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林向珩这个人,一直都和别人有一定的距离感。
读小学时班里有特别调皮的学生,拿着那种十分逼真的玩具蛇,扔来扔去吓人,扔到林向珩的作业本上,他只是冷冷看了一眼,然后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他从小就那样,情绪稳定,与人不善。
班级聚会,他从来坐在角落,不和人交流,也不参与他们。
高中时会有女生追他,不乏少数,对谈恋爱这件事他没兴趣,他甚至觉得没有必要,对他来说,这些只是浪费时间。
他大学读的医学院。
学医是一门长久且需要沉淀的道路,林向珩的性格适合。
甚至手术刀划过皮肉时,他会有一种诡异的快感。
后来,大三寒假那一年,他遇见了一个无法无天的小姑娘。
她追在他屁股后面跑了三个月。
她和别的女生不同的一点是,她非常不要脸,并且很有毅力。
林向珩嫌她烦。
第一个月时,他甚至没记住她的样子,她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追着告诉他,我叫赵喜漫,欢喜的喜,烂漫的漫。
第二个月,她开始假装偶遇,摸清他的路线后,出现在他会出现的地方,舔着脸大言不惭的跟他打招呼好巧啊。
她心里知道是不是真的巧。
林向珩依旧不愿意搭理她。
她送的早餐被他留下,她不气馁,边吃边向他推荐美食,他去书店买书,她偷偷在楼下给他拍照,她在他离开后去买他看过的书,然后皱着鼻子说这都没意思。
没意思她还是看,为了第二天可以和他聊天多找两个话题。
她没脸没皮,每天都问他能不能当她的男朋友。
她笑起来眼睛嘴巴一起笑,喜欢的话一句接一句不停往外冒。
林向珩连一句“不能”都懒得和她说。
她就这样聒噪的在他耳边吵了三个月。
直到某一天,他出门时,她突然消失了。
人用二十一天就能养成一个习惯,一百天已经成为一种生理反应,他走路时下意识停下,然后嘴边浮现那三个字赵喜漫。
欢喜的喜,烂漫的漫。
他又往回看。
见不到她。
第二天依旧没有。
他感受到了那种低落到极致的情绪,明明白白感觉心脏那里少了一块,它变得空落落的,于是急需被填满。
第三天,他看到她在和一个男生聊天,同样笑得十分开心。
林向珩冷冷盯着时,他第一次发现,他情绪起伏的不再冷静。
那一刻他在想什么
他想直接把她拉过来,然后,让她只盯着他看。
只能看他。
然后还有什么呢
她为什么还要对别人笑
一口一句喜欢,结果坚持了三个月都不到,就这么简简单单
被她放弃。
她喜欢他什么
又没有相处过就说喜欢他,还不是只喜欢他的模样。
所以,遇到更好看的模样她就喜欢其他人了是吗
赵喜漫。
真不愧是赵喜漫。
他在毫无意识下已经念了无数遍她的名字。
在意识他这样阴暗想法的第二天,林向珩再一次没有见到赵喜漫,他主动找到了她回家要经过的路。
他是那么冷静清醒的人,他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于是那天之后,赵喜漫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她的性格和她的名字一样,欢喜,烂漫,总是保持随时的开朗,心大,以及笑起来没心没肺。
她像是上天偶然落下,送给他的珍宝。
她开心的凑在他手边笑,不开心的时候会直接委屈撒娇,她想要什么就说,她永远那么鲜活,那么灿烂,给他无尽的生命源泉。
就像某一天的晚上,她看到流星滑落,让他许一个愿望,林向珩静静的没有说话,但其实那一刻他心里的愿望是,他希望赵喜漫无时无刻都在他身边。
他在那样的日常相处中渐渐明白了什么是“爱”。
细水长流,互相陪伴的日子。
他想和赵喜漫走完一生。
直到某一天她突然消失。
在她生日的前一周。
他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是林向珩这么多年以来,过得最艰难的一段日子。
他创业停滞,学习没办法继续下去,他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一闭上眼睛,眼前就全是赵喜漫。
他再也找不到的赵喜漫。
直到他偶尔在医院看到她的病历报告。
那瞬间所有的事情从迷雾里拨开,真相浮出水面,他那时候想的是,他得让他的赵喜漫健健康康的。
