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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元帅大点兵
    朱振转身离去,朱若曦的身影悄然出现在巷子里。

    眼泪止不住流泪。

    “兄长终究是被敌人抓去了,自己如何有心情谈情说爱。只希望表哥你,带着兄长安安全全回来。”

    毛镶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出现在朱若曦身后,小声说道:“朱千户家业颇大,必会去郊外农庄布置一番,小姐若是不舍,可去农庄送行。”

    “是你?”朱若曦诧异的看着毛镶。

    毛镶恭敬道:“小姐,卑职亲军校尉营百户毛镶。奉夫人之命寻小姐回府。”

    “那你还劝我去庄子?这可不是你们亲军校尉的作风。”朱若曦诧异道。

    毛镶脸上浮出感激之色,似乎回忆起什么,“朱小官人对我兄弟有活命之恩,我自然希望他有一段好姻缘。不过姑娘当早去早回,莫让卑职为难了。”

    马上,朱振手里抚摸着朱若曦扔给自己的东西。

    竟然是一件金丝甲,朱振将他塞进兜囊之中,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小妮子,算你有心了。”

    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若是从此奋发上进,一路立功封爵,不断展现自己的本领,让朱元璋渐渐重用自己。

    最后成为国之柱石,替国家守土一方,封侯拜将,到那个时候,朱元璋会不会同意自己的要求,让自己迎娶朱若曦?

    然而,想要迎娶朱元璋的闺女,可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

    一旦娶了她闺女,就相当于半个朱家人,只要不犯大错,朱元璋就不会轻易砍自己的脑袋。以朱元璋多疑的性格,会同意自己吗?

    而且,朱若曦现在已经十四岁了,年纪不小了,到了该成婚的年纪,若曦给自己的时间还多吗?

    想法一旦冒出来,便不可抑制,想要继续平淡下去便已经不可能了。

    算了,不想了,若是老朱同志不同意,自己就带着他闺女私奔,找个岛国去当自己海外霸王,反正朱元璋不懂海战,不会轻易让人追出来。

    ………

    朱振做千户的事情,在农庄里引起了风浪,都怪送信的那个混球多嘴。

    马二爷本意只是派人去接囡囡,谁曾想到这个家伙嘴那么快,将这事搞得人尽皆知。

    妇人们一窝蜂似得涌进农庄,给朱振行李祝贺,由衷替朱振开心。

    在妇人们心中,千户已经是了不得官了。

    但是他们也知道,千户是要上战场上打仗的,妇人们将家里十几岁的娃子推出来,含着泪要让朱振带着他们去战场上立下功勋。

    朱振心里明白,他们一是感激自己的恩德,另外便是怕自己死在战场上,他们和家里的小儿子又要过上无依无靠的日子。

    对此,朱振自然拒绝,孩子们太小了,应该是好好长身体的年纪。

    交代好农庄的发展事宜,穿上若曦送给自己的金丝甲,外罩山文甲,翻身上了战马,准备离去。

    却见屋外,密密麻麻跪满了妇人。

    妇人们拦住去路,要朱振无论如何也要挑选些青壮,护卫朱振安全。

    朱振拗不过妇人们的请求,还是选了功夫不错的孩子,让他们做自己的家丁。

    在朱振眼里他们还是孩子,实际上已经十八九岁了,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朱振给他们买了铠甲和战马,对于自己人,朱振可是异常大方的。朱振庄子里没有男人,清一色的寡妇,便由李月娥高高的端着酒碗,颇有女中豪杰的味道,大声说道:“诸儿郎,官人给你们的母亲工作,让你们全家的人有饭吃,有衣服

    穿,这是活命之恩,我们庄稼人报答活命之恩,该如何?”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舍生保护官人而已。”诸儿郎一起呐喊。这些小家伙的父母虽然并入庄子时间不长,但是却也跟着朱振学了一些武艺,平日里也跟隔壁庄子的少年们骑马竞赛,吃食也有营养许多,如今一个个比之前也健壮不少

