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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章 番外(一)
    第32章

    林向珩这个人,一直都和别人有一定的距离感。

    读小学时班里有特别调皮的学生,拿着那种十分逼真的玩具蛇,扔来扔去吓人,扔到林向珩的作业本上,他只是冷冷看了一眼,然后把它扔进垃圾桶里。

    他从小就那样,情绪稳定,与人不善。

    班级聚会,他从来坐在角落,不和人交流,也不参与他们。

    高中时会有女生追他,不乏少数,对谈恋爱这件事他没兴趣,他甚至觉得没有必要,对他来说,这些只是浪费时间。

    他大学读的医学院。

    学医是一门长久且需要沉淀的道路,林向珩的性格适合。

    甚至手术刀划过皮肉时,他会有一种诡异的快感。

    后来,大三寒假那一年,他遇见了一个无法无天的小姑娘。

    她追在他屁股后面跑了三个月。

    她和别的女生不同的一点是,她非常不要脸,并且很有毅力。

    林向珩嫌她烦。

    第一个月时,他甚至没记住她的样子,她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追着告诉他,我叫赵喜漫,欢喜的喜,烂漫的漫。

    第二个月,她开始假装偶遇,摸清他的路线后,出现在他会出现的地方,舔着脸大言不惭的跟他打招呼好巧啊。

    她心里知道是不是真的巧。

    林向珩依旧不愿意搭理她。

    她送的早餐被他留下,她不气馁,边吃边向他推荐美食,他去书店买书,她偷偷在楼下给他拍照,她在他离开后去买他看过的书,然后皱着鼻子说这都没意思。

    没意思她还是看,为了第二天可以和他聊天多找两个话题。

    她没脸没皮,每天都问他能不能当她的男朋友。

    她笑起来眼睛嘴巴一起笑,喜欢的话一句接一句不停往外冒。

    林向珩连一句“不能”都懒得和她说。

    她就这样聒噪的在他耳边吵了三个月。

    直到某一天,他出门时,她突然消失了。

    人用二十一天就能养成一个习惯,一百天已经成为一种生理反应,他走路时下意识停下,然后嘴边浮现那三个字赵喜漫。

    欢喜的喜,烂漫的漫。

    他又往回看。

    见不到她。

    第二天依旧没有。

    他感受到了那种低落到极致的情绪,明明白白感觉心脏那里少了一块,它变得空落落的,于是急需被填满。

    第三天,他看到她在和一个男生聊天,同样笑得十分开心。

    林向珩冷冷盯着时,他第一次发现,他情绪起伏的不再冷静。

    那一刻他在想什么

    他想直接把她拉过来,然后,让她只盯着他看。

    只能看他。

    然后还有什么呢

    她为什么还要对别人笑

    一口一句喜欢,结果坚持了三个月都不到,就这么简简单单

    被她放弃。

    她喜欢他什么

    又没有相处过就说喜欢他,还不是只喜欢他的模样。

    所以,遇到更好看的模样她就喜欢其他人了是吗

    赵喜漫。

    真不愧是赵喜漫。

    他在毫无意识下已经念了无数遍她的名字。

    在意识他这样阴暗想法的第二天,林向珩再一次没有见到赵喜漫,他主动找到了她回家要经过的路。

    他是那么冷静清醒的人,他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于是那天之后,赵喜漫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她的性格和她的名字一样,欢喜,烂漫,总是保持随时的开朗,心大,以及笑起来没心没肺。

    她像是上天偶然落下,送给他的珍宝。

    她开心的凑在他手边笑,不开心的时候会直接委屈撒娇,她想要什么就说,她永远那么鲜活,那么灿烂,给他无尽的生命源泉。

    就像某一天的晚上,她看到流星滑落,让他许一个愿望,林向珩静静的没有说话,但其实那一刻他心里的愿望是,他希望赵喜漫无时无刻都在他身边。

    他在那样的日常相处中渐渐明白了什么是“爱”。

    细水长流,互相陪伴的日子。

    他想和赵喜漫走完一生。

    直到某一天她突然消失。

    在她生日的前一周。

    他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那是林向珩这么多年以来,过得最艰难的一段日子。

    他创业停滞,学习没办法继续下去,他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一闭上眼睛,眼前就全是赵喜漫。

