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斯诚向来长袖善舞, 却最不喜欢“误会”两个字。
很多事情明明只要掰开来讲清楚了就好, 却因为种种原因,互相误解, 最后闹得一地鸡毛。
以前陪自家小姑姑看电视剧的时候,也最不耐烦看到这种误会来误会去的剧情, 等人真的没了,再来真相大白,再来剧情反转, 再来虐心虐肝虐脾虐胃虐肾,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还是电视剧, 被藏起来的真相一定会水落石出, 被误会的人一定终将平反昭彰。要是放平日里,死了都难瞑目。
何况他自认越清欢确实有图谋不轨的心思, 但的的确确真心待人, 不曾做过半分对不起她的事情。
但凡越清欢能说出个十来, 哪怕真的做过,他都能合情合理狡辩到别人帮他数钱。
然后一时嘴快,就这么顺口说了。
越清欢“”
虽然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也知道如果真的说出口,就凭着言斯诚没理夺三分舌灿莲花的口才,绝对能说到让自己觉得理亏。但是这么堂而皇之说出“狡辩”两个字, 是不是也太不当人了。
她只当言斯诚只是顺嘴贫一下,但他话里是什么意思她倒也是听得再清楚不过。
越清欢先前对他的态度一直都很微妙,虽然不曾有任何的暧昧表示, 但对他步步为营地攻侵也持不抵抗的放任态度。
非常高级的绿茶手段,区别只是她只对一条姓言的鱼这样子而已。
但从那天晚上看演出为分界点,越清欢的态度就乍然转变。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礼貌客气,只是却从放任到抵抗,换做是其他人,不一定能察觉到其中的区别,只能隐约觉得两个人关系莫名疏远。
不过言斯诚却知道得一清二楚。
越清欢踌躇了一下,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说出来倒是很简单,但是一旦说出那件事,会显得自己太在乎了一点。
言斯诚到现在为止,虽然态度很暧昧,却从来没认真说过一句喜欢。
不对,好像是说过的。
毕竟见的第一面,就是言斯诚说他喜欢的人是自己。
越清欢心里千回百转几乎要打结,因为脚伤还没完全痊愈,所以走得很慢很慢。言斯诚也不急,也安安静静跟在她边上,永远和她处于一个水平线上。
中午的教学楼空无一人,走廊安静得连两个人的脚步声都听得见,阳光从走廊的一边撒进来,阳光的线却堪堪止步在越清欢的脚边。
“我”越清欢迟疑了。
言斯诚看着越清欢,慢慢回想自己那天做了什么。
“我彩排那天一直在后台帮忙,刚开始清点那些器材,虽然是彩排,但是所有的道具都已经到位了
“然后我又帮忙布置了一下场景,因为场景图是我画的,有些场景道具摆放的位置跟原先设想的不一样”
只是刚刚过去几天的事情,一件一件细细数下来仍历历在目。
就是这个架势,像极了被妻子查岗时汇报的样子。
“然后我接了一个电话”
越清欢脸上仍然没有半点波动,只有眼皮子微微抖了一下。
动静微不可查,但言斯诚此时此刻几乎是眼睛都不眨一下地看着她。
列文虎克言并没有忽略这一细微得不能再细微的表情波动。
“是因为那个电话吗”
越清欢噎了一下,才矢口否认。
言斯诚看着人不说话,一双桃花眼就连板着脸的时候都带着三分笑意,何况此时此刻,满眼几乎都是盈出来的戏谑,纤长浓密的睫毛像是两把小扇子,被正午的阳光镀上了一层薄薄的浅金。
就像意大利电影里的少年一样。
越清欢没抗住,脸上升起了些许薄红,自暴自弃一般“你和我们上一任主编很熟么”
“是啊。”言斯诚愣了下,一时没反应过来。
那能不熟吗一个屋檐下住了多少年,那不是很熟,那是熟焦了。
他哪怕是意思意思否认一下,扯一个听得过去的理由,越清欢都能陪着他自欺欺人。
可是他却承认得这么坦然。
越清欢一下子冷了脸。
言斯诚见着人脸色沉下来,才后知后觉她想到哪去了,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你知不知道你们上一任主编,姓言来着。”
他对这种情形已经见惯不怪,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刚好言季晨的大学就是在隔壁,连司机都省,每次周末都是一并接两个人回去。
当时不少人误会,不过也因祸得福挡了不少桃花。
越清欢“”
这还真不知道。
半夏漫画的主编那栏里面写的是季晨,从前听自家责编嚼舌根的时候也是叫的季主编。
