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绿从墓地离开之后,又回到宋璀错家。
她第一次进到他的卧室里,很干净的一间房子,家具不多,五只手可以数得过来,床头上贴着五千米长跑冠军的奖状,床单是灰白格子的,她躺上去,依稀可以闻到被子被晒过的味道,但是找不到他身上的气味了。
太久远了,他活过的痕迹,在一点点消失。
夏绿以为大哭过一场之后她应该平静了,可是没有,蜷缩在床上,泪水悉数洇进被子里。
过了不知道多久,她想起进屋之前,爷爷说“他书桌的抽屉里有你想看的东西。”
她艰难的起身,走过去,打开抽屉,看到一个浅绿色的笔记本。
她拿起来,打开第一页2011年10月16日,天气雨,心情晴。
是日记。
而第一页上只有歪扭七八的两行字
夏天是什么颜色,是绿色。
我的心脏也是。
夏绿阖上纸页,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
周遭寂静,心乱更如麻。
窗外的圆月如心脏般在黑夜中跳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敢睁开眼睛,重新打开这本笔记。从这零散的字迹中,她窥见了他青春的十分之一。
宋璀错在初三之前一直都是班里最矮的那个男孩。
因此他总是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升国旗和做操总要站在最前列,班里的女同学都爱过来跟他比身高。
但往往班里的矮个子学习都不赖,他也是。老师为此常夸他浓缩的都是精华。
因此同年级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描述某某班的第一名是个名字很好听的小矮个儿。
标签一贴在身上就很难揭掉。
而上学的时候,女生们宁愿喜欢又高又帅的倒数第一名,也不会喜欢矮个子第一名。宋璀错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异性缘都很差。
但夏绿恰恰相反。
从年纪很小,在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的年纪,夏绿就已经是男生们簇拥的对象了。
小学的时候,夏绿是固定的升旗仪式主持人,六一儿童节固定主持人以及压轴表演选手,是每周一戴着红袖章在校门口查迟到的优秀少先队员,也是在眼保健操时到各个班里查纪律查卫生的人。当然,最重要的是,她还是年级第一。
成绩单上,宋璀错的名字永远排在夏绿的后面,直到许多年后,他都已经放弃学习了,还是没有实现超过她的心愿。
后来过了许多年,当他们已经是天差地别的少年时,再坐在一起,宋璀错问夏绿的成绩好不好,夏绿说不算太好,一本不算稳的时候,她并不知道,这句话简直熄灭了宋璀错心底的一盏灯。
其实他保护她,有那么一部分原因,是想守护住她曾经拥有并为之闪光的东西。因为这些光亮,或许微弱,但真的照亮过他。
是的,宋璀错从一开始就认识夏绿。
就因为,她是个优秀的人,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在他尚且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并不能真正理解这世界上“人无完人”,在他心里,夏绿很完美。
小学的孩子,其实不懂情情爱爱,又因为年纪太小,大人们开异性玩笑也不会避讳什么。
有时候班里闹绯闻,说最帅的某某喜欢上隔壁班的夏绿,老师知道了,还会开玩笑说一句“某某你喜欢夏绿啊,人家夏绿英语满分,你默写能全对吗。要是能全对我让你和夏绿一起送英语作业。”
那时候他们俩是兄弟班,老师一样,所以听到她名字的机会也很多。
“小宋,你这次考试如果数学不马虎,你就和夏绿并列第一了知道吗。”
“宋璀错,去隔壁班帮我喊一下夏绿。”
“宋儿啊,这次国旗下演讲你上吧,周一提前到校喊夏绿一起到我办公室。”
“”
其实真的是有过许多次交集的。
比如一起送过作业,互相帮老师到彼此的班里喊过对方,运动会时一起走过方队,她念过他的运动会来稿,大扫除时他帮她涮过拖把。
六一儿童节上,他拍过她的照片,后来那张照片被他贴在了床头上。
小学毕业的时候,两个班一起拍过一张大合照。
他站在第一排最边角,而她则在第一排最中央的位置,被语文老师抱在怀里,大胆的在旁边的英语老师头上比耶。
后来这张照片,也被他贴在了床头。
为此没少被爸爸妈妈开玩笑。
但那会儿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仰慕”。
年龄太小,某些情愫很难分辨,如果非要深究,大概是两小无猜里的那句台词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这样的仰慕之情,一直持续到初中。