    他再也找不到的赵喜漫。

    直到他偶尔在医院看到她的病历报告。

    那瞬间所有的事情从迷雾里拨开,真相浮出水面,他那时候想的是,他得让他的赵喜漫健健康康的。

    不管她是不是真的爱他,不管她隐瞒生病离开是为了什么,总之,她人得好好的。

    他必须为她做点什么。

    林向珩开始重新鼓起心劲,他研究赵喜漫的病历,咨询她的主治医生,查阅了相当多的资料和文献,最后,他决定自己开始研究治疗药物。

    这事很难。

    但他得做到。

    说实话他的公司在云州发展很难,云州是个小城市,资源少,能接触的新进技术也少,他要发展起来,付出的努力就是两倍三倍甚至更多。

    但他不能离开云州。

    云州是赵喜漫的故乡,她是一个念家念旧的人,他知道,迟早有一天,她会再回来的。

    所以他要在这里等她。

    六年的时间,过得缓慢又艰难。

    林向珩一个人记着所有的纪念日,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她的生日,还有情人节和七夕,他,偶尔在外面看着她喜欢的东西,他会记着给她买下来。

    她留下的日记本,他每天晚上翻一页。

    每翻一

    页就好像又陪着她经历了一遍。

    她在日记里写生病,他就读了一次她的病。

    她写梦境,他创业的第一笔收入,就拿来给她买了房子。

    好友问他做这些为了什么,没有必要。

    他无法回答。

    他只是,会越来越想她。

    赵喜漫这个名字,已经很自然的融入了他的生命里,她存在,她张扬,她永远不可能从他这里磨灭掉痕迹。

    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六年。

    他住在以前住的地方,始终没有换过电话号码,偶尔会去她常去的地方走一走,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研究上。

    直到那一天,他在一堆简历中看见了她的名字。

    无法想象他那一刻的震惊,整个大脑有足足三分钟的空白,他捏着那张简历纸,看着上面她的近照,他拿出他口袋里那种她高中的照片,放在一起。

    是赵喜漫回来了。

    真的是她回来了。

    他努力的平缓着他的呼吸。

    那天面试完,让公司hr发了录取短信,然后他在公司附近转了几圈,他直接赵喜漫会出现。

    她会在公司附近租房子。

    果然在那天傍晚,他见到了她。

    她提着一大袋东西从超市出来,那天已经很冷,她穿得却很少,从超市出来,提着东西很费劲。

    林向珩远远的看着她。

    傍晚的风吹在她身上,她瘦了很多,连提东西的手腕都细的没有半点力气,她淡着脸,整个人很明显的散发着一股病气。

    他想过很多次重逢的场景,但真正到了重逢的时候,他反而选择了克制。

    克制住了所有的疯狂和惊喜,按压下全部的思念和爱意,他试图伪装成一个陌生人,或者,完全不去打扰她。

    只要她回来就有办法,他不能吓到她。

    当看到她晕在椅子上,他心一紧,那一刻被她的反应攥停跳了半秒。

    赵喜漫生病之后他没有再见过他,他不知道她的现状,不知道她的病情,更加不知道,她现在的身体和情绪,处于一个怎样的情况。

    但她的病他却很了解。

    可能比赵喜漫自己还更了解。

    他走上去,冷静的说,他是学医的。

    其实他的心脏在狂跳。

    他声音在克制下才显得不那么发抖。

    走近才看到,赵喜漫不仅瘦了。

    她眼神的光淡了很多,语气平平淡淡一潭死水,看向他时也很平静,就像不认识他一样。

    他帮她提东西到楼下,她对他说“谢谢”。

    这是阔别六年的重逢。

    他在楼下站了很久,看着电梯一层层往上,最后在十八楼停下,他回到大楼外,他又抬头往十八楼的方向看。

    那天,从不沾酒的林向珩,去找好友喝了两杯酒。

    深夜他坐在江边吹风。

    他手里捏着那张唯一的,被他抠下来的照片。

    六年前赵喜漫的样子和六年后逐渐重合起来,她还是赵喜漫却又变得不一样,他看着手里她的照片,眼眶已经湿了。

    没心没肺的赵喜漫,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他。

    她甚至会觉得他肯定在恨她。

    他恨她吗

    他怎么可能恨她。

    赵喜漫就算真的做了多过分的事他都会选择原谅,更何况她生病了。

    她把他当陌生人没有关系,他们可以重新来过。

    她真的不爱他了也可以,总之他始终会爱她。

    他心里怎样想呢

    都六年了他能怎么想。

    他还不是一直等着,只为了等她。

    他只希望她健康。

    她好好活着,她得活着。

    这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他得想办法给她治病啊,他拼了命也要给她博这一条生路。

    赵喜漫回来了。

    她回来就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