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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衬衫少年
    其实想想也很合理,毕竟签合同具有法律效益,要是拿假身份证来签的话,严重起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所以从最开始就不要签合同不要来冒充护工不就行了吗

    林朝简直想不通这家伙到底在干什么

    林朝瞪了眼床上睡得昏迷不醒的混蛋。什么社恐,什么男护士全都是骗人的自己居然信了他的邪简直是智商被摁在地上摩擦

    所以这家伙到底来干嘛的

    林朝努力回想了一下。他记得这位高中同学当初跟他不太对付。这家伙仗着家里有钱,觉得读书根本没用,时不时就会说出“你们读书不就是为了挣钱,我已经这么有钱了我还读什么书”的智障发言。

    偏偏班主任不肯放弃他,非但每天苦口婆心地劝学,甚至还把他安排到林朝座位边上,让林朝这个年级第一抽空带带他。

    而林朝当初的回答也很果断没空。不带。

    班主任一想也是,学霸要和学霸卷,每天课外作业都做不完,要求年级第一去教年级倒数确实是浪费学霸时间了。

    于是班主任很诚恳地道那你就什么都不用做,你只要坐在他面前散发你学霸的光辉,让他觉得你很厉害,被你感动,开始自发自主地向你学习就行了。

    林朝“”

    学渣要是能有这觉悟,那还能叫学渣吗。

    特别是像沈临风这种富二代。其实他的言论也没错。如果读书是为了挣钱,那在家里已经很有钱的情况下,确实没必要强迫自己读书。

    逻辑上没问题。

    林朝只是不认同这个大前提。

    他不觉得读书是为了挣钱。如果大前提不成立,那结论当然也不成立。

    他和沈临风理念不同,彼此当然哪儿哪儿都看不顺眼。

    两人顺理成章地开始对着干。结果当然是沈临风被他全方位碾压。

    沈临风上课睡觉,他会用钢笔盖儿夹住他的鼻子强行把人弄醒。

    沈临风喜欢打篮球,他会稍微制订一下战术,在体育课上把这家伙全方位碾压。

    沈临风说学文科没用,他就在这蠢货用错成语的时候硬把对方拽去郊外,指着夏秋之交缓缓沉下夜空的心宿啪啪打脸说那才叫七月流火。

    沈临风说学理科没用,他就把这蠢货摁在实验室里,用老师上课讲过的焰色反应给他一点小小的理工科震撼。

    其实也挺傻的。

    林朝觉得自己那时候也有点幼稚。碰到一个理念不合的人,就拼命想要去说服对方,拼命想证明自己是对的。

    他就是看不惯沈临风那种趾高气昂,把他热爱的事物说得一文不值的态度。

    其实没必要。

    毕业以后就不会再联系的人,何必把关系弄得那么僵呢。

    等等。

    沈临风不会就是因为这个,所以现在特意跑回来看他笑话吧

    他俩当年虽然不对付,但也不到“有仇”的程度吧至于这样吗

    好像还真至于。以沈临风那个幼稚又清奇的脑回路的话。

    林朝想到这里不由皱了下眉头,然而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

    如果沈临风是为了欣赏他现在落魄凄惨的样子,那没必要伪装成护工,甚至还隐姓埋名。

    沈临风应该大大方方地开着超跑,一路撒着美金高歌猛进地出现在他面前,然后一边拿钱砸他一边说“你看你读书牛逼有什么用保送清华有什么用现在不还是废人一个现在知道当年跟老子对着干有多蠢了吧傻逼”

    然而沈临风却在高烧昏迷之际,反反复复地说“我是傻逼”。

    虽然这是个事实,但林朝不确定他指的具体是哪方面的傻逼。

    林朝百思不得其解,觉得沈临风来冒充护工这事儿真的蠢透了。

    而且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弄了个假名,还戴着口罩以为自己不会被认出来。

    这种分分钟会掉马的事儿,也就这个脑回路清奇的家伙能干出来。

    林朝越想越觉得离谱,越离谱越觉得生气。

    最最离谱的就是,沈临风干出了这么傻逼的事情,他居然还差点信了还认认真真地跟这家伙推拉了三天

    简直是一腔计谋喂了狗,每天跟空气激情斗智斗勇。

    林朝忍不住回头朝床上又瞪了一眼。他发现他现在看那家伙,也还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不至于。真不至于。林朝自忖不是那么小心眼儿的人。

