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蓟县农村的经济概况(上)
由于我家和我外祖父家,都是普通的穷人家庭,所以不能代表旧中国蓟县农村人口的全貌,故此,在本章最后再介绍一下蓟县农村各阶层的经济状况。
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国,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国家的统治阶层——官僚贵族占有大量的土地,形成了城市和田庄的经济形式(注1),庶民百姓占有的部分土地,形成了农村的小农经济形式。
在小农经济中,农村的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按照传统的儒家理念,仁孝为治家之本,只要有长辈在世,同胞弟兄就不分家,一般情况下,三代人一起生活的很普遍,四代人一起生活的家庭也很多。所以,那年代一般的家庭至少也有五六口人,而且那时没有计划生育政策,各家的小孩子比较多,七八口人、十来口人的大家庭也不少。当然,如果同胞兄弟中,有的人携妻带子在外地从事其他职业,那必然要另立门户,不分家也等于分家了。不过许多家庭都是男人们在外地挣钱,老婆孩子在家里和父母及弟兄们一起过日子。
不论是多子多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还是两代单传三世同堂的小家庭,这些人口要维持日常生活,必须具有相当数量的土地,生产的粮食,在正常年景下,扣除向国家缴纳捐税和当年食用的“口粮”之外,还要有些富裕储备起来,俗称“余粮”,以便来年遇到灾荒歉收的年景补充“口粮”的缺额,这是对农民拥有土地数量的最低要求,这个数量的土地就是农民种地的基本保障数量。超出基本保障数量的土地越多,家里的“余粮”也就越多。而佃农所租种的土地则应该是基本保障数量的二倍以上,因为一般的佃农要把土地收成的一半缴纳给土地的主人,租种土地少了就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租种的越多,自家的“余粮”就越多。由于我国各省的自然地理条件相差很大,各地农村的基本保障土地的数量差别也很大。
农家的“余粮”多了,除去留足备荒的储备之外,还可以到市上去卖,有了钱再置买土地,扩大再生产,以获得更多的“余粮”,再卖出“余粮”购买土地,循环往复,一个小农之家就变成大地主了。但是,也可能遇到较大的灾荒或是连年灾荒,家里的“余粮”不够弥补因歉收而减少的“口粮”,或是家里有人患了重病需要花钱医治,家里的余粮卖出去不足以治病的情况。也就是遇到了天灾人祸,需要较大的开支时,而家里的正常收入又不足以支付这些开支,为了生存下去,就只好卖房子卖地了。如果家里有很多超出基本保障数量的土地和房屋,卖出一部分还能正常过日子,只是由大地主变成小地主,由小地主变成富农而已。可是如果家里只有基本保障数量的土地和房屋,卖出去一部、大部、或全部,一个自给自足的中农家庭,就会变成贫下中农或者雇农了。
在小农经济的条件下,经营管理土地也是一门技术,从生产上看,同样的土地,由不同的家庭经营管理,投入不同的劳动量,土地的收益和粮食产量就可能不同。同时过庄稼日子也在算计,从消费上看,省吃俭用节约度日与瞎吃瞎喝铺张浪费,也会有不同的家庭开支。那些善于开源节流勤俭持家的就可能积攒钱财置买土地,就容易发家致富。而那些得过且过,吃光花净的则难有盈余。另外,天灾也有偶然性,一般的讲旱灾面积最大,水灾面积较大,而风灾、雹灾、虫灾、庄稼病灾面积较小,赶上哪家“倒霉”受灾就严重,哪家“走运”遭灾就少些。由于以上的主客观原因,致使一些农户发家了,一些农户破产了,阶级分化随时在进行着,农村土地在不同的家庭间的流动,这就是旧中国蓟县农村的特点。
