙音菩萨,还有空空如也迦叶佛陀肉身
传送中
传送成功
你睁开眼睛,就看到等候多时的图书管理员。
管理员丝毫不意外的祝贺道,恭喜你,使徒你已成功通过了考验任务。
接下来,他会为你结算考验奖励
就在此时,两道黑气忽然从天而降,一道降落于你身后的香火神像之上,化为活生生的妙法菩萨。
而另一道黑气降入偏殿,不多时,妙音菩萨就顺着敞开的大门进入藏经殿
管理员刚要继续说话,一双眼睛忽然就瞪圆了。
只见妙音菩萨英姿飒爽的大步行来,肩头还扛着一具巨大的棺椁。
砰的一声,祂把棺椁灵柩仍在地上,棺盖自行打开,其中不仅有着迦叶佛陀的肉身躯壳,还有着众多闪闪发光的法器与功法经书。
只不过如今考验结束,这些价值不菲物仍旧不属于你,但身为迦叶胁侍的两位菩萨却能无碍使用。
管理员张大嘴巴,结结巴巴的道,你、你你这样操作不符合规则。
迦叶道场中的任何物品你都不能带出副本,这些不属于考验奖励。
你眉头一挑,无辜道,你没有违反规则,之前规则说的是你无法从副本中获得任何实物奖励,可这些奖励的归属权不在你手上,也不是你的奖励。
这些东西是两菩萨的咳,嫁妆你收服了两位菩萨,祂们带着迦叶佛陀的遗物来投奔你很合理吧
管理员不由戴上痛苦面具,心说,这哪里合理了
规则约束的是你无法从迦叶道场中获得任何奖励,可如今你不仅多收服了一位妙音莲华菩萨,还把这些法器道具给两位菩萨使用。
如此操作对你的总体实力而言已经有了一定影响,你又一次在考验副本中得到了额外收益。
这与你从前初入恶神章节时,于百鬼夜行考验副本中从几位大妖怪口中得知情报消息一样,都属于不符合规则的额外收益。
让使徒获得考验副本中不应该获得的奖励,就是管理员的失职。
你确实没什么问题,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可受到惩罚的是他啊
管理员不由苦着脸对你道,使徒,咱们好好商量行么
他身为你的专属客服,平常在规则之内允许的地方都尽量偏袒与帮助你了,你能不能也帮他一次,不要让他难做。
平心而论,这位专属客服管理员确实对他颇为照顾。
两人除了在第一次见面时闹得不太愉快,后面相处的都挺融洽的。
如今管理员让他帮忙,他于情于理都应该让步。
你见管理员开口,就干脆的点点头道,咱们都是老朋友了,就别说这么见外的客气话。
老朋友开口让你帮忙,你哪有推脱拒绝的道理
这些法器功法你会让菩萨原封不动的送回迦叶道场,并且还会遣返妙音菩萨回道场,肯定不会让他难做的。
管理员闻言长舒一口气,如此一来,就不存在什么额外收益了,他自然也不会受到惩罚。
你果然是一位仗义之人。
却见你又继续问道,老朋友能不能也帮你一个忙
棺椁之中还有一具迦叶佛陀的无主肉身,你想要这具躯壳的归属权
管理员瞪大眼睛,脱口道,这怎么可能
得到一系列法器与收服妙音菩萨对你的实力影响还不算多大,可迦叶佛陀的躯壳等级领先你很多。
一旦让拥有领袖之相的你获得此躯壳的归属权,那你的实力将因为额外收益而大幅度提升
即便对此躯壳设下难以逾越的相性门槛,可有适应权能的你根本不会在意区区相性限制
你不甘心的再次询问道,这个忙真的帮不了吗
管理员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你无奈长叹一口气,挥挥手让妙音菩萨带着一众宝物与迦叶佛陀的躯壳返回西方极乐天。
不一会儿,所有副本额外收益全部都返还道场了。
管理员见你一脸失望落寞的神情,心中有些复杂。
他让你帮忙,你二话不说就把副本中得来的全部收益交还回去,而你让他帮忙,他却因为规则所限无法帮你。
如今他是不用受到惩罚了,可这样总感觉有些
图书管理员思索许久,似乎终于下定决心道,使徒,咱们认识的时间也不短了,你相不相信他
你坦言道,管理员多次帮助你,与那位铁面无私的本体完全不一样,你当然相信他,否则岂会把得到的额外收益,这么轻易的全部还回去
要是换一位管理员分身前来,你必定会从他身上榨出一层油水。
管理员知道你说的是大实话,毕竟当初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是这么干的。
