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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章 生日快乐(上)
    (记得很早以前,还好像欠过一个大佬的盟主加更,补上。)

    哒,哒,哒。

    女人背着小包,踩过满地的落叶,从头顶的霓虹闪烁着的大招牌间走过。

    她一边喝了一口牛奶,一边吃着一个手掌大小的巧克力面包,顺便把剩下的一个面包收入包里。

    准备在回家的夜间公交车上再当个下班后的宵夜。

    “darlg,您可真漂亮,不是么?”

    旁边有一個穿着紧身西装的男人,跟到了她的身边。

    这条街遍布着各种各样的dj夜店,清吧,小酒馆,球迷主题俱乐部,还有gogo吧(即为寻欢客约姑娘出去的情色酒吧)。

    是仰光本地很有名的夜生活一条街。

    刚刚经过的那家酒吧门前悬挂着转播法家联赛的大电视上,右上角显示时间刚刚过晚上七点。

    这是个尴尬的时间点。

    一般人几乎已经下班回家,而对于昼夜颠倒的寻欢作乐者们来说,时间又实在是太早。

    所以街上显得有些冷清。

    店铺门前闪烁的霓虹灯,无人看守的烧烤炉的微微烟气,路上穿行的饥饿的猫狗……

    乐迷群体互相看不惯互为死敌的朋克和金属乐队,从一条街上相隔不到50米的两家夜店里远远飘荡出来,交织在一起。

    夹杂着中间那间曼联粉丝俱乐部的帆船造型的金红色巨型队徽和循环播放的《gllorymanunited》的声音。

    体育、烧烤、乐队、情色……仿佛是各种能够刺激人们激素分泌的元素,全部都被硬生生的被市政规划杂糅到了一起。

    女人身边整个世界都像是药物滥用的摇滚青年和荷尔蒙过度分泌的老大叔的结合体,散发着一种让人感觉天旋地转的不真实迷幻感。

    以及赤裸裸刺激着鼻腔的糜烂欲望。

    “谢谢,不过,似乎我不记得允许过你叫我darg。”

    女人答了一句,却是头也不回的往前走。

    酒吧门前,永远不会缺少流莺。

    除了针对男性寻欢客的女流莺,还有些针对女客人的男陪酒,当然,没准也兼职针对男客人。

    真正的红牌,无论男女都是没必要在这个点上班的。

    也没必要大热天里站在自家店门前招揽生意。

    这个点在街上站街的人。

    不管男女。

    他们往往都像是门前阴沟边的那些游荡的残疾猫狗一样,同样的饥肠辘辘。

    甚至,也同样的瘦骨嶙峋。

    那位穿紧身衣的客人是位牛郎,当然,在是位牛郎的同时,没准也还是位大孩子,可能只有十八九岁。

    缅甸很多男性的身高不高。

    光外表看上去,他甚至只有十六七岁。

    东南亚不少地方,都有很严重这样的问题——孩子和身体工作者,这两种听上去格格不入的概念,却经常能在同一个人的身上,被可怕的融合为一体。

    紧身衣紧紧的锢在他的身上,几乎能看到肋骨的纹路。

    “别这样么,小姐,我们交个朋友吧?”