一、蓟县农村的土地占有概况:解放前蓟县农村流行这样一句话:“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热炕头。”这就是穷苦农民的最高理想,也是老百姓所说的“小康之家”了。那时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家里有三四个的孩子较为常见。老少三代多者十来口人,少的六七口人,有三十亩地和一头耕牛也就丰衣足食了。
解放前,蓟县的耕地总量有多少我不知道,只知道我们蓟县的乡下没有象四川大邑县刘文彩那样大的地主庄园,也没有多少专为官僚地主阶级耕种土地的“田庄”及“佃户村”。象蓟县城里的“南王家”、“新张家”那样,自己不直接经管土地,家里的男女佣人、管家、账房、家丁(保安)一大群,却都不是农业劳动者,全家主仆都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官僚地主家庭,在全县也没有多少户。虽然所有的地主富农家庭都要雇工剥削,可一般是雇佣“男做活的”、“女做饭的”,被雇佣人员都是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
在土地改革中,根据占有土地的多少和雇工剥削在农业劳动投入中的比例,把农村的村民家庭划分为地主、富农、上中农、中农、下中农、贫农和雇农的阶级成分。
根据蓟县的地理条件和土地质量及粮食产量,蓟县农村的基本保障土地应该在人均三亩上下。在县城周围的村庄,一般人均二亩地左右或更少的家庭,就算贫下中农;人均三四亩地或五六亩地的家庭,算中农或上中农;人均七八亩和十来亩的家庭算富农,人均十二三亩或十五亩以上的家庭,就算地主了。
当然,划定阶级成分不是按照土地的多少来划分的(大洼地区人均十多亩地也可能是贫农),而是按照家庭收入和剥削与受剥削的程度,也就是佣工和雇工情况来确定的。因为不同地区土地质量和耕作方法不同,每亩地的粮食产量和投入的劳动力也不一样。蓟县城左近过去粮食产量低,平均每亩一百多斤二百来斤,而人均口粮应该在每年四百斤左右,二亩地生产的粮食在三四百斤之间,人均不够吃或勉强维持最低生活水平。而人均三四亩或五六亩,可产粮食四百五十至**百斤,不仅够吃而且有余粮。那年代没有农业机械,全靠畜力和人手工劳动,但是农活不是很多。土地多了自家忙不过来,就需要出租或者雇工,就有了剥削。土地少了,劳动力有富余,可以帮别人家去种地,出卖劳动力,就受剥削。
土地改革运动中,划定阶级成分的标准是:自家没有土地,完全靠“扛长活”为生的家庭定“雇农”,自家土地不多,抽出劳力去“扛长活”或者经常打短工的定贫农,有时去打短工的定下中农,既不给别人打工,也不雇工的定中农,剥削量(雇工数量与投入劳动力总量之比)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下的定上中农,在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定富农,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定地主。
过去的地主阶级中也有官僚地主阶层与庶民地主阶层之别,那些田庄(包括皇粮庄)的主人都是官僚地主阶层,他们居住在城市里,他们的家庭里有人在国家的行政和军事部门担任官职和从事工作,这些人家的家庭成员中,也有人在城市里经营工商业,掌控着国家的经济命脉,他们是国家的主人,享受着免除徭役、封荫子女等特殊的政治待遇(注2),既可以获得工资收入,又可以获得城镇工厂商铺的利润和田庄的土地收入,过着奢华的贵族生活,他们的阶级成分是按照城市标准划定的。
那些没有官职的庶民地主阶层,多数生活在农村,政治待遇上和普通农民是一样的,他们也要按照土地数量缴纳捐税和摊派徭役(类似农业土地税和义务工)他们中许多家庭原本也是普通的农民,因为会种地善理财,靠自己“能算计”、“会过日子”,经过努力奋斗,买房子买土地,出租土地或雇工剥削,剥削量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就发展成为地主了。
