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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对她好就是了
    领了罚的阿灭,此刻也是脸色发白,一瘸一拐地走到墨千玦身后,等了很久才开口——



    “主子……”



    墨千玦没有出声。



    又过了许久,阿灭才重新出声,“您喜欢别院那位,对吗?”



    墨千玦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喜欢吗?”



    扭头看着阿灭,“什么是喜欢?”



    阿灭一脸茫然地摇头,“不知道,只是属下感觉你对她不太一样。”



    想起自己买回来的暖炉棉被和熏笼,二十多年了,这些东西还是头一次在浮梦楼出现。



    “其实我觉得别院那位挺好的。”



    算上之前被朝歌当成鸡杀给众猴看,阿灭已经被朝歌收拾好几次了,虽然输给一个小丫头片子很没面子,但是似乎只有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主子。



    更重要的是,似乎她在的时候,主子才像一个活生生的人,眼神不会像一池死水般那样平静,脸上也会有多余的表情。



    “嗯?”



    墨千玦回头看着站在身后的阿灭,眼神还是迷茫的,“她好,所以我喜欢她?”



    想起朝歌的智谋,她狠厉的身手,敏捷的思维,倾城的容貌,神秘的身份……墨千玦承认她确非寻常女子所能及。



    可这百年间,也不是没碰上过几个这样的女子,为什么偏偏就是她呢?



    “啊?”



    阿灭也晕了,“这,这我怎么知道……”



    喜不喜欢这种问题,难道不是应该问殿下自己吗?



    “罢了,都不重要了。”



    墨千玦重新面对着满山的夜色,语气里有他自己都没察觉的失落,“她好不好,我喜欢不喜欢都不重要,将死之人,不该考虑这么多。”



    死,这个字,在墨千玦服下离魂散后,就是浮梦楼的禁忌。



    从那一刻起,便是五年倒计时之始。



    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



    “可是主子,有人陪伴,就算很短暂,也是好的。”



    看着墨千玦背在身后,苍白的手,阿灭有点后悔和黑袍掌事说了主子取走天锦华衣的事。



    抛开其他的,他私心里,是希望主子和露湖别院那位在一起的。



    就算已经知道哪天会死了,但比起数着日子等死,把赴死前的每一天过得开心一点,对主子来说,也算是安慰了。



    “对我而言是好,那我死后呢?谁来陪她?”



    阿灭语塞,这个问题他回答不了,他也没脸回答。



    他的想法太自私了,对主子而言有人陪伴是好事,可等主子去了,别院那位得多孤独啊……



    脱口而出的问题,也让墨千玦心里抽痛一下。



    直到刚才那一刻,他都是期盼死亡的,可现在,他脑子里居然有了从未有过的想法——要是能不死就好了。



    这样的想法,让墨千玦喉咙发苦。



    他的死亡,从玄烨破国,或者说他从成为墨家家主人选,以血饲身开始,就已经注定了。



    “主子……”



    “好了,抓紧去安排吧。”



    墨千玦的声音满是疲惫和沧桑。



    希望能早日达成使命,留几日没有负担的日子,好好看看这大好河山,也算不负此生了。



    “是!”



    阿灭领命退下,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



    “主子,其实阿灭觉得,你不用想太多,对她好就是了。”



    “嗯?”



    墨千玦回头,皱着的眉心还未舒展。



    “她是世子妃啊,你对她好不是应该的吗?”



    墨千玦一愣,看着阿灭脸上的天真,一瞬间觉得自己捡来的那个孩子长大了,有些问题,竟看得比自己还通透。



    墨千玦唇角微微勾起,心上豁然开朗。



    是啊,马上,她就是自己的妻了,那对她好是理所当然的事,又何必顾虑这么多?



    “嗯……”



    墨千玦低声回答,嗓音醇厚。



    阿灭离开时看了一眼还站在原地的墨千玦。



    希望露湖别院那位,能给主子留下一点温暖的回忆吧,因为他死后要去的地方,是无间地狱啊……



    *



    收下喜服的朝歌,一夜好眠,并不知道这一夜,那人站在晚阳山巅把她想了很多遍。



    “臭丫头!起床了!太阳晒屁股了!”



    咣当!



    哐当!



    两声锣,清脆无比,把朝歌吓得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芯片提示,来人是温孤于阳。



    好不容易睡个懒觉,这货居然一大早抬个锣来吵,是活腻了吧!



    这么想着,朝歌连外裳都没穿,摸了枕头下的匕首,冲出房门,抬头就看到温孤于阳那货支着一条腿,坐在墙头上,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系着红丝绸的锣,叮叮哐哐敲得那叫一个欢,一边敲还一边喊——



    “太阳晒屁股了!”



    “一日之计在于晨,大好时光不能浪费。”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再不起鸟要饿死了!”



    “起床啦!臭丫头——!”



    朝歌真的怀疑,这位温孤公子从小是吃碎米长大的,不然嘴不可能这么碎!话不可能这么多!



