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皇子自从抵达燕王封地后, 这么多年来都被朝云国的帝后当成心肝宝贝捧在手心里的他,终于实打实地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吃苦。
因为他是被废黜了交给施莺莺的,所以在吃穿用度各方面,不管他曾经怎样风光过, 此刻也只能待遇等同平民了:
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不说, 甚至这顿饭里还掺了粗粮, 哽得人嗓子疼;穿的衣服也不能是丝绸和锦缎,只能是粗布;住的地方床板都快朽烂掉了, 墙角也全都是霉菌,还要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天天扛着锄头等农具下地干活。
在这样高强度的劳作下, 他的手上很快就磨出了水泡, 水泡破掉还会流出满手血水,上药的时候钻心得疼, 不多久, 茧子就磨出来了。
二皇子不是没崩溃过, 他甚至还拼着不要脸在燕王府门口大闹过一场呢,可他越是闹,就越发现不对劲了:
为什么在听了他诉说自己的“悲惨遭遇”后, 竟没多少人同情他,反而对他目露嘲讽和鄙夷的神色?
他虽然和施莺莺关系不好,但正因为两人关系不对付,他天天都在想着要怎么扳倒施莺莺,才对自家这个皇姐了解颇深:
她好美衣华服, 香车宝马, 珍馐美酒, 吃穿用度都特别讲究, 而且这种讲究还不是把最值钱的东西都陈列在面上的暴发户行为,可谓是花最多的钱,用最昂贵的东西,过最简单的生活。
就拿她当年前往墨池学会的旧事来讲,她身上的白衣是天蚕吐丝,衣角的黄莺是周明德亲手绘就,由十二位绣娘紧赶慢赶地又纺又绣了整整一年,才得到了这么件浑然天成的无缝天/衣。
那一把绘着连绵不尽的朝云盛世山水的纸伞,伞骨是可遇不可求的百年紫竹且不说,伞面更是前朝大家的传世之作,价值数千金。原本这幅山水图是被裱在画框里的,结果被施莺莺从自己的私库里翻出来后,立刻就拆了下来做成纸伞,真是暴殄天物得相当有水平。
——这样的人,在终于脱离了父皇的势力范围,拥有了完全受自己操控的领地和钱财后,还能忍得住不奢侈一把?他不信!
然而世事总是能出乎人所料,施莺莺就是忍住。
周围的人看他还在怔立原地,似乎还要揪着“待遇”的这事儿闹下去的样子,便个个都自发上前来劝阻他,要为施莺莺解决这个困难:
“燕王遇刺之前,为了确保新作物试种成功,她有时候一天连一顿正经饭都吃不上呢,和我们一起拿着饭团,在田垄上就能匆匆解决掉。”
“燕王都不讲究这个,你还这么挑剔?你该不会还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吧,劝你还是早早死了这条心!”
一个生性喜好享受的人,如果能真的静下心来摒弃一切身外之物的浮华,那只能说明,她图谋的东西,绝对比眼前的短浅享受更大,也更能让她满足。
甚至她曾经的穷奢极欲,也都是在抓紧时间,因为她知道,一旦需要她胼手胝足、夙兴夜寐的时刻到来,她便再也享受不到这些东西了。
但这个道理只有聪明人能明白,在前朝云二皇子的眼里,这无非就是施莺莺要找他的不痛快罢了:
这个女人真狠啊,为了折磨他,甚至不惜把自己都拉下水!
在被迫节衣素食了将近半个月后,他终于被施莺莺叫了过去。
二皇子一听到施莺莺要见他的消息后,就打点起了精神,生怕她要揪住他的什么不妥当的地方继续折磨他,可他万万没想到,施莺莺把他叫过去,就真的只是跟他说说家常话的:
“我看你近来脸色很不好的样子,是在这里住得不习惯么?”