地主对土地的经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租给佃农管理,自己坐享其成,另一种是自家亲自管理,雇佣长工耕种。
出租土地吃地租,自家坐享其成的地主,其家庭占有的土地必须有相当大的数量,因为地租的数量必然要低于土地的产量,佃农不能无偿耕种,数量多少也与租佃市场的供求有关,多数是双方各占土地产量的一半,就是说自家不付出劳动,每亩地只能得百分之五十的收成。土地的捐税有的由地主家缴纳,有的由佃农家缴纳,这要看双方的事先约定,当然也与租佃市场的供求有关。据说在北方佃农多而出租的土地少时,土地捐税由佃农负责的,佃农方只能实获收成的百分之二三十,而江南经商做工的人多,种地的人少,则是地主方缴纳土地的捐税,地主方的实获占收成的百分之二三十。
这样看来,要想自家不劳动,完全靠吃地租过日子的家庭,必须拥有人均基本保障数量两倍以上的土地,否则就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可实际上,拥有基本保障数量两倍土地的家庭一般都是自家耕种的,即便土地更多,自家劳力不够用,雇一两个长工,也比租给佃农吃地租的收益高。所以,只有那些家中劳动力少,土地数量达到基本保障数量四五倍以上的家庭,才能靠吃地租过着富裕的日子。
他们中有少数家庭土地特别多,也全部租给佃农耕种,自己家庭有大量的地租收入,不仅自家人可以靠吃地租过日子,还可以雇佣男女佣人给自家洗衣做饭搞卫生,过着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贵族地主的生活。但是这类大地主的数量特别少,多数则是自己雇佣长工耕种土地,自家人也参与农业生产,就是老百姓俗称的“土财主“。
像那些自家不耕种土地,完全靠收取地租维持奢华生活的大地主的剥削量,就是百分之百了。而那些自家耕种土地,除去雇佣长工短工之外,自家人也要安排组织生产,自家人也投入生产的中小地主,他们的剥削量则是在百分之五十以上了。
需要说明的是,那些“土财主”虽然雇长工干活,可是老东家也要象生产队长一样负责指挥生产,也要到地里去查看,有时也跟着长工一起干一会儿。虽然地主家庭的当家人主要是组织指挥生产,不亲自参加劳动,但是他本人必须懂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否则就无法指挥检查长工们的劳动效果和质量,难以提高土地的收益,甚至赔本亏损。另外,也有的地主子弟学无长进“不成材”,就在家里参加农业劳动,土地改革中,这些以农业劳动为主业的地主子弟,被定为“农业劳动者”成分,不算剥削阶级的成员。
在蓟县那种只收地租不直接耕种土地的大地主,全县也没有多少户。倒是中小地主比较多,几乎每个村里都有地主富农。
当然,人数最多的还是拥有少量土地的贫下中农,而全无土地的雇农也很少,中农和上中农的家庭也不多。
蓟县解放前夕一共有多少人口,有多少顷(每顷一百亩)和多少亩土地,其中地主、富农、上中农、中农、下中农和贫农(雇农没有土地)各有多少户,各占有多少土地,县志上应该有记载,详细情况我不清楚。根据老年人的讲述,估计是占人口比例很小的地主富农,要占有大量的土地,占人口比例很大的贫下中农占有少量的土地。蓟县土地改革时,蓟县城里西南隅的“土地平分”标准是,人均三亩地,不足三亩地的可以分新地,超过四亩地的就要把多余的部分拿出去分给别人。
二、蓟县农村的生产概况
蓟县地处半山区,既有小平原地区旱涝保收的优质地,也有十年九涝的大洼地,还有怕旱不怕涝的丘陵地。在旧中国,蓟县人种庄稼都是靠天吃饭的,有些平原地区的优质地,也称“夜潮地”,土地墒情较好,可以一年两收。一般的土地和丘陵地只能一年一收。那些十年九涝的青甸洼和太河洼等大洼地,经常收的就是高粱和芦苇。
