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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番薯
    与凌萱结束通话后,沈南希在街上走了将近一个小时,到了闹市。



    路边有大叔推着小推车卖烤番薯,沈南希买了一个,提着纸袋,走到草地的石墩上,坐下。



    以前,吃番薯糖水时,沈南希感觉番薯又软又黏又腻,不太喜欢。



    后来,他给她烤番薯。



    他说:“食物也有灵性,我想把所有我认为好吃的东西,都让你尝试一遍,这样,你就能体会到,我吃这些食物时的感受了。”



    “可以啊!”她无所谓,然后,出其不意问他:“那你会吃榴莲吗?”



    她喜榴莲,但他不喜,甚至厌恶。



    问这个问题时,她很随意,并不期待他的回答。



    可她没有想到,他竟是毫不犹豫地点头,理所当然地说:“会啊!”



    “而且,我现在已经学会吃榴莲了,也不会闻到就犯恶心,以后你吃榴莲的时候,我可以陪你了。”



    他得意一笑,骄傲问她:“希希开心吗?”



    那时候,她只笑,没有回答。



    如果时光重来,她想,她会告诉他:“阿桥,我不开心——”



    “你说,你想让我尝遍你喜欢的所有食物,希望我能与你体验一致,可是,只要是我厌恶的食物,比如辣子鸡,即便你再喜欢,你也不会让我尝,你甚至会戒掉这个喜好。”



    “阿桥,我从未对你说过,让你忍受你根本不喜欢的食物,我很心疼。不说,是因为我不敢,我怕你满腔心意被我一句话糟蹋,露出沮丧的表情,那样,我会更心疼……”



    突然,兜里的手机响了,沈南希没理。



    等她慢悠悠地把整个烤番薯吃完后,手机已经响了三次了。



    沈南希把纸袋扔进垃圾桶,拿出纸巾擦干净手之后,这才拿出手机。



    看到未接联系人,沈南希没有意外——



    秦衍。



    沈南希正准备回拨时,手机再次响起,依旧是他。



    “阿绣,你在哪里?”接通,沈南希还没有开口,手机那端的人就已经焦急出声。



    “我在闹市。”



    听到她的回答,那人似沉默了一秒,然后,他说:“把定位发过来,我去接你。”



    沈南希下意识想拒绝,可话到嘴边,又变成了一个“好”字。



    有些人的善意,她无力拒绝,也不能拒绝。



    ……



    二十分钟后,一辆奥迪q5停靠在路边,一个西装革履,长相不凡的男人从驾驶座下来。高度近视的男人鼻梁上架着一副银丝边框眼镜,看起来,斯文、儒雅。



    秦衍一眼就看到那个站在面馆外面的年轻女孩。



    面馆四周灯火亮堂,她站在那处,长发披肩,白色棉麻长袖衬衫,米色工装长裤,白色板鞋,一如既往的简单至极。



    走到她面前,秦衍上下打量她一圈,见她安好,这才真正放心下来。



    “老爷子在等你回来用晚餐,你没回来,他很担心。”



    “他会担心我?”



    “阿绣……”



    “秦衍,他担不担心,我已经不在乎了。”



    三年来,她不和祖父联系,即便心意再坚定,再埋怨祖父,每当想起幼时,祖父握着她的手教她练字时,她的心里,依旧会涌起淡淡的歉疚与自责。



    然而,自从她知道,那天的记忆是祖父让人帮她催眠消除之后,她就知道,她对祖父的愧疚,彻底消失殆尽了。



    沈南希看着秦衍,白炽灯打在她的脸上,让她精致的脸蛋蒙上一层惨白。



    她说,她不在乎了。



    不在乎什么,她没有明说,但是,他懂。



    因为懂,所以痛。



    他上前,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哽着喉咙,隐忍道:“阿绣,你还有我……”



    “我知道。”



    沈南希安抚似的拍了拍他的背,然后,挣脱他的怀抱,当先抬步,走向他的座驾。



    这次回去,也不知第一个碰见的人,会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