二皇子都快哭出来了:“当然不习惯——”
“你能习惯真的太好了。”施莺莺对这番抱怨和诉苦声充耳不闻,往一旁堆满了衣服的桌子一指,笑道:“所以我给你准备了礼物。”
二皇子这么多天来吃的苦太多了,一看到这些被施莺莺随意地堆叠在桌案上的衣服便走不动路了,同时也觉得身上的粗布衣服更粗糙、更难以忍受了起来。
他立刻冲过去,翻检起了这些衣物,并同时暗暗腹诽道,果然她还是那个生性奢侈的永平长公主,半点没变,虽然她表面功夫做得好,但她骗不过识货的自己:
“这些织金云锦真好看,哪怕在朝云国,我也没能见过这么光华灿烂的呢。”
“这是我雇佣了原来的大燕国最出挑的十二位绣娘,用真金白银压制成线,再纺进云锦里制成的织金云锦袍。”施莺莺继续道:
“你若是喜欢,就也拿一件走吧。”
她话音未落,二皇子便欣喜若狂地抱走了一整套衣服。
明明施莺莺只说给他一件,但从小到大被惯坏了的人是不会在意这些东西的,真是给三分颜色就能开染坊的典型。
二皇子前脚刚走,一直隐藏在书架之间的燕飞尘便不耐地出声道:
“他也配?要我说,只有莺莺穿这种织金的云锦才好看呢。”
被抢了话头的谢北辰也不急,后发制人道:“莺莺穿什么都好看。”
瞬间就在甜言蜜语的技能上被打败了的燕飞尘:???你吃了蜜来的吗,弟弟???
“我倒不计较这个。”施莺莺端起茶碗喝了口茶,才笑道:
“我只是在想,他为什么要急着找死呢?”
次日她在议事的时候,便又提出了个建议,果然是要在脸面上把功夫做足:
“为了迎接父皇,在直通城门的朱雀大街两旁全都种上树吧。松柏绿荫如云,又有长青不衰的好寓意,给我的父皇讨个彩头。”
这样一来,等到朝云国的老皇帝来接施莺莺回去的时候,那场面别提多壮观了:
二皇子穿着一身光华灿烂的袍子跟在队伍后面,迎面一整列皇帝的车马浩浩荡荡开来,对比之下,便显得一身白衣的施莺莺分外楚楚可怜。
就在朝云国老皇帝的车辇,从刚刚移植过来不久的松柏下缓缓路过的时候——
陡然间天雷大作,就好像有万千天兵从云层上,驾着骏马与战车踏过一样。
一道天雷直接击中了松树的尖顶,随即这道雷电去势未止,沿着当场焦黑了一半的松树传下来,正中黄金华盖下的朝云老皇帝。
而另一边,正穿着从施莺莺那里腆着脸饶来的织金云锦袍的前朝云二皇子,也感到了一阵令人胆寒的心悸。
在劈头盖脸砸下来的豆大的雨点里,第二道天雷也宛如长了眼睛似的劈了下来,半点旁人都没有伤到,直直冲着浑身都是金银丝线的二皇子去了!
这两道天雷的威势实在太大,以至于一时间都没人敢说话,最后还是朝云国阵营里的周明德越众而出,提醒了一下随侍在旁记录帝王言行的史官:
“继续写。”
“好、好的……”两个大活人就这样在面前被活生生地劈死了,就算史官胆子再大,他的手也在发抖:
“先帝失德……故天降神雷惩之。”
殷红的鲜血从焦黑得已经看不出人形的尸身下汩汩流出,可在大雨的冲刷下,很快就淡得连颜色都看不出来了。
起初只是一个人惊诧之下,无意识地脱口而出了这个词而已;但有赫赫天雷威势当面,又有施莺莺广施恩义在前,一人发声,数息间便有十人百人应和,以至于不消数刻钟,山呼海啸般的声浪便回响在了原来的大燕国都城上空:
“天命在此,天命在此!”
