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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认识的高梦旦先生(1)
    我最初认识高梦旦先生,是在民国十年中秋节之前一二星期。那时他正担任商务印书馆的编译所所长,我却闲居在上海,替一个旧学生新办的一间小书店主编一部丛书。给我们介绍的人,就是胡适之先生。因为高先生担任商务的编译所长多年,自己常以不懂外国文字为憾。自从新文化运动开始以后,商务努力出版关于新文化的书籍。高先生认为不懂外国文字的人,对于新文化的介绍,不免有些隔阂,因此屡屡求贤自代。他看中了新文化运动的大师胡适之先生,盼望他能够俯就商务的编译所所长。经过了多次劝驾和拖延了几个年头,胡先生毕竟碍于情面而应允了。但是胡先生的应允是有条件的。他的条件就是先行尝试几个月,如果尝试之后认为予自己的性情不合,仍然要还他初服的。那时候胡先生正在北大任教。为着便利尝试起见,择定民国十年的暑假,暂时不用名义来商务编译所视察两个月。经过相当时期之后,胡先生把商务编译所的内容和工作都研究清楚;一面提出改革的计划,一面却以编译所长的职务关于行政方面较多,与他的个性不很相宜,便对高先生说明他的意旨,打算尝试期满仍回北大教书。高先生是极重信义的人,也是最能尊重他人意旨的人,因此,他对于胡先生继任编译所所长虽然害了好几年的单相思,但是经胡先生坚决表示意旨之后,他便不敢强留。于是不得已而思其次,请求胡先生找一个替身。他因为崇拜胡先生,便以胡先生认为适当的人是没有不适当的。事有凑巧,胡先生从前和我有同学之雅。当他出洋留学以前,我们常在一起。他回国任教于北大的时候,我已经回南方,直至这次来上海小住,我们才有机会话旧,而且常相过从。他从前知道我对于读书做事都能吃苦,又曾发见我于青年时代做过一件呆事,把一部《大英百科全书》从头至尾读了一遍。这次留沪相聚,又知道我十年来读书做事的经过,和新近从事编译事业。那时候不知道他怎样决定下来,事前绝对没有和我商量,便把我推荐于高先生,作为他自己的替身。高先生对于我从前并无一面之雅;对于我的著译,据他后来对我说,虽略经寓目,却没有看出甚么特色。可是一经胡先生的推荐,他便豪不迟疑地郑重考虑。经胡先生介绍我们一度晤谈之后,他便向商务当局提议举我自代。我昵,因为正想从事编译工作,如果能够有一个大规模的出版家给我发展,那是无所用其客气的。而且我平素有一种特性,对于任何新的工作或是重的责任,只要与我的兴趣相合,往往就大着胆去尝试的。因此我除了提出和胡先生从前所提的唯一条件,就是给我三个月尝试再行定夺外,也就一口答应下来。记得从民国十年的中秋日,我便到商务编译所开始工作。初时我并没有什么名义,每日承高先生把编译所的工作和内容详细见告,并由高先生随时把种种问题提出和我商量。这样的过了三个月,他便要求我正式接任编译所所长,并应允和从前应允胡先生一般,于我接任编译所长之后,他仍留所内,改任出版部部长,随时助我处理所务。我在这几个月中,承高先生开诚指导,并承他将来继续相助,同时我对于这件工作的兴趣也很浓厚,因此便正式接受了。从此以后,我便和高先生直接共事六年,到了民国十六年,高先生因为年满六十,坚执要步张菊生先生的后尘,脱离商务的直接职务,但此后十年之间,无时不以商务和我个人的至友资格,尽力赞助;虽至病笃之日,仍不改其态度。自从我开始认识高先生之日,直到他撒手离开这世界的一秒钟(因为高先生去世的一秒钟我正侍立病榻之旁),中间约莫十五足年,对公事上我和他商讨最多,对私交上我也和他过从最密。他的性情,我是认识最真之一人;他的美德,我也是知道最多之一人。不过事后追记,不免挂一漏万。而且在百忙当中,要作详尽的记述,也有所不能。现在且根据留在我脑中最深刻的印象,给高先生写写各方面的真容。

    第一,高先生是一个老少年。高先生的性行,断不是几个字所能完全表现的。如果只限于几个字,恐怕再没有像这老少年三个字为近似了。高先生去世时已经是六十八岁,不能不算是老;高先生在最近几年间,身体容貌也无一不呈衰老的样子;可是他的精神,直至服了大量安眠药,长眠不醒以前,无时无刻不是少年的。他常常对我说,旧日读书人要推行所主张的事,往往以“于古有之”一句话为护符。高先生却以为把这个“古”字改作“外”字较为妥当。他并不是说笑话,而是认定古制对于现代至少是不适合的。他又以为,现在强盛之外邦确有其致强盛之道;社会状况纵然彼此有些不同,而自然科学是没有国界的。推此一念,所以有病待治,则绝对信赖西医,而反对中医;甚至对其最崇拜之胡适之先生为某中医捧场时,他也不怕公然反对。又如度量衡一项,他极力提倡最合科学的米突制,而反对任何折中的制度或实际流行颇重的英美制。这还算关于自然科学的。至于社会问题,他也很倾向于新的方面。记得民国十年我初到商务任事时,编译所同事某君,以向未结婚的老童男和再醮的某女士结婚。这在目前本不为奇。但十五年前的社会习惯,和现在相差还远。高先生对于此事,却当做断发天足一般的热心提倡,逢人表示恭维的意思。又高先生平素虽不喜谈政治,但偶遇时人主张一种制度而附会到旧说或旧制的时候,高先生屡屡对我说,这简直像把现代国家之共和制度和周召共和附会起来同样的可笑。这几个例子,都可以证明高先生的思想是少年而进步的。再从日常细事观察一下,像高先生的资望和年龄,不知道他的人或者以为是道貌岸然的。其实大大相反。他每次到我家来,见着我的小儿女,总是和他们戏弄说笑,口里常说:“我和你比比气力,打打架,好吗?”因此我的小儿女都不觉得这是老伯伯,只认为他是小朋友之一。他不但对朋友的儿女如此,就是对于自己的儿女,而且是长成的儿女,也持着同一态度。别人家的老父,对于已长成的儿女大都是庄严其貌,可是我常见高先生和他的儿女一起谈笑讨论,绝对不摆出老父的派头。他去世后之某一日,他的长女君珊小姐含泪对我说:“别人家只不过死了一个父亲;我们却不但死了父亲,而且死了最可爱的一个朋友。”这的确是没有半点虚饰的说话。又高先生卧病医院时,我逐日前往探问,因格于医院的禁令,不敢入病室惊动高先生。高先生却屡向家人询问何以我没有来,家人卒以实告,乃坚嘱下次来时,邀我入室,并允不多谈话。其后,我人病室相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请他安心静养,此时遵医嘱不敢多谈话。而高先生第一句话的答语,就是“你每日来此,却不进来谈谈,我已侦探明白,俟我病好出院,和你算账打架。”言毕,彼此一笑。其少年的性情,虽在病重时仍然流露。不料这位可以互相打架的老少年朋友,等不及出医院,已没有再谈话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