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正在她穿着中衣惬意的吃着水果的时候,叶子川来了,说要带她去见几个人。
孟薇问了,叶子川却并不回答,只说是她意想不到的人。
意想不到的人,她的人际关系可大多都是在这侯府,即便是侯府外认识的,也不过一只手数的过来,就如同杜大夫和林太医,每个月总会见那么一两回,没必要特意相见。
好奇心使然,孟薇跟着叶子川出了府,一路出了朱雀大街,只望北边最穷困的玄武大街而去。
跟着叶子川走过一栋栋低矮的房舍,脚下最初平坦的路面已经有些泥泞起来,这是京城最为穷困的地方,比路边乞讨的要好些,但却已经接近郊区,这里脏乱不堪,更甚还有一些用简陋的木材搭建的房屋若有若无的传来不可言说的声音。
两世的年龄加起来,即便她没有体验过,但也知道这是什么声音,想来是一些连门面都没有的勾栏生意。
叶子川皱了皱眉,索性直接带着孟薇又朝原路折返:“算了,我们到另一个地方见他们也是一样的。”
“他们?”
“待会你就知道了。”
叶子川先是带着孟薇去了趟绣阁,买了不少好缎子,又买了翡翠玛瑙,不顾孟薇的拒绝,更甚还买了不少的脂粉和糕点。
这些就算了,反正叶子川财大气粗,孟薇已经习惯了,但奇怪的是叶子川买的那些首饰直接别在她脑袋上,还有脖子上的珍珠项链、琉璃玉坠,手腕上一个特粗的金镯子不说,再上一些还有玉镯,金链等等,让她有些害怕。
“小侯爷......你是不是捡到金子了?”
要不然这满满的暴发户气质,真的有些一言难尽啊。
而且最要紧的是,她的脑袋有点重!
孟薇一伸手抚脑袋,叶子川便将她的手捏在掌心:“别乱动,到时候发髻乱了就不好了,这样很好看。”
“真的吗?”
叶子川默默点了点头,在孟薇要转头问真儿的时候,直接牵着孟薇离开:“现在那两人应该能见到了,晚了就赶不上好戏了。”
因为叶子川走得有点快,背对着她导致最后几个字孟薇没有听清楚,但见叶子川急切的样子,孟薇不由在心里猜测,刚才去的地方无疑是很贫穷的,叶子川的性子应该接触不到那个层面的人,就算是接触到了,按照他的性子抬抬手送对方一个宅子也不在话下。
难不成是得罪过护国侯府的人?
心里胡乱想着,等到回过神才发现叶子川带着她到了一个小饭馆。
自然,和香云楼的规模是没法比的,如果说香云楼堪比六星级饭店,那么这个地方就算得上连一星都没有的普通饭馆,甚至没有后世那么严苛的卫生要求。
桌子油就不说了,木质的桌子因为用的年限才而有些老旧,桌面有不少的缝隙,缝隙里都是黑乎乎的污渍,就是还有小二的衣裳也有些脏污,搭在肩上的布巾一块黄一块黑,一看就是不怎么洗。
说实话,孟薇看到就没什么胃口,按照这么几年她对叶子川的了解看来,即便叶子川算不上是有洁癖,但越是身份尊贵的人,就越在乎卫生问题,比如大户人家都有公筷、公勺,但在普通人家大多就没有这回事了。
看了叶子川一眼,孟薇也没矫情,正准备勉为其难坐下,却被叶子川一把拉住:“小远子,垫上。”
方远点点头,从怀中抱着的一堆布料中选了个价钱最便宜的一匹,将二人要做的凳子上垫上绸缎,又毫不心疼的继续扯着缎子扑在桌面上。
方远扯的布匹有点长,孟薇接着布匹的遮挡,在桌下轻轻扯了扯叶子川的袖口:“小侯爷,你这是要做什么?”
