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庭生也是第一次下这种陷阱, 自然也是期待的,两人加快了脚步, 飞快地通过了地道, 出了出口以后,再也忍不住了,一起抬腿飞奔地过去。
远远地, 就能瞧见那陷阱已经陷了下去,王卫青兴奋地大喊起来:“抓住了, 咱们抓住大野猪了。”
沈庭生到底稳重些:“先别急,万一不是呢!”不过心底也是兴奋,两人一起冲到陷阱跟前,往里看去。
果然是一只黑乎乎的大野猪,好家伙, 看样子得有三四百斤重, 正躺在底下哼哼。
“还没死透呢!”沈庭生说, 不过瞧它身子底下那一滩血, 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可惜了这么些猪血了。”王卫青吧唧着嘴说, 这要是用来做成猪血豆腐或者猪血肠,那得多好吃啊!
“绳子拿来!”沈庭生朝王卫青伸出了手。
因为预备这今天可能会抓到大野猪, 所以他特地交待了王卫青,收工之后先回他家一趟, 把他家的麻绳带过来, 这麻绳得有两根指头那么粗, 自家搓的, 五六米长,结实耐用。
王卫青来的时候怕被人看见了问起来不好回答,便把麻绳一层层地捆在了自己的腰上,然后再穿上外衣,反正衣裳够大,别人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来。
王卫青一圈圈地把麻绳往外解,一边抱怨:“可热死我了。”
沈庭生见他身上的肉都被麻绳给磨红了,不由笑道:“你倒是好,野猪还没捆着呢,先把自己给捆上了。”
麻绳解下来之后,沈庭生拿着麻绳,小心地从陷阱的边缘滑了下去,用麻绳将野猪的前腿和后退分别牢牢地捆上了,然后再让王卫青把他给拉了上去。
随后两人一起在洞口发力,将老沉老沉的野猪给拖了上来。
王卫青脸上的笑容就没消失过:“这么大的野猪,这肉怕是能吃得到过年了,庭生哥,咱这就把猪杀了吧,我看它是活不到明儿早上了,不早点杀掉死了肉就没那么好吃了。”
今天还要不要干其他活的都在其次了,他们在这儿干活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能填饱肚子嘛,现在能填饱肚子的大野猪就在这儿呢,谁还管得了其他啊!
“行,这就杀了。”沈庭生也高兴地说,连菜刀他都带来了,就是预备着杀猪用的,他们不是屠户出身,自然没有专用的杀猪刀,但也没关系啦,平时队里杀猪宰牛他们都有在旁边帮忙打下手的,看得多了也大概知道该怎么弄,没有杀猪刀可能也就是难弄点儿,最多就是多费点儿劲罢了,有吃的难道还怕弄不到嘴里吗?
王卫青回忆着平时队里杀猪的步骤:“那咱们是不是要先烧一锅热水啊?”说完两个人都楞了一下,对呀,怎么忘了呢,得烧热水。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那还得回去把锅给背来?
“等一下!”沈庭生突然发现,野猪那大大的肚子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而且那肚子也实在太大了,不像是胖的,而像是……
“你看着猪肚子,想不想是怀了猪崽?”
王卫青伸手去摸了摸:“乖乖不得了啊,这还真的怀着猪崽呢!哈哈,还藏着一肚子好肉呢!”想起猪崽,他满脑子里就只有猪崽身上的肉。
沈庭生说:“这猪崽还是活的呢!”
“活的又怎么样?你该不会是像那心肠软的妇人一样,不忍心宰了这头野猪了吧?我可跟你说啊,这野猪肉我是吃定了,要是吃不上,我可跟你没完!”王卫青着急地说,到嘴的肉可不能让它飞了。
沈庭生说:“就算不杀它,这母猪也活不成了,就是不知道这猪崽长成了没有,我看这肚子的模样,怕是已经快长成了的,要是长成了,我想把它们养起来,以后可不就有吃不完的猪肉了嘛!”
王卫青一拍大腿:“这个主意好,要等这野猪自己冲进陷阱,一年都不知道能不能等得到一回,咱们要是自己养了猪,啥时候想吃就能吃上肉了。”
沈庭生点点头:“就是这个说法。”
“那还等什么呀,赶紧杀猪啊,快,把猪崽给刨出来,不然这母猪死了,里边的猪崽也得憋死。”王卫青急忙说,“要不这样,你在这儿准备着,我回去把锅背来,我跑快点儿,用不了多少时候。”
沈庭生摇摇头:“不行,这个咱们不会弄,就算把猪崽弄出来了也不一定能养得活。”
王卫青楞了一下:“实在不行那就也杀了吃肉,不然还能有啥法子。”
“我有个想法,你看看这样行不,咱们队的沈大壮,他祖上就一直都是养猪的,还懂兽医技术,让他来刨猪崽养猪崽,肯定比咱们自己瞎弄有把握多了,要不咱们去找他过来吧,你看怎么样?”沈庭生考虑片刻之后,提了个建议。
“沈大壮?”王卫青想了想,“他人是挺能干的,可是这样的话,咱们这野猪肉不也得给他分一份?”到嘴的肉还要分给别人吃,想想就觉得心疼。
沈庭生笑他:“你怎么就这么小气巴拉的,目光要放长远一点,真把猪崽养起来了,到时候猪崽又生猪崽,咱们着猪肉可就是永远都吃不完了,可不比你多吃这几块猪肉要好得多?”
