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沈之越的约会,就像是一场游玩之旅。
郊区的冬天最适合的就是泡温泉和滑雪,刚好滑雪场附近就有温泉酒店。
但叶沐没什么运动细胞,沈之越教了叶沐两天,她的屁股还是离不开地面,每次停下来都要靠屁股着地,裤子湿了好几条。
叶沐很挫败,皱着鼻子的模样还被沈之越拍下来。
叶沐气得哇哇叫,叫他删掉。
沈之越一边笑一边躲。
两人追跑打闹的样子,加起来最多三岁。
第一个周末就这样度过了,周一叶沐上班的时候,浑身都疼,趴在办公桌上萎靡不振,还在微信上抱怨了几句。
谁知刚到中午,就有闪送把膏药递过来,沈之越还在微信上说“其中一包膏药我常用,效果很好,另外一包是热敷的,留着备用。”
叶沐心里一阵阵暖,回道“谢谢你呀,男朋友”
第二个周末,沈之越说要来点舒适的户外运动,叶沐说自己只想瘫着。
结果,沈之越开车带她去了小动物园。
在温暖的室内,叶沐摸到了一脸萌萌哒,看到吃的就跑来蹭蹭贴贴的小熊猫。
叶沐的心都要融化了,就和周围其他女生一样,在尖叫,在喊“好可爱”、“好乖啊”。
中午吃饭的时候,叶沐还在想,其实沈之越有时候挺直男的,否则怎么会第一次约会就拉她一个运动废柴去滑雪呢,这要换一个脾气大的女生,肯定拒绝再跟他出去了。
还有,沈之越还怕了她的丑照
可是转念一想,沈之越又好像不是那么直男,起码他喜欢小动物,喜欢猫猫狗狗,还带她来小动物园,这种地方女生根本拒绝不了啊
叶沐托着腮走了会儿神,直到沈之越买了热饮回来“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叶沐问“学长,咱们下周去哪里啊”
沈之越想了下“露营去么”
叶沐“就你和我吗我可提前说好哦,我是小白,什么都不会,你要多关照我哦。”
沈之越笑道“那我再叫两个朋友一起,也是一男一女。没关系,你不会可以教你,多玩几次就会了。”
接着沈之越就说了一些简单的注意事项,包括需要准备什么,聊着聊着,就聊到了他前几年的长途之旅。
然后,他将手机递给她看。
叶沐翻到了很多几年前拍摄的风景照,有一大部分都是在新疆和川藏线拍摄的。
沈之越说“从北疆到南疆,我们走了一个多月。有时候也会做个顺风车,但大部分时间都是徒步。”
叶沐感叹着“真美”,除此之外,就再也找不出更适合的形容词。
在大自然面前,所有词汇都是贫乏的。
那是一种空旷的,令人震撼的美,就那样理所当然的存在于天地间,只能用眼睛,用心去感受。
沈之越说,世界上最美的风景区都是“无人区”,虽然抵达的过程很辛苦,但当见到的那一刻,所有付出都是值得的。
也幸好,这些地方都没有信号,不然很快就会变成网红主播的打卡地。
在这里,你会忘记语言,你的耳朵会变得额外灵敏,你的感官会变得舒适,你不愿发出任何声音,就只想和这些景色融为一体,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沈之越还科普了一下什么季节去新疆最好,他去了三次,选的都是早秋,也就是冬天来临之前,最晚十月前就要回来。
他还说“从农业上讲,这个时间段就叫芟秋。”
他还在叶沐的掌心上写了一下“芟”字。
叶沐觉得痒痒的,那种痒顺着掌心直达她心里。
她将手握成拳,紧紧攥住了那个字,就靠着沈之越的肩膀,听他解释芟秋的意思,就是立秋之后,农民为农作物进行除草、松土的工作,以便农作物可以更好地生长。
接着,沈之越又讲了一些路上的趣事,比如隔着一段距离和牦牛对视,谁也不敢动,比如在飞沙走石的区域,为了和负责接待的新疆朋友联系上,只能爬到枯树上将手举高找信号,没想到电话刚接通,树杈就断了。
叶沐一边听一边乐,还在那些照片中看到了许多在新疆村子里拍摄的维族姑娘和老人。老人在做传统的手工制品,姑娘们在玩游戏,在跳舞。
半晌过去,叶沐说“我也想去”
沈之越问“真想去”
叶沐点头“真想去。”
沈之越“那起码要一个月回不来,还要多叫一些有经验的朋友,咱们开车去。”
叶沐“嗯。”
人这一辈子,也不知道能离开自己住的地方多少次,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村镇。
叶沐回想了一下,自己大学期间也只去海边玩过一次,连国都没出。
如今上班了,这些事就变得更加奢侈了。
再不抓紧,怕是再一转眼,她就老了。
沈之越说“还有你的工作,一个月假请的下来么”
叶沐说“请不下来就不做了,反正我也最多也就再做一年,刚好辞职后先跟你出去玩。”
沈之越笑了。
片刻后,他的笑容又落下些。
叶沐瞅着他,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抱歉,我忘了你的时间安排,你只有两个月的假期。”
沈之越说“会有机会的,到时候咱们提前做好规划。”
叶沐“嗯。”
就这样,第二个周末也结束了。