那时麦子、谷子、高粱和玉米的产量都不高,风调雨顺的好年景,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不同,平均一亩地可收获一百五六十斤或二百多斤,遇到水、旱、蝗(虫)灾,收成大减,有时连种子都收不回来,甚至颗粒无收。一年两收的优质土地,亩产三百斤就不少了,一年一收的优质土地,亩产二百斤就不错了(注3)。一年两收的土地是,秋分季节种上冬小麦,到第二年夏季拔麦子以后,再种一季夏播早熟作物,晚玉米或豆类作物。秋天把夏播作物收割后,再种冬小麦。
一年一收的土地只种生长期长的春播作物,如玉米、高粱、谷子、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棉花或芝麻、花生等油料作物。
过去,不论是一年两收的优质地,还是一年一收的普通地,都是靠老天下雨来浇灌庄稼的,没有人工灌溉的水浇地。地里的农活,只有耕地、播种、施肥、锄草、收割、运输几道工序。但是这些农活在不同的农户中,采取的方法是不同的。
土地较多的地主、富农和中农家庭,一般都有骡马牛驴等牲畜,他们耕地用犁,播种用耧(木制播种机),锄草用耘锄(木制锄草机),从家里往地里送粪、由地里往家里运庄稼用大车。用牲畜拉动这些简单的农机具,虽然可以节省人的力气,但是扶犁赶车、驾驭牲畜也是一项技术活,不是任何人都会干的。有的有牲畜的人家,在耕种完自家的土地之后,就赶着牲畜,扛着耧犁等工具去“卖套”,帮助别的人家去耕种土地。
土地较少的小农户,养不起牲畜,买不起犁、耧、耘锄、大车等大型的农具,只有锄镐锨筐、扁担背架等小农具。他们耕地、播种都用镐刨,锄草用手薅或锄耪,运输肥料和庄稼时,则是用挑筐、抬筐、锯绳(捆绑货物的粗绳子)、背架等工具,靠后背和肩膀来用力。同时,也有些中等农户,用人力来拉犁、耧、耘锄和大车,虽然不如使用牲畜省力,但是也比用刨、耪、担、背的方法要省力气。
但是,在收割庄稼时,如拔麦子(没有水浇地不用镰刀割。而是用手拔)、割稻子、砍高粱、割谷子、招茬子、掐高粱穗、劈棒子(掰玉米)、刨白薯等,都是只能用人工,无法用牲畜的。
因为生产工具的不同,劳动效率也有差别,在我们冀东地区,有牲畜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大约可管理二十多亩地,没牲畜的家庭,一个劳动力大约可以管理十亩地。雇佣长工的地主富农家里都有牲畜使用,一般一个长工要管理三十亩土地,比在自家种地要累得多。
当然,这些地里农活都是有季节性的,不需要常年都到地里去。地主富农家的长工,一般也是出了正月土地(冻土)“开化”(解冻)才上工,立冬土地上冻就“散活”。一般的农户,地里的庄稼活都以男劳力为主,农忙时妇女也要下地干些辅助性的农活。另外,男劳力还要在家里干那些起猪圈,捣猪粪,换炕坯(我们这里做饭烧柴灶,外屋的锅台连着里屋的火炕,被烟熏火燎的土坯也是一种农家肥料,俗话说“炕坯粪,三年劲”,意思是肥效较长),砸炕坯,或是上山割荆树压绿肥(沤肥)以及往地里运送肥料,往村里场上运回收割完毕的庄稼等力气活。
过去的小农家庭,除了耕种土地外,平时还要养鸡养猪,以便卖了鸡蛋和肥猪换钱买布料做衣服穿。同时也是为了充分利用加工粮食产生的麸子和糠皮,馊粥剩饭和洗刷餐具的泔水。一般的家庭只是养十几只鸡,多数是下蛋的母鸡,一两只公鸡做种鸡,自家孵化小鸡。
过去多数农家都有一个与厕所相连接的猪圈,俗称“连茅圈”(蓟县人称厕所为“茅房”、便坑为“茅坑”),养一两口肉猪(为宰杀吃肉而阉割后的猪)。多数没有余粮的贫困农家只是把小猪(阉割后的仔猪俗称小猪,阉割前的称为“仔猪”)养成“壳郎猪”(又称架子猪,已经长大但是不肥的肉猪),再卖给养肥猪的人家。养这类“壳郎猪”可以不必喂粮食,只给猪吃些刷锅刷碗的泔水掺麸皮豆叶子(把豆类作物的叶子晒干碾碎)就行,这些都是庄稼的副产品,不必花钱去买。同时,厕所连着猪圈,人们的粪便也是猪的美餐(农家的猪狗鸡都把人的粪便做美餐的),这种养猪法属于废物利用,也是一种生财之道。由于各户喂猪的营养程度不同,从小猪养成壳郎猪的时间也不同,从七八个月到一年左右,猪的身子够大了就可以卖给人家去育肥了。