九天之上风雷席卷,自燕王规格的车辇上,从高处放眼望去,便能见到满目葱茏浓郁得几乎都要滴下水来的绿意。
风雨潇潇,车马萧萧。
年轻的燕王拢着衣袖微微一笑,果然是真正天意所归的人,才能有的处变不惊的好风度。
不日后,钦天监择吉日,请燕王登基。
朝云老皇帝这辈子做的最聪明的事情,就是提前写好了禅位诏书。
他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的这位嫡长女不是好对付的人物,与其冒着天大的风险留存下这点权力,还不如提前写好禅位诏书对她示好,还能顶着太上皇的名号去行宫颐养天年呢。
结果他的构想有多美好,真正动起手来的施莺莺就有多残酷,连全尸都不给他留。
不仅如此,施莺莺还要借着这件事大做文章,真是把每个人的利用价值都发挥到了极点,连死人都不放过:
为什么天雷要专门击中先帝和前二皇子,让他们死无全尸?肯定因为他们这些年来的行为有不妥当的地方,那她身为继任者,自然要拨乱反正,推行新法。
于是在施莺莺继位的那一年,数条新法被自上而下地推行了下去,并且还针对一江之隔的这两个地方的不同风土人情,各自量身制定了不同倾向的细则:
对原本的朝云国而言,应继续推行科举改革,选拔实干人才;对曾经的燕王封地而言,则要继续推行新作物的种植,同时将女军、女学的各项新法继续坚持下去。
而且不管是哪一边,都要着力提高医者的地位。
“辛苦你了。”施莺莺在颁布新法的明黄绢帛上用了印,便宣告了今日的结束。她偏了下头,对跟在她身后的燕飞尘道:
“你跟随我跋涉劳苦多年,容色都清减了不少,等捡个好日子,你便回江对岸去,做新一任的燕王殿下吧。”
燕飞尘神色一动,握住了施莺莺的手,刚想说“让谢北辰去吧我只想在这里陪着你”,就听见后谢北辰十分做作,十分故意地,在施莺莺背后用力咳嗽了一声。
不愧是血脉相连的两位大燕皇子,哪怕燕飞尘和谢北辰之间的情谊已经脆弱得随时都会“彩云易散琉璃脆”了,他们也能在短暂的一个眼神交换和动作之间得知对方的意思:
我知道你要干什么。明人不说暗话,兄弟,你要是真的把我给丢出去收拾烂摊子,我就能当场化身水鬼把你也拖下去,咱们一个也别想跑,统统回大燕出局。
于是燕飞尘都到了嘴边的话立刻换了个样子:
“再过些日子,收到了莺莺登基消息的周边小国,就该来进贡了。”
系统也在这个时候给施莺莺送来了最靠谱的第一手材料:
“占婆国、吐火罗、大理、精绝,夜郎等国不足为惧,只有月氏国是个麻烦。”
“月氏国盛产香料和美人,历代都通过往朝云和大燕两个大国的宫中各自进献美人的方式,是个能横跨两大国的墙头却永远不会翻车的神奇国家。”
“现在唯一能与朝云国抗衡的大燕国已经变成了燕王封地,剩下的小国定然会纷纷来投,只要再搞定一个月氏国,就能天下太平了!”
“我知道。”
施莺莺挽起袖子,又往博山炉里斟酌着加了小半勺鹅梨帐中香,清甜馥郁的香气便愈发浓郁,一缕若有若无的香烟在空气中悠悠氤氲开来了:
“要不你以为我为什么要着手改善医师的待遇?”
除去她是真心为冤死在朝云老皇帝手下的人感到惋惜,想要给这些人讨个公道外,也不排除“医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
香料和医学,在某种程度上是息息相关的,《新纂香谱》里便专门有一节“香药”,青桂、鸡骨香、沉香等许多香料,也都可以入药。
并且月氏国更特殊的地方在这里:
《瑞应图》载,天汉二年,月氏国进神香,状若燕卵。后长安中大疫,宫人得疾众,使者请烧一枚以辟疫气,帝然之。宫中病者差,长安百里内闻其香,积九月不歇。
一个能拿得出治病奇香的国家,能拒绝得了提高医师待遇的新法吗?
必然不能。
也果然如施莺莺所料,一年后,月氏国派来的使臣,带着一批上好的香料和他们的小皇子,跋山涉水地抵达了朝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