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里约热内卢,狂欢节之夜。整个城市各处都充斥着欢笑,焰火淡淡的火药味、喧闹的歌舞声以及酒精分子在空气里自由地狂欢。
夜空被焰火照亮,在节奏强劲的音乐声中,彩车队穿城而过,桑巴舞娘们踩着鼓点扭腰送胯,全世界都是飞舞的大腿和羽毛裙摆。
一个正在路上摇摆的巴西姑娘看到了她今夜的目标,那是一個穿着长风衣,带着个猫耳头戴式耳机靠在街边的彩绘墙上玩手机的中国男生。巴西姑娘已经瞄了他有一会儿了,确定他并没有女伴。
就在巴西姑娘迈步上前准备和那个男生打个招呼,问他要不要一起跳舞时,却看到另外有一个男生朝她的目标走了过去,两人有说有笑地聊了起来,那个刚走过去男生甚至还撩起了戴耳机的男生那件长风衣摸向他的腰间。
草,错付了,好不容易看上个男的,居然是个给子,巴西姑娘狠狠地一跺高跟鞋,朝那对男生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扭着胯婀娜多姿地走了。
“我怎么感觉她误会了什么”林枫看着巴西姑娘的背影皱起眉。
做完了从林枫腰间把手枪掏出来藏到自己身上的动作的路明非转过头,只看到了狂欢的人潮,“她谁”
“一个巴西姑娘,不过已经走了。你出任务连武器都能不带,你怎么不把自己也落在酒店里算了”林枫嫌弃道。
林枫正在带着“新生”路明非执行一个执行部的“a”级任务。卡塞尔学院的惯例,新生入学的第一年必须参与一次执行部的行动,让他们亲眼目睹跟龙类或者死侍作战的战场。
虽然路明非同学平时天天“亲眼目睹龙类”,虽然路明非同学实际上在预科班就参与过任务了,但施耐德教授表示惯例就是惯例,所有新生只有路明非搞特殊不合适。
“那本来这个a级任务就难不倒资深专员林枫师兄你嘛,我没躺在酒店等你自己去完成已经很有兄弟义气了。”路明非振振有词。
对哦,差点忘了你这厮特爱摸鱼,在另一个世界线也干过自己去和陈雯雯吃饭,让楚子航去出任务的事了。林枫脸一垮,“我要不要提醒你一下我们的耳机直连诺玛和执行部。”
“路明非同学,你的话已经被施耐德教授听到了,我得提醒你一下,你这样很容易过不了任务实践课。你已经有两门主课挂科了,如果任务实践课也挂,你的奖学金岌岌可危。”诺玛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
这回轮到路明非脸一垮,虽然卡塞尔给s级的奖学金名头上不少,但学院的规矩很大,必须通过各项测验、按时交论文、成绩优秀才能领出来,他现在不仅领不到,还因为舍友芬格尔乱刷他的卡的缘故倒欠了好几千。
“不想挂科就赶紧干活吧”林枫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和路明非一起挤开人群,追上满载着桑巴舞娘的彩车车队。
这次“a”级任务的目标名为“舞王”,这是一个一年前开始出现在里约热内卢的桑巴舞舞者,从没有人看到过他的真面目,只知道他穿着一身缀满ed光源的舞衣,能跳出让人着魔的舞蹈,里约热内卢因他而狂。
但他每次出现的地方,第二天都能让警方发现残缺不全的受害女孩的尸体。这些受害者都有统一的特点,她们都是面容姣好、身材性感、小麦肤色、金发的桑巴舞者。除此之外,这些死者还有一个诡异的共同点,她们分明遭受过酷刑般的折磨,脸上却无一例外地带着沉醉的笑容。
执行部认为“舞王”是个突破了“临界血限”,克制不住自己性虐和杀戮欲望的高危混血种,他之所以能蛊惑普通人,是因为他擅长某种精神控制类的言灵。
“他对于桑巴舞存在着极度的迷恋,而狂欢节就是桑巴舞的节日,正常人在这天都会为了桑巴舞而疯狂,舞王也不例外。他很可能出现在闹市区,尤其是彩车队伍经过的路线上。彩车上最容易找到他渴望的食物,金发、小麦肤色、擅长桑巴舞的年轻女孩。”诺玛在任务频道里说。
“可我们只知道他穿ed舞衣,跳起舞来能让人血脉贲张。除此之外,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我们都不知道啊。”
路明非举着望远镜观察彩车顶上热舞的巴西姑娘们,啧啧,那流淌着淋漓热汗的高挺胸脯,那笔直的小麦色长腿,那飞舞的羽毛裙摆,什么舞王能比这更让人血脉贲张