    牛郎往前紧走两步。

    女人这次不再答话,充耳不闻的往前走。

    按通常的规矩来说,拉客拉到这一步,就不应该再做什么了。

    不过,他已经很久没有做成一单生意了。

    又热又有点饿,整个人都有点晕乎乎的。

    他工作的那家酒吧是没有员工餐提供的,只迫使让你发挥“魅力”,让别人请你吃点东西,喝酒赚赚提成。

    他在这条街上见过了形形色色的客人,他隐约觉得,这位女人是不太相同的。

    来这条街上的人。

    无论男女,往往主要就流莺、寻欢客和穿着俱乐部粉丝三种。

    这姑娘没有穿队服,看上去不像是足球的狂热爱好者或者足球宝贝,可以轻易的排除最后一种。

    她的姿容包括身材,也绝对不是普通的站街女能比拟的。

    就像丑小鸭和天鹅。

    它们都有翅膀,但甚至不是同一种物种。

    其实这条街上,酒吧里的女招待,或者一起来玩的年轻人们中,漂亮的姑娘是不会少的。

    穿开叉到大腿根的妖娆舞女,穿学生装的jk少女,上衣的下摆收肚脐以上的,裤子的腰线快要收到臀线以下的……

    再大胆,再露骨的场面,他其实都在酒吧里见过。

    当欲望变成了肉体的工作,灵魂存在的空间就被无限的压缩。

    在大脑像是酗酒一样一次次的分泌着荷尔蒙的同时。

    人就会慢慢的失去了爱的能力。

    男人觉得,他当牛郎都快要当出老僧般的迟暮气来了。

    觉得他这辈子,再也不会为谁而感到心动。

    可当他靠在酒吧门口,往肚子里狂灌矿泉水抵挡饥饿,看到女人穿过霓虹灯变换的光影,走过长街,咬着面包从门前走过的时候。

    他的心又被狠狠的勾引动了一下。

    她的发稍被高高的扎起,很好看。

    但清纯、性感或者优雅这些词汇,放到她的身上,都沾上一些,又似乎都不算太妥贴的样子。

    她不是那种浓艳的像是纪梵希的麝香香水的那种女人,感觉也不是那种青涩的不施粉黛的小姑娘那款。

    她的气质,仿佛寺庙大殿里点上一炉香,然后被风吹的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闻到。

    研丽又轻淡。

    不窒息,不逼人,却又能自成一体。

    连眉毛都美的像是刀锋的弧线,有一种冷冷艳艳的冰凉妩媚。

    他这种老和尚似的心,直接就被这种气质似禅香的女人给重重的击中了。

    他知道这样的妹子,就算是跑来酒吧玩,也会像是野外田野里的捕蝇灯一样,不会缺少男伴的。

    可说不清是什么理由,让他决定又跟了上去。

    也许是她很好看的缘故。

    也许是她论气质就很像是个有钱人的缘故。

    反正,他是非常想做成这单生意的。

    “您跑来玩么?”

    不答。

    “小姐,你是从哪里来的,我喜欢您。”

    不答。

    “我知道哪里有劲爆的音乐,今天我们有一个本地的歌手来驻唱,我能带你去见他……还有叶子,我能搞到叶子。”

    还是不答。

    “请我喝杯酒嘛,5000缅币,不,onedolr,jt,onedolr。”他伸手抓住女人身后的小包。

    牛郎用几乎是乞求般的语调说道。“或者可以请我吃顿饭,你知道的,那种,冷餐热餐我都可以,很便宜的。”

    女人站住脚步。

    终于把脸侧了过来。

    她手伸在衣服兜里,眉头拧了拧。

    她看见拉住自己的是位苍白的大男孩,不知道是否是西装裹的太紧,还是白天太阳晒的有点中暑了,对方像是个细竹杆似的可怜巴巴的站在那里。

    连抓住自己的包的动作,都差点把他给牵倒了。

    见到了这一幕。

    她叹了口气,松开了兜里的辣椒喷雾,换成了小钱夹。

    女人取出钱包,将除了一张公交卡,几张零钱以外,空空如也的钱夹展示给他看。

    “我没有钱。但如果你实在是饿了话了吧,我可以请你吃顿饭。”

    见对方的钱夹里干净极了。

    意识到自己搞错了,对方并不是来玩的客人以后。

    牛郎脸上乞求的神色立刻褪去,反而轻浮的吹了下口哨。

    “如果是伱这样的话,不要钱也没关系。你是要收钱么?”

    他可能觉得自己刚刚的姿态太低了。

    就准备说上几句调笑的话。

    “是冷餐还是——”

    请吃饭,冷餐、热餐。

    在这条街上,其实在不少情况下,都不是字面的意思。

    「hotlunch」,“热午餐”在字典有为什么什么而提供服务的隐藏含义,所以在美式俚语文化里,它是一个非常粗俗的单词。

    与之对应的是“冷午餐”,则意思大概可以理解为用嘴来解决问题。

    它可以当成商量价钱时的暗号来使用。

    说到一半。

    他的声音忽然又顿住了。

    因为他看见,那个已经被他认定为了卖春女的穷鬼,单手从小包里拿出了一个塑料袋包装的面包出来。

    “如果你需要的话,吃点东西去吧,看上去你快要晕倒了。”

    她说道。

    牛郎呆住了。

    这个行业,就是把脸扔在地上赚钱。

    他十几岁的年纪,却拥有着几十岁的油腻,他可以面不改色的用嘴叼起过别人放在靴子上美元。

    即使刚刚拉客的时候,对方把耳光摔在他的脸上,他都不会在意。

    却在此刻。

    一个递过来的面包之前。

    他的自尊心被狠狠的刺痛了。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生在污泥里的人,往往就会希望别人的心灵也裹满污泥,以证明大家都没有什么不同。

    在被黑夜笼罩般的地方,遇上一个阳光般的女孩。

    有些人会觉得羞愧。

    有些人会觉得感激。

    也有些会觉得格外的愤怒。

    凭什么……凭什么,都是烂泥一样的人生,你就和我不一样?

