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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造反人造反魂
    “东南王府的珍珠?”陆小凤失声道, “你怎么会去东南王府偷珍珠?”



    张三一动不动地趴着,闷声道,“我没有去王府,我只不过是做了黑吃黑的勾当。”



    陆小凤有点懂了, 他把张三从地上搀起来背在背上, 然后便回头看向叶孤城, 道,“城主, 何不同去北镇抚司?”



    叶孤城看着他, 道,“你认识我?”



    叶孤城生于南海,踏足中原的次数并不多, 即使来了,也都是住在东南王府,京城这里见过他的人, 除了沈百终,绝不会有第二个。



    陆小凤本不该认识他的, 却偏偏叫对了名字。



    “这样凌冽的剑气,还有喜穿白衣的习惯, 除了叶孤城还会是谁呢?若说是西门吹雪, 我可是认识的。”陆小凤淡淡笑道, “只希望叶城主不要怪罪我刚刚的冒犯之举。”



    “你一定是陆小凤。”叶孤城沉默片刻,突然道。



    “没错。”



    陆小凤当然不必问叶孤城是如何认出自己的, 他这样的“四条眉毛”, 普天之下绝找不出第二个。



    能用手指隔着二十多丈将铜钱钉入地底的, 也绝找不出第二个。



    能随随便便说出要去北镇抚司的江湖人, 更是绝不会有第二个。



    那么他们要找的沈百终现在在哪?



    张三要掉进锅里时, 沈百终正在推北镇抚司的大门,陆小凤用灵犀一指掷出铜钱时,他正走在北镇抚司的长廊里,张三被背起时,他已到了宽敞的院子里。



    院子中间阳光最好的地方,照例放着摇椅,只不过却多了一把,而上面的人也不只有霍香一个。



    孙学圃也在晒太阳。



    两位老人家都喜欢穿灰衣服,都喜欢把腿伸得笔直,现在直条条地躺在椅子上跟着椅子摇的样子,就好像是两条灰扑扑的老猫。



    猫虽然老,却很有学问。



    一个看书,一个画画。



    霍香本来正捧着一本书在看,看得昏昏欲睡,手越放越低,就像是任何一个邻居家里会有的慈祥老爷爷,可等他的余光一瞄到迎面走来的沈百终时,人就立刻变精神了,变得像是个年轻人。



    他的人一变,就把手里的书扔了出去,实实在在地糊在了孙学圃脸上。



    孙学圃手里的笔墨纸砚立刻噼里啪啦的摔了一地,晕染出一大片墨迹。



    这简直是赤.裸.裸的职场霸凌。



    但是孙学圃却一点也不生气,他不但不生气,还有点想笑,下了摇椅,摸索着去找地上的毛笔,一边找,一边淡淡道,“霍香,其实你不必如此的,输了就是输了,承认自己是个臭棋篓子又有何难呢?”



    到了北镇抚司后,孙学圃已在磕磕绊绊地拾起画技来,有时候人们只是缺一些勇气和精力,缺一些别人的承认,缺一些鼓励。



    地上落着的纸虽染上了墨迹,却依旧能看清画的是什么,那上面画的竟不是孙学圃从前最擅长的人像,而是北镇抚司的地图,不但有各种线路,还有布防的类别。虽然用墨磕磕绊绊很不连贯,线也歪歪扭扭,但到底是大家之作,就连房子也有说不出的神韵。



    看来霍香和宗也白嘴上虽讨厌这位新来的孙先生,心里还是很在意的,已放心的让他接触起了布防图。



    老人家们虽总被说跟不上变化,但他们却有别人永远也想不到的经验和知识,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积累东西并不容易,这样的老人家北镇抚司却已有了三个。



    而且通通都是沈百终捡回来的。



    捡回来的过程并不复杂,也没费多少功夫。



    宗也白主理朝堂之事,对刑讯和情报也略有管理。霍香管着江湖事,但更多时间还是在药房里忙碌。这两个老爷子谁也不服谁,恨不得见面就打一架,根本不会去干涉对方的事情,孙学圃正好插在中间,去管银子和调度问题。



    “哼。”霍香冷哼一声,招招手让沈百终快过来,似乎一点也不想理孙学圃。



    孙学圃终于捡到毛笔坐了回去,似乎对霍香没有出声呛他这一点很奇怪。



    都说瞎子的听力和嗅觉要比寻常人敏锐很多,这话不假,可要想孙学圃知道沈百终来了,还是不可能的。



    难道你能听到羽毛落在地上的声音不成?



