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把刀尖对准了自己的左耳后,毫不留情挖了下去。
心跳当场停了一拍。
我知道他在干什么。
他在剜耳后的开关。
怪不得会留下那道疤,原来是他自己干的
挖去开关的过程不太顺利,漫长得没有尽头,他起初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到后来,手上力道越重,他可能是再无法忍受这股剧痛,喉咙里迸溅出一声声凄厉嘶哑的惨叫。
我从没有听过他这样的叫声。
就连当初他喝下那瓶药剂之后,独自一个蜷缩在阳台时,也没有发出这样的声音。
很痛。
他痛得跪倒在地,浑身颤抖,可饶是如此,手上的力道却没有减去半分。许久之后,叮铃一声,小小的圆形开关掉落在地板上,滚了出去,撞在桌脚上,停下了。
完成这件事之后,他手上的小刀也猛地落地,刀尖上有血。
似是陡然被抽去了力气,他颓然躺倒在地,蜷缩着,躺了很久很久。
却笑了。
嘴角上扬着,十分愉悦,像是完成了一件了不得的心愿。
他就这么生生挖去了那颗小小的开关。
我震惊骇然,无法动弹半分。
还能说他是人偶吗
这样的他,会痛会叫会流泪,甚至会流血的他,与人有什么区别
最后来到一个月前,他再一次出现在视频里,戴着眼镜,穿戴整齐,已经是我熟悉的邻居梁枝庭的模样。
他对着桌上的那一颗心脏说“我走了。”
“我会找到他的。”
“有时间,我会回来看你。”
“我不后悔,也不害怕。”
“我很想他,很想见他。”
“是啊,”不知道他和这颗心脏是怎么沟通的,又说了什么,但他突然笑了起来,轻声说道,“我爱他。”
关了电脑,我恍惚了许久,坐在椅子上久久无法回神。
爱我
又说爱我。我都那么对他了,他怎么还能说出这种话
我这样的人,谁会真心又长久地喜欢我
明明就连和我拴着一根脐带的亲妈都不要我。
童话总是美好的,故事里的主人公被坚定的选择,被毫无保留的爱着,过幸福又快乐的人生。
我一直以为这种感情与我无缘。
可原来,也许我早就得到了。
是啊,管他是什么东西,是不是人类,浓烈的爱意从何而来,这些又有什么要紧
结果是好的不就行了吗
我起身,躺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手指摩挲着那些爬行的痕迹。
他被我拆毁,又自己拼接好,不恨我,不怨我,还说爱我,即便被我删去了记忆也仍然还记得我,痛苦的时候念我的名字,好似我是他的精神支柱。
我这样不堪的人,居然也有这么一天。
我怎么可以现在才想通,我其实早就得到了一样只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既然如此,我怎么能够轻易放手。
也许从那碗长寿面送到我嘴边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不该放走他。是我蠢笨,傲慢,目光短浅。
我该牢牢抓着他,将他锁在我的身边。除了我,谁都瞧不见。
只爱我,只能爱我。
是啊,我是他的宝贝,不是吗
脸,名字,是什么都无关紧要了。
他就是他,我要他皮囊下的那颗心脏,我要那个满心满眼只有我南藜一人的灵魂。
他不是替代品,他是世上独一无二的,
只属于我。
我呈大字型躺在地板上,放声大笑,笑出了眼泪,濡湿耳畔。
是了,没错。
我凝视着头顶上的天花板,嘴角都笑僵了,仍停不下来。
胸腔里喜悦蒸腾,如阴毒诅咒,我低声呢喃
“死也不会放你走。”
第41章 衷心的好狗
离去前,我拿起了桌上那颗心脏。
学着监控视频里他的样子,我和这颗心脏说道“高望死了。”
话音刚落,本以为不会有反应,可掌心里的东西却异常地飞快跳动着,像是有一个人在情绪激动地对我破口大骂。
我拿着它,沿着楼梯走到外面的小院子,走进了那片小竹林。
竹林里,我看到有一个小小的墓碑。是个双人墓,墓碑上有两个名字,一个新,一个旧。新的那个就是高望。
我把它放在墓前的泥土地上,说“谁吃饱了没事干地来骗你。”本来还想加一句“自己看”,想想它只是一个甚至都算不上是真实肉块的人偶心脏,就把这话憋了回去。
这颗心脏原本还很激动地跳着,我把它放到地上之后,没过多久,它跳动的频率就慢了下来,似是在小心翼翼确认着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一颗心脏说话,还多此一举告诉它高望已经死了的消息,反正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做了。
想来,要是我不告诉它,它就这么一直待在那个无人问津的地下室里,就算日后被厚厚的灰尘淹没,被铺天盖地的蜘蛛网缠裹,它也永远这么跳着,永远痴痴等着不会再回来的高望。
永远不知道,就永远在等。
不知道被拆的只剩下一颗心脏的它会不会感受到难过。
等了五分钟左右,一点反应也没有,我就想把它拿回屋里,谁知当我仔细去看时,却发现这颗心脏停止了跳动。
我惊疑不定,捡起来一看,手里的东西早已不再跳动,连一点轻微的幅度都没有了,冰凉,死寂。
仿若,它察觉到了掩埋在泥土里的那捧灰,认出了那是它等待许久的人。
苟延残喘到如今,高望没了,它的坚持也就没了意义。
于是,没有任何留恋的它,也就跟着高望一起死去了。
人偶的爱这么偏执吗
认定了一个,就永远只是那一个。
爱人、主人。
执迷不醒,至死不渝。
该说是愚蠢,还是无知
又或者
不会跳的心脏,和玩具也没什么区别。
我刨了个坑,把它埋在了墓碑前的泥土里。
希望高望别来梦里骂我多管闲事。
做完这一切,我也不想在这里再多逗留,抓紧时间订票回了家。
毕竟我的人偶还在家里等着我呢。
我一路紧赶慢赶,到家楼下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了,一路风尘仆仆,整天下来都没吃什么东西,实在饿得不行了就随便在路边买了个鸡蛋灌饼几大口吞下肚,我的吃相吓到了摊主老头儿,我估计我现在憔悴狼狈的样子像极了一个流浪汉。
吃饱了回去时,我对着电梯里的镜子理了理乱糟糟的头发,再擦去嘴边沾着的碎屑,勉强能看之后,又练习了一个完美的笑容,我打算在电梯门开启的那一刻就展现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找书加书可加qq群95286855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