没见不远处柜台后抬头看着他们的掌柜的连手中的账册都松开,任由那账册翻到了第一页。
还有这店里的两个跑堂的小二和负责擦桌子的女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
甚至就连那些零星的食客看着那被用来垫桌子和凳子的绸缎满是心痛?
这叶子川好好的是抽风了还是被人穿了?
到一个平价小店来装阔气摆排场?
孟薇表示想不通。
叶子川反手捉住孟薇的手,故意捏了捏她的掌心:“你稍稍侧头,有没有觉得那个擦桌子的那人看起来眼熟?还有左边那个年纪大点的小二,有没有想起来是谁?”
顺着叶子川说的二人看去,孟薇的第一印象就是不认识、没见过。
可二人的眉眼却有种隐隐的熟悉,还没等她想出这儿人的身份,掌柜的便带着腻死人的笑容来了:“二位贵客,欢迎来到本店用饭,不知二位想要吃些什么?不若让我代为介绍......”
“小薇,你来选,爷都听你的。”
叶子川丝毫不觉得他堂堂七尺男儿这么说有什么不妥,好似真的通通交给孟薇做主一般。
讲真的,因为为生的原因,她对这小饭馆有些先入为主的不喜,但想了想又按捺住了,万一高手在民间,这家店真的有什么值得人欣赏的美味呢?
“就来五菜一汤,要你们店里最拿手最火爆的菜色。”
“好的,小的立马吩咐厨房先做二位贵客的。”
在掌柜的离开前,方远拿出一锭银子放在桌面:“这是主子给你的打赏。”
掌柜的有些受宠若惊,却还是极快的将银子握在掌心:“谢谢公子,谢谢夫人。”
夫人......
孟薇暗自翻了翻白眼,这位掌柜的睁眼说瞎话的本事令人敬佩,这古代成了亲和没成亲可是一目了然,她又没将头发全部梳起盘成发髻,一看就是还待字闺中好吗?
不过显然她的意见不重要,叶子川反倒因为掌柜的这句心情很好。
可能是因为客人少,而他们不管是衣着还是佩戴都透露着一种‘我很有钱’的架势,孟薇点的五菜一汤很快便上了来,看得出应该算是店里最好的菜色,因为这五菜一汤全都是肉菜,就算是有素加在一起炒的也不多。
孟薇虽然在侯府呆久了,可之前和严婆婆他们在一起也听说过如他们那样的平民老百姓,一个月能吃上一两次肉就不错了,更甚有些贫穷的人家人口多,土地少,一年都难得吃上几回肉。
所以面前的这五菜一汤,每一盘都漂着一层厚厚的油花,让孟薇连动筷的胃口都没了。
叶子川自然也是这样,看着面前的菜色不由皱了眉:“小二!”
“唉,客官,可有什么吩咐?”
年纪较大的,也就是之前叶子川指给孟薇看的那个小二一听叶子川的声音,便赶在另一个小二前面机灵的上前来,脸上挂着谄媚的笑意,露出一口大黄牙。
叶子川指了指桌上的几道菜,很是不满:“这就是你们店里最好的菜?要不是小薇走得累了,爷才不会纡尊降贵到你们这么个小店吃饭,结果倒好,你们竟然敢糊弄爷?”
“客官,我们可不敢糊弄爷,这几道菜的确是店里最贵最好的菜,您尝尝就知道。”
“呵,鸡鸭鱼肉,就这么几道菜还是最贵的?爷吃东西,没有鲍参翅肚,怎么着也该有燕窝海鲜吧?这什么都没有,是不是觉得爷给不起钱?”
掌柜的从后厨匆匆赶了来,见叶子川生气,忙陪笑着上前:“范军,你是不是惹两位贵客生气了?”
在掌柜的看来,两位身着华丽的贵客他们小店可得罪不起,所以只能把这个锅盖在范军的头上了。
范军觉得委屈:“掌柜的,我没有......”