初一,神奇般的,他们又被分到兄弟班。
从小到大无论在哪个班,班里总会有一个大高个和一个小矮个,大高个通常体育好,小矮个则学习好,而宋璀错是永远的后者。
夏绿则是永远优秀的校花,而过了许多年后,宋璀错才明白校花最重要的职能并非是学校的门面,而是青春的寄托。无论过了多久,只要回忆起这个人,都能回到青春。
上了初中的夏绿还是那个夏绿,但宋璀错却不再是那个宋璀错了。
父亲被同事陷害下岗,承担了一些本不该属于他的债务,从那以后父亲开始厌世,换上了抑郁症,短短一年自残自弃,甚至出现了解离的症状。母亲忍受不了这样的父亲,就出轨了,于是父亲杀了母亲。杀完人之后父亲畏罪潜逃,等警察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是一具尸体。
这是一句话就可以描述的完完整整的故事,于宋璀错来说,不能简单的用“人生变故”开形容。
宋璀错永远记得,警察带他去认领父亲尸体的那天,艳阳高照,气温高达四十度,父亲的尸体散发着黏腻的恶臭,皮肤上满是生满蛆虫的溃疡,那些蚂蚁和虫子从他的口鼻中爬进爬出。
他的人生似乎也溃烂了。
如一具死尸,连虫豸也可以欺侮。
后来初二开学,他被分到和夏绿一个班。
这从前是他心心念念的事情,但家遭变故之后,离她越近,外人的目光就越恐怖,那些人的窃窃私语也变得震耳欲聋。
后来不到一个月他就转学走了。
再见到她的时候,他正遭受一场暴力。
那些人打过他不止一次,就因为他是“杀人犯的儿子”,他忍了也不止一次,因为他自知是“杀人犯的儿子”。
直到那次,他们打完他,恰好遇见夏绿从街边走过,他们向她吹流氓哨,说下流的话,还试图堵住她的路不让她离开。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眼睁睁看着她被欺负,是一件很屈辱的事情。
这滋味仿佛一个没本事的男人,每天出去受老板的气,挨社会的批,为了生存他一次次忍耐了下来,可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妻子被老板侮辱了,他就无法再忍耐了。
自己怎么都行,但人不止是为自己而活的。
于是他不想再忍了。
他第一次反抗,拳拳致命,他当时失去了理智,抱着要打死这些人的态度出的手,不留活路。
他知道,不忍就罢了,只要动手,就要让这些人怵他怕他,从而尊他敬他。
也是那一天,他从三好学生宋璀错,摇身一变,成为了不良少年宋璀错。
人不是一天天长大的,人是突然之间长大的。
2012年,有一部台湾电影在大陆上映。
这一年是中考的年份,也是宋璀错亲手拆掉自己身上懦弱的骨头,装上一身宁折不弯的反骨的年份。
某天打完架,浑身是伤的他,路过一家电影院。
影院外挂着许多的电影海报,他视线不经意扫过去,看到了沈佳宜的脸。
然后他鬼使神差的走进了影院,在最后一排,空无一人的午夜场,看完了整部电影。
电影的光线变换着照在他的脸上,少年的面庞第一次如此的寂寞悲伤。
谁的青春都有过一个沈佳宜。
后来得到的却不过是青春里的一场大雨。
后来宋璀错在堕落的边缘来来去去,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中考的时候在考场上,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最可怕的并不是那些题目他不会,而是他读了一遍题目之后,能感觉到这些题曾经见过,能分析得出哪些题是简单的,哪些是难的,可他记不起公式,忘记了文言文词意,也想不起英语语法。
学习和玩是可以同时兼顾的,但学习和混不行。
学习本身就是一件摆脱冷气积极向上的事情,可混社会却是一件堕落的自我放逐的过程。
一个向上,一个向下。
又怎么可能同时兼顾
命运给他出了道难题,他明知道选择了一个错误选项,但那却是当时他最好的选择。
后来,他学会了抽烟,学会了打架,慢慢的也学会了如何不动声色让别人给他点烟,派遣别人去帮他打架。
刚和阿青小六那伙子人认识那会儿,是宋璀错混的最张狂的时候,所有欺负过他的人,都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
赵归鸿最敬佩宋璀错身上的狠劲儿,他是第一个提议要和他拜把子的,这话一出,方秋池便放话了,既然如此大家干脆一起拜个兄弟,老江湖叫做歃血为盟。
宋璀错对此没有异议,他有能力单打独斗,但也需要团体庇护。
就在他们一行人拜把子摆宴席那天,他时隔许久再次见到夏绿。
那时候已经是高一下学期。
夏绿的头发长得好长,直到腰际,穿着粉白色的碎花裙,特别青春。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眉宇间的孩童稚气褪去了许多,长得更靓丽了一些,但气质还是清然如水的。