    而霍香手上的力气巧得很,孙学圃根本不会被他砸疼,这更像是在宣泄一种不满,霍香故意砸给他看的。



    你怎么能带回来别的猫?



    老的也不行。



    大抵如此。



    沈百终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半点声也不敢吭,乖乖地搬了个凳子在两位老人家身边坐下。



    孙学圃终于觉出不对,惊喜道,“是不是沈百终回来了?”



    霍香冷冷道,“你画你的,根本没有人来过。”



    孙学圃也笑,“可是妙僧无花的尸体都已被运回来,百终不会比他更慢吧?”



    霍香气得吹胡子瞪眼,“百终也是你叫的?你是不是不会念三个字的名字?”



    也许是北镇抚司的风水养人,或是这里平和的氛围壮人胆气,曾被万人追捧的画师,曾经的那份底气和傲气又养了回来。



    “我为什么不能叫?”孙学圃淡淡道,“我难道不是个老头子么?百终难道不是个小孩子么?”



    二十多岁的“小孩子”静静坐着,简直连动也不敢动。



    陆小凤背着张三,一踏进院子,就看到了坐得笔直的沈百终——那身飞鱼服实在显眼得很。



    沈百终虽然做事很认真,但平时也不会太顽固的,他坐得那么直做什么?



    陆小凤没再想下去,他要是再想下去,就要去陈掌柜那里买棺材了。



    “霍先生。”



    “怎么了?”霍香问道。



    他虽有些不满,但沈百终一叫他,却还是慢声应了。



    “陆小凤好像带着一个病人过来了。”



    张三被放在摇椅上。



    霍香捋了捋胡子,疑道,“这似乎是剑伤。”



    沈百终点头同意。



    “这样的剑气,江湖上没有几人发得出。”霍香一边解开张三的衣服,一边用手按了按那处伤口,“你看这里的皮肉,竟切得如此笔直。”



    这话好像是在买猪肉。



    “嗯。”沈百终又点点头。



    霍香于是拿出了药粉来,“你看见这种瓶子没有,我常给你备着,你若是受了伤,一定要先用此物。”



    药粉好像不要钱一样洒下,张三终于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霍香皱皱眉,从箱子里捡起一块帕子来就堵进了张三嘴里。



    “你再看这一瓶,你那里我用的是瓷瓶子……”



    陆小凤咳嗽一声,拼命忍住笑,别过头去看天上的云。



    张三这样子很难让他不想到待宰的某种动物。



    等他再回头的时候,张三身上已戳满了银针,从猪变成了刺猬。



    “这……霍老前辈,这是什么手法?”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止血,治伤,健体。”霍香看他一眼,“怎么,你不满意?”



    “自然是满意的。”陆小凤正色道,“前辈请随意治他,治得眼歪嘴斜最好。”



    张三虽不敢乱动,害怕针戳到穴道里变成傻子,嘴却还是能说的,闻言怒道,“陆小凤!狗腿子!你这个狗腿子!”



    陆小凤却已拉着沈百终走远了,两个人顺着长廊走,他已对北镇抚司很熟悉了,全天下对北镇抚司很熟悉的江湖人也恐怕只有他一个。



    “张三的剑伤,你觉得是谁刺的?”



    “他自己会知道。”



    “我已经问过了。”陆小凤叹道,“他说要杀他的那个人捂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了易容,更是连半点声音也没有发出来,竟连男女都叫人无法分清。”



    “用剑的高手,天子脚下并不难查。”



    “不用去查,我只是想听听你的意见。”陆小凤道,“我在路上遇到了老实和尚,他已告诉我要杀张三的人穿的是一双红鞋子。”



    “公孙大娘?”



    “正是。”



    “张三做了什么。”



    陆小凤皱眉道,“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偷了一颗珍珠。”



    “谁的珍珠?”



    “南王的珍珠。”



    沈百终停下,道,“珍珠这种东西并不少见。”



    “嗯。”



    “北镇抚司就有很多珍珠,皇上的内库里也有很多珍珠,就算是寻常的大户人家也不缺这种东西。”



    “没错,但他偷的那一颗却不一样的。”陆小凤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颗洁白如玉的珍珠来,足有半个拳头大,即使是在白天,也隐隐散着光亮,“你看这一颗,除了皇家,别人是用不起的,不但用不起,也不敢用!就算有人想偷偷买一个回家,也根本没有门路,这种珍珠刚从海里被捞出来时,就已订给了皇商。”



    “张三料定没有人能从内库偷出东西来,太平王又从不喜欢奢侈东西,便认为是南王的。”陆小凤又道,“我觉得他说的不错,因为张三偷到珍珠的地方就是在五羊城,而五羊城也就是南王王府在的地方。”



    沈百终低头看了一眼,“这种东西我也有一颗。”



    “你也有?”陆小凤怔住。



    “嗯,就放在乌龟缸里。”



    陆小凤忍不住问道,“你把它放在乌龟缸里做什么?”