    太聒噪了!



    眼瞅着这货又要开口了,朝歌手一扬,匕首利剑一般飞出去,寒光刮破晨光,直冲温孤于阳面门而去。



    咣!



    还好温孤于阳反应快,拿他的小破锣挡了一下,否则这会他可能已经去阎王殿报道了。



    看着扎破了锣的匕首,温孤于阳气得差点没从墙头上掉下来。



    “臭丫头!你来真的啊!”



    温孤于阳一阵后怕,现在两人也算是认识了吧,自己好歹也算她半个救命恩人吧,这丫头居然还下这种狠手?



    真是心比磐石硬!



    “你有病啊?大早上跑我这来喊什么喊?”



    朝歌的起床气可不小,温孤于阳敢抬个锣,敲敲打打地来喊她起床,就得做好被修理一顿的准备。



    “天都快亮了,不早了!”



    温孤于阳从墙头跃下,拔下嵌进锣里的匕首,在手里掂了掂,打量了两眼,“这匕首倒是不错,不过我们温孤家有一把更好的,下次找出来带给你。”



    “真的?”



    “那当然!”



    朝歌眉毛一挑,打了一个响指,“小桃,拿笔墨来!”



    温孤于阳有点蒙,“拿那玩意儿干嘛?”



    “写欠条啊,匕首记得下次给我。”



    匕首啊,这是朝歌在这里最喜欢的兵器了!



    温孤于阳一只手拿着小破锣,一只手拿着匕首,气得差点一口气上不来,要不是心里清楚自己打不过朝歌,他真想一匕首刺过去,让这臭丫头长点记性。



    “臭丫头,你搞搞清楚,东西是我送给你的,你不感谢就算了,居然还让我写欠条?你这脸皮也太厚了吧?”



    “这不还没送吗,送了再谢也不迟,写欠条是怕我忘了。”



    说着,朝歌笑嘻嘻地在锦帛上写下——



    “今温孤于阳欠朝歌上好匕首一把,期限一月,逾期需附赠寒铁箭镞十枚。”



    怕温孤于阳不知道,朝歌还好心解释,“就是樱林机关的那种箭镞。”



    朝歌写好,抬起锦帛吹了吹未干的墨迹,满意地点点头,笑眯眯地把锦帛递过去,双手送上毛笔——



    “来,签吧——”



    温孤于阳看着自己面前的笔,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怎么觉得自己掉坑里了呢?



    “签不签?”



    朝歌虽然脸上还是笑着,但声音已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了,视线还落在了石桌上的匕首上,威胁的意味明显。



    “签,我签……”



    温孤于阳拿过笔,紧紧攥着笔杆,拼命压着心里的火气,才忍住没把笔杆掰断。



    这臭丫头,真是绝了!



    别人从她身上讨不到一点好处就罢了,她居然还要把别人给搜刮干净!



    “温孤于阳”



    四个字,苍劲有力,洒脱俊逸。



    把朝歌原本就写得不太好看的字,对比得更丑了。



    温孤于阳才写好,朝歌立马就把锦帛抽走了,递给小桃。



    “小桃,好好收起来——”



    “好嘞小姐!”



    知道是好东西,小桃也笑得开心,那得逞的小表情,主仆俩简直一模一样。



    丑儿话不多,但是心细,办事也很妥帖。



    看到朝歌起床,她就去厨房吩咐做早点了,这会热腾腾地端上来,都是朝歌平日喜欢吃的。



    “小姐,鱼片粥还在熬,你洗漱好就能吃了。”



    “行,那先把这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两个撤下去,我洗漱好再一起端上来。”



    朝歌对着石桌一通指,最后还留着的只有两碟昨夜剩的点心了。



    “臭丫头!”



    温孤于阳真是忍无可忍了,“你至于吗!怎么着,还怕我偷你这点吃的不成?!”



    朝歌认真的点点头,“对啊,就是怕你偷吃。”



    温孤于阳翻了个白眼,觉得快被气晕过去了,他真是想不开,干嘛一大早跑这来添堵?!



    “这个你倒是可以多吃点,不然中午倒泔水桶就浪费了。”



    温孤于阳深吸一口气,看着朝歌,皮笑肉不笑地开口——



    “你,给我,滚——!!!”



    这臭丫头,给自己喝剩的酒,吃隔夜的点心,真真是抠门他妈给抠门开口,抠门到家了!



    朝歌洗漱好,换了一身水红色绢纱金丝绣花裳,衬得肌如白雪,面如桃花,灵动可爱。



    温孤于阳听到动静,骂骂咧咧的,但扭头一看,骂不出来了。



    “挺好看的。”



    温孤于阳难得说话不咋咋呼呼,有几分温柔。



    可惜,温柔没用对地方。



    “用得着你说?”