    ,穿了铠甲,有了战马,一个个威风凛凛,呐喊一声,愣是比军中的精卒还有几分威势。

    “诸位都有弟弟在家,母亲亦有工作,衣食无忧,尔等上阵杀敌,皆无须忧虑,唯有护住官人安危一条使命,诸儿郎当需谨记。满饮此杯,上战场去罢。”

    众儿郎纷纷饮尽碗中酒,先是给母亲磕头,然后又给朱振磕了个头,以后这些人与朱振的身份更近了一分,因为他们有了新的身份,朱振的家丁。

    家丁,乃是私军,战场之上为主人护卫往死,抛头颅,洒血疆场,乃是指责。

    家丁,乃是私军,战场之上为主人撞击军阵,碎铠甲,马革裹尸,乃是使命。

    朱振一躬到地,对妇人们回道:“今日诸位以真情待我,以后便是朱振一家人。朱振必以死护卫诸位一声平安。”

    起身,十八位儿郎护卫朱振,浩浩荡荡奔向校场。

    母亲们慢慢的向前挪动,眼神越发的不舍,等到众人的背影越发的模糊的时候,很快便传来了阵阵啜泣声。

    儿行千里母担忧,更何况战场浴血。

    但是这是他们的命,庄稼人不懂什么大道理,活命之恩,以死报之还是懂的。

    等到看不到妇人们的时候,朱振勒住了战马,对那些眼圈发红的少年们说道:“想哭便哭吧。男子汉,大丈夫,第一次是允许哭的。到了战场上,就该玩命了。”

    先是寂然无声,然后是抽泣,最后便是滂沱般的泪水。

    身逢乱世,这便是他们的命。他们当拼死厮杀,保护主家,只有主家好好的活着,家里的亲人才能过上好日子。

    他们不怪他们的母亲,因为身逢乱世,母亲将他们养这么大,过得是什么日子,他们太清楚了。

    如今他们长大了,该做弟弟和母亲的保护伞了。

    哭够了,朱振与少年郎们骑着马,奔向校场,不自觉的朝着庄子望去。

    忽然眼前一亮,只见一袭粉红色的身影在庄子的箭塔上若隐若现,手里的粉帕缓缓挥舞。看着那道不舍的身影,朱振心中顿生豪情,仰天大笑,激昂唱道:“昔日纵马任逍遥,金陵数我最英豪。秦淮霞色好,玄武烟波渺。执枪鏖战八方,势守河山多娇。定有得

    胜归来日,与卿把酒赏竹宵。”

    金陵外校场。

    校场内围起栅栏,无数新征调而来的辅兵蜂拥而入,手持军书纷纷向军中书记官处集合,校场内此起彼伏千户们的唱名声。

    朱振领着十八名家丁入辕门口,顷刻间引起了诸多将士和千户们的注意。

    只见远远的一袭身穿山文甲头戴凤翅盔,头插火红色雉鸡翎,胯下火红色战马的少年小将军,身后十八骑也皆是精壮之辈,如一卷狂风,卷起浩荡烟尘,直奔大营而来。

    众人纷纷忍不住赞叹道:“莫不是前线哪位少将军回来了?”

    “定然是哪位少将军,虽然十八骑,却人人戴甲,精锐的不得了。”

    “您是朱振千户?”书记官诧异看着朱振的文书,恭敬的行礼,并告诉他帅帐的位置,便领着朱振的亲兵去了火器营千户所的位置。帅帐设置在校场正中心的位置,周围用栅栏和拒马围得紧实,虽然校场有很多辅兵,但是统帅乃是胡大海,军中作战经验丰富,营帐之间布置既有防御功能,又具备放火

    的效果,没几个营帐之间,还设置有公共厕所,上盖草木灰。一队队巡逻兵巡弋而过,戒备森严,朱振看着时间尚未到午时三刻,便老实的躲在账外等候统帅点卯聚将。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朱振悄悄的打量着将士们,昔日里刘伯温所言不假,朱元璋手下的兵丁战斗力一般,除却少有的精锐,将士们眼神中并无锐气,眼神中更多只是

    迷茫。

    很快午时三刻到来,帅帐旁三人合抱的一面大鼓被擂鼓官用鼓槌敲得隆隆作响,震得人耳膜欲裂。朱振抖了抖征袍,随着众千户的脚步走入帅帐。

    朱振转身离去,朱若曦的身影悄然出现在巷子里。

    眼泪止不住流泪。

    “兄长终究是被敌人抓去了,自己如何有心情谈情说爱。只希望表哥你,带着兄长安安全全回来。”

