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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人不输,阵也要赢
    对朝歌敢给自己下毒这事,王雪珍还是将信将疑的,这药自己吞下去也快一盏茶的功夫了,身体并没有什么反应,但还是让大夫诊诊脉,以往万一。



    若那小贱人真敢对自己下毒,那就算是做鬼,也要拖上她。



    若那小贱人只是吓唬自己,那这将会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一定要让她付出代价,好好长长记性!



    王雪珍咬着牙,攥着手,匆匆往自己院子里赶去。



    夙家主院。



    夜色下的楼宇,美轮美奂,雕花飞檐,气势逼人。



    院子宫灯里的蜡烛也都换成了红色,每一簇花丛,都是精心修剪过的,其中不乏名贵品种。



    屋内陈设华贵,珠帘玉屏,熏香袅袅。



    “方大夫?”



    府中大夫把脉已经把了快一炷香的时间了,低头皱眉,一言不发。



    方大夫是名医,到府中五年,就没有他治不好的病,寻常情况他都无需号脉,只需望诊,看看眼睛和舌苔,问几句话的功夫,便能发现病灶,诊治开方,而且都是药到病除。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王雪珍心里越发不安。



    莫非那小贱人不是在吓唬人,而是真的给自己下毒了?!



    “方大夫,怎么样?”



    王雪珍再次发问,方大夫才收回号脉的手。



    “夫人,请恕老夫医术不精,实在诊不出夫人所患何疾。”



    “你这是何意?”



    方大夫捋了捋花白的胡子,眯着眼睛,皱着眉,还在思索着刚才古怪的脉象。



    “以望诊的结果来看,夫人面色红润,眼清目明,除肝火稍旺外,并无大碍。”



    听到这话,王雪珍刚松了口气,还没来得及仔细问,就见方大夫开始摇头,心一瞬间又吊了起来。



    “可是夫人的脉象,委实奇怪,老夫行医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古怪的脉象。”



    “哪里古怪?”



    王雪珍着急地开口。



    “夫人的脉不浮但沉,不迟但虚。”



    “这脉有什么问题吗?”



    “常人脉象多如“浮数”、“沉迟”、“沉细弦”,“沉细迟涩”等混合并,偶有疑难杂症,也能找到病因。但如夫人这般的沉虚脉确实少见,这样的脉象老夫只在医书中见过,还是头一次碰到,恕老夫这一时半会也说不准这脉象的成因。”



    这些东西,王雪珍听不懂,她现在只关心,朝歌喂自己的东西,到底会不会要了她的命。



    “方大夫,会不会是中毒了?”



    王雪珍小心翼翼地开口。



    “嘶——”



    方大夫好像想到了什么,偏着头,眉头皱得更深了。



    “自古医毒不分家,老夫虽不是毒医,但对毒理还是有点研究的,能致这种脉象的毒,并不多见,但也不是没有。”



    “不知方大夫可曾听说过一毒,名曰雪翠?”



    听到雪翠两个字,方大夫眸光一凌,有些情急地开口,“请夫人抬手,老夫需再把一次脉!”



    又是一段漫长的,折磨人的时间。



    王雪珍紧张得不行,屏息盯着方大夫,感觉心脏都快跳停了。



    终于,方大夫收回了手。



    王雪珍希望从方大夫嘴里听到让她安心的消息,但显然的,她失望了。



    只见方大夫起身,冲王雪珍鞠了个躬——



    “夫人脉象,确与古书所载的雪翠中毒之症相符。”



    “那可有解毒之法?”



    方大夫摇头,“按照书中记载,雪翠以重瓣雪莲和孔雀羽为引,辅以数十种毒药毒材,数百种珍贵药材,无色无味,是极罕见的毒药。”



    一听这雪翠真是毒,王雪珍慌神了。



    “有毒就有解,之前子峰误食了毒草的时候你就是这么说的啊!”



    王雪珍似乎是觉得仰着头对话会让自己显得很无措,便也站了起来。



    “夫人,此话不假。”



    比起王雪珍的着急,方大夫显得慢条斯理。



    “可雪翠与寻常毒药不同。”



    “有什么不同?”



    方大夫捋着胡子开口:“雪翠是奇毒,最奇的,就奇在它的解毒之法上。”



    听到能解毒,王雪珍心里又燃起了希望。



    “如何解?”



    “炼制雪翠的最后一味药,便是制毒者的腕血。”



    方大夫说着点了点他手上的脉,“这血,是毒药,也是解药。”



    王雪珍都急得跺脚了,“方大夫,你就别绕弯子了,简单点说吧!”



    “简而言之,若夫人想解毒,就得要制毒之人的血茶,此毒一年一服,半年一解。若能按时饮血茶,雪翠能延年益寿,是为大补之药。”



    “那,那若是不能按时喝那什么血茶呢?”