    朝歌一句话,堵得温孤于阳想捏死这臭丫头。



    朝歌刚坐下,小菜清粥刚好摆齐。



    “饿死了——”



    朝歌都没用筷子,一只手抓起一个包子往嘴里塞,另一只手端着牛奶就跟上了。



    温孤于阳握着筷子不敢下手,看着朝歌的吃相,感叹道,“这就是夙将军府的家教?!”



    还不等朝歌回答,洛水几人依次落座,夹菜喝粥,怡然自得。



    哐当——



    温孤于阳手一抖,筷子掉到了石桌上。



    “这就是你院子里的规矩?”



    下人上桌,和主子一起吃饭,同样的碗筷用具、饭食汤饮,别说是在四国了,就是在前朝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事。



    朝歌自然地伸手接过小桃剥好的水煮蛋,斜眼看着温孤于阳,“有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你话怎么这么多?”



    “我——”



    “你什么你,这是我的地盘,要么闭嘴好好吃,要么带上你的小破锣,滚蛋!”



    朝歌偶尔也反思,自己虽然不是那种待人很友善的类型,可也很少这么欺负人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一对上温孤于阳这货,就总想怼他两句。这个问题还是困扰了朝歌好一阵的,也是到后来才发现,主要还是因为这货太聒噪,太烦人了。



    嗯,欠骂!



    温孤于阳很想争气地一拍桌子,潇洒走人。



    但想是一回事,做又是一回事。



    某个没骨气的,把小破锣踢到一边,重新拿起了筷子,她这个当主子的都不介意和下人一个桌子吃饭,那自己也忍忍吧,反正看着菜挺多的。



    “丑儿,这个好吃,你多吃的!”



    温孤于阳看那烧麦造型挺有趣,刚准备下筷子尝一个,就被小桃连盘子端走了。



    朝歌,丑儿,她自己,一人一个,分了。



    温孤于阳忍,伸手去拿勺盛碗粥,手才刚伸出去呢,勺就被洛水抢走了。



    “师父,今天这鱼片新鲜,你多吃点。”



    说着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三两勺,把一整个砂锅里的鱼片盛了个七七八八,全舀到了朝歌碗里,还零星剩下几片,进了他自己的碗。



    温孤于阳放下筷子,看着朝歌,气得都有点语无伦次了,“什么意思啊?”



    朝歌吃得腮帮子鼓鼓,眼神无辜,“什么什么意思?”



    莫名的,看着臭丫头这无辜的样子,温孤于阳有火也撒不出来,总觉得眼前的人还是个小孩子,不应该跟她计较。



    看着碟子里的包子还有好几个,温孤于阳想着,他就吃个包子,总没人跟他抢了吧?



    “洛水,你多吃点,正长身体呢!”



    说着,朝歌把碟子挪到了洛水面前,一起的还有温孤于阳的下一个目标,“还有鸡蛋,多吃点。”



    这就算了,朝歌还把昨晚剩的两碟点心,“贴心”地送到了温孤于阳面前。



    “你也多吃点,千万别客气!”



    温孤于阳咬牙,她绝对是故意的!



    这哪像什么小孩子,完全就是个小恶魔!



    “臭丫头!你自己吃吧!”



    温孤于阳终于有骨气站起来,拂袖离去,他一大清早没用早膳就过来,但现在一点都不饿,基本已经被气饱了。



    哈哈哈哈哈!



    身后笑声响起,温孤于阳一扭头,看他们主仆几个人笑成一团,才知道自己是被耍了。



    嗯,现在不止气饱了,是直接气撑了,快撑死了!



    “好了好了,坐下吧——”



    朝歌笑着喝完杯子里的牛奶,冲已经放下筷子的小桃和丑儿使了个眼色,两个小丫头笑得捂着嘴去了厨房。



    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的都是精致的吃食——



    素馅水晶包、燕窝银耳粥、火腿千丝饼、杏仁豆沙糕、黑芝麻嫩豆腐……



    “这些玩意儿我不喜欢吃,平日我们吃得不讲究,但怕你堂堂少主吃不习惯,所以特意给你做了一份。”



    要不是这些东西实实在在地端出来了,人家估计会觉得朝歌是打肿脸充胖子,毕竟精致的吃食不喜欢,好清粥小菜这一口的人可是不多。



    温孤于阳看着重新被摆满的石桌,感觉刚才的气卡在胸口,咽不下去,发不出来,更难受了。



    “你都能吃,我有什么吃不惯的……”



    温孤于阳重新坐下,看着面前的东西,喷香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忍不住感叹这臭丫头日子倒是过得舒心,别的不说,就这厨子,那绝对一流!



    忙活一早上,不对,应该是闹腾了一早上,终于吃上点热乎的东西,某位少主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朝歌坐在一旁,抱着一杯牛奶,时不时抓一两块点心。



    以前朝歌觉得吃东西就是果腹,饿不死就行,到这儿来后,日子实在清闲安逸,加上小桃好吃,所以渐渐的,朝歌发现了吃东西的乐趣,原来好吃的东西真的可以让人心情变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