    毛镶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出现在朱若曦身后,小声说道:“朱千户家业颇大,必会去郊外农庄布置一番,小姐若是不舍,可去农庄送行。”

    “是你?”朱若曦诧异的看着毛镶。

    毛镶恭敬道:“小姐,卑职亲军校尉营百户毛镶。奉夫人之命寻小姐回府。”

    “那你还劝我去庄子?这可不是你们亲军校尉的作风。”朱若曦诧异道。

    毛镶脸上浮出感激之色,似乎回忆起什么,“朱小官人对我兄弟有活命之恩,我自然希望他有一段好姻缘。不过姑娘当早去早回,莫让卑职为难了。”

    马上,朱振手里抚摸着朱若曦扔给自己的东西。

    竟然是一件金丝甲,朱振将他塞进兜囊之中,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小妮子,算你有心了。”

    脑子里,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若是从此奋发上进,一路立功封爵,不断展现自己的本领,让朱元璋渐渐重用自己。

    最后成为国之柱石,替国家守土一方,封侯拜将,到那个时候,朱元璋会不会同意自己的要求,让自己迎娶朱若曦?

    然而,想要迎娶朱元璋的闺女,可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

    一旦娶了她闺女,就相当于半个朱家人,只要不犯大错,朱元璋就不会轻易砍自己的脑袋。以朱元璋多疑的性格,会同意自己吗?

    而且,朱若曦现在已经十四岁了,年纪不小了,到了该成婚的年纪,若曦给自己的时间还多吗?

    想法一旦冒出来,便不可抑制,想要继续平淡下去便已经不可能了。

    算了,不想了,若是老朱同志不同意,自己就带着他闺女私奔,找个岛国去当自己海外霸王,反正朱元璋不懂海战,不会轻易让人追出来。

    ………

    朱振做千户的事情,在农庄里引起了风浪,都怪送信的那个混球多嘴。

    马二爷本意只是派人去接囡囡,谁曾想到这个家伙嘴那么快,将这事搞得人尽皆知。

    妇人们一窝蜂似得涌进农庄,给朱振行李祝贺,由衷替朱振开心。

    在妇人们心中,千户已经是了不得官了。

    但是他们也知道,千户是要上战场上打仗的,妇人们将家里十几岁的娃子推出来,含着泪要让朱振带着他们去战场上立下功勋。

    朱振心里明白,他们一是感激自己的恩德,另外便是怕自己死在战场上,他们和家里的小儿子又要过上无依无靠的日子。

    对此,朱振自然拒绝,孩子们太小了,应该是好好长身体的年纪。

    交代好农庄的发展事宜,穿上若曦送给自己的金丝甲,外罩山文甲,翻身上了战马,准备离去。

    却见屋外,密密麻麻跪满了妇人。

    妇人们拦住去路,要朱振无论如何也要挑选些青壮,护卫朱振安全。

    朱振拗不过妇人们的请求,还是选了功夫不错的孩子,让他们做自己的家丁。

    在朱振眼里他们还是孩子,实际上已经十八九岁了,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朱振给他们买了铠甲和战马,对于自己人,朱振可是异常大方的。朱振庄子里没有男人,清一色的寡妇,便由李月娥高高的端着酒碗,颇有女中豪杰的味道,大声说道:“诸儿郎,官人给你们的母亲工作,让你们全家的人有饭吃,有衣服

    穿,这是活命之恩,我们庄稼人报答活命之恩,该如何?”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唯舍生保护官人而已。”诸儿郎一起呐喊。这些小家伙的父母虽然并入庄子时间不长,但是却也跟着朱振学了一些武艺,平日里也跟隔壁庄子的少年们骑马竞赛,吃食也有营养许多,如今一个个比之前也健壮不少

