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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3章 Go,Tiger
    说起黑人风格的摇滚,绝大多数人第一个想到的,都会是大名鼎鼎的滚石(the.rolling.stones)乐队。



    在六十年代,尤其是六十年代的早期,两支英国乐队和猫王一起,瓜分了世界流行乐坛几乎全部的市场份额。



    除去猫王不提,这两支英国乐队,就是摇滚音乐中绝对的王者,披头士乐队和滚石乐队。



    两支乐队都是典型的早期摇滚乐风格,不过区别也是很大的。



    在披头士乐队的粉丝当中,绝大多数都是白人,而滚石则正好相反,以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和拉丁裔粉丝为主。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考虑,要在少数族裔群体当中拓展乐队的粉丝,滚石的作品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在罗杰的计划当中,对滚石的作品已经有所规划,是要再过几年才会拿出来的。



    因此,就需要一个备选项。



    考虑到少数族裔的偏好问题,三十到五十年代的早期摇滚,无疑更加符合这一群体的口味。



    问题在于,这个年代实在太过遥远,罗杰甚至说不出多少称得上传奇的名字。



    仅有的几个,比如查克-贝瑞、比尔-哈利,以及传说中将灵魂卖给恶魔的罗伯特-约翰逊,还偏偏都是也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物。



    搬运工这种事,如果遇到了撞车,那可就成抄袭了。



    想了一路,罗杰依然没有理出什么头绪,只得暂时将这件事放到一边。



    “大不了早点把滚石的歌拿出来唱好了。”



    罗杰转了一把方向盘,把车开进停车位里,推了一把睡得跟死猪一样的胖子:“喂,醒醒,我们到了!”



    洛杉矶和圣地亚哥之间的距离并不遥远,出了拥堵的市区,上了高速公路之后,剩下的路程就很快了。



    在高速公路上开了还不到两个小时,就已经抵达了酒店,时间刚刚过七点,正是晚餐时间。



    这躺旅途,虽然说是公路旅行,但一帮人也不可能真的去住什么廉价的汽车旅馆,还是在圣地亚哥郊区的镇上找了一家档次颇为不错的酒店。



    “我来拿吧。”



    罗杰刚刚打开后备箱,旁边就有一只手伸了过来,提起行李箱。



    “谢了,汉克。”



    罗杰没有拒绝,朝对方点头道谢了一句,又问道:“你的人去检查过演出场地了吗?”



    汉克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做汉克-h-汉克斯,简写就是3个h。



    这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是mad唱片的一位舞台导演,也是这一次【大卫-鲍伊tour】幕后团队的负责人。



    包括调音师、舞台设计、特效师、摄影师等等,都在汉克的手下工作。



    一定程度上,乐队的演出,都要遵从汉克的团队的指挥。



    和录音室里的团队一样,一个成熟的、配合默契的现场团队,对于乐队的帮助非常巨大,任何一个成功的乐坛明星,都离不开这两个团队的帮助。



    在录音室团队方面,迭戈是最好的选择。



    而在现场演出中,罗杰几人并没有一支固定的团队来配合,这次巡演,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次彼此之间的考察。



    汉克的团队有着足够漂亮的履历,在加入mad唱片两年的时间里,为ac-130乐队和其它歌手,共计举行过大大小小四十多场演出,是mad唱片经验最为丰富的团队。



    如果在巡演过程中表现出足够优秀的能力,以及配合度,罗杰三人会考虑将汉克和他的团队发展成长期的合作伙伴,就像迭戈和他的团队那样。



    汉克拖着两个行李箱,边走边说道:“他们已经回来了,等下我就去和他们谈谈,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九点之前我会和哈森确认情况。”



    巡演有一整个庞大的团队,当然不可能所有人都跟着罗杰几个人玩公路旅行。



    事实上,除了保镖、向导和助理等必要的人手之外,幕后团队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乘坐飞机,比乐队提前至少两天赶到下一站的目的地,对演出场地进行必要的改造和布置。