“住口,一定是你打扰了贵客的清静,你先下去,二位贵客是不是有什么别的吩咐?小的一定努力办到。”
“你看看这一桌子普通的菜,爷看着就倒胃口,爷要吃的是山珍海味,而不是这种连爷府中的下人都不吃的菜拿来糊弄爷?”
叶子川话落,身后猛地出现了一排人,险些把孟薇都吓了一跳,明明他们出来的时候只带了远侍卫和真儿,那这些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这一点孟薇不知道,但见叶子川有越闹越大的趋势,孟薇那只被叶子川我在掌心的手不由曲起挠了挠叶子川的手心:“小侯爷。”
啥?
还是小侯爷?
掌柜的和一旁的小二听到这声称呼,心中惊讶之余更是暗自叫苦,大岚开国以来就只封过两个侯爷,看这位的样子,显然不符合传说中性情冷然,亲民的镇国候府小侯爷,也就是说面前之人是那位爱吃爱玩,嚣张无忌的护国侯府小侯爷。
这位护国侯府小侯爷最是喜怒无常,一切随性,万一一个不高兴把店给砸了,他们可得罪不起。
“好吧,看在小薇为你们求情的面子上,这次就不计较你们的鲁莽了,这些菜撤下去,随便来点山珍海味吧,不过茶要顶级的毛尖,不要陈年的,汤的话就来松茸山珍汤,冷菜要八小蝶、水里游的要清蒸苏眉鱼,天上飞的要巧手烧雁鸢、地上走的要酱鹿肉,素菜的话要松树猴头蘑,另外再来四道甜点你们看着上。”
掌柜的每听一样,脸色就苍白一分,听到最后不由拿袖子不停的擦拭额头,面上满是为难:“小,小侯爷,您点的那些菜,店里......店里都没有。”
这就是一家寻常小店,不说松茸山珍、就是那什么苏眉鱼就得花大价钱从外地买来,再说还有把什么巧手烧雁鸢,他听都没听过这个才,雁他知道,可是鸢是什么?
还有什么鹿肉、猴头菇,就是把店给卖了怕是都买不起。
叶子川眉头一皱,正要再说什么,却不想一道略带惊喜的声音想起:“孟薇,你是孟薇?”
听到有人叫自己,孟薇朝声源处看去,就见一个约莫四十来岁的女人一手拿着块脏兮兮的抹布,另一只手拨开人群,满是惊喜的看着她,郝然这人就是叶子川之前指给她看的那个妇人。
刚才离得远了孟薇还没想起这人是谁,可是现在离得近了,看那个女人拽了拽一旁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小二的袖子,满是激动的介绍:“孟薇,这是你舅舅范军,我是你舅母,你还记得我们不?”
不错,面前这两人就是原身的舅舅舅母,也就是当初在原身父母离世之后,借口家里穷困揭不开锅为由,占了原主父母留下的房子和银钱,把她转手卖了当丫鬟。
这也就是原主命好一点被卖到了护国侯府,如果是被卖到一些喜欢折磨、打杀丫鬟的主子手里,亦或者转手卖到青楼,更甚一些喜欢**的人手里,原主就毁了。
不过即便这样,原主也因为被亲人卖了而忧伤害怕,还有吃不饱饭而体质下降,染上风寒去世。
孟薇真不知道这两人怎么还有脸来认她,是觉得她不会记住以前的种种,还是觉得这么一点血缘关系就能够将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
想到叶子川带她出府说的话,孟薇哪儿还能不知道今天出来的目的?
恐怕就是来看这两人的吧?
还有之前他们走到一半而折返回来的路,想必他们夫妻应该就住在那条脏污破败的巷子里。
至于今天叶子川的异常,还有她脑袋上别着的十几根钗子,看着二人热切的眼神,孟薇恍然了。
“你们怎么来京城了?”