    “自然是照明。”



    “给谁照明?”



    “给乌龟。”



    陆小凤看看沈百终,走快了几步,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是不是有钱人总有我这种穷人想也想不到的法子生活?”



    沈百终道,“你也不是很穷的。”



    “人总是不知足的。”陆小凤摸摸胡子,“等我有钱了,有很多钱了,就给自己也买一颗珍珠,从你这里买。”



    “买来做什么?”



    “自然照明用。”



    “给你自己?”



    “给我的眉毛和胡子用。”陆小凤道,“它们岂不是很好看?我可以用绳子把珍珠挂在脑门上,走到哪里都带着,这样大家就都知道这人有四条眉毛了。”



    沈百终想到了鮟鱇鱼。



    幸好陆小凤及时打断了他的想法,“南王丢了珍珠当然会去找,找不到一定很生气,可是他生不生气又和公孙大娘有什么关系?”



    “她是不是想要这颗珍珠?”



    陆小凤摇摇头,“她似乎是奔着杀死张三去的,珍珠反而没有那么重要。”



    沈百终沉思道,“按理说答案只有一个,南王应该是找了公孙大娘来查这件事,可公孙大娘并不是什么好人,也并不是擅长查案子的人。”



    “不错。”陆小凤道,“我听说金九龄做了王府的新任总管,这件事该由他去查才对。”



    事情说到这里简直令人一头雾水,这颗珍珠既然没有什么秘密,又何必非要惹出人命来?南王与红鞋子又有什么关系?



    “我叫人去查。”沈百终突然道,“彻查。”



    “这件事虽然奇怪,但我们还是该先去神水宫。”陆小凤道,“从神水宫回来时正好经过五羊城,到那时这件事想必已有结果。”



    “张三就留在北镇抚司扫地吧。”沈百终淡淡道,“他一路上撞翻不少铺面,有一位百户替他赔了,总要还钱的。”



    “司空摘星呢?我们去神水宫要不要带上他?”



    沈百终奇怪道,“他也留下不就好了么?他喜欢扫地的。”



    陆小凤立刻点头,“没错,他当然喜欢,他留下最好。他这个人奇怪的要命,看见扫帚就走不动路,见到垃圾就想扫一扫,其实我已经劝过很多回的,只是他都没有听。毕竟人都喜欢和自己很像的东西……”



    陆小凤还想再臭司空摘星几句,就看到拐角里走过了一个人。



    这个人当然是叶孤城。



    叶孤城穿着一身白衣,提着一把古剑,一走过来,好像空气都静了几分,廊外的湖水都冷了一些,就连飘落在半空中的叶子都染上了剑气。



    除了绝世剑客,还有谁能有这样的杀气?



    练剑的人,是不是总是很冰冷?



    “沈百终。”叶孤城道。



    “我在听。”



    “南王……”叶孤城皱眉道,“我来京城只是为了找你,南王似乎有些不对。”



    沈百终静静地看着他,“南王本就有些不对,他本不该叫你去教世子的,你的剑法绝没有人学得会。”



    沈百终的声音已经变冷,“他也不该用白云城的卸货码头去威胁你。”



    叶孤城笑了,“你不用替我担心,我已在悄悄购置一个新的码头,这个码头是当地黑.帮在管的,总不会有勇气去得罪我。”



    陆小凤这时才明白南王世子为什么拜得了师,原来竟是用了邪门歪道,江湖上猜这原因已有很久了。



    “他有什么不对?”



    “他招募了很多兵马。”叶孤城皱眉道,“他还有意拉拢我,叫我解决一个人。”



    “解决谁?”



    叶孤城冷笑一声,“自然是你。”



    “解决沈百终?”陆小凤惊道,“他为什么要解决沈百终,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做得到?”



    他刚问完这句话,就觉得自己犯蠢了,还能是什么原因呢?太和殿上的那把龙椅,无论是谁都想上去坐一坐的。



    陆小凤长叹一口气,“这世上就没有不想造反的王爷么?”



    “当然有。”叶孤城接道,“死人,就不会再想着不该想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