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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罗.彭洛普.瑟琳.彭杰的目光盯上了我们家漂亮的房子,急欲将其据为已有。整个库恩尕楚陵都是他的领地,在这块土地上,他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想“买”谁家的房子,谁又敢拒绝呢?我们家所有的神像以及两个小礼堂里的全部家当都必须连同房子一起交出去。在帕罗.彭洛普.瑟琳.彭杰的家人前来登记清册之前,我爷爷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一些贵重的卷轴和银器偷偷地转移出去了。帕罗.彭洛普.瑟琳.彭杰名义上以两千银元的低价买下了我们家所有的财产,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用真金白银“买”下的。实际上,我的祖辈和父辈完全是被迫的。1927年,我们家将房产“卖”给了帕罗.彭洛普.瑟琳.彭杰。屋子被卖掉之后,我们家迁移到了桑出赫喀.德茽,在离库恩尕楚陵有一小时山路的仇雷.定居了下来。
在我们家打算就要搬家之前,帕罗彭洛普刻意邀请我祖父和父亲“出席”库恩尕楚陵的庆祝大典。对他们来说,这真是他们一生中最伤感的时刻。庆典结束之后,我爷爷没有回家,他直接去了瑟琳.玛庙(主宰长生和健康的女神),他决心将自己的余生奉献给这位他平生最敬仰的女神。为她的美丽和仁慈而祈祷。这座女神像是他亲手制做的最后一件传世之作。回到桑出赫喀之后,我爷爷对我奶奶和父亲说道:“我们也许要熬过一段最艰难的日子。但是,将来库恩尕楚陵一定会成为我的后裔的领地。要不了多久,他将会统一整个国家!”为什么说那个时候他的预言并非是“痴心妄想”呢?因为不丹的统治者,传统上都是沙巴的化身。
我的记忆回溯到了孩童时代里。我三岁时便开始懂事。我常常像“跟屁虫”一样跟在大哥吉姆.特恩兹和二哥旺楚克的屁股后面,他们上哪儿,我就跟到哪儿。他们也拿我没办法,很难摆脱我的。我大哥仇雷.吉姆.特恩兹打小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孩。他九岁时,就已经赢得了人们对他的极大的尊敬。他坐在王座上,穿着僧侣们的长袍,居住在早先仇雷.王居住过的房间里。离我们家有好几英里的路程。大哥每天都有一些例行公事要亲自处理。像读简报(不丹教规)呀,还有每天早晨都要去圣地,列席桑出赫喀保护神的朝礼什么的。总之,在当地所有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社交集会上,准能看到他的身影。在我们家族成员中,在远离桑出赫喀这与世隔绝的地方,他的顽皮和活泼与其他任何一个孩童一般无异。不过,他又与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他比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更聪明伶俐。他目光深邃、手长过膝、肤色清秀、声音洪亮。他最后长成了一个高大而英俊的小伙子。
在寺庙里面,我们并不惹人注目。我们常常将神殿当成想像中的战场,在里面“拚杀”得你死我活的。自然,他是我们这支队伍的“司令员”,而我和我的二哥便是他手下唯一的两名士兵。我们头戴“头盔”,手里装备着“盾牌”和“利剑”。我们手中的武器,在地板上留下了一道道的擦痕,因为对我们来说,这些矛和盾实在是太大、太重了点儿。“总司令”一声令下,我们挥舞着手中摇摇晃晃不停地颤抖着的长矛,勇敢地冲向敌阵。一次我们战斗正酣的时候,被一名老仆逮了个正着。我的“长官”,还有“长官”的“长官”全都是属兔子的,他们眨眼间便从老仆的眼皮子底下溜之大吉了。只有我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点儿,结果被老仆抓住,实实在在地挨了一记大嘴巴!我们最喜欢玩的另一种游戏是掷“虎入”(一种类似飞镖,但更大些,飞行距离也更远一些的飞刀)。瞄准的目标是靠在寺庙墙上的一块木板。结果木板总是完好无损,只是它身后的那面墙被我们掷了个千疮百孔的。
等我长大到四岁时,便被剥夺了整天玩耍的“权利”。像我的两位兄长一样,天刚放亮就得“爬”起床,胡乱地洗把脸后,就跟着爷爷库恩尕.格森开始谂经书了。吃早饭之前,二哥旺楚克和我都得集中精神学完四段经文,早饭和午饭之间还得再学完另外四段经文,午饭和晚饭之间必须熟记最后四段经文。每天,从一大清早开始我们就抱着手臂,埋着脑袋死记硬背那些似懂非懂的经书。记得当时我们所学的课文是《基依天旺楚克》,一篇颂扬沙巴那嘎旺.纳姆格卡的简短的祷告文。课文的内容我总是记不得,可是我们常常因此而不能按时吃早饭我倒是记得很清清楚楚的。我记得更清楚的是,“吃”鞭子多于吃点心。二哥旺楚克总是爱嚼槟榔来顶替早饭,这样可以“省”出更多的时间来学习。午饭后,我们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但这只是名义上的休息,实际上我们得利用这一小时的时间去采集白鹅卵石,并将其碾碎成细小的粉末。我们就用布条蘸着这些白色的碎石粉,在一块木板上练习写字。
授课是在仇雷.吉姆.特恩兹自己的房间里进行的。如果他没有完成当天的工作,我的爷爷就会对他进行体罚,而决不会对他有半分的宽容的。我们都知道每次仇雷.吉姆.特恩兹挨了爷爷的打,他都会将自己所受到的羞辱加倍地转移到腊木兄弟身上。因为腊木兄弟一天根本就静不下心来学完六页的经文。老实说,就算我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一天顶多也只能背下十二条经文。可是爷爷有时候比河源煤矿的包工头更不讲理,他总是要求我们做到最好。从来不管我们做得到?或是做不到?我爱爷爷,同时也很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