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落马官员“立功心切”,死马当活马医,把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东西都拿出来说,反正就算错了,他的责任也不会加重。
石磊想通过这一点劝诫学员,不要想着那些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不要想着官官相护,那些都靠不住,而且一旦你所谓信任的那个人进去,也许第一个咬出的就是你。
没事儿都能给你咬掉一块皮,要是有事儿,你一定会被牵连完蛋不可。
还有的官员,进去后都没人样了,有的疯疯癫癫大小便失禁,有的想尽各种办法自杀,还有的膀胱憋的都快爆炸了,就是尿不出来,后来拉到医院里,用尿管导出五大盆子尿,医生说是因为精神太紧张所致。
副检察长详细描述这些官员的丑态,就是为了给学员们敲响警钟,不要步他们的后尘……
.......
接着授课的是最gao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二级大法官授课吴志海,他从刑法和刑事审判的角度,阐述这些年的反腐斗争。
他表示他们正在研究,要建议对刑法进行修改,并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提高贪污腐败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和惩处效果!
同时,吴志海院长还给了一个思考题。
面对腐败问题日益严重,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调整,更好服务反腐大局?
说到这个话题,在场的学员们都不陌生。
因为依法治国是国家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领导干部都离不开法治,这些年没少学习,也没少思考。
纷纷从各个角度建言献策。
有的说要提高刑法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震慑犯罪分子!
还有的说要加强纪委和监察系统的监管,把监管前置,同时跟检察院有机联动,让检察院提前介入。
现在地方官员怕检察院不怕纪委。
地方的纪委也往往喜欢采取和稀泥的态度,看主要领导脸色行事,能不立案就不立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缺乏有效监督。
还有的说要放开举报,允许风闻奏事,不要求实名举报,只要有举报就要核实,一查到底,就算举报错了也不承担责任,轻易不用诬告陷害罪名,让领导干部接受更大范围和更加严厉的监督……
整个讨论氛围还是很热烈的,大家有什么说什么,充分表达自已的看法。
吴院长听着,笑而不语。
周红兵在一旁皱起了眉头。
他出身于人大法律系,一毕业就进入最gao法院,在刑二庭、立案庭、审管办都待过,做过审判员。
审判员就是处长了!
后来进入了最gao法政治部,可以说在法院系统里履历丰富。
司法实务和党务政治都是一把好手。
前两天,他说要等的机会,就是这个。
在政法领域,他是专家,必然大放异彩,强压梁江涛,把前几天丢失的局面都夺回来!
但越是这样,他越不能随便开口,而是要思虑周全,谋定后动。
所有学员的发言,他都认真听了。
这些观点,对于预防和惩治腐败,不能说没有作用,但是,这些政策的本身副作用也很多,而且好多都偏题了,吴院长问的是从法律的角度调整,并不是从纪检和检察院办案的角度。
那么,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呢?
周红兵心中当然有想法,但这个想法可能有些惊世骇俗,但确实是应该推进的!
一些正确的事情,往往和人的直觉是相反的!
周红兵想着再想一想,让想法更加成熟,最后再一锤定音收盘!
正在这时,梁江涛起身了。
他是法律专业的本科生,法律基础知识知识很牢固,而且有后世事那么多年的领先视野和行政经验,知道当前有关职务犯罪法律存在的问题。
思虑清楚后,就要发言。
周红兵一惊,真是哪里都有这小子。
不过也好,在这个话题上,他凭什么跟自已比?一会儿就教他做人!
梁江涛道:“我认为,要修改刑法关于受贿数额的认定,做到罪罚相当,真正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这是大而化之的话,并不令人惊异。
但吴院长眼前一亮,似乎预感到了什么,赶忙道:“请你具体一点。”
梁江涛顿了顿,继续道:“现在的刑法规定,受贿十万以上,就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随着改革开放和通货膨胀,这个认定显然与社会经济情况严重不符,过于严苛,应该予以纠正,提高认定金额!”
梁江涛说完,全场一片哗然!
很多人都质疑,你是不是搞反了?
原来的法律受贿十万就是数额特别巨大,你要提高认定,是不是受贿一百万两百万才是数额特别巨大?
这不是降低惩罚力度吗?
腐败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了,提高惩罚力度还来不及呢,你倒好,还要降低惩罚力度!
这不是纵容贪污受贿吗?这不是保护犯罪分子吗?
你这样搞,岂不是火上浇油,南辕北辙?
跟朴素的正义感和道德直觉截然相反!
大部分学员的第一反应都是梁江涛在胡说八道,但鉴于梁江涛之前的优异表现,他们也不敢贸然出言驳斥,谁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再看看,再看看!
可是周红兵却张大了嘴巴,一脸的难以置信!
梁江涛说的,正是他的观点!
怎么可能?
自已是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才能体悟到这一点!
这小子才多大,又没有在政法系统干过,怎么能把这一点看透?
不过,还得看他怎么解释!
怕是他为了吸引眼球,故意说一些惊世骇俗的话,那就只能是自取其辱了,自已到时候再出面收拾残局也来得及。
吴院长却显得很兴奋,道:“请你继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