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世距离自己的隐退成功也只有一步之差。
他的马贼生涯毁在一部价格昂贵的SAAB自行车上。
就在出事前两天,骆必达还和他在D楼底楼的教育超市里见过。当时骆必达在买MP3用的七号电池,于世刚在超市里复印完东西。出来时他看见于世在等自己,也没表情,照直往E楼方向走,于世则无声地跟在他后面。
谁也没看见他们说话,谁也看不出这两个人认识。直到在一条比较僻静的小路上,见周围没有人,于世才加快速度走到骆必达身后很近的地方,一边佯装看手里刚复印好的东西,一边说自己马上就要退出了。
骆必达脚步稍微错了一下又很快恢复节奏,目不转睛看着前方:那莫尚桑?
于世呵呵一笑。莫部长现在很倒霉,对他来说这报应已经足够了。骆必达手插在口袋里问那他以后准备做什么。于世说明年自己就要毕业,在学校最多再待三四个月而已——在那之前他要干最后一票,一次性捞足,这样剩下的那点大学生活就没什么遗憾了。
骆必达点点头:恭喜。
于世嘴角一牵,说我们恐怕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今天遇到,特地和你道别。
骆必达没说什么,拿出MP3塞进耳朵摁下播放键,拐弯走了四五步再回头,对方已不见踪影。
后来骆必达才知道,于世那天偷SAAB的过程其实是成功的。
那辆SAAB无论价格还是造型都跟普通自行车拉开了极大差距,表现在后者就是它的三角架最下面那根,不是钢管,而是一根相对纤细的钢缆绳。缆绳一端和车子的牙盘相连,可同时用来调速和控制后刹车。而对于于世来说,弄断SAAB身上的三把车锁不是问题,问题是怎么将它骑走。因为这根钢缆绳和粗犷的车身形成鲜明对比,还涂有荧光颜料,极度容易引起注意,更不要说进出校门。
结果于世想到一个简单有效的办法:他将两张挂历纸做成和钢缆绳长度相当的圆筒壮,涂上和车身相仿的颜色。行窃时将圆筒包在钢缆绳外面用双面胶粘住开口,乍看之下就和一般车子毫无二致。
下手时间选在那天傍晚六点半。因为车主也知道SAAB是什么价位,十分注意安全,每天晚上都会将车子搬到自己宿舍楼一楼角落,于世自然不可能在那里下手。但每周四晚上车主有课,在六点到七点之间车子会在外面,偏偏周四晚上上课的人不多,所以潜在的目击者也就不会很多,这是于世唯一的机会。
事实证明于世的冒险计划是成功的,而且那天老天似乎也在帮忙,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于世拿着一件大雨披掩护作案,出人意料的顺利,并且一路上穿着雨衣骑车,别人也看不到车身上的“SAAB”字样,更不要说那根假冒的钢管。
然而就在骑到距离小南门不到一百五十米的丁字路口时,老天的恶作剧这才开始显现作用——一辆方向相反疾驰而来的小摩托车转弯过急,并且仗着雨天车少而逆向行驶,和于世发生了擦鹏,小摩托的板花给刮坏,于世骑的车子也险些翻覆。
两个坐小摩托的学生里有一个脾气火爆,而且明显喝醉了,二话不说上来对着于世就是两拳。于世常年练习身体素质,这个时候自然也不会任由他欺负,还手了几下,成功的控制住了对方。他的伙伴见情况不对,赶紧打手机。原来他们是一大群人刚才在南门外喝酒吃饭,这两人只是先走一步,大队人马就在不远处,眼看肢体冲突演要变成一场不公平的斗殴。
于世做了三年马贼,当然清楚这么闹下去会招来校警,到时候不但说不清楚事故责任,自己胯下的车子就足够把他送进监狱,于是看到对方露出一个空当就立刻脱身逃走,连煞费苦心弄来的车子也不要了。
那两个学生见他撂下的车子很高级,本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准备拿去二手卖掉,跟大队人马回合后就往学生宿舍区走,路上遇到一辆北门派出所的巡逻车。巡逻的校警当时已经接到SAAB失主报警,加上这群骑小摩托的学生很显眼,立刻注意到其中一人骑的自行车牌子,便拦住盘问,再稍一观察,就撕下了那两张挂历纸做的伪装。
第二天于世就得知那起学生和警方的纠纷,他知道那群骑助动车的学生是无论如何也说不清楚的——赃车就在他们胯下,不是从小偷那里买来的就是自己偷来的,说是撞到小偷捡来的,警察才不会相信。
可是事情的发展证明于世想得有些简单了。能在学校里就叫人来打群架的自然不是简单货色,何况当初那个率先大打出手的正是劳凯。靠着他爸和学校高层的关系,这一干人等很快就被释放了,无需任何能证明无罪的证据——或者说,学校高层的指示就是最好的证据。
于世更没想到,当时在距离丁字路口五十米远处的树林里,有群影视学院编导系的学生在拍摄DV作业,他和劳凯的冲突过程至少被两台DV机有意无意的拍了下来。更致命的是,由于那时雨很小,于世虽然穿着雨披,帽子却没戴上,整个五官被高画质的DV拍得一清二楚。
而这段录像的观众,除了那群影视学院的学生之外,骆必达竟是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