虽然从原主的记忆里,她已经不太记得原主住在的村子叫什么,就连原主父母的样子都已经模糊不清。
但多少还记得原主的舅舅舅母家里有好几亩地,在村子里算不上富裕,可也算不上穷,顶多是个中上水平,至少一个月还是能够吃得上一两回肉,只不过都没有原主的份。
孟薇曾经想过等到以后从护国侯府离开后,自己攒多点钱,买个庄子,开个全国连锁的饭店,然后等到一切上了正轨,她就带着一众奴仆先回原主的村子好好显摆一番,让原主的舅舅和舅母后悔当初把她给卖了,看着她吃香的喝辣的,穿着他们都舍不得买的好衣裳,戴着她舅母戴不起的首饰......
这么算来,叶子川倒是帮她出气了,可想到她现在这种暴发户的样子,孟薇觉得又有什么不对。
在她想象中,见面的时候她应该是犹如脱胎换骨、举手投足恍若贵族般有气质,让人想要仰望的存在。
而现在......
即便她没有照镜子,但多少也能猜得出现在的样子有多‘惨不忍睹’。
不过在这两位嫉妒艳羡的眼神看来,目的也算是达到了。
范李氏一听孟薇虽然没有承认她的身份,但好歹没有不认她,不由欣喜起来,觉得孟薇是如以前一样心软好糊弄,只不过惦记着当初把她卖了的事情。
没关系,她哄一哄就行。
这么想着,范李氏看了一眼孟薇满脑袋的钗子,不由苦了脸开始哭穷:“孟薇你不知道,你离开后的第二年冬天,下了好几天的雪,把作物的给冻死了,后来好不容易熬到春天雪化,村子里来了帮土匪,把村子里洗劫一空,虽然县太爷后来捉住了他们,但是家中所有的粮食都被他们给带走转卖了,不得已我们就卖了房子和土地,听说京城繁华,这里的人日子好,所以我们就一路来了京城。”
范李氏一半真一半假的说着,前面她的确没说谎,作物冻死了,存粮被洗劫一空,但她手里还有这些年攒下的好几两银子,要熬到明年秋天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她听说村子里一个大娘从京城当镖师回来接她去享福的儿子说见到了孟薇,还穿着他们最舍不得穿的细棉布,脑袋上别着一根银簪一根金簪,跟在一个贵妇人身后进了丞相府。
当初人牙子不是说孟薇是被卖去做丫鬟的吗?
难道小小年纪因为长得好又乖巧被有钱人家的人看上了,所以当作童养媳?
要知道就是他们也舍不得买细棉布,就是麻布衣裳一年也就做个一两身。
短短一年不仅穿的好,还银簪子,还能进出丞相府,想来孟薇当丫鬟的府邸怎么着也是非富即贵。
她可是听说了镇上地主正房夫人跟前得宠的小丫鬟一月月银就有四钱银子,平日里主子心情好了还会赏赐好东西,他们庄家户一年到头也就攒上一二两银子顶了天,更别说在京城的孟薇了。
所以二人心中一合计,就将家中的田地卖了一路到京城而来。
因为他们手里的银子不多,没钱的时候就停下打零工,等走到京城的时候已经是半年前了。
二人当初想的好,但到了京城这种大街上随意抓一把都能找出几个有钱有势的人地方时,他们就彻底傻眼了,没有人脉没有银子,根本打听不到孟薇的下落。
更何况孟薇只是一个小丫鬟,随意一个官员的府上就有十几二十个小丫鬟,有谁会记得哪个小丫鬟叫什么名字是谁府上的?
