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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缘,定是有的
    “故人有托,希望我给他的家眷收尸入土,我的身份不方便买下别院,所以在我知道有人买下别院后,便一直找人暗中盯着院内动静,想看看买主是否和尸首失踪有关。”



    身份不便这话,是鬼扯的。



    墨千玦原本就是露湖别院的主人,可前后把别院翻了好几次,都找不到尸首消失的线索,真的就像一夜凭空消失了一般。



    所以在有人提出想要买下露湖别院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或许买主和消失的那些尸体有关。



    朝歌不傻,自然不会信他的话。



    自古以来,权贵都有多重身份,这根本不是秘密,一个身份不方便买,换一个身份便是,这套说辞,明显不可信!



    但朝歌没有戳穿他。



    “奈何姑娘功夫实在厉害,我的人每次都跟不住你,所以在下不得不亲自行此跟踪之举,还望姑娘海涵。”



    男人说着又抬起手,冲朝歌鞠了个躬。



    “别院早就重新翻新过,我不知道那些尸首是如何消失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尸体已经不在别院内了,至于闹鬼的传言,更是无稽之谈。”



    朝歌弯腰掸了掸裤腿上的灰土,冷冰冰地开口,“公子多年不忘故人之托,也是有情有义之人,但如今别院乃我名下产业,在下喜欢清净,不喜欢有人打扰,还望公子以后不要再派人在周围监视了,更不必亲自跟踪,折了您的身份。”



    显而易见,这人身份不凡。



    男人饶有趣味地看着面前的人,嘴唇一张一合。



    前两次见都是晚上,现在借着初升的朝阳,才发现眼前的人确实不可能是位男子。



    先不说她身形消瘦,甚至可以说有点柔弱,就这细皮嫩肉,唇红齿白的模样,别说男子,就是闺阁女子,都不及她三分。



    要不是亲眼见过她出手,没人会相信长着这幅容貌的人,居然身手了得,功夫狠辣,招招毙命。



    所以,她身上那股英气,才会更胜男子,才会让她女扮男装毫无破绽。



    “别院周围的人,我会撤去的。”



    因为脸被面具遮住了大半,朝歌有点看不透这男人的心思,但却莫名相信他的话。



    “谢了。”



    朝歌没有多言,低头看着手上带血的匕首,犹豫了几秒,从腰间摸出一个精致的小瓷瓶,扔了过去。



    “撒在伤口上,止血消炎。”



    男人伸手接住瓷瓶,把小桃的卖身契揉成一个小纸团,也扔了过去。



    两人就隔着这三步远,彼此防备着,一个扔一个接,在人迹罕至的露湖边,也倒算是一道风景。



    有点滑稽的风景。



    “还未请教姑娘姓名?”



    朝歌转身摆摆手,“萍水相逢而已,无缘再见了。”



    看着朝歌往露湖对面走去,男人低头看着手中小巧精致的瓷瓶,眯了眯眼睛,勾起嘴角——



    “缘,定是有的。”



    一定会再见的。



    *



    安阳城郊



    晚阳山,浮梦楼。



    一个圆亭,悬在万仞的崖边,四周的黑纱被山风吹得摇曳。



    亭子里的人急得团团转,没注意黑纱的一角被掀开了,一头撞上了进来的人。



    “咳咳——”



    “主子!”



    男人只是喊了一声,没说多余的话,但是担心都已经写在脸上了。



    可能是刚才被撞得有点重,男人又咳嗽了两声。



    “主子,你身体刚恢复,得细心将养。”



    阿灭说着伸手去扶,手上黏腻的触感让他心里一惊,手缩回来,手指上果然都是血。



    “主,主子,谁,谁伤了你?”



    阿灭大张着嘴,一脸的不可置信,在他记忆中,没人伤得了这个男人啊!



    他是天上的神,是地狱的鬼,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带着伤回来?!



    “露湖那位。”



    男子开口,好像想到了什么,嘴角微微勾了起来。



    一听是露湖别院的人,阿灭的神色凝重起来。



    “果然是位高手……”



    阿灭说着皱着鼻子嗅了嗅,“不对啊主子,怎么你进来我一点血腥味都没闻到?”



    像他们这种,每天都见血光的人,对血腥气最是敏感的。



    “因为这个——”



    男人从怀中掏出小瓷瓶,放在墨玉桌上,盘腿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已经凉透的浓茶。



    阿灭拿起瓶子,闻了闻,大惊失色。



    “主子!你怎么能随便用药!”



    阿灭说着拿起瓶子就往山顶跑。



    晚阳山人迹罕至,浮梦楼隐于山顶,恢弘大气。



    不过一刻钟,一个身着白衣,道骨仙风的男人,飞奔一样地从山顶跑下来。



    后面还跟着一脸懵逼的阿灭。



    “玉儿!给我看看!”



    说着一把拽过男人的胳膊,墨千玦茶杯里的茶水洒了大半。



    阿灭在旁边一脸紧张地看着。



    “苏大夫,怎么样,这玩意儿没毒吧?”



    苏白白,人称医仙,行踪不定。



    这货皮相妖魅,但脾气怪得很,小病不治,大病看心情,碰上疑难杂症,他就追在别人屁股后面,上赶着去治。



    他口中的玉儿,就是墨千玦,是他颠颠儿跟着屁股后面,追了六年的奇病患者。



    “妙啊——妙!”



    苏白白伸手蘸了一点伤口周围的药粉,送进嘴里尝了尝,“麝香、冰片、松香,黄蜡、儿茶……奇药啊,奇药啊!”



    苏白白皱着眉头,又尝了两次,“还有两味药是什么,就是这两味最关键……”



    苏白白说着又准备伸手,但爪子才伸出去就被无情地拍掉了。



    “吃上瘾了你?”



    苏白白定定看着男人胳膊上的刀伤,突然一把把人抱住——



    “玉儿!这药你是从哪弄来的,还有吗,给我一瓶吧!”



    “别人给的,没了。”



    “谁给的!我去讨!”



    “连我都打不过的人,你确定你有本事去讨吗?”



    “谁说我要去打架了,我脸皮厚,我去求嘛,伸手不打笑脸人,这道理你不懂吗?”



    苏白白嬉皮笑脸地贴上去,可惜被无情地推开了,墨千玦把小瓷瓶重新揣进胸口,重新往茶杯里倒满茶,抬头冲阿灭开口:



    “阿灭,露湖别院周围的人,撤掉吧。”



    阿灭一脸懵逼,“主子,为什么啊?”



    连那位的身份都还不知道呢,就不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