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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被发现了啊。”

    虚弱的倚靠在城墙上,李歧对着洛宓安抚的笑了笑,他的眼眶还残留着湿意,只是那点子湿意终究没有汇聚到一处化为泪水。讽刺的是,此时此刻,洛宓倒是宁愿他哭出来。

    “别担心,这只不过是那个女人对我的提醒,”少年柔声说道,只是眼角眉梢不自觉的带出了几分讥讽,“提醒我要父慈子孝。”

    洛宓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她伸出手指轻轻碰了那些狰狞的伤口,引得后者倒吸了一口凉气。

    忍过了切肤之痛,李歧轻喘了几声,他用仅剩的力气抬起手罩到了洛宓的上,“这就是看着可怕,其实好的也快,真的。”

    然后他舔了舔残留着暗红血迹的嘴唇,低声说道“我是李歧。”

    这么突兀的来一句真的是非常奇怪,可更奇怪的是洛宓竟然发现少年在说出这句话后胸口的伤口竟然愈合了一点

    虽然只有微微一点,但是真的是在愈合

    洛宓瞪大了眼睛,她抬头看了看面无血色的李歧,又低头看了看渐渐愈合的伤口,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有了第一句开头,后面的话就顺利多了。

    “我出自炼魂宗。”

    “我是炼魂宗宗主高盏的第三子。”

    “我上面有一兄一姊。”

    “我总角之年丧母。”

    一句接一句的话从少年的嘴里蹦了出来,与此同时,他胸口的伤也在飞速的愈合,等到他吐出最后一句,阴冷的阵图已经随着伤口一起在肌理上消失了。

    “这是”

    看着少年恢复如初的胸膛,洛宓忍不住伸出手在上面摸了摸,不摸还好,一摸之下,她惊诧的发现,别说是阵图烙印,就连之前硬挨凌霄真人那两下造成的内伤都消失无踪了

    这可真是比吃什么灵丹妙药都要强啊

    洛宓摆出了一副严肃脸,趁机对少年上下其手。

    “咳咳,”被硬生生摸出了两朵红晕的李歧身躯有些僵硬,“没什么好看的,只不过是打一棒子再给一个甜枣的老做派而已。”

    这么说着,他拢了拢衣服,“这个印记是那个女人发现我得知真相后,临死前连同李歧这个名字一同留给我的,为的就是避免我破坏她献祭自己才得以成功的夺天换命术,因此,每当我与危险人物相遇时,它便会浮现在我的胸膛,接触的越久,痛苦就越多”

    明明是残酷的事实,他却低笑起来,“可当我每次认命的时候,它却能治愈我身上的所有伤痛,把我从死亡的深渊里拉出来。”

    李歧能笑,洛宓却笑不出来,因为这简直就是训狗的法子。

    先让狗记住痛,再给狗块肉,引导着狗本能的去趋利避害,长此以往,当然会变得乖顺不已。

    而这个歹毒的训狗人,恐怕就是那位高宗主的夫人了。

    就算李歧闭口不言,洛宓都能大致猜出整件事情的脉络,炼魂宗的宗主夫妇生下了注定会夭折的幺子,为了拯救这个儿子,宗主夫人行了逆天之举,甚至不惜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

    当然,这件事其实也不是无懈可击,由于交换身份的二人之间足足相差了三岁,等于是互相套了一个极不合身的壳子,导致面相与命格甚不相符,若是放到仙界,随便来一个小小仙童都能道破真相,可偏偏,在这凡间恐怕是无人能做到了,这才让几乎是异想天开的换命之举得逞。

    其实在洛宓看来,就算苦瓜脸用着魔尊的命格走到了渡劫飞升的那一步,也会因为名不副实死在天雷之下,可对于那位疯狂的宗主夫人来讲,只怕是儿子能多活一天都是好的。

    于苦瓜脸本人来讲,他确实可以凭借母亲的牺牲而得救,可于受害者而言,就是彻头彻尾的悲剧了。

    这并非是羽渊一个人的悲剧,而是凌霄真人一家的悲剧。

    “有时候我也会想,如果我直接不管不顾的冲到凌霄真人面前喊爹会怎么样”李歧低头看着自己的胸膛上陡然浮现的伤口和血线,“你说这印记会不会直接杀了我”

    说话就说话,你别熊好吗

    洛宓简直想要打爆这皮孩子的狗头。

    大约感受到了自家佩剑崩溃的内心,李歧抿了抿唇,终于识相了,“我的长兄名为高礼,二姊名为高琪。”

    于是胸膛上的伤口又再次消失了。

    “且慢,”洛宓抬起了眼皮,“你刚刚说了什么”