王卫青认真一想:“没错,是这个理儿,行吧,庭生哥,反正这是你的地方,干这事儿也是你找我做的,你说行就行,我都听你的。“
“好,那你留在这儿看着野猪,顺便干点其他的活,我回去找沈大壮,看看能不能说服他跟咱们一块儿干。”沈庭生站了起来,急急忙忙地就往地道口走。
谢华香把准备给沈丽华上学的时候穿的衣裳改好了,接下来就轮到给沈庭生做衣裳了,沈庭生当然是不肯的,自己都还没挣到钱给小媳妇买好吃的,做新衣裳呢,怎么还能让小媳妇反过来给自己做衣裳?
当时谢华香拿出一块藏蓝色的布料说:“你看这个颜色,我就是特地买了来给你做衣裳的,这种颜色就是要男人家做了才好看,姑娘家怎么能穿这么老气的颜色呢!”
沈庭生还是说什么都不同意:“你给自己做,你嫌颜色老气,就做了去干活的时候穿,不干活的时候才穿你那些好看的。”
谢华香拗不过他,索性不说了,反正手是她自己的,她爱给谁做给谁做,他还能管得了不成?
他不让她量尺寸也没啥,找一身他平时穿的衣裳,估摸着也就知道该做多大的了,真做出来了,还怕他不穿吗?
沈庭生从地道里钻出来的时候,谢华香正裁好了布,准备开始缝呢,见他突然出来,还脚步匆匆地往外走,不由得有些担心:“庭生哥,怎么了?”
沈庭生脚步不停:“没事,我去找个人。”
“哦!”谢华香有些莫名其妙地低下头,继续弄手里的东西。
沈庭生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脚下一顿,回过头说:“我打算找沈大壮来跟我们一起干,你有没有意见?”
谢华香哪里知道沈大壮是谁啊,不过她一向认为,沈庭生比她聪明能干多了,从上辈子他能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到最后成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富豪就可以看出来了。
她哪里敢对他的想法做法有丝毫的异议啊,她现在最害怕的事情就是,由于她提前介入了他的生活,而导致他的事业轨迹发生了改变。
所以,谢华香对于沈庭生干事业的态度是,不管不问,尽量不干涉,只是从生活的方面尽量去关心他而已。
因此对于沈庭生的这句问话,她想也不用想就回答说:“我当然没意见啊,你怎么想就怎么干好了,我肯定支持你的。”
沈庭生微微点头:“谢谢!”大跨步走了出去。
谢华香继续忙活手里的东西,突然甜甜地笑了起来,他在做事情之前居然会记得征询她的意见呢,说明他是真心把自己当成伴侣,不管做什么,都会尊重自己的想法呢!
被伴侣尊重的感觉真好。
上辈子郑永华虽然口口声声说喜欢她,事实上喜欢的不过是她的外貌而已,其实打心底里还是看不起她,并没有把她当成一个真正有感情、有思想的人来对待的,家里所有的决定都是他自己拿主意,甚至在拿定主意之后都没有想过要告诉她一声。
就像有一次搬家,直到要搬家的前一天晚上,郑永华才通知她把东西收拾一下,第二天就要搬走了,她多追问了几句为什么,郑永华才不耐烦地告诉她,他升职了,组织上给他分了更大更好的房子。
郑永华一直以为谢华香跟着他是过上了好日子,应该很知足的,却不知道她对那个家,从来都没有半分的归属感。
与其要那样一个华美而冰冷的家,谢华香宁愿像现在这样,哪怕每天都要为下一顿吃什么而担忧,但一家人有商有量,共同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
沈丽华不解地问:“谢姐姐,我哥要找大壮伯伯一起干活,你为什么这么高兴啊?”
“啊?我很高兴吗?”谢华香惊愕,“不是,我连沈大壮是谁都不知道呢,我干嘛要高兴啊!”
“还说没有,你刚都笑得傻了!大壮伯伯就是我上次跟你说过的,以前干屠夫的那个。”
“屠夫啊?”谢华香想了一下,想起来了,“就是上次你跟我说打婆娘特别凶,把婆娘都打死了的那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