过去没有专门制作的猪饲料,成猪的育肥阶段就是增加猪食里的粮食成分,所以家里土地少,没有余粮的农户没有能力养“肥猪”(一百五六十斤至二三百斤应该宰杀的猪俗称肥猪)。那些比较富裕或中等水平的农家有余粮,就养一两头或三四头“育肥猪”。地主富农家有的建两三个猪圈,养五六头或十几头“育肥猪”,养肥后,或是逢年过节时自家宰杀吃肉,或是卖给屠户。他们有的把从小猪直接养成“肥猪”,有的是从市上买来“壳郎猪”,再把“壳郎猪”养成肥猪。
过去,只有少数农户为卖小猪而养母猪(未曾阉割的雌性猪)来繁殖仔猪,更少的农户为给母猪配种(要收费的)而养公猪(未阉割的雄性猪)。这也是受养猪市场的供求关系制约的,母猪的怀孕期为五个月,一窝猪可以生七八个或者十多个。而过去喂养一头肥猪一般要一年的时间(那是没有科学配方的饲料,饲养肉猪、肉鸡、肉鸭等都长的很慢,出栏时间长),一头母猪生育的小猪仔可以满足几十个育肥猪的农户的需要,而一头公猪则可以满足几十头母猪配种的需要。所以,养母猪的少,养公猪的更少。
过去农户养猪不单是可以卖钱,满足生活的需要,还有造粪的功能,满足生产的需要。那时期还没有化肥,种庄稼全部使用农家肥,主要的肥料是人和牲畜的粪便、烧柴灶做饭烧水而产生的草木灰、火炕换下来的旧炕坯、还有夏季把青草和土掺在一起发酵沤制的绿肥,以及瓜皮果皮菜根烂叶等日常的生活垃圾(那时没有塑料包装袋,连包糕点、熟肉类的包装纸——很粗糙的精糕纸也是肥料)。这几种肥料中,除了炕坯粪可以捣碎直接施放在地里之外,象粪便、草木灰、生活垃圾等是不能直接施放在地里的,都是需要发酵改变了原有形态变成“粪”之后才能使用的。传统的肥料发酵有两种方法,一是堆放发酵,就是把这些脏东西堆成一推,上面蒙盖一层土,靠夏日高温发酵。另一种就是用猪圈发酵。
过去的猪圈就如同一个肥料制造厂,可以把厕所里人的粪便、日常的生活垃圾、灶膛里掏出来的草木灰、院子里拔下来的杂草,打扫屋子院子扫起来的尘土,夜间屋里使用的尿盆尿桶里的尿水和洗衣服洗菜的脏水等,都变成可以使用的肥料。
蓟县农村传统的猪圈都是坐北朝南而建的,东西宽约一丈,南北长约二丈,包括猪圈坑、猪舍和厕所三部分。多数是猪圈坑在南面,猪舍和厕所在北面。现在这种猪圈已经很少见了。
猪圈坑是一个一丈宽、一丈四五尺长、一人深的方形坑子,四周用石块或砖砌成猪圈墙。东西南三面的猪圈墙有三分之一在地面以上,三分之二在地面以下,北面猪圈墙与猪舍的地面同高,与猪舍和厕所相连接。
猪舍和厕所是并排建在一起的敞篷小房子,外侧是猪舍,里侧是厕所,订棚是连在一起的,南北的跨度五六尺。
猪舍是南面敞开,东西北三面封闭的小屋,外侧墙壁上有个猪圈门,多为木制栅栏门,平时关着门,只有需要猪或人进出时才打开。门里是猪食槽子(木槽或石槽),通过猪圈门上部的空隙,可以往槽子里添加猪食。猪舍的地板俗称猪圈炕,与猪圈坑连接,靠近猪圈门的一侧,有台阶直下到猪圈坑的底部。
猪舍的里侧是厕所,厕所的东西南三面封闭的墙,北面敞开供人们出入。厕所里一个便坑(茅坑)是与猪圈坑相通的,人们入厕时,猪可以到便坑处吞吃粪便。也有的农户人口多,为多养几头猪,猪圈坑的北面是通长的猪舍,而把厕所建在猪圈坑的南侧,有两三个便坑(茅坑),也使便坑(茅坑)与猪圈坑相连通。
由于日常的生活垃圾和脏水有限,为了增加粪肥的数量,农家还要分期分批的“填圈”,就是往猪圈坑里填放杂草、土和净水,让猪在里面踩踏翻拱。经过几个月的沤制发酵后,猪圈坑里猪的粪便、垃圾、杂草和土都改变了颜色和气味,就可以把它们挖掘出来,晾晒干燥之后,再捣碎就可以撒到地里使用了。
垫猪圈和起猪圈是力气活,一般是由男劳力来干的,而熬猪食和喂猪,都是家庭妇女来干的。
