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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特殊的。

    平时夏归楚再怎么随便和别人勾肩搭背,丁洵不会当回事。以他对夏归楚的了解,这家伙满脑子只有摄影,透过镜头他看见的是超越皮相、肉体的无限可能,圈内鲜肉再多,对夏归楚而言都只是创作的工具。

    所以当初这个喃喃请夏归楚拍照,丁洵还打趣对方腿很美,很合夏归楚胃口,这种人都是过眼云烟,总会离开的,留在夏归楚身边的,一定会是他。

    他都等到曹南宗走了,还愁这些虾兵蟹将

    可是现在,喃喃赤身裸体躺在沙发上,两个人之前还不知道怎么胡来,夏归楚还为了他闹成这样,丁洵既震惊又不甘,不甘之中又有一层隐秘的委屈。

    凭什么凭他是oga吗夏归楚真的再也不给任何a机会了吗

    丁洵紧盯着夏归楚的眼睛,仿佛要从中找出谎言的痕迹,齿根被他咬得发酸“你对他是认真的就这么个擦边博主,至于”

    “丁洵,”夏归楚冷冷阻止他继续,“你过界了。”

    丁洵顿时脸色煞白。

    夏归楚毫不留情地推开丁洵,坐回沙发边上,指尖挑起装死沙发客的乌黑长发,看着丁洵的眼睛,在发尾温柔落下一吻。

    “我是玩还是认真,都和师兄无关吧”夏归楚微扬下巴,挑衅地笑,“师兄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的话,早点回家吧,很晚了。”

    那笑刺得丁洵眼睛疼,他额角青筋直跳,终是扔下夜宵,摔门而去。

    客厅静了下来,夏归楚看着关紧的门,笑容消失,揉了揉眉心叹息一声,刚刚他是不是说得太过了

    丁洵暗恋他,夏归楚一直是知道的,他也告诉过丁洵,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要试图用对他好来打动他。可丁洵却说没关系,日久见人心,他会让夏归楚明白,他才是夏归楚最适合的伴侣。

    好沉重。

    丁洵不像卢卡斯是个健忘的乐天派。卢卡斯能被开导变回朋友,这几天一个人在曼城也玩得开心,常和夏归楚分享他的旅游见闻。

    这位丁师兄呢,不仅性格不清爽,又是工作室元老,真要掰了,影响的不只夏归楚个人。他刚才说得轻松,实际上也不想这种伤筋动骨的事发生。

    正发愁,沙发上的擦边博主的肚子又开始咕咕叫了,夏归楚一下子回过神来,不由对曹南宗竖起大拇指“你可真能忍啊。”

    曹南宗转过脸,拨开挡住眉眼的头发,目光幽幽地扫向桌上的夜宵“能吃吗”

    “咳,能,不吃白不吃”

    于是夏归楚把愧疚抛在脑后,很没良心地邀请前夫一起把丁洵留下的夜宵吃个精光。

    曹南宗犹豫,觉得这似乎不太好,夏归楚白他一眼,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也不是不能现在去厨房做,但某人的肚子可能支撑不到那个时候。

    曹南宗掂量了一下,从善如流地吃下了丁洵的遗产。持明教崇尚苦行,但他并不修辟谷一道,没必要在吃上虐待自己。

    吃罢夜宵,曹南宗换上睡衣,状若无意地提起“这么看丁洵挺关心你的,那么生气还给你留夜宵。”

    “他是挺关心我,但哎烦死,丁洵就住隔壁栋,来得太快了。”夏归楚不喜欢有人随便闯入自己的空间,可他自己饮食不规律,老被丁洵唠叨,后来师兄就养成了时不时投喂他的习惯,他图方便,才给丁洵设了临时密码。

    “这么好,你们怎么还没修成正果”曹南宗笑笑,仿佛随便唠家常,“我一直以为离婚后,你一定会选他,哪知道之前又冒出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如果前夫也能投票的话,我投丁洵一票。”

    夏归楚正收拾桌面,闻言冷冷瞥了一眼好心的前夫,转身走到智能门锁前,删掉了丁洵的临时密码。

    丁洵这回轮到我了吧这个喃喃怎么回事

    第14章 宛如阿修罗

    “你没事吧,丁洵那样说你,你还投他一票”删完密码,夏归楚仍觉得匪夷所思,斜睨着曹南宗讨伐他,“不对,你投个什么劲的票啊”

    神经病,他选择谁,有曹南宗这个前任什么事啊

    曹南宗吃饱了饭,此时正是神完气足,颇理直气壮地和他分析“我这不是从朋友的立场替你打算嘛,你和丁洵认识时间最久,他成熟稳重,懂摄影,和你有共同语言,做饭还好吃,又对你长情,既然你排除了那个外国人,那他”

    “排除了卢卡斯也不是非要选他,真亏你这么上心我的第二春,”夏归楚越听越烦,“我看你是吃人嘴短吧,不就是做饭嘛,我也会啊,都是成年人,谁需要谁照顾啊”

    曹南宗不置可否地笑笑。他很早就知道丁洵,当初夏归楚被恩师何律同收为关门弟子,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丁洵。

    那时夏归楚年少成名,比现在更口无遮拦,说起丁洵挺刻薄的“说是师兄,其实老师从没承认过他是弟子,他呀,其实是老师故人的儿子,碍于这层关系,天分不高,也不好点破,就让我叫他师兄安慰安慰咯。”

    曹南宗便劝他别对人说这种戳心窝子的话,夏归楚则怨他风景,挂在曹南宗身上蹭来蹭去,不满地哼哼“哎哟我的月君大人,我有那么没情商吗这不是跟你才这么讲嘛。”

    后来,夏归楚离开戈兰去曼城上大学,丁洵倒成了他名副其实的师兄。

    夏归楚讨厌死板的课程安排和校规束缚,常常人间蒸发,要么接私活,要么外出取材找灵感,四年大学生涯,几乎全靠师兄罩着才拿到毕业证。

    他对丁洵的评价也逐渐从“没天分”变成“师兄救我狗命”,而那时的曹南宗远在戈兰,困守迦那圣坛,两个人只有节假日才见得上一面。

    难得一见,曹南宗听到最多的却是另一个aha的名字。

    回想起来,曹南宗那时便隐约觉察到丁洵对夏归楚有意。只是这种想法还很模糊,他不想用这毫无证据的担忧,限制夏归楚的自由。

    他劝解自己,或许还应当感激丁洵,替自己照顾夏归楚

    可那种陌生的敌意,无时无刻不啃噬他的心,令他苦苦思索,和自我鏖战,变得越来沉默。

    身为月君,不该有这样的情绪。不管那份情绪以什么为名,是竞争,嫉妒,还是愚痴。

    直到父亲病重,曹南宗临危受命,也来到曼城,成了人们口中的小曹总、曹副总,这总、那总,叫得他头皮发麻。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终于不用等到节假日才能和夏归楚相聚。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丁洵那天,”曹南宗忽然开口,对夏归楚描摹起自己对情敌的印象,仿佛真要推销丁洵似的,“他脱下外套给你挡雨,那画面,你看了都会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