    “嗯,工作为先。”



    罗杰点了点头:“这次巡演的行程安排的比较紧凑,你们可能会辛苦一些,加把劲,熬过这个月,给你们批一个月的带薪假期。”



    一个月十场演出,无论是对乐队来说,还是对幕后的团队来说,都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



    尤其是还有那个见鬼的公路旅行。



    事实上,很多摇滚乐队的巡演旅途,都是一场漫长的公路旅行,只不过大多数乐队选择的是更加舒适的大巴车,而不是组成一个庞大的车队。



    尤其是那些还没有成名,收入较低的乐队。



    和飞机相比,开车更加的省钱。



    这倒是和机票的价格没什么关系,北美的机票非常的便宜,遇到打折的时候,从西海岸飞到东海岸甚至只需要几十美元。



    但是演出所需要的设备往往会有一大堆,这些东西的托运和保险费用,可比人的机票要贵多了。



    当然,对于那些不缺钱的成名乐队来说,就没有必要在这种细节上斤斤计较了。



    除非是对公路旅行有特殊的偏爱,否则多半还是包下一架飞机,在演出的每一站之间来回奔波。



    不过不管怎么说,一个月的时间里,在北美各地,进行整整十场演出,哪怕每一场都是一个小时到一个半小时的小场次演出,对乐队的体力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每三天就要进行一次演出,单单只是赶路和排练,时间都非常的紧张。



    在其中几站路程较远的演出中,罗杰甚至考虑过,如果乐队的状态不够好,或许要酌情减少,甚至是干脆取消排练。



    ——反正几乎百分之九十的乐坛明星都是这么做的,在小场次演出之前还会认真排练好几遍的,毕竟只是少数。



    绝大多数人只是简单地过一遍就算搞定,只有在到场歌迷较多的重要演出之前,才会认真排练上好几天。



    否则,那些一年演出上百场,甚至几百场的家伙,是怎么做到的?时间都不够。



    汉克立刻应道:“我们都是专业人士,绝对不会出任何问题。”



    “我喜欢和专业人士合作。”



    罗杰半开玩笑地说道:“不要光是说,让我看到你们的工作成果。”



    两人正说着,依耶塔-哈森已经为乐队办理好了入住手续,递给罗杰一张房卡,插话道:“克里斯蒂安先生,您的房间在顶层,3001号。”



    “谢谢。”



    罗杰接过房卡,对汉克摆了摆手:“我先回去休息了,你也别玩得太疯,明天有工作要做。”



    走进电梯,按下通往顶层的按钮,电梯门刚要关上的时候,突然又重新打开。



    安妮和米娅两人,左拥右抱地,一人搂着两个身材火辣的年轻女孩挤了进来。



    “哇哦。”



    罗杰瞪大了眼睛:“你们是怎么做到的?我以为你们的车上只坐了四个人。”



    “你猜?”



    罗杰还没开口,这番话就招来了安妮身边那两个女孩一阵娇嗔,那语气,与其说是抱怨,倒不如说是在撒娇。



    在泡妞这件事上,尽管很不情愿,但罗杰不得不承认,自己得对安妮甘拜下风。



    “我有我的计划。”



    罗杰耸耸肩:“圣地亚哥就算了,或许下一站,我可能会找一个,也许两三个。”



    两人一起在派对上泡妞都经历了不知道多少次了,谈起这方面的话题,完全没有任何避讳。



    停顿了片刻,罗杰继续说道:“顺带一提,公路旅行这个主意简直糟透了,我感觉我的关节就像是被强力胶水粘在了一起。”



    “我觉得还好,你大概需要多锻炼一下。”



    “米娅,管管你家安妮!”



