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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李策之喝了一壶醉仙酿,酒意上头,方才敢站出来。

    一出场,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一双双眼睛盯着他,或惊讶,或疑惑,不知他为何站出来。

    “你想做什么?”

    许庆师眉头微蹙,出言问道。

    李策之依照父亲指点,向许先生拱了拱手“学生适才见陈安作诗,艳惊四座,倒也生出一些灵感,想与他斗诗。”

    喝了酒,李策之不复往日的老成稳重,姿态也显得疏狂了些。

    和陈安斗诗?

    听到这话,全场哗然。

    先前陈安一首读史,早已让诸多儒生学子心服口服,堪称此诗出后再无诗。

    便是那朱元也要自叹弗如。

    眼下,李策之不知哪来的勇气,竟敢自告奋勇。

    有监生站出来,准备为皇党争脸面,许庆师没什么喜色,反倒面色微沉。

    向将陈安那首读史压下去,可不是简单事。

    李策之若作出的诗文水平,远远不如陈安,那就不是为皇党争脸面,而是丢人了。

    “你怕是喝醉了,先下去歇息吧。”

    许庆师本就觉得眼下局面难堪了,不想再自找没趣,便劝李策之不要班门弄斧。

    可陈安听到此话,却笑了起来。

    “许先生,既有学子想与我斗诗,为何要拦着呢?”

    陈安主动站出来,邀请道“这份勇气可嘉,应当给他一次机会。”

    “若他所作诗词,真能胜过我,这诗会文士第一的殊荣也应当让给他才是。

    否则,倒会有人说我陈安嫉贤妒能了。”

    他故作大方的开口鼓励道。

    事实上,越是有人愿意站出来和他斗诗,他越高兴。

    若无绿叶衬托,怎能显出花之国色?

    至于李策之能否在诗词上胜过他,这完全是不需要考虑的事情。

    他这首读史,写于半年前,花了六个月时间打磨校对。

    其间,寻了包括孔墨先生在内的三位文坛大师帮忙润色添彩。

    为的,便是今日在诗会上一鸣惊人,闻名士林。

    这李策之名不见经传,哪可能在诗词上胜过他?

    “说的不错,既是斗诗,愿站出来的学子都该给机会。

    这是学子监生间的交流,许先生不该阻拦。”

    孔墨见状,也在一旁说了一句。

    许庆师只能闭嘴,继续低头饮茶,面色却越发难看了。

    这没有眼力见的学子,怕是要在这场诗会上,将皇党学子的脸面丢尽。

    “那李策之斗诗能赢吗?”

    “我看没戏。”

    “若腹中没有锦绣文章,一腔孤勇站出来也没什么用。”

    皇党学子间,低声讨论不断,具是不看好李策之。

    连朱元都被比了下来,李策之又怎能胜呢?

    同样的,柱国世家那边的学子,以及在场的许多儒生名士,都在低声议论,等待李策之的发挥。

    对于诸多质疑声,饮醉酒的李策之,倒不在意,放开了许多。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入海不复还。”

    踉跄着脚步,他行渡于中庭之间,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瑰丽名篇,缓缓念出。

    第一句出来,掷地有声,让全场所有的学子儒生,乃至两位文坛大家,都精神一振。

    已是觉得诗会再无逆转的许庆师,徒然双目瞪得滚圆,不可置信般的盯着他从未在意过的李策之。

    而他身旁的孔墨,也在第一时间,变了脸色。

    仅是开篇第一句,便大气磅礴,豪迈洒脱到了极点,仿佛真将众人拉入浊浊黄河侧畔,让大家瞧见了那让人赞叹的万丈奔流。

    两位文坛大家底蕴深厚,研读圣人经义多年,也越是能感到这句诗的个中妙处。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李策之慷慨激昂的声音再度传出。

    这一句,更是让所有人沸腾起来。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妙哉,妙哉!”

    许庆师嘴里念叨两句,欢喜至极,竟是拍起了手掌。

    黄河与高堂,奔流与白发。

    这等时间和空间上的巧妙结合,却让人丝毫不觉得突兀,堪称鬼斧神工,文采惊世。

    孔墨听了第二句,面色越发难看。

    第一句惊艳,余者平庸,他还能鸡蛋里挑骨头,强行贬低一番。

    可这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一出来,孔墨就傻了。

    单单这两句诗词,纵然后面狗屁不通,也能堪称千古名句,引得士林儒生震动追捧,对李策之趋之如骛了。

    “这这”

    陈安听完这两句,同样是眼睛瞪得滚圆。

    他自认自己这篇读史堪称上佳诗词了,可拿来对比,完全是云泥之别。

    “李兄文采,竟臻至如此境地”

    朱元倒抽了一口凉气,只感觉原先和他攀谈,见他不显山,不露水,只觉普通。

    可眼下,两句诗词一出,俨然有文坛大师的气魄。

    “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更远处,那些前来观礼的儒生名士,小姐公子们,个个心潮澎湃,连忙抄录,竖起耳朵,生怕错过任何一句。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李策之渐入状态,语速越来越快,激扬文字,指点江山,豪迈气魄恍如诗仙再世。

    这两句诗词,伴随着李策之的吟诵,缓缓传入每个人的耳畔。

    闻者心潮澎湃,难以平息。

    千古名篇,这定是一首千古名篇!

    虽说这将敬酒一诗,李策之只念出四句,一卷锦绣山河,大气磅礴的瑰丽画卷,只掀开一角。

    但也足够让这些文坛有所建树的学子和儒生预感到,这首诗词,必然是要流传青史的名篇!

    似这种名篇,哪怕是当世顶尖文坛宗师,呕心沥血,终其一生都未必能得一篇出来!

    没想到,一个小小监生,竟有如此汪洋文采。

    越是在文坛中造诣深厚者,越是能感受到这首将敬酒的妙处。

    李策之赋诗未过半,许庆师,孔墨这两位文坛大师,已是心神摇曳,震撼的不能自已。

    “李太白,号称谪仙人,华夏真正是诗仙。

    这首将敬酒的豪迈大气,堪称千古一绝。”

    李朝歌借助神游手段,瞧见这些自诩士林清流,文坛大家的儒生们,一个个呆若木鸡的模样,也是暗爽不已。

    他是不曾抄过前人古诗的,主要是原先没这条件。

    当年在南山村困不能出,李朝歌能遇见的,都是些目不识丁,只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

    抄诗也不知给谁看。

    总不能对着田里的稻谷,念这些瑰丽名篇吧。

    今天,将这文抄公的活计交给儿子来办。

    能看到家乡的绚烂文明,在另一个世界惊艳文坛,轰动全场,让无数人为之倾倒,也是桩极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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