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头,在公园,在商店,人们常见到妙龄女郎挽着长者的胳臂,亲密地散步、游览、购物……人们往往以为他们是父女关系,其实是合法夫妻。这种易于引起人们好奇、注目的结合便是当今社会出现的年龄相差十几、二十几岁的老夫少妻型婚姻。
从这种婚姻的类型来看,大体有这样几种情况:
一是理想型。即男方在事业上有较高的成就,或在政治上有很大的抱负,或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而女方也有相同的理想追求,她们把男方当成自己崇拜的偶像,由此而产生爱恋之情,而不顾彼此年龄的差异和世俗的偏见,两相结合组成家庭。这种婚姻多是志同道合的伴侣,在政界较多出现。
二是实惠型。双方的结合是以对方能满足自己的某种需求和利益为基础的。一般是男方富有、慷慨,属大款人物,而女方天生丽质,美貌迷人。这样一方需要财富,另一方追求美貌,两者结合,各取所需,组成家庭。这种婚姻在经济界较为常见。
三是报恩型。就是在相处中,男方对于女方有恩惠,使女方由衷地感激,并由此而产生爱慕之情,最终女方以身相许,两相结合。比如,女方处于困难境地的时候,男方给予父兄般的无微不至的关怀,或女方在危难时刻,被男方冒死解救,转危为安等,都可能导致女方由感激而产生爱慕之情。这种婚姻多发生在师生之间,或长期在一起共事的领导与下属之f司。
从上面几种婚姻关系来看,老夫少妻并不完全是以爱情为基础的结合,而是由某种需求为动因转化而来的,爱情因素在其中只占有一定的成分。
再从双方的经历来看,男方多数有过婚史,有的是离异,有的是丧妻等,而女方多是刚刚步人社会的青年,情窦初开,处于多梦的季节。这种双方存在着明显的年龄差异情况下的结合,也是两代人的结合。
这种差异常常为婚姻家庭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是社会的偏见和不良舆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社会舆论对于老夫少妻多有微词,而且年龄的差异越大,人们的说道就越多。特别是老夫有子女的,情况就更加复杂。二是经历不同带来的性格、精力、情趣上的差异,常常成为夫妻之间发生矛盾的起因,奏出不和谐的乐章。所以,这种婚姻通常是顶着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以很大的勇气促成的。
从实际情况看,这种婚姻的初期是和谐美满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矛盾问题就会涌现出来。如果不善于处理这些矛盾,就可能危及到婚姻家庭的生命。老夫少妻作为一种特殊的婚姻关系,自有其独特的规律。对于那些已经组成家庭的老夫少妻们,必须认识这种婚姻的特殊性,并学会处理彼此之间的差异,这是使夫妻关系和谐美满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