    ,穿了铠甲,有了战马,一个个威风凛凛,呐喊一声,愣是比军中的精卒还有几分威势。

    “诸位都有弟弟在家,母亲亦有工作,衣食无忧,尔等上阵杀敌,皆无须忧虑,唯有护住官人安危一条使命,诸儿郎当需谨记。满饮此杯,上战场去罢。”

    众儿郎纷纷饮尽碗中酒,先是给母亲磕头,然后又给朱振磕了个头,以后这些人与朱振的身份更近了一分,因为他们有了新的身份,朱振的家丁。

    家丁,乃是私军,战场之上为主人护卫往死,抛头颅,洒血疆场,乃是指责。

    家丁,乃是私军,战场之上为主人撞击军阵,碎铠甲,马革裹尸,乃是使命。

    朱振一躬到地,对妇人们回道:“今日诸位以真情待我,以后便是朱振一家人。朱振必以死护卫诸位一声平安。”

    起身,十八位儿郎护卫朱振,浩浩荡荡奔向校场。

    母亲们慢慢的向前挪动,眼神越发的不舍,等到众人的背影越发的模糊的时候,很快便传来了阵阵啜泣声。

    儿行千里母担忧,更何况战场浴血。

    但是这是他们的命,庄稼人不懂什么大道理,活命之恩,以死报之还是懂的。

    等到看不到妇人们的时候,朱振勒住了战马,对那些眼圈发红的少年们说道:“想哭便哭吧。男子汉,大丈夫,第一次是允许哭的。到了战场上,就该玩命了。”

    先是寂然无声,然后是抽泣,最后便是滂沱般的泪水。

    身逢乱世,这便是他们的命。他们当拼死厮杀,保护主家,只有主家好好的活着,家里的亲人才能过上好日子。

    他们不怪他们的母亲,因为身逢乱世,母亲将他们养这么大,过得是什么日子,他们太清楚了。

    如今他们长大了,该做弟弟和母亲的保护伞了。

    哭够了,朱振与少年郎们骑着马,奔向校场,不自觉的朝着庄子望去。

    忽然眼前一亮,只见一袭粉红色的身影在庄子的箭塔上若隐若现,手里的粉帕缓缓挥舞。看着那道不舍的身影,朱振心中顿生豪情,仰天大笑,激昂唱道:“昔日纵马任逍遥,金陵数我最英豪。秦淮霞色好,玄武烟波渺。执枪鏖战八方,势守河山多娇。定有得

    胜归来日,与卿把酒赏竹宵。”

    金陵外校场。

    校场内围起栅栏,无数新征调而来的辅兵蜂拥而入,手持军书纷纷向军中书记官处集合,校场内此起彼伏千户们的唱名声。

    朱振领着十八名家丁入辕门口,顷刻间引起了诸多将士和千户们的注意。

    只见远远的一袭身穿山文甲头戴凤翅盔,头插火红色雉鸡翎,胯下火红色战马的少年小将军,身后十八骑也皆是精壮之辈,如一卷狂风,卷起浩荡烟尘,直奔大营而来。

    众人纷纷忍不住赞叹道:“莫不是前线哪位少将军回来了?”

    “定然是哪位少将军,虽然十八骑,却人人戴甲,精锐的不得了。”

    “您是朱振千户?”书记官诧异看着朱振的文书,恭敬的行礼,并告诉他帅帐的位置,便领着朱振的亲兵去了火器营千户所的位置。帅帐设置在校场正中心的位置,周围用栅栏和拒马围得紧实,虽然校场有很多辅兵,但是统帅乃是胡大海,军中作战经验丰富,营帐之间布置既有防御功能,又具备放火

    的效果,没几个营帐之间,还设置有公共厕所,上盖草木灰。一队队巡逻兵巡弋而过,戒备森严,朱振看着时间尚未到午时三刻,便老实的躲在账外等候统帅点卯聚将。坐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朱振悄悄的打量着将士们,昔日里刘伯温所言不假,朱元璋手下的兵丁战斗力一般,除却少有的精锐,将士们眼神中并无锐气,眼神中更多只是

    迷茫。

    很快午时三刻到来,帅帐旁三人合抱的一面大鼓被擂鼓官用鼓槌敲得隆隆作响,震得人耳膜欲裂。朱振抖了抖征袍,随着众千户的脚步走入帅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