    “长兄名为高礼”

    “不不不,下一句。”

    “二姊名为高琪”

    “高琪,不是你编的名字吗”

    “你怎么会这么想”这回换李歧惊讶了,“虚构一个人物会很快穿帮,那样我打扮成这样给他们看就没意义了。”

    洛宓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

    “喜欢穿粉色衣衫,身材高挑,筑基修为,擅用白骨留情阵,”少年飞快的说道,“你拿这三个条件随便找个修士问问,都能得到炼魂宗高琪的答案,我这位二姐可是有名的魔道妖女,杀人夺宝如吃饭喝水,从来不在话下。”

    “我能问一句,这些丰功伟绩里有多少是高琪的,有多少是高琪的吗”

    李歧闻言露出了一个羞涩的笑容,“二姐不会在乎这种事的。”

    洛老魔总算知道为什么自己每次惹事生非后魔尊收拾烂摊子时总是一副“这点小事不足挂齿”的模样了,因为他自己就不是什么好人啊

    他们这样也算物似主人形了。

    她美滋滋的想到。

    恢复如初的李歧此时也有力气向她解释自己的所作所为。

    “我攀扯二姐并非心血来潮,只是高盏虽看不上我,对先头的子女到还有几分慈父心肠,若是紫金观为此上门讨说法,他绝对不会轻易退步。况且,二姐行事向来恣意,恐怕也记不清自己到底做没做过。”

    “我之前说要回宗借阅剑谱并非诓你,倘若不把他们的注意力移到二姐身上,只怕你我进宗都难。”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张善长老当年肯带我离开,也知晓我在宗门的难处,我之前又故意在他面前作出一副不愿回宗的样子,他必不会主动汇报我的行踪,岚苏秘境与炼魂宗距离遥远,就算事情败露,等宗门得到消息,咱们也早就成事远走了。”

    自诩为“魔尊麾下第一走狗”的洛宓对他自然言听计从,反正大姐姐的尊严老早以前就砸到地上被踩的认都认不出来了。

    特别是在她痛失胸部和身高之后。

    洛老魔对此很有点意见,她就不明白了,人家田螺姑娘一出场就能是窈窕佳人,为什么换了她就变成了窈窕佳妹,一把剑还要什么豆蔻年华,总不能是天道借此暗示她还年轻吧

    好吧,跟脚下的这片土地比起来她也不怎么年轻了。

    算了算了,摸着胸前的一马平川,洛宓自我安慰,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只要保养好,主人在襁褓吧。

    她总比摊上了个长不大的胖团子的仙后强

    来了这么一番自我开解,她对自己的身材又充满了希望,心情顿时豁然开朗。因此,当夜晚的温度一降再降时,她便自告奋勇的要去捡回掉在远处土路上的包袱。

    “不急。”

    李歧思索了一下,抬手按下了跃跃欲试的少女,他望着十丈外的包袱,气运丹田,试探着伸出了右手。

    然后,洛宓就有幸目睹了那个沾满了泥土的布包如有神助般腾空而起,自己落到了少年伸出的手上。

    这当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神通,只是就算动作略显生涩,运气也缓慢许多,意境更是稚嫩的一塌糊涂,也改变不了李歧居然用的是李凌霄抓他的那记法术的事实啊

    洛宓的下巴都要惊掉了。

    “云梦泽的捉云手,原来是这种感觉啊。”

    这么喃喃说少年又用同样的招式把包袱抛了出去,就这么扔了又捡,捡了又扔了十几个来回,招式的运用也由一开始的生疏到后来的轻松,就这么一盏茶的功夫,李歧就大略的掌握了凌霄真人的招牌技。

    而洛宓洛宓已经快吓裂了。

    看着眼前惊世骇俗的一幕,她突然想起了曾经被某个可怕事实支配的恐惧。

    遇到她之前,羽渊仙君以法术精湛独步仙界,遇到她之后,羽渊仙君还是以法术精湛独步仙界,直到仙魔大战那日,众仙家才在狼狈逃窜中光荣发现原来他还会用剑啊

    没错,在跟仙帝翻脸之前,那个懒鬼一日都没有练过剑。

    若要对这惨绝人寰的事实追究原因,那就是羽渊这家伙在术法方面实在太过天纵奇才,看现在他仅仅见过一次人家出手就能偷师成功就可见一斑。

    住手啊

    洛宓瞧着不断练习的少年,宛如在看一名即将失足的妙龄少女,上下嘴唇止不住的哆嗦。

    你这样下去会变成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日除了懒在床上什么事都不干的讨厌大人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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