她脸一下子烧得厉害,连着脚步都愈发沉重。
她咳了声清了清嗓子“她是你姐姐么”
言斯诚平日里最不想承认有这么个长辈,此时此刻倒是承认得飞快,神色认真无比“不是啊,她是我二姑。”
就算是亲戚,什么姐姐妹妹的,听着也还是有些暧昧。
连姑姑都不能叫。
不得不说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二姑和小姑,一字之差觉着辈分都上去了,关系单纯得不能更单纯,就跟说是言斯诚他亲妈,也就差不多这个局面。
哪怕言斯诚那一代也就言斯诚他爹和言季晨两个人而已。
越清欢彻底没了话。
从前有一次半夏杂志社有作者聚会,她当时还在念高中自然没去,但是当时半夏漫画的官博有发照片。
当时有热评说,季晨主编自己长得都像漫画里走出来的神仙姐姐,也无怪乎半夏漫画的漫画一水的美貌封面。
所以越清欢一直记得这个叫季晨的主编。
现在言斯诚说,季晨姓言,还是他二姑。
别说这个醋吃得没资格,就连这个醋本身,都吃得莫名其妙。
越清欢彻底没了话,像是被噤了声一样,低着头看着自己在行走间被踢起来的裙摆,加快了步子。
不说越清欢自己脚踝还没完全痊愈,单单腿长就差了人家一大截。
所以哪怕她加快了脚步,言斯诚还是不紧不慢好整以暇地跟着。
言斯诚是不会让气氛有一丝凝结的人,他笑着说道“她是我爷爷战友的女儿,比我大了不少,只是长得嫩而已。”
是不少,足足三岁呢。
寄人篱下的美貌小姑姑和没有血缘的大侄子,听着像是个早年的狗血言情小说的设定。
但“大了不少岁”的二姑,和一个年华正好的侄子,要是有了点什么首尾,听着都像是该上社会版的新闻。
不过很多事情只要稍加春秋笔法,听着就大不相同。
越清欢越听越狼狈,嘟囔道“那有我什么事。”
如果不是已经红到滴血的耳根子,看起来兴许还算硬气。
“没有,”言斯诚弯起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只是我想跟你说话而已。”
在言斯诚问出口那一刻,其实就已经近乎挑明了心思。
越清欢何等聪明敏感的人,自然是清楚他的意思。
有时候单刀直入比任何千回百转的解决方式都更有效,说完言季晨的事情之后,越清欢身上那股子若有若无的刺就收了起来。
越清欢来办公室的时候以为是场硬仗,所以叫盛预然不用等她,先去食堂。
结果三言两语结束了战局,以至于现在教室里没人等她。
越清欢走到第二排,盛预然已经相当贴心地帮她把书和笔都整理好了。
甚至都已经帮她放进了书包里。
失去了最后拖延时间的理由,越清欢只能背起包,转身看向门口。
言斯诚半倚着门,正低头玩手机。
越清欢一瞬间明白了刚刚她跟盛预然说不用等自己的时候,盛预然应得那么欢快的原因。
有时候慵懒随性,和站没站相只差一张言斯诚的脸。
越清欢背着包,走到门边,偏说道“走吧”
言斯诚单手拎住越清欢的双肩包后沿上的带子,往后一提。
“包给我吧,不然你背这么多东西,我手上却空着,看着有点奇怪。”
合情合理,无法反驳。
越清欢把包递给他之后,言斯诚扬了扬眉“你这个包还挺好看的。”
越清欢的包表面看着是个平平无奇的黑色帆布包,
事实上它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黑色帆布包。
最大的优点就是容量大质量好,价格又不高,当时是一家箱包店倒闭,货基本上给钱就卖,越清欢就去挑了一个。
确实也是相当结实耐操,背了这么些年也没什么磨损,虽然是基础款,但是版型很经典,所以看着磕碜。
但也没有到能让人夸的地步。
越清欢挑了挑美貌,好整以暇“哪里好看说说看”
只是习惯性找话的言斯诚也一时语塞。
一个再普通的包,他都能说句颜色好看,再丑的包都能说一句设计心思别致。
可偏偏手上真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包,连着版型都是烂大街的款式。
他眼尖看见了背包的小格上印着的一个黑白版本的梵高的星空。
简化了不少,但那股子味道还是学了七八成。
他强作镇定,一本正经“这个印花很别致,浮雕感很强。”
越清欢“噗”地笑了出声。
“那是涂改液画的。”
作者有话要说 言斯诚有误会不说,等回头虐心肝脾肺肾是不是缺心眼。
隔壁苏遇忱谢谢,有被内涵到。
下一章估计还是防盗,大家别买,我尽量在明天太阳升起之前替换它,如果没有替换,那就当我活在北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