    林朝盯着他看了半天,终于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沈临风这身优衣库,估计是临时匆匆忙忙买的。尺寸不太合身。

    平常站着还好,他这么往床上一躺,摊手摊脚的,胸膛随着呼吸起伏,小半块腹肌就从白t底下露出来了。

    林朝找了条小毛巾,抖开来铺在沈临风肚子上。

    嗯。这样就顺眼多了。

    中国人哪怕天塌了也要把肚脐眼盖住

    林朝满意地点点头。

    正在此时,闹钟响起。

    一点半了,该看书了。

    林朝果断收起情绪。点开公开课和笔记本,开始投入了下午的学习。

    沈临风感觉脑袋晕乎乎的。整个人像漂浮在海里,浑身发软。

    阳光很刺眼,晒得眼皮发烫。他很想睁开眼睛去把窗帘拉上,然而眼皮沉重,整个人都很沉重。他感觉自己使不出一点力气。脑袋都像个铅球一样要往地面上砸去。

    这种不舒服的感觉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沈临风昏昏沉沉,总算勉强撑开一丝眼皮。

    一个熟悉的侧影出现在他眼里。还有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老师讲课的声音。

    沈临风瞳孔微微一震。他认出那个侧影是林朝。穿着白衬衫的林朝,干净又挺拔,像一棵盛夏艳阳里散发出清香的香樟树。

    林朝听课的时候总是这么认真,目不转睛。那种近乎恐怖的集中力,仿佛要是有人胆敢打扰他学习,他会毫不犹豫地抄起钢尺把对方砍成两段。

    林朝越是这样,他就越忍不住去撩拨他。

    假装睡觉发出呼噜声,假装玩球拿篮球去顶他胳膊肘。

    故意在他面前说读书没用,背古诗词没用,研究算式没用。

    然后被他狠狠教训。

    沈临风永远记得那个夏秋之交的傍晚,金红色的晚霞满溢在天空,古老遥远的星宿缓缓垂落天际。像极了古人所说的那种流火。

    他也永远记得那个被拉上窗帘的化学实验室。流光溢彩的火焰在黑暗中燃烧,林朝的眼睛像宇宙中最灿烂的星系。那一刻的心动无法比拟,他差一点忍不住想亲上去。

    他永远记得成人礼那天他怀揣心事喝醉,没想到林朝也喝醉。他强行挤走所有人,一个人送林朝回家。

    他永远记得那天坐在林朝家楼下的小花园里。年少炽热的身体藏不住心跳,他挣扎许久终于鼓足勇气,决定向林朝告白。

    “林朝”

    沈临风不知道他为什么回到了高中时代。他忍不住朝书桌前的林朝伸出手,对着那个白衬衫的少年呼唤他的名字。

    “嗯”

    林朝听见了,他回过头来。

    转身的时候,少年清瘦漂亮的手指垂下。握住了轮椅把手,推动车轮,把自己的身体转过来。

    薄薄的毯子盖在他腿上,突兀地从中间塌陷截断。

    “”沈临风刹那间睁大眼睛。他的眼睛仿佛被人狠狠砍了一刀,又像被无数车轮碾压过去。

    “你可算醒了。”林朝拿起手机看了眼,无语道,“都已经四点了。”

    沈临风心如刀绞,只觉胸中酸楚,迫切地想要对他说些什么。

    林朝“今天可不能算工钱啊。你看看你今天什么都没干,连换药都是我自己换的。你这样子可是算违约的。”

    沈临风“”

    沈临风满腔情绪瞬间被噎住,他一下子陷入了巨大的恍惚。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在这里干什么

    哦,我现在是林朝的护工。

    我在隐姓埋名给林朝打工

    沈临风撑着床铺坐起来,脑袋里还晕乎乎的。他缓了一会儿猛然想起什么,赶紧抬手去摸自己的脸。

    还好还好,口罩还在脸上。

    马甲还没掉还好

    沈临风紧张地捂住了自己的小口罩,脑袋瓜子飞快运转,他小心翼翼试探道“我刚才睡着了”

    林朝“”

    林朝面无表情,心想我倒要看看你这个马甲还要捂到什么时候。

    “你发烧了。”林朝说,“早点回去吧。”

