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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论混混
    铃铃铃!

    第四节的下课铃是如此诱人,在学生中的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放学铃。

    琴山六中不是封闭化管理,离家近的都会回家吃饭,下午上课前再回来。

    学校巴不得学生们丫的全都回家吃饭,图个清净。

    李扬每天坐公交上下学,大概七八站的距离。回家的话光路费就要一块钱,况且家里中午没人,老爸老妈上班,又不好去打扰爷爷奶奶。

    中午都会在学校食堂解决,充三十块的饭卡能用好长时间。食堂饭价从1.8元的两素一荤到4.5的排骨米饭,真的很便宜。

    学校周围的村子有几家小饭馆,专门中午做学生饭,一块五就能吃上碗盖浇饭,还有免费的汤喝。

    不少男生会选择从学校西墙翻出去,抄近路到小饭馆吃。

    按理说外面的饭菜不如食堂的卫生,而且也不丰富,当然学生们是不在乎卫不卫生的,更关注口感。

    主要是外面街上有卖烤面筋、炸串这样的小吃。最勾魂的,小饭馆提供电视。

    当然一路上能跟死党们勾肩搭背,甚至偷偷议论班上某个女同学开始发育的臀部也是极好的事情。

    06年的姚明正处于巅峰时期,只要有火箭的比赛都会转播,喜欢篮球的男生正好借吃饭机会出去看球,零花钱多的再要瓶五毛的三无汽水,美滋滋。

    十月份是nba的休赛期,没有篮球赛仍然有不少学生喜欢出去吃,只为了能在路上玩玩。

    当然,初中时代的一大特色就是小混混,他们大多是辍学生,三五成群地打劫初中小孩,要几块钱花。

    城乡结合部的琴山六中也存在这种情况,往外面小饭馆走的路上经常会有小混混在那儿晃悠,知道出来吃饭的初中生手里必定有钱。

    李扬上世曾经被抢过五块,回想起来很傻逼。

    他从小是个诚实小孩,混混问他带了多少钱,很诚实的告诉他们有五块,然后就被掏走了。

    完事他还试问能不能找回一两块吃顿饭,被骂了句滚。

    机灵点的学生都会说是回家吃饭,身上没钱,混混也不是无法无天,他们不敢随便掏学生的兜,无知的李扬就是这么实在。

    或许是看他老实,混混直接掏兜,拿走一笔“巨款”。

    李大春虽然体格健壮,但他也不敢跟混混硬刚。除了混混大他们几岁外,大多都是“有背景的”。

    重活一世李扬才看懂,原来在十六七的初中时代,拼背景的风气就已经开始了。

    那时候谁的哥哥要是个混混,在学校里肯定牛死。

    可惜的是,李扬的哥哥姐姐们都活的很规矩。小姑家的哥哥倒是个混混,只不过上完小学就辍学,否则他在初中也是横行霸道,操场厕所抽烟的狠角色。

    说实话,像李扬这种在学校里不出风头,学习中上等的男生,混混们很少找他麻烦,大家各自在自己的领域牛逼,相安无事,很有江湖道义。

    你学你的习,我玩我的古惑仔,除了毕业大合照再无交集。

    倒是李大春因为篮球没少被找事,所谓树大招风。大春看得很开,知道自己惹不起,在学校里结识了几个喜欢篮球的混混,也能保个平安。

    十月中旬的天开始转凉,刚从国庆长假回来,学生们的心还没安稳下来。

    整个小饭馆里人头涌动,电视机器雷打不动的中央五,吃着盖浇饭看着体育新闻也是津津有味。

    上完体育课浑身是汗,顾不上擦,有的时候能看到汗珠滴到碗里跟大米粒混合成一种具有奇怪味道的食物。

    “老板!来两瓶汽水!”大春招呼道。

    很快汽水来了。

    看着眼前一张张面额不超过五元的现金,李扬略感陌生,上世早已经习惯电子支付,对纸质货币很不感冒。

    “你小子够富的,还喝的起汽水。”李扬也不客气,抓过来就开始往肚子里灌。

    这种五毛一瓶的汽水大概是附近某个村子的三无厂生产的,连名也没有,很受学生欢迎。

    有人从里面喝出过老鼠毛,并没有想着维权而是到处炫耀。

    喝之前要交五毛押金,喝完后送回玻璃瓶拿回押金。

    “昨天晚上,我在小学校服的兜里找到十块钱!”

