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河在奢侈品店里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
由于他打着伞裹着毯子穿着拖鞋出场的造型过分前卫,以及自身形象条件过硬,刚走进商场,就被各家导购当成目标客户争取。
尤其是在拿出陆崇的卡之后。他被请进高级休息厅,有点心吃有茶喝,还有一列模特穿上当季新品在他眼前走秀,任君挑选。
简直就和在家里的时候一样。
然而这是“外面”,是他终于踏入的真实世界。每当想到这一点,他的购物欲就被刺激得更旺盛一分。不仅买了当季的大衣皮衣夹克衬衫西裤腰带袖口,还买了各种款式的帽子来搭配。连几个月后的高级成衣定制都爽快签单。
刷别人的卡超开心的。如果不是审美有讲究,他能把自己穿成一棵圣诞树。
他换了件黑色刺绣羊毛圆领衫,外披一件休闲西装外套,风流倜傥贵公子的气派立刻便被衬了出来。
衣服一穿整齐,那张俊俏绝佳的脸蛋便更加抢眼。店里的导购脚步前后不离地跟着,说话间都忍不住地在往他脸上瞄。
“你皮肤真好哇,真的好细好白哦,像从来没有见过阳光一样。”
“当然啦,”林雪河说,“因为我是吸血鬼嘛。”
大家都当成冷笑话,很捧场地哈哈大笑。
他没觉得哪里可乐,倒是有点被吵到,就起身往下一家走,逛来逛去,日暮时才意犹未尽地回酒店休息。
晚上收工回酒店,陆崇进门,差点被随地堆放的购物袋绊倒。
仿佛穿进了不起的盖茨比拍摄现场。各大奢侈品门店的手袋占满了茶几和餐桌,都找不着地方放了,剩下的一半只好堆在地上。
陆崇平淡地瞥了一眼,抬腿跨过满地奢靡的障碍,“都买了什么”
“漂亮的东西。”林雪河美滋滋道。
他买了新的抱枕,用起来比酒店的舒服许多。还有新的水晶杯,正好用来装他新买的红酒,配上奶酪和火腿。
倒是很会享受。酒已经醒好了,带着一点果木清香,陆崇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
回来的路上,他让助理去查了杨岭的消息,几通电话后确认人现在没什么事。没接到戏,只好在家逗逗孙子。
他几句话讲明了今天在剧组的见闻,摇晃酒杯,心情有些复杂,“这样或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
“别人的命运和我有什么关系”林雪河并不意外,懒散地躺在沙发上,淡金色双瞳望着他。
“只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就好了。”
陆崇没有说话。
他其实没有什么资格质问,毕竟林雪河这么做是在替他出头。他反而要去怪罪,就显得矫情又莫名其妙。他本来也不是什么圣父体质。
但心情还是很微妙。
大概还是因为在剧组受到的冲击,发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居然只是一句话造成的。漫画里才看过的“言灵”居然真实存在。
又或者是因为,血族和人类的价值观确实不一样。
林雪河不懂他为什么蔫巴成这样。
毕竟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血族,不了解人类的脑袋瓜怎么运转也很正常。
他对自己向来宽容。难得今天心情好,起身从最近的购物袋里拿出一样,递给陆崇,“喏,给你买的。”
陆崇意外地接过,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印着大o的丝绸领带,“真是给我买的”
他平时很少穿正装,出席活动也不会穿戴明显的o,毕竟接商务合作会有忌讳。
“一开始不是。”林雪河说,“不过想想我以后应该也不会戴。给你用正好。”
“”
陆崇撇嘴,“刷我的卡送我东西,真大气啊。”
“不客气。”他笑盈盈道。
他只是喜欢买些五花八门的漂亮东西,实际上自己穿衣服还是会选简单款式。
他坐直身体抻懒腰,顺手从脑后抽出一支骨瓷发簪,挑起那根领带看了看,“现在再看又觉得还是漂亮的唉,话都说出口了,还是送给你吧。”
他刚刚一副被逛街耗尽力气的样子软倒在沙发上,后脑勺被压得严严实实。陆崇这时才发现他剪了头发。
昨晚盖住膝盖的离谱长度已经被剪成了过肩的狼尾,上层的碎发自然垂落,下层长发则被簪住。
那支骨瓷发簪通体都是奶白色,直线型没什么特殊装饰,只有簪头雕刻了一只镂空的蝴蝶。造型看起来有些妖异,“你喜欢蝴蝶”
林雪河不假思索道,“最讨厌的虫子。”
“那你还把它戴在头上”
“可是这根簪子很好看啊。”
“”
“店里的人说,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
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漫不经心道,“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
