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年,我在商务印书馆任职已满一年。在编译所方面,应付二三百位的读书人还不感任何困难,而负担艰巨工作,特别是多至二千册的第一集万有文库也已顺利出版。假使我继续下去,对于原有的任务尚解问题。问题却发生在与我本无直接关系的任务。自从民国十五年以来,上海的劳资纠纷迭起,商务印书馆的工会是在企业界中最具势力者之一。纠纷之起当然以印刷所为主,发行所及总务处次之;编译所间有少数人活跃,大多数皆为新旧学者,态度稳健。因此,工潮的发生,如果不是由印刷所长从事局部的应付,便应由总经理协理与人事科长作全盘的应付,在理是不应轮到我头上的。但因那时候的总经理为印刷所长鲍先生所兼任,他年事已高,且平素笃实不善言辞,其他经协理等亦多属于这一类型。因此某一次工潮闹大了,使我不能不挺身而出,结果应付尚属得当,一场风波随而平息。此后一遇劳资纠纷,资方都一致推我出马交涉,竞使不应负责的我,转而负了全面的责任。这些消极的事,偶尔担负尚无不可,若渐渐变成家常便饭,那就对于一位需用脑力以应付出版计划和学术研究的人,未免是近乎残酷了。因此之故,我对于商务印书馆的任务,原具有最高兴趣者,其兴趣便逐渐随工潮之继涨增高而低落。于是决心摆脱,并先设法物色替人。适数年前为编译所聘得何柏臣(炳松)君为史地部部长,经年来的注意观察,认为尚适于继我之任。于是开始作辞职的打算。适中央研究院成立,蔡先生担任院长,并罗致我的一位旧学生杨杏佛(铨)为总干事,杏佛又兼任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我偶与杏佛谈及脱离商务印书馆之决心,杏佛初时力劝不可,经我详加剖析,卒亦赞同。因言社会科学研究所新成立,他以总干事兼任,原系暂局,设我辞商务职获准,愿举贤自代。一如八年前胡适之君举我代任商务编译所所长之故事。且同为我的及门,已有先例,应步后尘。我力言万万不可,因我对商务编译所正苦于行政成分太多,如能摆脱,只愿担任纯粹为学术致力之研究工作,否则我又何必薄商务而不为。杏佛卒以此事转告蔡先生。蔡先生深知我近来之辛劳,谓商务设许我脱离,则中央研究院极欢迎我来参加。但对杏佛之荐我自代,他却赞成我的主张,谓社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虽不若商务编译所之烦,我即为节劳而辞商务,则中央研究院应聘我研究员,使我得由八年来多半努力行政者,转而殚精于研究工作。蔡先生之知我爱我,闻之使我至为感奋。经数度磋商,我对商务编译所卒达成推荐何柏臣君为代之愿望,而对中央研究院则接受专任研究员之聘约。然固辞不获已,仍兼该所法制组主任名义。好在开始时只是一人一组,仅有助理研究员三数人相助,譬如大学校之系主任仍兼教授,与院长之难免行政工作者有别。
约莫在民国十八年九、十月间,我便移转工作阵地于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我首先择定的一个研究问题,便是“犯罪问题”,而以向若干监狱做个案调查为出发点。首先计划了一个调查表并罗致了三位助理研究员,一是北大习法律的,一是燕京大学习社会学的,又一是东吴法学院习法律的。他们都很努力而合作。原拟以一年工夫从事调查,第二年则着手于分析与研究。想不到仅仅经过了三四个月的安静生活,我又给一件较前更麻烦的工作所纠缠。原因是商务印书馆的总经理兼印刷所所长鲍先生突然逝世,继任人选在印刷所所长一职尚无问题,而对于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再三考虑,认为只有我最为适当,经一致通过后,分别推人劝驾。我本来为避麻烦而请辞,如果接受此职,麻烦有加无减,当然力为拒绝。可是经不了商务的元老和当局纷纷吁请,几于逐日到我的研究所或家中相劝。后来我以情不可却,乃提出一项不可能被接受的条件,就是说我虽曾在商务任职八年,但所经验者只限于编译和出版。总经理主持全局,尤形精于管理。必不得已我只好在名义上就职以后,即往欧美研究企业管理,为期至少年半,然后返国负责。此外我还提及商务印书馆向来采取合议制,由总经理、两位协理和三位所长构成。此种制度不适于现代的管理,我如担任此席,似须取消合议制,改为总经理负责制。真想不到,这两条件都获董事会完全接受,于是不得已就职,即日以协理李拔可先生代理。我随即于民国十九年三月左右出国考察,同时也就不得不放弃社会科学研究所的任务。蔡先生夙为商务印书馆好友,也只好答应我辞职,计任职不满半年,遂又结束了我第二次在蔡先生领导下的职务。
我在十九年九、十月间考察完毕,返国即在商务印书馆实行科学管理,越一年颇著成效;不幸于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闸北之战,商务印书馆总厂被日本飞机全部炸毁,不得已歇业半年。清理后于同年八月复业,赖科学管理之彻底推行,效率大增,恢复甚速。旋即发表印行大学丛书,以谋学术独立,经组织大学丛书委员会,审查书稿;委员会得蔡先生领衔倡导,全国学术专家无不乐予合作。迄于二十六年,八月全面抗战起,不满五年,而印行之大学丛书多至三四百种。同时期内,我又编印万有文库第二集二千册,其中收入国基本丛书及汉译世界名著,各数百种,自拟定书目以迄校阅,也多赖蔡先生指导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