    欣喜之情溢于言表,十块钱能去黑网吧玩六个小时cs了。

    李扬也有这种时候,某天翻大衣橱里的衣服突然发现有钱,那感觉就跟白捡的一样,其实是某个时候忘在里面的。

    正说的高兴,大春脑袋突然被人从后面拍了一巴掌。

    很不幸,是三个混混,社会青年。

    领头的那个李扬有印象,是这一带的混混头,叫陈君。

    初中毕业后辍学,专门抢小孩钱,后来进局子呆了几年,出来后屡教不改,再后面就没了消息。

    这种人的人生已经结束了。

    整个饭馆鸦雀无声,个个神情严肃,都知道要大难临头。

    饭馆老板点了根烟出去了,一个混混叫了声叔,看来是自家买卖。

    混混目的很简单,要钱,屋里十来个学生肯定有钱。

    李大春因为个头大,吃了一巴掌,只能当哑巴亏。

    李扬则平静地看着他们在屋里走动,波澜不惊。作为过来人,他感觉这帮人实属无聊,有这功夫不如去工地搬砖或者发发传单,一天也能赚个网吧包夜钱。

    小混混扬言每人一块,多了不要少了别走,给的慢的上去就是一巴掌。

    大伙迫于压力都掏了钱,到了李扬这一桌,混混知道大春有钱,“大衣橱捡了多少?还喝汽水,挺有钱啊,你俩一人两块。”

    李扬的确有两块钱,但那是这几天的车费。

    大春怂搭着脑袋准备掏钱,李扬敲了敲桌子,干咳两声。

    安静的饭馆里听的很清楚,全场人抬头盯着突然起身的男孩。

    大春的眼神瞬间变了,惊讶地看着自己的哥们,眼神示意他赶紧坐下,找死啊!

    陈君没想到居然有小子敢反抗,走过来要揪他的衣领。

    “陈君是么,束俊良是我表叔。”

    李扬语气很平淡,眼睛紧盯着他。

    陈君明显懵了,他的名字这一带的学生肯定知道,但这个“束俊良”是真不认识,感觉眼前的小子有些来头。

    于是全场的目光全部放在突然站起来的胖子身上。

    李扬继续说:“俊良公司,盘古夜总会都是我表叔开的,还有澳门路上的新界练歌房。侯泽宇不知道你认不认识,给我表叔看场子的,长的很瘦,身高一米六,右脸有伤疤,走路瘸腿,道上都叫他瘸猴子,我一个电话就能把他叫来。”

    “如果你们想玩,我可以跟我表叔打声招呼。”

    听到这些,陈君的眼神明显变了,从疑惑变成惊恐。

    看得出陈君的确知道瘸猴子的名号,而且外貌跟李扬描述的一样。当然陈君这个级别的底层混混十有**没见过真人,只是听人说起过。

    陈君多少见过世面的,他明白一个普通的初中生不可能知道这么详细,而且表情很自然,丝毫没有慌乱。

    气氛紧张到极点,屋里的学生们大气不敢喘,能听到墙上钟表一秒秒划过的声音。

    “哪几个是你的人。”陈君低声问道。

    李扬心里松了口气,表面稳如老狗,实际内心慌的一匹。

    他指了指大春,又指了指跟自己同桌的两个男生,随后喝了口汽水,继续吃盖浇饭。

    他不给陈君任何怀疑的时间。

    电视机里播放着体育新闻,内容是昨晚欧洲五大联赛的比分。外面太阳高照,不时有摩托车经过。

    最后陈君跟饭馆里的每个人要了一块钱,除了他们这桌。

    三个混混走的时候恭恭敬敬地朝他笑了笑,还给他们桌一人买了瓶汽水。

    同桌的两个不认识的男生用感激的目光看着李扬,扒拉了两口饭匆匆离开了。

    “扬子,你表叔是束俊良啊?”

    从饭店出来,打着饱嗝的大春羡慕地问。

    “你也知道?”李扬抬头问。

    “听我哥说过,咱琴城的大老板!”

    李大春是个一心想出人头地的小伙子,平时豪不掩饰自己的内心想法,这也是李扬愿意跟他玩的原因,相处起来不累,没那么多心思。

    实际上李扬跟这个大名鼎鼎的束俊良颇有渊源,上世就是他亲手把俊良公司骨干送进的监狱。

    当时束俊良花大价钱请来省城最出名的鼎通事务所给自己辩护,结果被李扬为首的琴海团队击败,赢得琴城百姓叫好声一片。

    “束俊良案”一改“华远案”里李扬的“负面”形象,实际上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个世界根本不存在什么正义。

    没有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一名律师的职责就是全力为委托人辩护,即使他是杀人犯。

    06年的束俊良如日中天,呼风唤雨,在混混们眼中能在他的公司干活是份荣耀。

    关于他的信息李扬倒背如流,甚至明确知道束俊良每一个情人的住处。正是凭借这一点,在法庭上让被告律师天团哑口无言。

    陈君知道俊良公司和侯哥的名号,对他来说是神一般的存在。

    一个普通的初中生是不会知道那么详细的,十六七的孩子哪知道什么“瘸猴子”,更别提束俊良了,自己刚才的奥斯卡演技顺利蒙混过关。

    之所以报这个名字,是因为李扬笃定陈君不会有能力去证实,因为陈君这个底层小混混根本达不到那个层面。

    他明白,狐假虎威只能保住自己的朋友,要是保的多了恐怕惹怒了混混,他们也是要脸的,社会生存链上的每一个人都很关键。

    从这天起,琴山六中开始流传:有个留刘海的瘦小子大有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