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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一定会好好活着
    “我答应人家了。”



    男人抿了一口茶,眸光越过黑色纱幔,看着晚阳山正午日照的美景。



    “哦,好吧,我这就去安排。”



    阿灭猜,可能自家主子和露湖别院那位高手打架的彩头就是这个。



    自家主子从来都是说一不二的,主子输了,所以会依诺撤掉别院外监视的人,这么想着,阿灭也没有多问了。



    看来,露湖别院那位的事情,只能靠暗网的点子去一点一点打探了。



    “对了——”



    男人开口,叫住了刚刚转身的阿灭。



    “找个时间,备上厚礼,让余谷到夙家去拜访一下,商量一下完婚的事情。”



    “主子……”



    阿灭抿了抿唇,欲言又止。



    一直抱着男人那只受伤胳膊的苏白白,也松开了手,叹了口气。



    “玉儿啊,怎么这么想不开呢?就算夙家现在掌管南阳大军,可你也不必为了夺回军中大权,就把自己终身幸福搭上啊。”



    “是啊主子,我知道你着急查大将军的死,也知道夙正渊肯定和这事脱不了干系,暗网的点子们已经在查了,你犯不着把自己搭进去!”



    “而且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夙星月说得好听是安阳城第一才女,但实际就是个娇纵的大小姐,跟这种人你能过得了一辈子吗?”



    “现在你不能暴露身份,就夙正渊那趋炎附势的,肯定会百般刁难,我们真犯不着受这种气!”



    苏白白和阿灭,你一言我一语地劝。



    男人就好像没听到一样,放下茶盅,起身,背着手,站在亭外,卓然而立,看着层峦叠嶂,郁郁青青的晚阳山,淡淡地开口——



    “一辈子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几十年,对我来说,三五年是幸运,一年半载也不是不可能,幸福什么的,用不着强求。”



    站在山巅的男人,墨发飞扬,笔挺俊逸,气势不凡。



    但是他站在那,从骨子里透出了孤独,那种天地间,找不到归宿的孤独。



    “玉儿,放心,有我在,就算阎王爷也不敢轻易收你这个老妖怪!”



    苏白白这话虽然是发自内心,但是他心里也没底,毕竟这病太古怪了,从古至今,闻所未闻。



    他只能尽力。



    墨千玦淡淡地弯唇,表情释然。



    他得的是什么病,他心里清楚。



    “放心吧,在完成该做的事情前,我不会有事的。”



    他会找到当年的真相,会救出那些被关在活死人地狱里的人,会让墨家后辈有尊严地活在这片土地上!



    他会找到那个人,那个自己与生俱来,就肩负着守护他的使命的人。



    男人拳头微微握紧,眸光坚定,“我一定会好好活着的。”



    *



    露湖别院。



    朝歌坐在桌边,对着一桌子精致的早点,毫无食欲。



    和平时不管什么时辰,只要坐在桌边就是三大碗下肚的她判若两人。



    “师父,你怎么了?”



    洛水也察觉到了朝歌的不对劲。



    朝歌早上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了在院子里练功的洛水,自己半夜偷偷溜去夙府的事情又被发现了,这小子已经给自己讲了一早上大道理了。



    朝歌庆幸还好自己没受伤,不然洛水就不是唠叨一顿这么简单的了。



    “没事,就是在夙家发现了奇怪的事情。”



    还有那个带着面具的男人,更是奇怪。



    到这地方三年多了,朝歌第一次碰上对手,还是那种碰上后心里一点底都没有的对手。



    这安阳城,果然是高手云集。



    “奇怪的事?”



    “嗯,看来还是得让小雪那边仔细查查。”



    洛水管的是暗影阁的事情,他知道探查这种事醉三生那边更擅长,所以也就没再多问了。



    朝歌拿起肉饼咬了一口,还没咽下去,又开始神游了。



    “小姐!!!”



    小桃是一路喊着过来的,人还没看到呢,声音就传过来了。



    小桃头发都没来得及梳,慌慌张张地跑来,手里紧紧攥着自己的卖身契。



    “小姐,你哪里受伤了?我看看!我看看!”



    小桃说着拉过朝歌的一只手,撸起朝歌的袖子,就是一通检查。



    “我没受伤。”



    朝歌推开小桃的脑袋,递给她一双筷子。



    看她穿的少,又让人给她拿了一块披肩。



    “那这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又去那个地方了!”



    小桃举起自己的卖身契,指着上面的血迹,气鼓鼓地开口。



    “不是我的血。”



    朝歌看了一眼,扭过头淡定地继续啃肉饼,但是心里又开始想起那个奇怪的男人——



    这人大半夜出现在夙府很奇怪,带着面具很奇怪,一直找人盯着露湖别院也很奇怪,受了伤,流了那么多血还跟没事人一样更奇怪,自己居然打不赢他,这最奇怪!



    总之就是奇奇怪怪的。



    “那是谁的血?”



    知道朝歌没受伤,小桃恢复了傻乎乎的状态,翻来覆去看着自己手上的卖身契,小脸红扑扑的。



    有了卖身契,自己就不在奴籍了,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没等朝歌回答,她就开始自言自语了——



    “能从夙府里偷东西,我家小姐真厉害!”



    洛水赞同地点点头,他家师父最厉害!



    洛水其实比小桃还要小几岁,朝歌在山贼窝里捡到他的时候,他比小桃还矮一点,可这两年吃得好,又经常锻炼,所以个子跟雨后春笋一样,蹭蹭蹭直长,这会已经比朝歌高出一个头了。



    他完成悬赏令的时候,眼神冷冽,出手狠厉,完全不像十多岁的孩子。



    但是在朝歌面前,他总是有几分腼腆。



    虽然偶尔会很唠叨,但是大部分时候,他看着朝歌的眼神都是崇拜的。



    他很依赖朝歌。



    “对了洛水,这两天你和大熊出去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铺面,盘一个下来。”



    洛水立马反应过来——



    “师父,你要把百草堂开到安阳城来?”



    洛水放下筷子,眉头微微皱了起。



    “嗯,安阳城车水马龙,尽是权贵,有钱人最怕死了,有钱不赚,我又不是傻子。”



    小桃下意识地点点头,又发现这话好像不太对,偏着头问道——



    “小姐,你好像不缺钱吧?”



    岂止是不缺钱,朝歌简直是富得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