    牛郎久违的又拥了十几岁大孩子的敏感。

    “滚。”

    他松开拉着女人包的手,低低的声音呵骂了一句,转身就走。

    “真没礼貌。”

    女人皱了皱眉,也不在乎。

    她把面包收回了包里,犹豫着看了一眼手里被咬的只剩下最后一片小月牙的面包,就朝旁边那只一直在摇晃着尾把的土狗招了招手。

    小狗犹豫的跑了过来。

    “我吃的差不多了,今天算你运气好。”

    女人摸摸这只瘸了一条挑腿,走起路来一跳一跳的,看上去有点滑稽的小狗的脑袋。

    “狗儿乖哦。老娘又要去跟那傻冒老板斗智斗勇,给姐姐加油,要是今天弹完钢琴,能混到自助餐吃,等会我出来的时候,另外一块面包也是你的。”

    她看着小狗悉悉索索的在她的掌心,把这块小面包叼着吃完。

    也不知听懂了还是没听懂了,只在那里唔唔的叫了两声以作回答。

    她拍拍手掌,站起身。

    便拐进旁边通向一家酒吧后门的员工通道。

    “怎么,没成功,那样的妹子,你不可能有机会钓上的。我一看就知道,人家张开一次腿,能顶的上你半年的收入了。”

    牛郎走了不远,就有相熟的同伴奚落道。

    “出来卖的婊子而已。”

    大男孩转过身,看着女人消失的酒吧上,霓虹灯所勾勒出来的凹凸有致的性感女郎的招牌。

    “装什么白莲花啊。”

    而这边所有的一切,都被那家曼彻斯特联队俱乐部前,正在沙摊椅上对付盘子里的牛排煎蛋的黝黑大叔,看的一清二楚。

    ——

    “ihoughtthatiuldfallforjtonegirl,she'soltallbeautifulwithlongblondecurls(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如此的迷恋一个女孩,她又漂亮又酷,还有一头披肩的长发)……”

    蔻蔻哼着泰勒·斯威夫特经典歌词,走进这家名叫“音乐家”的酒吧后台的更衣室。

    她转身把身上的小包挂在墙上。

    锁好门。

    更衣室里放着大堆大堆各种型号的女士衣服,各种各样的舞裙,只是仔细一看,那些舞娘的服装看上去都有点奇怪。

    胸衣是被各种各样羽毛装扮,但实际上根本挡不住什么的蕾丝舞裙。

    布料加起来也需没有100克重的兔女郎套装。

    芭蕾舞服倒是全套的,不过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布料全是几乎透明的。

    好在——

    蔻蔻并不是来跳舞的,她是来弹钢琴的。

    唯一的一套钢琴的长裙,除了收腰的位置装典着花里呼哨的珠子和孔雀羽之外,整体来说造型还是很正常。

    这里的酒店老板想要打造一个比较古典诱惑的“钢琴西施”。

    某某西施不是东夏特有的现象,东南亚泰国这类的地方,一堆什么什么西施小网红。

    在这种地方。

    看不到的才勾人。

    既使如此,蔻蔻也从来不敢贴身穿这套衣服,她每此出门前,都会特意在衣服下,给自己穿一套紧身的打底服。

    回家后再脱下来洗干净。

    「保护自己的守则1:在这种地方,随便穿鬼知道谁穿过的衣服,没有染上淋病那肯定是运气好——《蔻蔻小姐的兼职小妙招》」

    蔻蔻告诉她的老爸,她放学后不回家,找到了给人做家教的工作。

    实际上。

    这几天,她一直都偷偷在这家名叫音乐家的酒吧里弹钢琴。

    她不上午夜以后的班。

    从七点半弹到十一点半。

    每小时10美元,4个小时,总共40刀。

    她必须要挣到一些钱,那笔老爸用来打点关系的钱,几乎榨干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能借的外债也都借过来。

    阿姨还要生孩子。

    一个尚未毕业的女高中生,在缅甸这种地方,哪里有那么容易找到合适的家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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