“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陆崇说。
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临时决定剪掉。
一句又一句,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
“我今天下午逛街,还抽空想了另一个问题。”林雪河说。
他对昨天试图通过咬痕契约陆崇,然而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还耿耿于怀。
身为血族的獠牙居然咬不破人类的皮肤,这严重不符合他的认知。
明明咬过的同族都说,人类的皮肤像葡萄皮一样柔软,血液像流动的美酒一样香甜。
眼下的情况跟书上说的完全不一样。
排除各种不可能因素,他问陆崇,“所以有没有可能,其实你不是人”
“”
从百米高空自由落体只受了点皮外伤,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回来还不带大喘气,都没让他对陆崇的身份产生疑惑。到了挑战自尊心的时刻,他才开始真正对这个人类产生关心。
本质上还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种打击
活了二十年才发现自己竟是个无法自主进食的吸血鬼,这合理吗
不行,不可以是这样。
他不可能存在这种缺陷,问题一定出在食物身上。
陆崇没看他,“给你机会不中用,还怪别人。”
“那你知不知道,血族为什么选择和你的家族联姻。”林雪河说,“或许你的家族被选中,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皮肤特别厚之类的。
陆崇倒是真的回忆起来。
除了小时候去参加过林氏家主的换任仪式,在那里经受了惨无人道的霸凌之后,他没有再跟血族近距离接触过,“没有。我从来没被血族咬过。”
爱心献血车倒是上过几回。不知道他捐献的血究竟是真的输送给了有需要的人,还是被偷偷倒卖给了设点的血族。
“那我们小时候从没见过吗”林雪河继续问,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特殊紧绷感。
“你家里的大人也从没对你提起过我的名字或者我在哪里生活毕竟我们可是联姻对象。”
“没有。”陆崇肯定地说。“如果见过你,我当然会记得。”
即使在血族里,长成林雪河这样的也不多。
再说他是高考前才知道要跟血族联姻的,之前跟家里人压根没聊过这个话题。
林雪河这个名字,他昨天才第一次看到。
林雪河意味不明地叹了一声气。
如果不是刻意隐瞒得非常好,那么陆崇知道的或许比他还少。
“你有那么夸张又好用的伴生能力,为家族做点别的事应该也能有贡献吧。”陆崇浅啜了口红酒,后味酸涩。不知不觉跟他聊起天来。
“他们就不能指望你点别的怎么就整天盯着联不联姻的啊。”
陆崇也不是傻子。
想要什么一句话就能完成,翻遍漫画都找不出比这更方便的能力了。
有这能力,他真想要钱的话,多少钱弄不到啊。还用得着跑来逼婚多此一举。
再说,他们俩年纪差不多,都是大有可为的时候。就算不是跟血族,陆崇也从没想过这么早就开始筹划自己的婚姻。他感觉现在的年轻人应该都是这样。
除了眼前这位。
“我的伴生能力哪里好啦。”林雪河说,“小时候大家都不愿意陪我玩,怕不小心惹到我生气会被我报复。家主怕我闯祸,连门都不让我出。今天我还是第一次逛街呢。”
他语气淡淡的。陆崇判断不出是真话还是信口胡诌,“怎么跟我想的不一样。你有这么大本事,他们都应该跪下来求你赐福才对吧。”
林雪河笑了一下,“可我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啊。”
他嘴角弯起来,眼睛却是冷的。
陆崇细心地从中看出些难过的影子。感觉自己的玩笑话可能讲歪了,还是歪到了某些不该提的伤心之处上。俗称哪壶不开提哪壶。
人家就是在家里憋久了,想出来逛逛街,本来挺高兴的。
陆崇觉得自己扫兴,绞尽脑汁想有什么能挽回气氛的话题。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便先听见一句询问,“那现在呢,你也觉得我可怕吗”
“你会怕我吗”林雪河问他。
陆崇莫名感到紧张。
直觉告诉他这是个重要的问题,可能会影响人生的那种。必须得好好回答,“现在害怕倒不至于”
他顿了一下,实话实说,“不过我觉得你挑红酒的品味不太行。”
林雪河一怔,像是听到什么有趣的话,眼底的笑意终于真切起来。
“你真可爱。我都有点喜欢你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