    “雪莲至寒,孔雀羽至阳,若不能按时解毒,将如同置身冰山火海,生不如死。”



    后面方大夫说了什么,王雪珍已经听不进去了,她瘫坐在椅子上,脑袋里只有四个字,不停地重复——



    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



    送走了方大夫,王雪珍呆坐了许久,只觉得浑身无力,丝毫没有回风花雪月院的心思了,安排个丫鬟去通禀了一声,便早早睡下。



    和王雪珍的忧心忡忡不同,朝歌今晚心情倒是好得很——



    不仅敲打了王氏那老太婆一番,而且大婚后就能离开夙府了,不用再在人前演戏,能搬回宽敞舒服的露湖别院去,没讨人厌的苍蝇来找麻烦。



    虽说发癔症的小兵莫名其妙的自杀了,但从玉儿那里知道了有关天石的事情,也算这一趟没有白折腾。



    随便一件事,都值得高兴。



    什么鬼的嬷嬷教什么鬼的规矩,朝歌才懒得去,哼着小调回了自己院子。



    朝歌回去的时候,去逛街的小桃和丑儿已经回来了。



    “小姐小姐!你快来!”



    小桃兴奋地冲朝歌招手。



    “买到什么好吃的了,这么开心?”



    见小桃心情恢复了,朝歌说话的时候,嘴边也不自觉地带了笑意。



    “才不是吃的,我买到好东西了!”



    小桃兴奋地拉着朝歌走到石桌旁,洛水站在一侧,两手把剑抱在胸前,脸上没什么表情。



    石桌上铺了一块红色锦缎,上面放了一个精致华美的金凤冠——



    雕花镂空的底饰,工艺精美考究,中间一只展翅的凤凰,每一片羽毛都栩栩如生。凤凰两侧,用极细的金丝撑起一圈莹润的珍珠,夜风轻轻一吹,珍珠如同清晨草间的露珠,轻轻颤动。冠后是下垂的金帘,帘尾系着小小的并蒂莲、鸳鸯、同心结,精致无比。宝石翡翠,点缀其间,尊贵华丽。



    在院子里烛光的影照下,这凤冠好看的不行,好像会发光一般。



    “这……”



    朝歌指了指凤冠,一脸疑惑地看了一眼身边的人。



    小桃小心翼翼地拿起凤冠,踮着脚,郑重地戴在朝歌头上,眼睛里闪烁的光,仿佛跳动的烛火。



    “我就知道小姐戴上肯定好看!”



    小桃拍着手,满眼骄傲地看着头顶凤冠的朝歌,语气兴奋。



    “你买的?”



    “对啊!怎么样小姐,我的眼光是不是很不错?”



    小桃有多少私房钱,朝歌是知道的,看这凤冠的用料样式,估计是把她的家底都掏空了。



    朝歌弯唇,“嗯,很好看。”



    得到朝歌的肯定,小桃更开心了,叽叽喳喳把今晚逛街看到的东西说了个遍。



    丑儿也高兴得很,平时话不多的人,和小桃一人一句,跟讲相声一般,把她们买这凤冠的事说得绘声绘色。



    “我们几乎把安阳城的首饰铺子都看了个遍,就数这个最好看了!”



    “嗯嗯,老板说这是镇店之宝还舍不得卖呢,还是小桃姐求了好久,老板才同意割爱的。”



    小桃骄傲的挺了挺胸脯,“那当然了,我看上的东西,肯定得拿下!”



    本来听到老板的要价,丑儿都觉得没戏了,可没想到小桃居然眼睛都不眨就拍板买了。



    丑儿担心她们付不出钱,还打算和老板讲讲价,但看到小桃打开背出来的包袱,满满的银锭子和珠宝首饰,丑儿都吓了一跳,哪家小丫头能有这么多例钱,要不是相信小桃的为人,她差点都以为是小桃偷了小姐的钱。



    买好凤冠回来的路上,丑儿才问清楚了,这些都是这几年小桃攒下来的赏赐。



    丑儿忍不住感叹,自家小姐这赏赐,真是太夸张了!



    “对了小姐,本来我还看上了一根玉簪子的,翠绿得滴水,可漂亮了,可惜我的钱不够了……”



    提起这个小桃还是有点难过,“小姐,以后我再也不随便花钱了,一定都攒起来!”



    “是这个吗?”



    洛水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玉簪。



    “对对对,就是这个!”



    小桃一把抢过洛水手里的簪子,要给朝歌簪上,“小姐快试试!”



    “我们洛水都会给师父送首饰了哦——”



    朝歌轻笑,在旁边的洛水眼睛亮晶晶的,居然有点害羞了。



    洛水在街上遇到小桃和丑儿,知道她们要给朝歌选礼物,便也想给师父挑一份,可小桃神神秘秘的,说是要给小姐惊喜,不带洛水一起逛,



    洛水把整条街来来回回走了三四遍,不知道该送什么好,便偷偷跟在小桃和丑儿后面,见到小桃因为银子不够一脸难过地放下这玉簪子,洛水立马就决定,就是它了!