林枫按亮了头戴式耳机的ed灯,他头上的猫耳亮了起来,这让路明非睁大了眼睛,“林枫师兄,这个有意思啊”
“苏妈妈选的,不好违抗,不过这个正好也能亮灯,你待会看准我的位置,别射错人。”林枫指向一辆彩车。
“林枫师兄你确定舞王在那辆车上那辆车车顶不都是肥猪吗舞王不能是只肥猪吧。”路明非皱起眉。
林枫指向的那辆彩车车顶上站着数个体积惊人的大胖子,他们也在彩车顶上跳舞,浑身肥肉水波般颤动,论技艺并不亚于那些身材纤细的舞娘。
狂欢节每年都会评选跳桑巴舞跳得最好的狂欢公主,还会评选狂欢王,狂欢王不仅得桑巴跳得好,还得体重在130公斤以上,所以彩车上除了漂亮的巴西女孩,还有这些胖子。
“我确定。”林枫敲了敲耳机,“诺玛,熄灯吧。”
一瞬间,整条街的灯都熄灭了,连那些自带电源的彩车都熄灭了,只剩下天穹上的焰火还在发光。林枫脚在地上一踏,跃过因为突然陷入黑暗而不知所措的人们,直扑他刚才指给路明非的那辆彩车。
他一脚踢在了一个在一片黑暗中身穿亮灯ed舞衣,无比醒目的胖子的身上,将那个足有两百公斤的胖子踹离了车顶,子弹从人群中呼啸而来,正中飞出车顶的那个巨大的ed肉球。
子弹洞穿了肉球的舞衣,肥膘如奶油那样从裂缝中溢了出来,白得晃眼,油腻程度能让人把过去一年吃的高油脂食物都给吐出来,并且,那堆肥膘还在随着他们的主人的运动而不断抖动。
子弹的动能被那层脂肪给卸掉了,舞王还没死,他在往前方逃窜,前方挡路的人们在他的控制下如摩西分海故事里的海水那样被分开,而巨大的肉球在人海中以猎豹那样的速度快速前进。
“追”林枫立刻跳下了车,和路明非一起紧追舞王。
他们追着舞王一路跑到了一个死胡同里,面前只剩下一堵高墙,舞王却不见了踪迹。
“这居然给他跑掉了”路明非握紧了枪。
“不,是你们跑不掉了”巷子口出现了穿着ed舞衣的肉山,他踏着诡异的舞步,向被堵在巷子里的林枫和路明非逼近,金黄色的瞳孔紧盯着面前的两人。
他刚刚并非逃跑,而是要把这两个来狩猎他的猎人逼进死胡同,逆转猎人与猎物的身份。
路明非想也不想地扣动扳机,子弹向舞王的头顶射去。
舞王的血统比执行部想的还要可怕,龙血已经令他的身体产生了严重的异变,混乱的激素分泌令他长出了那层能够抵挡子弹的脂肪,同时也把他的肌肉强化到了能抗住林枫一脚的地步,但头顶总不能也包裹脂肪和肌肉。
星星点点的火光在舞王的头皮上溅起,子弹打上去竟然是金属轰鸣般的巨声,舞王的头皮在一瞬间长出了细密的鳞片。
“卧槽,这么离谱”路明非瞪大眼睛。
“呵呵,呵呵呵呵。如果是之前的我,恐怕已经死了,但我拥有进化药,我已经完成了进化呵呵呵呵呵呵”满身鳞片的舞王举起了手里的注射器,针头还有一丝紫色的液滴。
“你从哪里拿到的进化药”林枫看着那个针筒,眼睛飞快地闪过一丝光。
“呵呵呵呵呵呵,将死的猎物不需要知道这些。”舞王扔掉了针筒,如一个巨大的炮弹一般向林枫二人弹射而来。
林枫在瞬间飞起一脚踩在疾射而来的肉弹的头上,连被踩的舞王都没看清他的动作,就已经整个人被踩得陷进了地里,巨力从他的头上传来,子弹都打不穿的鳞片和头骨在这股巨力下发出碎裂的声音。
他想要用四肢把自己撑起来,但四肢却使不上一点力,有什么东西洞穿了他的四肢,把他钉死在了地上。舞王在剧痛中反应了过来,洞穿他四肢的东西并非来自他的体外,而是来自他的体内,他的血被人控制着射出了他的身体,化为冰柱钉死了他。
“你好,将死的猎物,现在交代你从哪里拿到的进化药,你还能留个全尸。”踩在舞王头顶的脚挪开了,林枫居高临下地看着舞王。
“你蹲下来,我告诉你。”舞王说。
林枫思索片刻,依言蹲了下来,就在他的头凑近舞王时,舞王突然张开嘴,喉咙里弹射出一根长长的骨刺,向林枫的眼睛刺去。
“冥顽不灵。”林枫伸出手捏住了那根骨刺,将它在手上一转,捅进了舞王的眼睛里。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路明非,把枪给我。”
接过路明非递来的枪,林枫把枪压在了舞王另一只还完好的眼睛上,“现在,说实话,你从哪里拿到的进化药。我猜你很害怕那个卖给你药的人,但比起远在天边的他,你最好还是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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