不管她是不是真的爱他,不管她隐瞒生病离开是为了什么,总之,她人得好好的。
他必须为她做点什么。
林向珩开始重新鼓起心劲,他研究赵喜漫的病历,咨询她的主治医生,查阅了相当多的资料和文献,最后,他决定自己开始研究治疗药物。
这事很难。
但他得做到。
说实话他的公司在云州发展很难,云州是个小城市,资源少,能接触的新进技术也少,他要发展起来,付出的努力就是两倍三倍甚至更多。
但他不能离开云州。
云州是赵喜漫的故乡,她是一个念家念旧的人,他知道,迟早有一天,她会再回来的。
所以他要在这里等她。
六年的时间,过得缓慢又艰难。
林向珩一个人记着所有的纪念日,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她的生日,还有情人节和七夕,他,偶尔在外面看着她喜欢的东西,他会记着给她买下来。
她留下的日记本,他每天晚上翻一页。
每翻一
页就好像又陪着她经历了一遍。
她在日记里写生病,他就读了一次她的病。
她写梦境,他创业的第一笔收入,就拿来给她买了房子。
好友问他做这些为了什么,没有必要。
他无法回答。
他只是,会越来越想她。
赵喜漫这个名字,已经很自然的融入了他的生命里,她存在,她张扬,她永远不可能从他这里磨灭掉痕迹。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六年。
他住在以前住的地方,始终没有换过电话号码,偶尔会去她常去的地方走一走,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研究上。
直到那一天,他在一堆简历中看见了她的名字。
无法想象他那一刻的震惊,整个大脑有足足三分钟的空白,他捏着那张简历纸,看着上面她的近照,他拿出他口袋里那种她高中的照片,放在一起。
是赵喜漫回来了。
真的是她回来了。
他努力的平缓着他的呼吸。
那天面试完,让公司hr发了录取短信,然后他在公司附近转了几圈,他直接赵喜漫会出现。
她会在公司附近租房子。
果然在那天傍晚,他见到了她。
她提着一大袋东西从超市出来,那天已经很冷,她穿得却很少,从超市出来,提着东西很费劲。
林向珩远远的看着她。
傍晚的风吹在她身上,她瘦了很多,连提东西的手腕都细的没有半点力气,她淡着脸,整个人很明显的散发着一股病气。
他想过很多次重逢的场景,但真正到了重逢的时候,他反而选择了克制。
克制住了所有的疯狂和惊喜,按压下全部的思念和爱意,他试图伪装成一个陌生人,或者,完全不去打扰她。
只要她回来就有办法,他不能吓到她。
当看到她晕在椅子上,他心一紧,那一刻被她的反应攥停跳了半秒。
赵喜漫生病之后他没有再见过他,他不知道她的现状,不知道她的病情,更加不知道,她现在的身体和情绪,处于一个怎样的情况。
但她的病他却很了解。
可能比赵喜漫自己还更了解。
他走上去,冷静的说,他是学医的。
其实他的心脏在狂跳。
他声音在克制下才显得不那么发抖。
走近才看到,赵喜漫不仅瘦了。
她眼神的光淡了很多,语气平平淡淡一潭死水,看向他时也很平静,就像不认识他一样。
他帮她提东西到楼下,她对他说“谢谢”。
这是阔别六年的重逢。
他在楼下站了很久,看着电梯一层层往上,最后在十八楼停下,他回到大楼外,他又抬头往十八楼的方向看。
那天,从不沾酒的林向珩,去找好友喝了两杯酒。
深夜他坐在江边吹风。
他手里捏着那张唯一的,被他抠下来的照片。
六年前赵喜漫的样子和六年后逐渐重合起来,她还是赵喜漫却又变得不一样,他看着手里她的照片,眼眶已经湿了。
没心没肺的赵喜漫,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他。
她甚至会觉得他肯定在恨她。
他恨她吗
他怎么可能恨她。
赵喜漫就算真的做了多过分的事他都会选择原谅,更何况她生病了。
她把他当陌生人没有关系,他们可以重新来过。
她真的不爱他了也可以,总之他始终会爱她。
他心里怎样想呢
都六年了他能怎么想。
他还不是一直等着,只为了等她。
他只希望她健康。
她好好活着,她得活着。
这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他得想办法给她治病啊,他拼了命也要给她博这一条生路。
赵喜漫回来了。
她回来就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