过去的农家妇女是平时做家务,洗衣做饭喂鸡喂猪,农忙时帮助男劳力做些辅助性的地里农活,收秋时主要在场上干活。地里的农活包括掐高粱穗、掐谷穗、掰玉米、割白薯秧子(女人拿镰刀先把长在地里的白薯秧子割下来,放置一边,男人在后边用镐把白薯垄刨开)、捡白薯、捡花生(男人在前边用大镐把白薯、花生从土里刨出来,女人或孩子在后边收拾成堆)等。场上的农活主要是为麦穗、谷穗、高粱穗、豆角、荞麦、花生、芝麻等作物晾晒和打轧(脱粒),这些活都是妇女可以干的。
过去农家的男孩子,从小就要跟着父兄们学习干家里和地里的力气活和技术活,有牲畜家的小男孩要先学会“拉墒”(耕地或种地时,在前边牵着牲畜走)后学会扶犁(用手控制犁地的深度和宽度),先学会“跟车”(帮着装车)后学会“赶车”(驾驭牲畜和装载货物)。没牲畜家的男孩子,要先学会使用小锨小镐小锄,后使用大锨大镐大锄,先少背少担后多背多担,随着年龄的增长,由辅助劳力变成主要劳力。
旧社会农家的女孩子小时候不上学,四五岁开始裹脚缠足,七八岁就要和母亲学针线活和做饭,针线活包括裁剪缝制衣服、鞋袜,扎花绣花等。因为过去只有卖棉布丝绸锦缎等原材料的,没有卖成衣的,人们穿的衣服鞋袜都是手工缝制的。一家人的被褥和棉衣、夹衣、单衣,棉鞋棉袜,夹鞋夹袜,单鞋单袜,棉帽子,夹帽子等都要由家庭妇女来做。
小女孩和大人学做饭,只是学会做普通的农家饭,包括熬粥、“捞干饭”(是一种不科学的做法,要把米先放在锅里煮成半熟,用笊篱捞出来,再蒸熟。煮米的米汤可以喂鸡喂猪,但是造成营养流失,而且费事)、贴饼子、“摊糊饼”等。而那些制作酒席宴会、煎炒烹炸等高级饭菜的技术,则是由男孩子到饭馆里去学徒,去向厨师学习烹调技术的。
女孩出嫁后,到了婆家除了做针线活,每天还要做三顿饭,男人吃完饭去干活,妇女还要刷锅刷碗,同时还要洗衣服等等。家务活除了做饭洗衣服外,还要推碾子推磨(把粮食粒加工成米或面),喂鸡喂猪等。
过去农家的老年人也不能“退休”享清福,只要能活动就要干活。当然,农闲时大家都可以适当休息,老人们休息的要多些。在农忙时,老人也要跟着子女们一起干那些劳动强度较小的辅助性农活,可以说是辛辛苦苦一辈子。
总的看农村的小农家庭没有闲人懒人,不论多老多小,只要能活动,就要参加农业劳动和家务劳动。当然,地里的农活和家里的家务活并不是特别多,也不需要象工厂的工人那样,长年累月的去上班。地里的农活是有季节性的,除去耕地种地、收割庄稼、“抢荒”锄草时比较忙,平时的并不多,尤其是冬天更没有多少活可干。家里的针线活也不是很多,那时穿衣服讲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光脚丫穿鞋,除了冬天以外平时不穿袜子(习惯了脚舒服,穿上袜子捂得难受),睡火炕铺盖的被褥也不多,小孩子和大人合盖一条被子等等,因此妇女的家务活也不是特别多。所以说,虽说农家少闲月,老小都干活,但是从每年参加劳动的天数上看,还是比城市工人要少的,这也是小农经济的特点吧。
以上所说的农家生产情况,不仅是贫下中农和中农家庭,也是包括富农在内的,因为富农家庭只是比普通农户多雇佣一两个或两三个长工,其家庭成员男女老少,也是和其他农户一样参加农业生产的。
但是地主则不同,有些大地主和那些官僚地主阶层一样,土地全部出租给佃户耕种,家里的男女佣人、管家、账房、家丁(保安)一大群,却都不是农业劳动者。可是这类全家主仆都完全脱离农业生产的大地主,全县并没有多少户。
那些雇工耕种土地的中小地主家庭成员中,一般情况是老东家(当家人)组织指挥生产,赶集上店,买进卖出,不必参加体力劳动。子女从小读书,有的通过读书学习,到城市里去工作了。那些学无长进,不能在外从事其他工作的儿子儿媳等人,也要在家里做家务或干农活。妇女可以在大伙房给长工做饭,喂鸡喂猪,男子也和长工一样下地干活。那些赶车扶犁的技术活,如果自家人能干的话,就不必雇长工去干了,因为这些技术活的工资要比较高些。土地改革中,这些以农业劳动为主业的地主子弟,被定为“农业劳动者”成分,不算剥削阶级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