宋璀错是在上厕所的时候无意间碰见她的。
她看了他一眼,完全没认出来他是谁,但他却忽然顿住了,直愣愣堵在洗手台前面,像是醉汉调戏良家妇女似的,不让她洗手。
最后还是她同学走出来,不怯场的说“请你让一下。”
宋璀错才回神让开,那会儿他还知道廉耻,感觉自己刚才挺轻浮的,于是急匆匆落荒而逃。
还好酒醉使脸红有了依据。
后来他借口出来三次,都是为了多看她一眼。
她这边应该是同学聚会,她坐在最边缘的角落,别人在说说笑笑,她则在走神,透过窗户看停在外面电线杆上的两只鸟。
远远看着这一幕,他差一点就舍不得从她身上移开了。
但就在这时候小六出来喊他,他只好匆匆收回目光,佯装无事发生。
等到下一次再找借口出包厢,却发现夏绿那桌早已没有人了,只剩服务员在收拾碗筷。
后来再见到她,已经是两年后了,她早已不再是那个神采奕奕的姑娘,而他也不再是那个不起眼的小矮子。
她变弱了,他变坏了。
看到夏绿脸上巴掌印的时候,宋璀错的第一反应是愤怒。
也是那一会儿,他发现他从没有放下。
他发现他对她的感情是爱慕,爱与慕,缺一不可。
甚至,因为有仰慕,才会产生一些或许可以被称之为爱的情愫。
他不希望她是黯淡的,她早已成为他的一个信仰,一个支撑,乃至一个精神图腾。
希望她像太阳那样,一出现就泽被万物,也希望她像月亮,不惧夜色永悬不落。
他知道,让她在并不知情的状况下,就成了自己心中不可撼动的炬火,这本身就是一种自私。
但他做不到不把她赋予意义。
一个跌落深沟的人,想要活下去,是需要一个意义的。
所以他选择帮助她,其实也是托起了渐渐坠落的自己。
重逢之后,宋璀错经常会找借口出现在夏绿面前。
但在夏绿把那颗海盐青柠味的薄荷糖和雨伞一起放在他手心里之前,他没有深究过自己对她的感情,究竟是爱慕还是爱。
直到郑影一次次纠缠她,逼她在郑影和他之间做选择之后,他才第一次特别强烈的感受到占有欲的滋味。
那一刻,他发现他对她并不是单纯的仰望。
那会儿的她早已经并不是曾经那个光芒万丈的少女,可他见到她仍然会觉得眼眶里闪烁粼粼微光。
爱慕,悄然变成爱了。
宋璀错常常会回忆到一件事情,就是他们奔驰在日出大道上那天,她紧紧抱着他的腰,风像是忠诚的卫兵守护在身旁,随着他们的疾驰而呼啸。
那一刻,仿佛在私奔。
她当时在想什么,他并不知道。
但他想的是泰坦尼克号里的画面。
贫穷的混混登上了不符合他身份的豪华邮轮,遇到了本该永远不会有交集的高贵名媛,得到了一份被世俗认为是高攀,实际上却刻骨铭心的爱情。
为了这样一份爱情,他可以去死。
宋璀错一直不太明白。
人这一生,能因什么而坚定的活下来,又会因什么而去甘心赴死。
当他背对着日出飞奔而去的那一刻,灼热的光晒透脊背,他忽然理解,卑贱者,遇到一个爱他破烂衣衫的人,就是令他赴死的理由。
就像在黑夜里堕落狂欢太久的少年,遇到一个愿意和他一起追光的人,他便生出了要保护她永在光明里的决心。
或许一切勇气,都来自某一天的太阳光。
就像年少时的悸动,有可能起始于风吹起裙摆的那一刻。
谁说得准呢。
日记寥寥数语,记载的不多,重逢之后的内容就更少了。
夏绿往后翻页,重逢之后只有三页,一页提到了那个刺猬钥匙扣。他写了一段让夏绿深深沉默的话
和你一起回家,让你牵我的衣摆,送你钥匙扣每当经历这种时刻,都想让你也堕落下来。
以前仰望着你,我们离得太远了,你落下来,我们就近了。
如果结局是我走向你,而不是你走向我就好了。
还是别了我不能让你坠落。
你落下来,就不是夏绿了。
我希望夏绿永远是夏绿,站在高高的地方发光,他们可以嫉妒你,但不得不仰望你。
真是孩子气的话。
夏绿笑了,猜想他的作文一定上不了四十五分,因为他完全不会修饰自己的语句,但也一定不会得分太低,因为哪怕没有修饰,写得也很动人了。
第二页,他提到了夏绿试卷上的那行字。
而提到这句话的时候,宋璀错下笔的笔力明显深了很多
夏绿走在荆棘里。
操,你挺会杀人诛心。
后头跟着简笔画猪头、猪头、猪头、大便。
夏绿目光变深。
心脏像被人用力攥住。
她平复许久才翻到最后一页,夏绿只看一眼,泪意瞬间爆发。
夏绿一直把给宋璀错心口贴创可贴的日期,视为给他表明心迹的日子,所以对这个日子尤为敏感。而这一页恰好写在她给他贴创可贴的三天之后。
他的字迹依旧歪扭七八
如果我没死,一定要娶你。
如果我死了,我的墓志铭上一定要写sur green。
合上笔记本,夏绿把它紧紧抱在怀里,感受到心脏一阵一阵的抽疼。
她蹲在地上,本以为早就流干了的泪水此刻正喷涌而出。
屋外的月亮又圆又亮,这是一个适合团聚的日子。
可她却只剩下分别了。
她久久未动,在他的房间里静坐,就像躲进了他的心脏。
爱可以是一秒钟的感受,也能在岁月深处凝结成琥珀,变为永恒。
人生还长,四季更迭,只是再没有一个夏天会是绿色。
再见,我绿色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