可因为当时他们被那个镖师再三保证看到的绝对是孟薇本人的话所沉浸在找到孟薇后她们就能吃香喝辣的幻想中,退路已经被他们斩断,即便现在想要回村子也没银子回去,更没有田地屋子。
更别说见识过京城的繁华后,二人都不想要回那个消息闭塞又穷困的村子了。
于是二人厚着脸皮在这京城的小饭馆中找了个跑堂和扫地擦桌子的活计勉强过活。
现在距离孟薇被卖已经有四年多了,其实一开始范李氏还没注意孟薇的相貌,只是被她满脑袋和双手、脖子上戴着的首饰吸引,既羡慕又嫉妒,只不过这嫉妒不敢显露出来罢了。
后来听到那熟悉的声音,又听到叶子川称呼对方为小薇,范李氏就长了个心眼,在远处小心翼翼的观察孟薇的样子。
只不过后来又是掌柜的又是小二挡住了她的视线,让她只能不停地变换位置才能看得真切。
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范李氏现在已经能想到哄好孟薇之后,她就再也不用做着这种看人脸色的活计,说不定还能前呼后拥,过上富家太太的生活。
她可没忘了刚才掌柜的称呼孟薇为夫人,再看二人亲密的样子,她对人没觉得孟薇会成为小侯爷的正妻,只是看叶子川对别人叫孟薇夫人很开心的样子,觉得一定是孟薇很受宠,所以才会对她这么纵容。
孟薇见她哭穷的同时,目光满是贪婪的看着她身上的首饰,心中有些好笑,面上个却依旧淡然:“哦。”
哦?
这是什么意思?
范李氏和自己相公对视一眼,眼中俱是迷茫,你这是承认我们是你的亲戚还是想要不认账?
范李氏不甘心的厚着脸皮道:“小薇啊,没想到几年不见,你出落得越发水灵,还有这周身的气质,一看就是做官夫人的命,当年我们也实在是没有余粮,所以才不得已把你卖了,你离开后我们又有些后悔,整日担心你会遇到那种不好的主子,好在看到你过得好了,我们也能放心了。”
说着,范李氏不着痕迹的用胳膊肘撞了撞身旁之人。
范军接到暗示,反应过来忙叹了口气:“对啊,你可是姐姐唯一的孩子,是我的外甥女,当初家里穷的揭不开锅,我就想着我们饿死不要紧,但是你一定要好好的,与其跟着我们饿肚子,还不如试一试让你道富贵人家当个小丫鬟,至少也不愁吃穿。”
孟薇心中嗤笑,见过脸皮厚的,但这里两人却让她对‘无耻’这个词的理解更上一层楼。
“我记得爹娘离世的时候,娘手中攒了三两银子,除此之外还有一间木房子,还有一亩上等田和两亩中田,加起来都有十几两银子,而当年一斤杂面七文,一斤大米十二文,十几两银子,就是天天吃大米也能够吃上两年多,但舅舅舅母只收留了我半年不到就把我卖了,且离开的时候只穿着身上那身衣裳,更遑论我一直吃的是杂面。”
野菜是原主自己每天上山找的,同时还喂鸡喂鸭,打扫院子的为生,洗全家的衣裳,即便是她十岁的时候在孤儿院都没有做过这么多家务了,更别说原主家中财产尽数给了这个舅舅家,但对方却把她当佣人不说,听到把女孩子卖给人牙子能得好几两银子,就毫不在意的把她当成货物卖了。
这两人可谓是把原主的价值利用殆尽,结果现在发现她有钱了,就有想凑上来寻摸好处,说是吸血虫都不为过。
二人听到孟薇这话不由面色一白:“这个......那三亩田地是姐姐姐夫留下来的,我们自然不能卖了,你娘留下的三两银子给他们处理后事用了......再说,没有我们当初卖了你,你怎么能过上现在这么富贵的日子?怎么能认识小侯爷这等尊贵之人呢?”
呵呵!
感情被卖了还要感谢他们?
“既然你们觉得田地是爹娘留下的东西不能卖,怎么作为爹娘唯一骨血的我,你们就舍得卖了呢?”
