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的母亲多吉.姆.阿什,是一位贤惠而又慈爱的母亲。每当爷爷对我有了什么“危险”的举动时,她总要张开双臂尽其所能地将我“保护”起来。记得有一次为了躲避爷爷的“惩罚”,我想藏到母亲的身后,可是由于用力太大,一下子竟然将母亲撞倒了。弄得母子俩浑身都粘满了湿泥。这一跤摔得可不轻,害我痛了好几天。见到我们母子俩的这付滑稽样,爷爷忍不住地爆发出一阵子大笑。通常情况下,我的运气总是不太好。在我们兄弟几个之中,因为淘气或恶作剧,我总是挨打次数最多的一个。不过,为了督促我们的学业,爷爷花在我们兄弟几个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并不算太多。他更醉心于他的宗教事业。还有他那些永远也刻不完的木雕和永远也画不完的卷轴。
1928年,当我母亲的第四个孩子即将来到这外世界上时,有一天我母亲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有人告诉她说,这是个男孩,名字叫做“亨科.格卡特陈”。后来,我母亲生下来的果真是一个男孩。母亲便给他取了梦中得来的这个名字。那个时代,在不丹他是唯一的一个使用这个名字的人。分娩时,为了不亵渎圣洁的宝地,我母亲特意在桑出赫喀.德茽附近找了一所僻静的房子。记得每次去探视母亲和我的小弟弟,在进入桑出赫喀之前,我们都被要求举行一个短暂的净化灵魂的仪式。可是,我们常常“忽视”这点。结果,因为违背了祖宗定下的规矩,每每都要受到被鞭打的惩罚。当然,最后挨打的总是我这个“罪魁祸首”。
整个夏天我们都是在桑出赫喀度过的,冬天,我们全家便跟随着父母和祖父母迁移到浦那克哈的里楚过冬。我母亲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外婆和她的儿子,也就是我的舅舅吉姆多吉.沙巴一起住在塔落。这里的人大家都称呼她:“阿碧.央”。阿碧.央是我外祖母在桑格拉生活时,当地人对她的尊称。在不丹东部,阿碧是一种长过膝盖的长筒靴,央是大草帽。都是我外祖母年轻时最爱穿戴的服饰。在里楚定居期间,我们家族的人,包括仇雷.吉姆.特恩兹大哥,冬天里经常去塔落拜访阿碧.央.和吉姆多吉.沙巴。他总是让我坐在他的身旁,一边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脸颊,一边帮我梳理着皱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吉姆多吉.沙巴是个性格十分温和的人。仇雷.吉姆.特恩兹比吉姆多吉.沙巴大舅要年轻整整十四岁。但这并没有成为妨碍两位杰出的青年喇嘛加深他俩之间的友谊的障碍。他俩在一起时,总能无拘无束地交谈家事、国事、天下事。只是少了些许“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大志罢了。他俩最喜好的运动便是在塔落的原野上相互追逐,驱赶着仆人们去驱散地里的鸽群。沉湎于一种光着膀子角力的摔跤比赛。
记得有一次央辰.德柔玛(阿碧.央.)外婆为了惩罚我去塔落做客期间所犯下的恶作剧,将我关在了她的库房里。并且在门外加了一把大铁锁,扔下我一个人龟缩在黑暗的屋子里的角落上。当的眼睛渐渐地习惯了黑暗之后,我隐隐约约可以看清屋子里各种物体的外形了。最后,我的视线停留在了一只装满方糖的瓦罐上。我放开肚皮,吃了个饱。完事,还煞有其事地包上原有份量的土块,放回原处。由于糖吃得太多,结果弄得肚子很不舒服,整个人昏头昏脑的直想吐。不知什么时候我靠着大糖罐睡着了。并且还做了一个美梦。可惜美梦不长。便被阿碧.央外婆粗暴地摇醒了。外婆紧盯着我肮脏不堪的脸,怒气冲冲地骂道:“乌因.多吉是个小偷。偷糖吃的小偷!”就算是生气骂人,外婆的声音听起来还是像唱歌一样地动听。我被人从打开的房门给扔出来了,差点儿没有撞倒阿碧.央外婆。
不过,我们之中的所有人还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生活在塔落的。尤其是我的母亲,因为她的哥哥和母亲都住在这里。她十分珍惜与家人在塔落团聚的日子。然而,天有莫测风云。塔落留给我们的并不全都是愉快的记忆。不久后,一件意外的事件竟然要了吉姆多吉.沙巴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