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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死封龙禁卫”析(2)
    在这些文字之书眉上,有“脂眉评”写道:贾珍是乱费,可卿却实如此。

    “脂评”说:“可卿却实如此。”我认为是说:“秦可卿死时,加给秦可卿的这些封号,确实是如此的。”

    虽然曹雪芹在回目上写着:“秦可卿死封龙禁卫”,但《红楼梦》在正文的表面上,秦可卿并没有直接“受封”,给读者的印象是:受蠲官后做“五品龙禁卫”的丈夫贾蓉的影响,她才有了“龙禁尉”的封号的。当然,大家也都会认为“妻以夫贵”这是很自然的事。

    其实不然。经过仔细思考之后,我觉得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依照原文,“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先备了祭礼遣人来,次后坐了大轿,打伞、鸣锣,亲来上祭。”这里的“先备了祭礼遣人来”,显然是私情。而“坐了大轿,打伞、鸣锣”,则俨然是一种执行公务的架势,绝非个人行止。

    为了弄明白戴权此行是“执行公务”,可以以北静王的“执事”为证,加以说明。这一段的原文是这样的:

    (北静王)五更入朝,公事已毕,便换了素服,坐大轿、鸣锣、张伞而来。

    按说北静王来参与秦可卿的正规的殡仪路祭,他自应“坐大轿、鸣锣张伞”。曹雪芹故意让他“入朝、办公”,而后原班的“执事”转道致祭。岂不说明戴权的“坐了大轿、打伞、鸣锣”也是“执行公务”。戴权既是“执行公务”,所以,脂砚斋才指出,戴权是“大权也。”“大”字可以读“da”,(如:大、小。)也可以读“dai”(音戴。如:大夫)。如果认为:“戴权”就是“大(音:戴)权”,说此太监他很有权势,我认为不很恰当。我认为脂砚斋在这里所批的“大权也”,只是指“权”字而言,并不含“戴”字在内。

    在当时封建王朝时期,什么“权”最大?当然是“皇权”。脂砚斋在这里说的“大权也”,应该是指:“皇权”。而“戴”字依其谐音,可以是“带”或“代”。这样,“戴权”岂不就是“带着皇权”或“代表皇权”者了;掌宫内相戴权既然是“带着(代表)皇权”到贾府来的,那他当然是来执行公务的。那么,他来贾府究竟执行什么公务呢?我认为,戴权到贾府来执行公务,就是“宣旨”的。就是皇帝让他领旨来给贾蓉、秦可卿追加封号的。何以见得呢?

    曹雪芹的原文和脂评中已写出,如下:

    贾珍忙接着,让至“逗蜂轩”。(脂评:轩名可思。)按着脂砚斋的指引,“逗蜂轩”的谐音,岂不就是“都封,宣!”吗?也就是说,皇帝的旨意,不仅是给贾蓉封了职务,也给秦可卿加了“封号”。我们可以进一步研讨:贾蓉是“五品”,秦可卿应该是几品?对此,可以先看看曹雪芹书上的原文,是怎样写出有关问题的。先看看书上对送殡时几个“王府”路祭的描述:

    路旁彩棚高搭,设席张筵,和音奏乐,俱是各家路祭。第一座是东平王府祭棚。第二座是南安郡王祭棚。第三座是西宁郡王。第四座是北静郡王的。原来这四王,当日惟北静王功高,及今子孙犹袭王爵。这一段说明两个问题:1.这里点出四个“王”,南、西、北三王都是“郡王”,东平王在第十一回内点明是“郡王”。(清制:“王”分“亲王”与“郡王”两级,“亲王”为上)如此则四个“王”都是“郡王”了。

    2.这里又点出:北静王“及今子孙犹袭王爵”。说明他是一个现职的“郡王”。从以上两点,结合“逗蜂轩(都封、宣!)”的隐意,可想象出戴权所宣旨意中,至少有两个内容。

    1.宣布加给秦可卿和贾蓉的封号或职务。

    2.宣布什么等级的官员可以参与秦可卿的葬仪。

    对于第1点,我认为:贾蓉不论其官衔若何,其官阶则不能超过“四品”。因为贾珍才是“三品”。这里加给“五品”,应该是另有所谓的。按说,贾蓉是“五品”,秦可卿也应该是“五品”。但从原文可以看出:送殡的最高品级是“郡王”,“郡王”给“五品”送殡,与制不合。(曾有报导:清代有过王公给一个石匠送殡的事,因不是皇帝批准的,属违制。很多官员受处分。)所以,我认为秦可卿死后的“封号品级”,应该高于或等于“郡王”,否则,诸“郡王”给秦可卿的送殡,也是“违制”的。而高于或等于“郡王”的封号,对于秦可卿来说,就只能是相当于“郡主”或“公主”一类的封号了。(淖仪的《我的前半生》内有注:清代皇帝的女儿封“公主”,亲王的女儿封“郡主”。)其实,从第十四回的回目“秦可卿死封龙禁尉”这八个字上,也能看出些“门道”。按书上所说,秦可卿死后,贾蓉蠲官得了个“龙禁尉”,这个职衔是加给贾蓉的。既然是加给贾蓉的,秦可卿就不可能也被封为“龙禁尉”。“男子”可以做“龙禁尉”,“女子”怎么能做“龙禁尉”呢?总不能说:因为贾蓉是“龙禁尉”,秦可卿就自然是“龙禁尉”吧。对此,我认为:曹雪芹在这里本想讲出真相,可又不能直接说,不得不“隐”了一下。于是,秦可卿也封成了“龙禁尉”。我想依照曹雪芹的本意,十四回的回目按其谐音应该是:秦可卿死封“龙近位”也就是说:此“龙近位”非彼“龙禁尉”,秦可卿的“封位”是在皇帝那条线上,并且离皇帝很近。那岂不就是“郡主”或者“公主”吗?从此处可以看出,这样的解析和前文的分析结果,是一样的。对于第2点,就好确定了。秦可卿的封号既定,则戴权宣读的旨意中(这一旨意,也许不由戴权在贾府宣读,但必有此旨意)必然会有:“有旨。亲王以下文武百官,准其参与吊唁”等词。我们可以看看《红楼梦》第十四回所描写的“四王的路祭、六公(加宁、荣为八公)等等的浩浩荡荡,压地银山一般的送殡队伍”,就会明白:首先有秦可卿的高品级的封号,其次才会有皇帝准许参与者官阶的旨意,最后的结果也才会有那样壮观、堂皇、豪华的送殡场面。对于秦可卿的死后封号,我们虽可如此分析,但曹雪芹毕竟没有明确写出。我们可以从书中再找出些与其有关的文字,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