原主记忆里这俩人可是生了了两个儿子,只比她小上一岁和两岁,不仅在家不做任何家务,且还愣是在穷困的村子里将两个儿子养的白白胖胖,只有原主身子单薄的像个豆芽菜。
孟薇毫不留情的话让二人张了张口,彻底找不到理由了。
而她,也彻底没有了与二人交谈的心思,今天一见,相信他们知道她的日子过得好,只要他们一日要在京城抠抠搜搜看人脸色度日,那么想起她的时候就越是悔恨,即便她什么都不做,这些悔恨也足矣让他们夫妻二人埋怨反目了。
“小侯爷,我们回去吧,这里的饭菜看着就没了胃口。”
而且她还想要快些回去把身上戴着的这些首饰给拿下来,脑袋太重让她觉得脖子都有些僵硬难受。
“也好,这里要什么没什么,还是回府吃得好,要不然让人到香云楼买来也行。”
范军二人听着更是眼红,京城中人谁不知道香云楼?
更何况香云楼在大岚不少地方都开了分店,故而就是别的地方的人都知道香云楼了。
想他们来到京城后,路过香云楼,闻着里边阵阵香气,却只有艳羡的地步,他们来京城这么久,却连香云楼大堂都吃不起,大堂怎么说吃一餐也要个近一钱银子,而他们苦哈哈的忙碌一个月的月钱也才一人一钱多,也好在老板包住还包一顿午饭,要不然这么点钱真的要饿死。
他们当初从小小的村子里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到京城来,不就是为了投靠孟薇吗?
若是之前没找到孟薇就算了,现在见到了还确定孟薇发达了,他们怎可舍得放孟薇就这么离开呢?
只不过他们对叶子川和他身旁那些侍卫有所忌惮,故而也没有太强硬,只是想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微微挡在孟薇前方:“孟薇啊,我们知道错了,你当初一定受了不少苦,才会这么怨我们吧?”
“对啊孟薇,我们这些日子以来每日每夜都受到良心的谴责,所以我们这才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到处打听你的下落,半年前才打听到你被卖到了京城,只是可惜我们在京城人生地不熟,所以一直没打听到你在哪。”
“哦,既然你们是担心我,那现在你们也看到我生活的很好,可以安心了,不必愧疚了。”
说着,孟薇便起身,方远适时的将一粒碎银放在桌上,二人还想要和孟薇说什么,但都被那些侍卫给拦住了。
离开了那家铺子,见到外边停着一辆马车,马车上还有护国侯府的标志。
“走吧,我们回府。”叶子川当先牵着孟薇的手上了马车。
等进了马车,孟薇迫不及待的让真儿帮她将脑袋上的簪子给取下来,她则是忙着将脖子和手上戴的给拿下来。
叶子川见此不明所以:“这些首饰你不喜欢吗?怎么要拿下来?”
在他印象中女人不应该很喜欢男人送的首饰吗?
尤其是越贵越好的,就如他娘有那么多的首饰,但他爹偶尔花大价钱给他娘送几个首饰的时候,他娘那几天戴着的首饰里一定会有他爹送的那个,并且时不时的还会抚了抚就怕掉了,等到别的夫人问起的时候,就会炫耀说老夫老妻了,他爹就喜欢送首饰,不收不开心。
这个时候又会引来不少妇人的艳羡与追捧。
他还记得以前赏孟薇银子的时候,孟薇可是很开心,现在他一下子给孟薇买了这么多的首饰,孟薇怎么有点不开心?
孟薇横了他一眼,等到脑袋上就留了两个固定的发簪,手腕上也留了一个琉璃手镯,这才将所有的首饰放在叶子的掌心上:“重吗?这些东西都压在我脑袋上,多压一会儿我都要得颈椎病了。”
说着孟薇转了转脖子,一下子轻松的感觉真好。
“的确是有点重,那你日后看着喜欢的戴,今天是夸张了点。”
叶子川心虚的摸了摸鼻子,他没说的是,成婚那日可是要凤冠霞帔,而护国侯府的凤冠自然是要多华丽有多华丽听说用了不少的黄金和珍珠,这么点孟薇就受不了,不知道倒时候会不会在心里怨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