叶沐隔天上班回味时,心里还是甜滋滋的,脑子里装的都是小熊猫的软萌和吃相,以及幻想去新疆旅行的画面。
当然,还有沈之越在她掌心上留的那个字。
后来还是经由黎染提醒,叶沐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这都相处两周了,沈之越居然还没有亲她
哦,说是两周,其实也就是周末见个面,她下班天都黑了,人也觉得疲,除非是推不掉的应酬,否则下班之后就只想回家瘫着。
这大概就是都市人的常态吧,在石头房子里为了未来拼搏奋斗,无论心里装了多少梦想和理想,双脚却始终走不出这座城市。
叶沐暗暗想着,无论如何,来年一定要结束这份工作。
人脉是收集不完的,广告项目也是接不完的,她总不能为了永远不会完结的东西,将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第三个周末,叶沐依然担当着小白的角色。
沈之越叫来了一对夫妻朋友,年纪比他们大得多,女方三十九岁,名叫于樱,男方四十三岁,名叫周子涛,他们一个是自由撰稿人,一个是厨师。
有意思的是,两人的职业毫不相干,他们不是同龄人,也不是在这座城市认识的。
于樱说“差不多快十年了吧,我们是在川藏旅行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就是临时搭伙,没想到后来会一起过日子。”
说起于樱的故事,它好像距离都市人很远,又好像就发生在身边,甚至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
于樱在认识周子涛之前,曾有过一个男朋友,他们原本是同学,虽然都在都市生活,疲于奔波工作,渐渐迷失了的生活,但感情很好,还打算一起长途旅行回来就结婚。
说起来,那还是因为钱钟书的一句话“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
其实做夫妻也是这个道理。
于樱就是因为这句话,跟前男友提出邀请。
结果,就在那次旅途当中,他们认识到彼此的“真面目”。
于樱发现前男友不仅脾气暴躁,缺乏耐心,还有些不尊重人,拍照的时候他会指责她的姿势,买单的时候他会计较多花了多少钱,路途中她体力比较差,有时候疲惫了,他就会说她拖慢了行程,没有完成他辛苦做的攻略。
反过来,前男友则认为,于樱打包的行李有多点,很多都是不必要的东西,买东西的时候有点选择困难,耽误时间,还轻信网上说的“打卡胜地”和所谓的“美食餐厅”,一路都在吃亏上当。
于樱没有细数他们在旅途中吵了多少次架,似乎每天都要吵三四次,有时候脾气上来了,前男友还会在公众场合发作,指责她的不是。
她很震惊,尽管她不想承认,可那趟旅途仍是成了一把放大镜,将他们的缺点都无限放大了。
其实说白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价值观上。
以前在都市生活,于樱还不觉得前男友是个计较小钱的人,她只觉得他节俭,她也不觉得他是会抱怨攻略完成多少的人,她只觉得他工作认真,责任心重。
相比之下,于樱的初衷就只是为了体验一次“慢生活”,在异地他乡走走看看,将节奏放缓,融入到当地的生活,不要着急去追赶景点,走马观花一样,到头来可能什么都没欣赏到。
而前男友的认知和她完全相反,他认为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肯定要玩得足够充分,因为可能这辈子就来这里一次,不多跑几个地方就亏了。
简而言之,于樱对那次旅行的期待是穷家富路,而前男友则想着穷游,花最少的钱玩最多的地方。
结果旅途结束回来,他们分手了。
又过了两年,于樱踏上川藏线。
她和周子涛是在网上一个驴友群里认识的,之前都没见过面,而且他们和群里其他人一样,都是因为生活里凑不齐这么多朋友一起放下生活去“流浪”。
对他们来说,川藏线就是一场缘分。
那时候驴友之间开始流行一种玩法,就是“临时男女朋友”,即一男一女以情侣的身份出发,一路上互相照顾,再顺便谈一路的恋爱,从开始,到西藏结束,再回到自己的城市,各奔东西。
于樱和周子涛也是如此,可他们没有做到各奔东西,反而在回去之后,都在不断思念对方。
周子涛身上自然也有缺点,可在旅途中,他不仅有耐心,办法多,脾气好,不抱怨,不指责,还非常尊重于樱。
于樱越发意识到,这是个好男人,绝不能放过他。
当然,周子涛也是类似的想法。
于是两人沟通了一个小时的电话,最终周子涛决定辞掉现在的厨师工作,来到于樱的城市。
等叶沐一行人抵达露营地,支起帐篷,搭建好临时厨房,时间已经临近中午。
于樱负责处理食材,沈之越和周子涛一起去河边钓鱼。
叶沐就在一旁收拾内务,以及帮于樱打下手。
她手里虽然在忙,脑子里却还在回味于樱和周子涛神仙一般的爱情故事。