    丑儿在旁边摸了半天袖口,犹豫了很久,才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小布包。



    “小姐,我这些年没攒下什么钱,不能给你买件像样的东西,这个玉坠子虽然便宜,玉也不是很好,但好在做工不错,我觉得挺好看的,小桃姐也觉得好看。”



    朝歌看着丑儿捧在手上的玉坠子,简单的玉兰花图案,确实素雅好看。



    “小姐,这是丑儿把她的长命银锁当了才买的……”



    小桃补了一句。



    朝歌愣了一下,接过了丑儿手里的玉坠子,放在脖子上比了比,“嗯,真好看,我很喜欢。”



    见朝歌不嫌弃,丑儿忐忑的心才算安稳了,笑得特别开心!



    她就知道,小姐不会嫌弃的!



    朝歌和洛水坐在石桌边,听这俩小丫头喋喋不休。



    朝歌含笑看着小桃和丑儿,能想象得到,她们俩一整个下午傍晚,走进一家一家的首饰铺,商商量量地给自己选了这个凤冠和玉坠子的模样。



    朝歌明白小桃的心意,她肯定是因为气不过夙府那边对自己和夙星月的大婚厚此薄彼,才会去挑了这个全程最好的凤冠。



    其实朝歌并不在意这大婚办成什么样。



    毕竟这门婚事,最初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能名正言顺地离开夙府而已。



    更可况,自己一个死了生母,不受宠的庶出小姐,嫁一个远近闻名的病痨废物世子,这样的大婚,显然是越低调越好的。



    可看着小桃和丑儿这么介意,再加上夙星月那得意的嘴脸,朝歌突然想要争一争了。



    “你们真想我争这口气?”



    “当然了!”



    小桃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们小姐比她什么安阳城第一才女可厉害多了,都是夙家的女儿,都是同一天出嫁,凭什么要给她夙大小姐做陪衬?!”



    丑儿不敢像小桃这么说话,但还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觉得小姐值得最好的东西!”



    朝歌看向洛水,“你觉得呢?”



    洛水笑了笑,“师父永远是最好的,用不着跟谁比。”



    这话倒是像洛水说的,和小桃丑儿不同,他从来就不觉得夙星月有资格,能和自家师父放在一起比。



    不过这话小桃显然不同意。



    “洛水!你太没志气了!这不是比,这叫不蒸馒头争口气你懂不懂!”



    小桃叉着腰,有理当当地开口,“小姐当然是最好的,所以才不能受这个气,明明甩大小姐几百条街,凭什么大喜的日子要给她作陪衬?不管什么时候,小姐都应该是人群中最亮眼的那一个,懂不懂!”



    这件事上,丑儿明显和小桃是统一了阵线的。



    “是啊,夙府大喜,会宴请全城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不能让那些人看小姐的笑话!”



    洛水把手里的剑放到桌子上,“怎么可能?我师父站在那,就能把那夙星月比下去,谁敢笑话?我一剑削了他!”



    “比人我们肯定赢啊,现在是比阵,懂吗?”



    小桃急得都站了起来,红着脸和洛水争辩。



    “对!我们人肯定赢,但阵也不能输!”丑儿赶紧帮腔。



    “比阵也没人比得过师父。”



    朝歌都听懵了,虽然平时偶尔也听他们拍拍自己的马屁,但是这么密集的彩虹屁,倒真是少见。



    要不是了解洛书和小桃的相处模式,朝歌都怕他俩争得打起来。



    “好了好了,别吵吵了,不就是比阵嘛,你们小姐什么时候输过?”



    朝歌一挑眉,大家都懂了。



    “太好了!”



    小桃高兴得都蹦了起来,只要愿意小姐出手,那绝对赢了啊!



    洛水看着朝歌摩拳擦掌的样子,立马也就倒戈,同意闹他个满城风光!



    几个人讨论得起劲,特别是小桃,不靠谱的鬼点子,一个接着一个。



    “这么热闹,不介意加我一个吧?”



    温润的声音响起,带着银色面具的身影出现在院子里。



    “玉儿?”



    朝歌有点惊奇,“大晚上的,你怎么跑过来了?”



    “给你送份贺礼——”



    墨千玦说着,掂了掂手里古朴的木盒。



    丑儿反应很快,见到有客人来了,立马起身让座,去准备茶水点心。



    朝歌自己知道,玉儿说的是自己大婚的贺礼。



    “其实不用那么麻烦,你礼金多给点最实在了。”



    朝歌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接过了墨千玦手里的木盒子。



    是上好的软香木盒,漆了暗红色的釉,金黑两色描花,正中镶了各色宝石,排列成一种花的形状,光这个盒子,就价值不菲。



    面具下的唇,自然地勾起一个弧度,“礼金自然也会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