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有一小段画面。
“你们是什么人想对我做什么”
男人被固定在了审讯椅上,嘴里的破布刚被扯出来就在惊惧狂呼。
他们在完全密闭的审讯室里,审讯室就在“蝙蝠安全屋”的更下一层。
提姆这下完全猜不到迪克的“家”有几层了,倒是能确定迪克有别的帮手,甚至极有可能是在他们返回安全屋前才撤离的。
否则眼前男人的状态还能更差一点。
“这是报案人。”迪克向提姆介绍道。
报案人他意外撞破案发现场报警,然后你的人拦截了信息提姆比划道,见迪克给出肯定回复后越发迷糊。
他还真没想到会是这样相当普通正常的手法。
“不然我怎么会知道神通广大,未卜先知”
察觉到提姆小心思后迪克好笑地揉了揉肩膀,他的动作把眼前的男人直接吓得涕泗横流。
迪克不走心地冲男人露出假笑“别担心,我是来帮你找出凶手的。”
怯懦挣扎的男人奇迹般地停下了,眼睛一亮。
“原来是你们,你们能找出杀害莉莎小姐的凶手”
莉莎普尔曼,那位在浴池里死亡少妇的名字,而眼前这位是她的入赘丈夫,约翰普尔曼。
约翰普尔曼的出身比妻子低但能力卓越,三十多岁就已经成了主刀的手术医生。
或许是看中了约翰的发展前景,又或者是相中了对方对女儿的死心塌地和逆来顺受的懦弱性格,普尔曼夫妇将小女儿嫁给了他。
从之后的人生轨迹来看,他的确对得起这个托付,除了最后一次。
根据迪克的情报,原本今晚普尔曼全家在例行每周聚餐,这位外科手术医生因为临时工作没能前往。
当他结束手术到达普尔曼家后,迎接他的却是地狱入口。
“那么,普尔曼先生”
“约翰。”鳏夫打断了迪克,他哽咽地说道“请叫我约翰,大家都这么叫我。”
年轻的鳏夫神色苍白,泪珠时不时从通红的双眼中溢出来。
迪克迅速改口。
“好吧,约翰先生,您听说了普尔曼哪位家庭成员在定制舞台剧吗”
这个问题看起来和案件八竿子关系都打不到,但约翰还是配合回答了。
“是莉莎小姐,她以前也是哥谭大学的学生,也一直很喜欢舞台剧,那是她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果然,案子关键就在那个女人身上。
“你对舞台剧的事情了解的多吗”
男人摇了摇头,表示不怎么关注舞台剧。提姆倒是觉得他和莉莎普尔曼之间的事情挺符合剧本的。
想必迪克也有类似想法,所以干脆限制了他的人生自由。
迪克和提姆对视了一眼,继续问道“约翰先生,能讲讲您与尊夫人的相恋经历吗”
这句话戳中了约翰的心事,他的泪水又止不住了。
像眼前这样全然不顾形象宣泄情感的行为,提姆觉得自己不存在的记忆里只在一些孩童或女性身上见过,这让他不由得多看了鳏夫几眼。
约翰哭了好一阵,等情绪平复后重新开口。
“我和莉莎小姐第一次见面是在医院里。放心,不是在手术台上,我是正常人。”
“我某次手术后在住院部里巡查,正巧路过了莉莎小姐的病房。
她当时坐在床上望向窗外,没有靠在身后叠放的枕头上,背挺得笔直。
那时正值夏日正午,窗外的日光穿透玻璃映了进来。
您能想象吗
她的长发和睫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再配着那张不悲不喜的神情,我看见了我的女神。”
陷入回忆的男人嘴边噙着一丝笑容,将自己的恋情娓娓道来。
“那之后您追求了她吗”
“不,并没有。您也看到了,我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有男性魅力的人,我从未想过要追求她。
我的确一直在讨好她,但她有很多追求者,他们比我做得更好。我连话都没和她讲过,她也没有正眼看过我一次。”
鳏夫苦笑着低头,羞愧于自己的表现。
“那就是有人搭线咯”
“是的,岳父他把我不计回报的言行看在眼里,于是问我想不想和他的女儿交往,我便问莉莎小姐的意愿。
她面无表情端详了我好久,突然就笑着答应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我从未将她看成过恋爱的对象,也没指望她回应我的情感,但从那以后,我们就一直在一起了。”
“唔,或许她被您的真情给打动了吧”
迪克微笑着应和道,但哪怕是提姆也能看出来,这个笑容只是出于习惯罢了,并不代表本人的立场。