哦,说是爱情倒也不完全正确,或许于樱和前男友是因为爱情走在一起,因为太过了解而分开。而和周子涛呢,似乎更像是两个身心疲惫的都市人,为了逃离现实生活和喧嚣,却在旅途中找到了和自己同等能量的那束微光,于是微光照亮微光。
要不怎么说,结婚要“门当户对”呢,它指的不是条件,而是价值观。生活是无数件琐事和诸多意外组成的,两个人的价值观会因此不断碰撞,如果不合,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等叶沐回味完,转头就去跟于樱打听,沈之越在川藏线上的表现。
于樱说,其实沈之越也被塞过“临时女友”,因为队伍里就剩下他和另外一个女生了,但他一路上都很规矩,只是在细节上多照顾对方,一点便宜都没占人家的。
听到这,叶沐又试探了一些细节。
其实她心里有点怪怪的,一时觉得原来沈之越也玩了“临时女友”那一套,男人啊哼哼,一时又觉得这也没什么,都远离都市和网络暴力了,为啥不暂时解开各种包袱、捆绑,去好好享受旅行的美好呢
午饭后,周子涛拉着于樱去散步,沈之越和叶沐负责刷碗。
叶沐就趁着刷碗的时候,以开玩笑的语气提起“临时女友”这茬儿。
沈之越听了先是安静了几秒,然后便开始解释“一路上条件都挺艰苦的,每个人都很累,海拔也高,脑子都变慢了,根本没心情想东想西,更不要说做什么了”
叶沐笑嘻嘻的“我知道,我知道,你别紧张嘛。”
沈之越“我不是紧张,就是”
叶沐却煞有其事地轻叹道“哎,被你照顾一定很幸福,你动手能力强,脾气又好,虽然是个男的,心却比女人都要细。”
沈之越一时词穷,好像承认与否都不对。
叶沐看了他一眼,拿走他手上洗好的碗擦拭起来,又小声来了句“我也觉得你肯定什么都没做。”
“嗯”沈之越没听清,问“什么”
叶沐“没什么。”
瞧瞧,这都约会第三次了,他除了在她手心上写字之外,还干过什么呀
她倒不是欲求不满,就是觉得感情上的共振,自然而然就会引起某些肢体行为,借此来表达对对方的渴求。
她相信自己的感觉和他的差不多,否则也不可能共振得起来,而她都想亲亲抱抱举高高了,她就不信他没想过。
既然想过,为什么不实施呢
磨磨唧唧。
就这样,叶沐心里的碎碎念一直持续到晚饭后。
这次是周子涛和于樱负责收拾洗碗,沈之越就拉着叶沐的手在附近的松树林里溜达。
因是冬天,又是郊区,叶沐穿的很厚实,走起路来也不太灵活,会显得有点笨拙。
幸好沈之越的步子也很慢,还时不时停下来,拍几张风景照。
直到两人走了一圈,天都快黑了,沈之越提议往回。
叶沐就着手电筒的光,一下接一下踩地踩在他留下的脚印上。
如果遇到前方有障碍,沈之越还会就提醒她注意脚下。
但在经过一个横出来的树杈时,叶沐还是摔倒了,还是个大马趴。
刚趴下去没多久,叶沐就把自己翻过来了,她并不觉得疼,隔着羽绒服躺在地上,就像躺在床上一样。
沈之越蹲下来,检查她的膝盖和手“疼不疼,摔倒骨头没有”
叶沐摇头,只看着沈之越说“没想到我又给你拜年了。”
沈之越一怔,遂笑出声,干脆坐下来说“你走路老走神,拉着你都能摔。”
叶沐“胡说,我没走神。”
沈之越“真的,我注意到好几次了。”
叶沐“哼”了声,开始耍赖“我起不来了。”
沈之越便去拉她“那我背你回去。”
叶沐赖着不起“我可沉了,会把你压扁。”
沈之越“就你这个体重,一提就起来了。”
叶沐“那你提一个试试。”
沈之越又是一笑,拉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拽起来。
叶沐便就着他的力量坐起身。
而就在这个瞬间,所有画面似乎都变慢了,她盯着他脸上的笑容,看着那张脸越来越近
她就直接靠近他怀里,两人的呼吸也因此贴到一起,吐出来的“白雾”也发生了碰撞。
沈之越的笑容收了一半。
叶沐的眼睛亮晶晶的,还带着一点期盼。
手电筒的光早就偏离了航道,照着松树林的深处,只留下一点微光。
他们都没有说话,四周也安静得不可思议,令彼此的呼吸声逐渐放大,那“白雾”慢慢近了,更近了,直到完全交融,“白雾”消失了。
温度是冷的,嘴唇却是热的。
叶沐闭上眼,伸长“笨重”的手臂,搂住他的肩膀和脖颈。
她又被他压回到地上,他吻得细致,她心里狂跳。
天上的星月看着他们,四周的松树枝沙沙“鼓掌”。
叶沐闭着眼睛,只觉得四肢百骸都疏通了,这一刻就只想放下一切,跟他去流浪。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2061610:00:002022062010:00:0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今天也在找小说、ia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西高地白梗猫140瓶;走走停停35瓶;扎哈20瓶;fs湖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