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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先去访友
    任母说是让农小妹当了家,也仅是给了她一部分钱,让她买买家用而已。但家里的大小事宜,还是任母这个婆婆说了算。

    如今任达花宁愿帮忙背孩子,也不愿意去山上割山草,更何况她还可以背着孩子,出去到处找小伙伴玩儿。

    任母思考了好一会儿,这才答道“让你帮忙背茵茵也行,我可跟你说明白点,你的书也要好好念。虽然现在没有高考的机会,但我总觉得,你要是能把书念好了,总是有好处的。”

    任母虽然跟村里大多数妇女一样,是大字不识几个的文盲,但她也曾经听说过,以前读书读到高小后,还可以去考大学。

    读完大学出来后,还能成为国家正式的工人,有一份不愁吃的工作,相当于捧着一个摔不烂的“铁饭碗”。

    任达兵当年读书还是不错的,本来她以为他可以凭着本事,考一个什么大学之类,然后当个工程师或者老师什么的。

    只可惜当年他还没读完初小,就恰逢取消了高考制度,后来他虽然还是上了高小,可读完高小也没什么用处。

    所以当任达兵从学校出来后,听说可以去当兵,任伟民又吹嘘当兵有各种好处,他便豪气万丈的去报了名。

    然后他就当了三年的兵,结果……如今就捞得这样的下场。他本人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仅仅感慨自己不能继续为国家尽力。

    但当母亲的人,怎么可能不为儿子这样的下场,感到心痛呢?

    大家并不知道任母在心中感叹,农小妹知道,几年后就会恢复高考,所以也对任达花说道“达花,阿妈说得对,你把书念好了,将来真的很有好处的。”

    任达花却不领农小妹的情,不以为然地答道“切,你自己又没念多少书,你又怎么知道念书的好处?”

    任母便搭话说道“你这丫头真是,怎么这样说话的?我念的书比你嫂子还少,是不是我也不知道念书的好处了?”

    “你跟她又不一样,你是活了半辈子的人,她才比我大几岁呢?”

    “不管大几岁都是大,她难道就没听长辈们说过么?她们年纪大些的人,就是比你们小孩子懂得多。”

    “好吧好吧,我边带茵茵边好好念书,你们放心吧。我也是个明白人,我还想着到时能到学校,当个民办老师什么的呢,这也比要到田地上挣工分强。”

    “正是这个话,你能这样想就最好,所以只要你把书念好了,你干活懒一点,我也对你睁只眼闭只眼,不会多说你。”

    自此任达花放学准时回到家后,就背上任茵茵出去玩儿,玩到天昏地暗的,也没人说她不回家帮忙干活了,真是合了她的心意。

    任茵茵已经八个多月大了,也正是对周围事物充满好奇的时候。任达花背着她去找她的小伙伴玩,小伙伴们对任茵茵也很喜欢。

    她们就把任茵茵当成布娃娃似的,时不时捏一下她的小脸蛋,或者挠一下她的小脚心,或者逗她说有好东西给她,然后摊开手掌什么也没有。小伙伴们和任茵茵都对此乐此不疲,整天笑哈哈的。

    终于又到这一年的春节了,农民们都闲了下来。

    初二这天,农小妹突然想起镇上认识的朋友莫雯雯来。

    之前她还大着肚子的时候,有一次去镇上买家用,曾到她家找她玩过一下,然后直到现在,都没时间去找过她了。

    而且任达兵也认识莫雯雯的老公张振山,刚好还可以,让他们知道任达兵现在能走路的事,所以她便对任达兵建议。

    “老公,不如我们带着茵茵,去镇上找莫雯雯一家玩玩吧?你能重新走路的事,振山大哥他们还不知道呢。要是他们知道了,肯定高兴得不得了。而且我们生了女儿,他们也还不知道。”

    “今天是大年初二,我们还是先回你娘家吧?”

    任达兵想起,去年因为他刚刚断掉脚回来时,曾想跟农小妹离婚,所以不曾陪她回娘家,今年想补偿她,于是主动提出要先陪她回娘家。

    哪知道现在的农小妹,反而不稀罕回娘家了。

    因为她知道,农母始终不待见任达兵,尽管他现在可以走走路了,但毕竟比不了完整时的他。

    “我的娘家不急着回,不久前三明过来看我和茵茵时,我曾经跟他说过,今年初二的时候,叫大明和二明他们先回娘家。毕竟二明还是头一次回娘家,让他能早点回。”

    农二明结婚时没请吃喜饭,就直接把秦媚静带回家的,所以就没有三天回门之说。现在是他们头一次回娘家,早点回去也是应该的。

    于是农小妹便背着女儿,任达兵右手轻轻拄着个拐杖,左手提着两条晒得半干的腊鱼,跟回娘家差不多,他们一路有说有笑往镇上去。

    任茵茵是第一次被带到镇上去,一路上可好奇了,两个小眼睛机灵地左看右看,任达兵不时逗她一下,他们倒很快走到莫雯雯家门口。

    莫雯雯听到敲门声,抱着一岁多的儿子张俊恒出来开门,见到是农小妹他们时,她又惊又喜。

    “哎哟喂!真真?你终于舍得来找我了!你再不来,我就要叫我老公带着我,去你们村里登门拜访了!”

    又领会到她背着个小女孩,只愣了两秒,便喜笑颜开,“真真,你生了个女儿呀?她都长这么大了吗?”

    “嗯嗯,我生的是女儿,因为她早产了两个多月,我们希望她像小草一样顽强,所以给她取名叫任茵茵,她现在已经快九个月大了。”

    两人说了好一会儿话,莫雯雯抬起头来,看向跟在农小妹身后的任达兵,想跟他打招呼时,这才发现他有点不一样。

    “达兵哥的脚……这是装了假肢吗?你这个假肢倒是有点特别,看起来不是很正规,是为了省钱吧?”

    莫雯雯毕竟是镇上的人,她还是比村里的人有见识,还能知道有假肢这种东西,也知道这个东西不便宜。

    任达兵先对着莫雯雯笑着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答话,农小妹便抿嘴笑了笑,然后替他作答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