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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不如嫁给卖猪的
    “小姐小姐,快打开看看是什么。”



    小桃好奇心重,在旁边催促着。



    头一次看到如此“不懂规矩”的丫鬟,墨千玦倒是不像别人一样面露惊异。



    这点墨千玦倒是拎得清,朝歌自己的丫鬟,她都觉得没问题,其他人有什么资格去指手画脚?呢?



    朝歌打开木盒,里面是一套玄色的嫁衣。



    玄,是天之本色,是日已落,月未出的颜色,黑中透红,尊贵大气。



    “想着你刚回府就定下了婚事,估计没有时间赶制嫁衣,这是我早年间偶然得到的,本想着要放着落灰了,没想到这辈子还能用得上。”



    “天呐——”



    小桃就算捂住了嘴,感叹的声音还是漏了出来。



    虽然嫁衣折了起来,只能看到领口到胸前的这一片衣襟,但就只是这一样片,已经足够惊艳了。



    别说小桃,就连朝歌,打开木盒的一瞬间,眼中都划过了惊艳之色。



    “太好了!这下喜服不用愁了!”



    小桃星星眼看着木盒里的喜服,朝歌弯了弯唇,看来只要是女人,都对嫁衣有美好的幻想。



    盒子才一打开,芯片就已经分析出这嫁衣是上千年的东西了,虽然修补过多次,但丝毫不见陈旧之气,相反平添了韵味。



    嫁衣处处透着精致——黑底大气神秘,红锦鲜红,金线闪烁,绣上去的暗花明花相簇拥着,隐约可见晶莹的柔光,想必是在料子里掺了雪蚕丝。



    此物,绝非凡品。



    朝歌伸手,摸了摸喜服细腻柔软的料子,觉得有点可惜了。



    不过是一场做戏的大婚,浪费这么好的嫁衣,还真有点舍不得。



    墨千玦察觉到朝歌微微皱着的眉头,并不像她身边的小丫头那般高兴。



    “不喜欢吗?”



    朝歌摇头,合上了木盒。



    墨千玦有点紧张,因为她给朝歌的,是墨家家传的嫁衣,只有家主大婚才能穿,几百年了,墨千玦以为这件嫁衣,会成为自己的随葬品。



    虽然墨家现在只有自己一人了,墨千玦心里也清楚,三日后的大婚,并不是墨家家主的大婚,而是那个大将军府,废物世子的大婚。



    但不知道为什么,早晨离开露湖别院后,自己硬是去地库翻了一整天,把这件喜服翻了出来,踏着夜色匆匆给她送来。



    “挺喜欢的,只是觉得这么好的喜服,我穿有点可惜了。”



    对这场大婚,朝歌没有任何期待。



    “才不可惜!”



    小桃一把抱过木盒,小心地用手摸了摸盒子上精致的花纹,嘟着小嘴,瞪着眼,板着脸教训道:“小姐,虽说这大婚不过是做戏,但就算是如此,你也当得起最好的!”



    “做戏?”



    墨千玦皱着眉头,这个说法让他心里有点不太舒服。



    夙家舍不得把大小嫁给废物世子,所以捉了个不受宠的庶出三小姐来顶包,这不难想明白。



    墨千玦之前就有点疑惑的是,这小丫头怎么会同意这种“替嫁”的事?



    如果她真是个逆来顺受的,那倒也不奇怪,可她是有能力拒绝的,以她的身手,加上跟在她身边的这个少年,挑个守卫松散的晚上,血洗夙家完全不是难事,何须委屈自己嫁给一个远近闻名的废物呢?



    “小桃,把盒子收起来吧。”



    “知道了小姐!”



    小桃冲墨千玦行了个礼,“那便谢谢玉公子了!”



    墨千玦颔首,跟准备开口说句不用谢,小桃就欢欢喜喜地抱着盒子离开了,都没多看他一眼。



    小桃前脚走,后脚丑儿准备的茶水点心就端了上来。



    朝歌体寒,所以丑儿单独给她热了一壶牛奶。



    朝歌一边倒牛奶,一边问,“玉儿,你喝牛奶还是喝茶?”



    墨千玦不知道在想什么,没开口,只是默默端起了茶杯。



    朝歌耸耸肩,倒了一杯牛奶,递给洛水,“喝了,快去睡吧。”



    其实洛水是不喜欢喝牛奶的,但只要是师父递过来的东西,哪怕是毒药,他都会接,并且会听话地喝完。



    训练的时候,朝歌对洛水很严厉,但平日里,她总是不自觉地操心,想着这几个孩子都是长身体的时候,营养睡眠都得跟上才行。



    “丑儿,你再去厨房煮一壶,小桃你俩喝了也赶紧睡吧。”



    “是,小姐。”



    跟了朝歌一段时间,丑儿对这种“奢靡”的生活也逐渐习惯些了。



    “我还不困。”



    洛水开口的时候,下意识地看了墨千玦一眼。



    虽然师父信任这个人,但是洛水总觉得他有问题。若非见不得人,为何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总要戴着个面具?