如今你把额外收益交还,就是因为他一直以来的诚心帮助你。
图书管理员道,既然你相信他,那他现在就为你结算考验奖励。
管理员摘下脸上的单片眼镜,又从怀中掏出一支闪烁发光的书签递给你。
你获得了图书管理员的单片眼镜道具
你获得了入侵书签道具
管理员严肃道,这是考验任务的两件实物奖励,另外还有一则情报奖励。
朱赤燕京紫禁城之中的起居郎是负责记录皇帝言行的官吏,其撰写了一本书名为武皇帝起居注。
该书记载了武皇帝的日常言行以及朱赤国重大事件,后因其中涉及到一些绝密之事,被秘密销毁,连撰写此书的起居郎也失踪不见。
如今,可能只有起居郎的后人才留有残缺的手抄本。
武皇帝身为朱赤国的开国大皇帝,雄才大略、威强睿德、拓土开疆,使朱赤声威远播,四海宾服,堪称一代雄主。
其励精图治,推崇礼仪,以至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故有文治武功,不朽帝王之美誉。
如你能寻得武皇帝起居注浏览,从武皇帝的日常言行中学习一些深刻道理,即可窥见这位不朽帝王的风采
说完,图书管理员对你眨眨眼睛挥挥手,以示告别。
他默念咒语,身影化为透明,随即消失不见
如果林寻没有借助陆吾的力量提前除去迦叶佛,那这次考验任务的难度可谓是非常之难。
然而通过如此困难的考验任务,管理员却只给了一支没什么用的入侵书签,与最基础的奖励单片眼镜。
按照惯例,最不济也得给个彩蛋书签或是圣物书签之类的稀有道具。
或者说,原本通过考验的奖励可能是稀有书签,但现在管理员运用权限临时把奖励给更改了。
如今的奖励总价值绝对不会比原来的低,那刨去两件拉胯道具,剩下的一则情报的价值无疑是不可估量的。
“起居郎后人武皇帝起居注。”
随着图书管理员离去,笼罩藏经殿的奇异力量逐渐褪去。
白象妖对你道,小师弟,你怎么把那些战利品全部还回去了
是不是刚才你的那位同乡在此不太方便如今不如让妙音菩萨再把那些东西带回来吧。
你不假思索的摇摇头,这是你与管理员的君子协议,两人互相帮忙后哪有过河拆桥的道理
况且,管理员给你的情报价值必定不会比迦叶佛陀的躯壳低。
林寻想要迦叶佛陀的躯壳不是为了躯壳品质而是为了躯壳等级。
然而,躯壳等级可以再攻略几座城池用香火恶念弥补,可类似的绝密情报错过可就没有了。
就像第一次与这位管理员私下交易时一样,那时候管理员隐晦的把九尾狐与酒吞童子的所在方位告诉了他,才使得他最后能收服式神宠物。
现在他倒是很期待武皇帝起居注里藏着什么极具价值之物。
你与白象妖并没有立即离开藏经殿,而是于此寻找是否有着记载天龙石窟与碧霞刚玉的书籍。
妙法菩萨听得两者之名,忽然兴冲冲的对你道,尊者,你说的是此物么
祂从怀中取出一枚碧绿璞玉,其质坚而内蕴灵秀,色泽翠碧如霞,莹润光洁。
你发现了碧霞刚玉素材
“呃这玩意怎么在妙法菩萨身上”
林寻抽了抽嘴角,有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妙法菩萨一副邀功的模样,对你解释道
并州是祂的人间香火道场,祂对附近地界还算略知一二。
那天龙石窟位于永宁州边界,隐匿山水之间,洞窟巍峨,若苍龙盘旋,鳞爪森然,栩栩如生,故得名天龙。
后朱赤国视龙为邪祟不详之物,凡是名称中带有龙字的事物皆需要改换名称。
故而尊者以天龙石窟四字翻阅查找典籍无法得到线索。
再后来,那人间的武皇帝获悉石窟中产出的碧霞刚玉是残余妖族龙子所需之物,便集结凡间大军捣毁石窟,将石窟之中出产的碧霞刚玉悉数供奉给佛祖。
这碧霞刚玉非是炼制法器的材料,对于神佛而言除去美观外一无是处,佛祖收下大量碧霞刚玉后赐予座下弟子每人一枚,迦叶也得到了一枚,后迦叶又将此物赏赐给了祂。
说完,妙法菩萨伸出舌尖舔了舔唇角,一副请尊者赏赐奖励的媚态。
“要是先前干掉妙法菩萨,我岂不是早就能得到这件素材了”
林寻心情大好,如今凑齐了最后一件材料,就能搭建望龙坛前往源龙神宫。
对于有功之臣他向来是不吝啬奖励的,收下素材后就狠狠奖励了一番妙法菩萨。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