似乎是因为这句肯定,约翰的情绪稳定了一些,脸上多了些血色出来。
“我们接下来要问一些冒犯性的话题,能配合吗”
鳏夫点了点头。
“请问您知道包括尊夫人在内有关普尔曼一家的传闻吗”
这个问题让约翰脸上出现古怪的表情,在迪克的追问下他有些难为情地说道
“虽说世俗上不该说私人坏话,但莉莎小姐和家里关系并不好,以前也常和我说不要接触家里的事。
至于莉莎小姐,在她上学期间有很多欺凌相关的传闻,但我可以保证那不是真相。因为她极度傲慢自负,以至于到了很多事情不屑于出手的地步。”
迪克又问了一些相关的话题,发现尽管约翰似乎在竭尽全力配合迪克,但他大部分讲的都是废话,反倒是侦探们通过他的信息,勾划出了莉莎普尔曼婚后常年卧病在床的疏离形象。
对于普尔曼夫妇男人的言辞间隐隐有些畏惧,倒是提及妻兄兰伯特普尔曼时,尽管出于礼节没说什么恶言,但微表情上完全泄露了他对小普尔曼先生的不满。
约翰和兰伯特普尔曼之间有矛盾。
显而易见的答案,只是不知道这是私事上的还是别的方面。
迪克没有任由着约翰回避兰伯特普尔曼的话题,继续追问了下去。
约翰的表现很奇怪,明明迫切地想要抓住杀害妻子的凶手,但只要一提到长子却开始和迪克绕圈子,始终不愿意谈论太多。
提姆等不及直接插手了。
他飞速地敲击键盘,把打出来的文字怼到约翰的眼珠前。
约翰,虽然作为报案者你应该接触到了案发现场,但应该没有细看,所以不知道清兰伯特普尔曼真正的死状。
听着,他的肉全都被从骨头上给剃了下来,然后扔进了搅拌机里,他的头骨在烤箱被里烤熟了,表皮被烤干到裂开了,皮下的肉被烤成了深红色。
突如其来的生动描述让约翰先是愣了几秒,随后弯下腰剧烈地干呕起来。
他的干呕不似作假,但提姆没有停下来。
约翰,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理由对他避而不谈,这堆肉糜和带血的骨头实实在在存在。
除非是对受害者有着惊人的恨意或者厌恶,很难有人能做到这种地步。告诉我们,兰伯特普尔曼到底做了什么
约翰干呕不止,抬头看着提姆时有些莫名委屈,低声喃喃道“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被这么刺激后约翰似乎想通了,斟酌着开始交出自己的已知消息。
“三年前有个记者醉酒后掉入了工地的水泥搅拌机里,工人都绞好水泥准备用时才发现他。
最主要的是,这个记者失踪前曾告诉同事他拍下兰伯特普尔曼强迫未成年发生关系的照片,准备要来敲诈勒索,两天后他就死了。”
“你怀疑这个记者的死和兰伯特普尔曼有关,是吗”
男人迟疑片刻,点了点头。
“他身上时不时会有类似传言,警方极力调查最后却因证据不足不了了之。”
但这不足以让你对他避而不谈,约翰。
提姆直视着对方的眼睛,向男人施加压力。
你的妻子到底在故事里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男人紧闭着嘴垂头,再三权衡后说道“女方是莉莎小姐的同学,她们是同一个社团。
记者死后这个传言也传到了学校里,那个女孩在霸凌下死在了一家废旧旅馆的浴缸里,之后莉莎小姐便休学住院了。
他们都说这个消息是莉莎小姐传进学校的,因为在记者的死亡前她们曾发生过激烈的争吵。”
迪克和提姆对视了一眼,从莉莎普尔曼的死状可以推测,她的死亡和这件事或许有着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密切的关系。
牵扯到自己的妻子,约翰满脸通红。
“先生们请相信我,莉莎小姐是无辜的。她向来对兰伯特嗤之以鼻,根本不可能帮那个人。”
刚成为鳏夫的男人颠三倒四地维护着亡妻名誉,眼角挂着泪水,笨拙而狼狈。
提姆却并没有半点动容他们都是戏剧社的吗
突如其来的问题打断了约翰的哭闹,他眨了眨眼睛“不,她们都是排球社的。”
这玩意儿是怎么乱入的
不等提姆继续提问,迪克突然打断两人对话,礼貌地说起了结束语“感谢您的配合,我们回头见。”
话音还没玩,迪克人就已经走出审讯室了。
发生了什么提姆快步跟上。
“找到杰克拉伯雷了,他遇上了危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