    “听话,明天你还有好些任务呢。”



    不论对什么事,朝歌都异常敏锐。



    要是谁有什么坏主意,她看两眼别人的神态,就能通过微表情的分析,发现端倪。但一旦碰上她信任的人,她不用再去分析那些语言神态后,对这些小情绪,反而总是有些迟钝。



    不然当时也不会着了林远的道。



    虽然都这么说了,但洛水还是没有要回房的意思。



    “让他在这吧,他不放心你。”



    倒是墨千玦,一眼就看出了洛水的心思。



    “不放心?”



    朝歌疑惑的看看玉儿,又看了看洛水,眨巴眨巴眼睛,这才反应过来。



    “放心的去睡吧,在自家院子里,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朝歌说着,笑着伸手擦了擦洛水沾在嘴角的牛奶,叮嘱道,“记得刷了牙再睡。”



    “好吧……”



    洛水起身,还是有点不情愿,但是想想师父说的也有道理。



    更何况,没人是师父的对手,这点洛水一直很自信。



    洛水回房间了,墨千玦才开口——



    “这小子对你,倒是挺忠心。”



    朝歌得意地喝了一口牛奶,唇边被温热的牛奶染上了白白的一小圈,粉红的小舌头下意识地轻轻一舔,墨千玦只觉得嗓子蓦地一紧,胸口燥热,赶紧移开了视线。



    朝歌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放下杯子,得意地开口,“当然了,这可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徒弟!”



    说完,觉得不太对,朝歌又纠正道:



    “不过不能说是忠心,我和他们不是上下属的关系,他们对我而言,是弟弟妹妹,是亲人。”



    是在那个世界里,她奢求,却从未拥有的温暖。



    墨千玦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看着面前的小丫头,眼神里满满都是欣赏。



    把伺候的丫鬟下人当成弟弟妹妹,这种惊世骇俗的话,要是别人说出来,可能是疯了,可能是虚伪,但是从她嘴里说出来,就好像很自然,好像本应如此。



    “对了,你刚才说做戏是什么意思?你不想嫁进大将军府?”



    墨千玦悄悄地把话题带了回去。



    “这不是废话吗?”



    朝歌翻了个白眼,小女生一样的娇俏。



    “别说安阳城了,举国上下,这位世子的废物之名谁不知道?是个废物就算了,还是个病入膏肓,土埋到脖子的废物,嫁给他还不如嫁给街口卖猪肉的,好歹身强力壮。”



    “咳咳——”



    墨千玦一口茶差点没呛死。



    卖猪肉的……



    墨千玦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连个卖猪肉的都比不上。



    “既然如此,你为何还要嫁?”



    朝歌反手指了指隔壁的深宅大院,“为了合情合理地离开那鬼地方啊。”



    隐去自己的底细,朝歌把自己当初决定回来的原因告诉了墨千玦。



    “你倒是机灵。”



    墨千玦的语气有点高兴,又有点无奈。



    “这叫挑软柿子捏,比起人心险恶,吃人不吐骨头的夙府,只剩一个废物世子的大将军府,当然要好混得多。”



    朝歌说着,往嘴里丢了一颗糖霜山楂,“嫁过去一些时日,找个理由,什么突发恶疾,突然暴毙之类的,不就可以脱身了?那种破落的地方,死了个人,不会有人注意的。



    朝歌语气得意,对自己的计划,显然很满意。



    烛火下的她,眼神灵动,笑容美好。



    墨千玦端着茶杯,视线都落在朝歌身上。



    她有握着匕首,满脸杀意的狠劲,有打着鬼主意,灵气逼人的模样,还有睡着了,如婴儿般需要人呵护的样子……



    这丫头好像有一千面,永远让人猜不透真实的她究竟是什么样的。



    “不知歌儿有没有想过,万一他不是废物呢?”



    墨千玦灵魂反问,朝歌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牛奶,一挑眉,阴仄仄地笑了一声——



    “嘻嘻,那我就把他变成废物啊……”



    墨千玦手一顿,后背一阵凉,忍不出轻笑出声。



    这倒还真像她干得出来的事情。



    两人闲聊几句,没耽误太久,墨千玦回到晚阳山的时候,不过三更。



    “殿下——”



    阿灭身前站了一个人,一身黑袍,逆着烛光,看不清面容。



    “嗯,事情办完了?”



    墨千玦坐下,低头从小指大小的竹筒里拿出帛书,这些都是暗网从各地传回来的消息。



    “岛上没查到和她有关的消息。”



    墨千玦打开帛卷的动作一顿,眉头皱了一下又松开,自言自语道,“和那岛没关系吗……”



    这个消息让墨千玦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担心。



    她和那座岛无关,那目前就没有了非要杀她的理由,但出现在她手腕上的天石碎片,更扑朔迷离了。



    “知道了,下去吧。”



    黑袍人行了个礼,但并没有动,还是站在原地。



    “还有事?”