    “没事,我已经好了”沈临风想掀开被子下床,然而一低头才发现,他身上居然没盖被子

    只有一条小毛巾,盖在他的肚脐上。

    “你太沉了。”林朝诚恳道,“被子被你压在下面,我扯不出来。反正发烧了本来也不能盖太多被子。要物理降温的嘛。”

    “你说得对。”沈临风沉默了一下,掀开盖在肚脐上的小毛巾,坐起身来。

    脑袋还是晕乎乎的,不过已经比之前好多了。

    林朝瞥了他一眼就转过身去,平板里重新传来老师讲课的声音。

    发烧了。所以不能再留在这里了。

    万一是流感,可能会传染给他。

    沈临风坐在床边揉着额头,眼角余光盯着林朝坐着的那个黑色轮椅。他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很想很想把轮椅转过来,好好地看一看林朝。

    但这样会吓到林朝的吧。昨天就吓到他了。不能再这样。

    沈临风感觉喉咙里发涩。他站起身,决定不再打扰认真学习的林朝。

    “厨房电饭锅里有粥,你要不要吃点再走。”林朝忽然说。

    沈临风一愣,转过身去,却发现林朝连头也没回。只是用笔敲了敲桌面。

    桌面上放着那个精致小巧的报警器。圆圆的,像颗光滑的蛋。底部的小灯一闪一闪,像星星一样,正在充电。

    “这个谢谢你。”林朝说,“明天你如果还没退烧的话可以晚点再来。”

    说着还长长叹出一口气,语气无奈地摇头道,“身体素质这么差,都不知道谁是谁的护工”

    沈临风“”

    他怎么又被林朝说身体差他身体根本不差

    他是整整三十六个小时没睡觉外加倒时差外加情绪激动才会晕过去的好吧

    “我明天一定准时来”沈临风咬牙,“今天落下的我明天给你补上明天我带你下楼晒太阳,两次康复训练也陪你多练几轮换药我也给你”

    “说到这个”林朝忽然打断他。转过头来,脸上表情有点微妙,“今天你给我换药的时候,我感觉有点,呃,怪怪的。你不觉得吗”

    沈临风“”

    林朝若有所指地看着他。

    沈临风“”

    沈临风如临大敌,开始拼命回忆自己白天昏迷之前有没有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行为。

    说实话,在听说要给他伤腿换药的时候,沈临风确实是心猿意马浮想联翩的。

    高中时候他就特别迷恋林朝那双腿。林朝的腿又白又直,特别是穿着宽松运动短裤打篮球的时候,简直能当场把人看硬。

    可是当他真的一圈圈拆开纱布,看到林朝被截肢的伤腿时

    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疤,让他几乎发疯。

    他想杀人。

    他那一刻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想把那个该死的司机从监狱里拉出来,开着车从那王八蛋的头上碾过去一万次

    事实上他确实差点动手。在北京的监狱里。

    昨天下午,他一得到朋友的消息,就坐上私人飞机,去了北京。

    他去监护里亲眼见了那个王八蛋,他让律师朋友把所有能找到的资料放在他面前,他要清楚知道整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甚至调取了当时的监控,亲眼看着那辆大卡车从林朝的腿上碾过。

    他亲身站在当初那个路口,看着车水马龙流过。无法想象林朝被卷进车轮底下的那一刻该有多么害怕多么痛。

    所以他怎么可能呢。

    他怎么可能在看到林朝被截肢的残端之后,还产生那种糟糕的冲动。

    他是畜生,但还没有畜生到这种地步。

    林朝大概只是排斥他,所以不愿意把自己脆弱的地方暴露在他面前吧。

    沈临风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涩声道“那以后,换药还是你自己来吧。”

    万万没想到,林朝却摇摇头“那可不行。”

    沈临风愣了下。

    林朝把轮椅转过来,微微仰起头。表情十分认真,看着他说“我之前在医院里,医生护士帮我换药的时候就还好,不会觉得尴尬。所以我觉得可能是服装的问题。在医院里大家都穿工作服,换药的时候就不会觉得尴尬,不会让人不好意思。”

    沈临风用他那晕乎乎的大脑艰难思考了下,疑惑道“你是希望我穿护工制服吗”

    “那倒不用,你应该没有护工的衣服吧。”

    林朝唇角不易察觉地一弯,眼睛亮晶晶,语气平常地道

    “你不是男护士嘛。虽然离职了,但你的护士服应该还在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