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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洛水
    这水毒芹的解药,芯片里有资料,很容易就能配出来。



    水毒芹不再是威胁,同时又是最好的天然防御,所以朝歌打了个主意,端了山贼老巢,借着山贼这些年积累的银两,在这无名山安顿下来。



    险峰景绝,浮岚暖翠,无名山上,别有洞天——



    山顶融化的雪水,沿着一条小溪汇入山间的一汪寒潭,清溪一路,芙蓉泣露香兰笑。



    潭水一侧是倾泻的瀑布,瀑顶终年有一道彩虹,朝歌把院子建在寒潭另一侧。



    风光绝好。



    这三年,在这无名山上,朝歌过得平静安逸,吃饭睡觉,散步打盹。待的无聊了,就下山去打理药铺,日子简单富足,好像过去那十多年,真的只是噩梦一场。



    身上渐渐回暖,东方欲晓。



    小桃给朝歌披上鹤氅,让她坐在薰笼旁,烘干湿头发。



    厨房送来热牛奶和包子,小桃也有一份。



    “这东西刚开始喝觉得怪腥气,喝习惯了觉得还挺好喝的。”



    小桃端着脂白的陶瓷碗,喝着喝着,忍不住感叹——



    “这种稀罕东西,就是在安阳城,普通人家的小姐都喝不起,真不敢相信我一个小丫头居然天天都能喝!”



    朝歌笑笑没有说话,给小桃夹了一个包子。



    牛奶在这地方确实稀罕,不仅是贵,很多时候是有银子都买不到。但好在黎城作为两国交界的边境第一城,商贸发达,只要有银子,每天买一罐新鲜牛奶不算难事。



    叩叩——



    敲门的声音打断了小桃的话。



    毕竟是在尸山血海里趟过来的,所以朝歌对血腥味异常敏感,屋外的人才抬手敲门,她就闻到腥甜的气味了。



    朝歌放下已经抬到嘴边的瓷碗,开口道,“先去药房处理一下身上的伤,我在花厅等你。”



    虽然没见到人,但屋外的人还是毕恭毕敬地弯腰抱拳,“知道了,师父。”



    朝歌开口,小桃也知道屋外的人是洛水了。



    以前还惊奇自家小姐怎么连个声音都没听到就能猜出来人,但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



    “吩咐厨房给他准备点清淡的吃食。”



    朝歌说着喝完碗里的牛奶,站了起来,“小桃,帮我梳头吧。”



    “好!”



    小桃嘴里还塞着半个包子,说话有点含糊不清,“小姐,给你梳百合髻吧?”



    “挽起来就行了。”



    “就知道你要这么说……”



    小桃努努嘴,从檀木盒里翻出一根细白如羊脂的发簪,“那今天就用这根祥云玉簪吧!”



    “听你的。”



    在这个地方,不论男女,如果披着头发出门,是会被当成疯子的。



    但和男人不同,女人的发髻太复杂了,就算是像小桃这么手巧熟练的,梳一个最简单的灵蛇髻,差不多也要花半个小时。



    朝歌觉得麻烦,想把头发剪短,才动了一剪子,小桃就哭天抹泪了大半个月。



    这里有忌讳,女人断发,死后不得入轮回。



    能不能入轮回,朝歌倒是一点都不在意,但不忍心这小丫头把眼睛哭得跟桃子似的,所以剪短发的事,就不再提了。



    但朝歌确实怕麻烦,所以除了小桃技痒的时候,会让她梳个复杂的发髻以外,平日里都只是用一根发簪把头发挽起来。



    时间久了,小桃就把兴趣转移到了发簪上,朝歌屋子里有六个上好的檀木梳妆盒,全是用来放各种簪子的。



    *



    花厅。



    朝阳穿过薄雾,敞亮的花厅里插着今早从后山采的腊梅,玲珑的花瓣上还带着露珠,香气扑鼻。



    山间鸟鸣声清脆,寒溪湛湛,流水泠泠。



    “师父。”



    进来的是个十四五岁模样的少年,有点瘦,但是很结实,眉眼间有些许稚嫩,但眼神却透着老练。



    头发高束,腰带系得很紧,很是精神。



    朝歌坐在铺了软垫的靠椅上,手撑着脑袋,阖着眼。



    “趁热,把东西吃了。”



    洛水看了一眼闭目养神的少女,听话地坐下喝粥。



    碗快见底,朝歌才悠悠地开口——



    “洛水,我教你时,说的第一句话,你可还记得?”



    “记得。”



    少年抿唇,一字不差地背出来——



    “凡所及之事,若非把握万全,当舍。”



    朝歌睁开眼睛,立直身子,看着坐在桌边的人。



    “那你照做了吗?”



    洛水犹豫了一下,没开口,也不敢去看朝歌的眼睛。



    “半月后就是尹广梁的寿辰,届时刺史府人多眼杂,是动手的最好时机,这不用我说吧?”



    洛水放下筷子,点了点头,还是没有说话。



    “那为何昨日动手?”



    朝歌语气变得严厉,因为小憩有点朦胧的眼睛,顿时变得清明,如同院子外的那汪寒潭,无波无澜,但深不见底,透着寒意。



    洛水沉默了一会,才开口——



    “算着日子,这几日应该启程去安阳了。”



    朝歌一愣,明白了洛水的意思,也明白了他为什么宁愿冒险,也要提前完成暗影阁接的任务。



    他不放心自己一个人去安阳。



    洛水是朝歌从山贼窝里救出来的,三年前他不过是十二岁的小孩子,不知道被关在山寨里多久了。



    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家在哪里,沉默寡言,瘦瘦小小的。



    但是他的眼神像一只小豹子,尖锐,倔强,充满防备,朝歌第一眼就觉得这眼神像小时候的自己。



    朝歌把他留在了身边,起名洛水,把自己会的都交给他。



    他叫朝歌师父,敬她,护他。



    他确实有天赋,不过三年,他就成为了暗影阁悬赏令最多,年纪最小的暗影。



    “尹广梁死了?”



    洛水点头,“已将他戴扳指的右手送到令主指定的地方了。”



    令主,出赏金,请暗影阁下悬赏令的人。



    朝歌站起来,抽走琉璃瓶里的一枝腊梅,放在鼻尖嗅了嗅,“三个月内,不准再接悬赏令。”



    “是。”



    “安阳也不准去了,好好养伤。”



    不像刚才那么听话,朝歌才说不让他一起去安阳,洛水条件反射般地站了起来,“不行!”



    朝歌眼睛一眯,“怎么,我的话,不管用?”



    “不是......”



    洛水沮丧地垂下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