    墨千玦抬头。



    黑袍人抱手弯腰,开口道,“殿下,你把天锦华衣给那个女人了?”



    墨千玦眯了眯眼睛,看了阿灭一眼,阿灭额头上的冷汗立马就冒出来了,低头认错,“属下不该多嘴!”



    “去领罚。”



    “是!”



    墨千玦移开视线,重新看着手上的帛书。



    阿灭和黑袍人交换了一个眼神,退出了房间。



    “殿下,恕属下多言,天锦华衣只有墨家主母才有资格穿,那个女人不合适,她不过是……”



    “既知是多言,就不要再说了。”



    “属下说完,便和阿灭一起去领罚!”



    黑袍人抬头,看了一眼坐在案桌旁边的墨千玦,下定决心般,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虽然天锦华衣已经百年未现世,但太子大婚,南阳几大世家必会受邀,若有人认出来那是墨家之物,我们一百多年的谋划就白费了!”



    黑袍人情绪激动,声音也越发大起来。



    “殿下莫不是对那夙家三小姐动了感情?你从前,向来以大局为重的!”



    感情吗?



    墨千玦还低着头,但视线已经无法在帛书上聚焦了。



    “殿下,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离魂散一旦服下,便再无法回头,此时若因为这一点点差错而功亏一篑,那墨家成千上万的人,他们就白死了!那些在四国活人地狱里的人,我们的子子孙孙,将永不见天日!为了一个女人,你忘了身上的使命了吗?对得起墨家先祖吗!”



    “够了!”



    墨千玦一拍案桌,站起来,眸子充血。



    “用不着你来提醒我!我清楚自己该做什么,在做什么!”



    情绪的波动让墨千玦原本有点苍白的皮肤,泛起不自然的红晕,眼白满是血丝,看上去像走火入魔一般,如同怪物。



    “那殿下便不该把天锦华衣给那个女人!”



    黑袍人似乎是铁了心要死柬,说得那叫一个声嘶力竭。



    墨千玦大口呼吸,来缓解身体里翻滚的灼热。



    “请殿下收回天锦华衣,若殿下偏要一意孤行,置百年谋划于不顾,休怪属下杀了那个女人!”



    “你敢!”



    墨千玦紧咬着牙,声音低沉,脸上的肌肉都僵硬了。



    “为了鬼殿,为了墨家,就算是死!属下也不惧!”



    “好——”



    墨千玦的嘴角微微弯起,但眸子却是一片阴鸷,“那你现在就去死吧!”



    几乎是开口的同时,墨千玦一掌拍在案桌上,笨重的实木案桌向前撞到跪在地上的人。



    黑袍人居然身体悬空地被撞飞出了房间,躺在屋外,捂着胸口,咳嗽不止。



    屋子里,是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因为刻意压制着,这声音诡异得如同野兽嘶吼,惊飞林中已经入眠的山鸟。



    过了快一个时辰,墨千玦才重新推门出来。



    这段时间,黑袍人就跪在地上,哪都没有去。



    “属下知错,请殿下保重身体!”



    墨千玦换了一身衣服,头发是披散着的,和刚才红润的脸色不同,他那一张惨白的脸,像涂过几层脂粉一样,毫无血色,唯有那双眼睛,是猩红猩红的,吓人。



    高大修长的身影显得有几分佝偻,仿若迟暮的老人,光是站着,就好像要用尽他所有力气。



    “起来吧,去安排,所有计划提前。”



    开口的声音,也像变了一个人,沙哑得像嗓子里塞着一把碎石子。



    “提前?!”



    黑袍人抬头,一双同样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写满震惊。



    “夙正渊尚未威胁南阳皇权,冷离还没登基称帝,北州二子相争的局势尚不明朗,我们连乐正嘉纳人都还没找到,殿下,现在绝不是最好的时机啊!”



    墨千玦轻咳两声,缓步走到黑袍人面前,伸出手——



    “我知道,可我的时间,不多了……”



    黑袍人抬头,只见墨千玦手臂上一条鲜红的线,从手腕开始,已有一掌长。



    “这,这怎么会……”



    黑袍人眼神复杂,愤恨,自责,震惊,后悔,痛苦……



    两人沉默了几秒,黑袍人重重地磕了一个头,咬着牙,从齿缝中挤出声音——



    “属下这就去安排!”



    黑袍人站起来,一个纵身,从悬崖边跳下,消失在茫茫夜色里,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回归安静。



    墨千玦背手,立于崖边。



    霜露给他苍白的脸色添了一抹清冷,夜风吹得他未束的墨发掠过下颌,几声咳嗽,格外刺耳。



    他站在那,神色平静,眼睛没有焦距,仿佛置于天地之外。



    一种刻骨的孤独,从他身上一寸一寸透出来,把他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