    每当安妮做出这种调戏的举动时,罗杰总会感到头痛无比。



    不过罗杰也知道,这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恶意的玩笑,没办法因为这个而对安妮做什么,甚至连生气都做不到。



    “抱歉,我帮不了你。”



    米娅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样子,双手环抱在胸前:“现在他是安迪,不是安妮。”



    米娅用的是【他】,而不是【她】,很显然也是在调侃。



    调侃某人习惯性的“人格分裂”。



    尽管米娅在看戏,电梯却救了罗杰一命。



    “叮”的一声轻响,电梯门缓缓打开。



    “明天见,祝你们有个愉快的夜晚。”



    罗杰连忙逃一般的跑出电梯,准确地找到自己的房间,刷卡,进门,反手关门,一气呵成。



    将安妮那句“不打算一起吃晚饭吗?”挡在门外。



    “真见鬼,我干嘛这么怕她?”



    罗杰靠在门背后长出了一口气,突然惊觉到自己似乎被安妮给吓到了。



    站在原地楞了片刻,摇了摇头,在客厅里转了一圈,找到酒柜,翻找了片刻,拿出一瓶威士忌。



    在过去的这几个月里,罗杰几乎没参加过什么像样的派对,自然也几乎没喝醉过。



    虽然依旧还是酒不离手,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不过后天就是巡演开场,还要提前熟悉场地以及排练,罗杰也不敢这时候喝醉,只是准备小酌几杯。



    当然,对于一个极度嗜酒的人来说,所谓的小酌,足以让绝大部分人醉到一睡不醒。



    所有的明星都有各种各样的陋习,区别只是在于是哪一种,或者哪几种。



    像罗杰这样,仅仅只是好色和嗜酒,在北美娱乐圈这个大染缸里,绝对可以被归入“绝种好男人”那一类了。



    “酒有了,晚餐……算了,等服务生送行李上来的时候再叫好了。”



    罗杰用五秒钟的时间做出了决定,拿着酒、杯子以及冰块,坐到沙发前,打开电视。



    “欢迎收看今日热点,以下是本期节目的主要内容:着名乐队【darkness】驾临圣地亚哥,当地粉丝狂欢庆祝……”



    一段风格无限接近【晚上七点钟换台也没用】的开场白之后,屏幕上出现了一群嬉皮打扮的少年,举着印有罗杰三人头像的海报,以及支持乐队的标语,在一座剧院外集结。



    人数虽然不多,但从摄像机拍摄的角度去看,却营造出了一种大游行一般的气势。



    如果不是事先知道,仅仅只看电视画面,罗杰根本想不到,到场的仅仅只有一百多个最狂热的粉丝。



    这名摄像师,绝对配得上他的薪水。



    尽管演出的时间是后天晚上,但这帮粉丝们提前两天,就来到了演出的场馆之外,期待着能够遇到前来排练的偶像们。



    当然,更有可能是提前安排好的,做给媒体看的一场秀。



    这方面的事物,罗杰完全交给了卡尔-瓦伦丁去打理,在接到具体的汇报之前,自己也不知道哪场活动是粉丝们自发的,又有哪场是安排好的。



    不过不管是哪种情况,这对于巡演的宣传,都是一个很好的话题,哪怕不开出支票,媒体也会对这样的新闻产生兴趣。



    罗杰正喝着威士忌,电视机上的画面一转,罗杰直接将嘴里的酒液喷到了桌子上:“这tm是开玩笑的吧?!”



    只见电视上,一个粉丝拉开衣服,露出胳膊上的纹身,赫然是罗杰的头像,而且相当的精致,纹得栩栩如生。



    不得不说,这种感觉,相当的……古怪。



    罗杰都不知道是该为自己有这样的狂热粉丝而感到高兴,还是因为有人乱用自己的头像而感到恼火。



    这个粉丝展示完自己的纹身之后,对着镜头大声吼道:“你们是最棒的!【darkness】牛逼!罗杰-克里斯蒂安牛逼!go!泰戈尔!”



    (注:go,tiger,部分地区的口头禅,类似于加油。)



    “好吧,往好的方面想,这绝对是一个头号粉丝。”



    罗杰耸耸肩,重新倒上一杯酒,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躺倒在沙发上,继续听着粉丝们对自己的吹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