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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故人
    中秋过后天就凉了,我备了些酒食,独自一人,去看一夫和金莺。

    他们墓上的草泛黄渐枯,长得老高。幕前的白瓷瓶里,菊花败落了,当作祭品的点心腐坏风干,爬满了蚂蚁……月余了,除了我,没人来过这儿,世上的鲜活,和身后的凄清是两个不同的世界,只有心死了的人,才会日夜惦记故去的亲友。

    “一夫,你这会儿在哪儿呢?”我替他满上一杯汾酒,轻轻洒在幕前,这点滴杯中水,会让地下那个人感觉到一丝润泽吗?

    “栖霞寺的僧人说,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就轮回转世去了,你现在是个四岁的男孩儿吗?还是女孩儿?或许打我身边经过,我也认不出是你了,你也不记得从前。”我在墓前傻笑,为自己这些说不出口的傻念头。

    人世真是幻梦一场。哪怕刻骨铭心的真实,也不能牢牢握在手中,一晃,就晃过去了。

    “你一定不认识现在的上海了,到处都是舞厅、酒楼,从前的长三堂子么只剩下几家了,茹芳也去做了个舞女,妈么,越发老了,做了半辈子**,钱都赔给老相好的,临了,只好收拾了几个包袱回乡下去。鸦片烟抽惯了的人,我瞧她也没几年好活了。”我坐在墓前,偶尔啄一口剩下的酒,手里的烟不知不觉就积了老长的烟灰。

    “我也抽得惯了,你要骂人的吧?可是不抽这个,人走茶凉,你让我做什么呢?翠芳倒是生意红火得不得了,我这里人走了,她那里就热闹了……”说着一顿,风从远处斜斜吹来,带着泥土的味道,静悄悄的,仿佛地下的人,真的在听我讲话。

    “还有件喜事,金莺,黄明德出来了,我瞧他瘦得脱了形,倒是肯老老实实在家店里做工,瞧见我,也不肯要我给他的钱。三年,他要是真的改了,我反倒觉得你不值了。”我冲金莺笑了笑,心底无限苦楚——一个人把命丢了,不过换来另一个人蝼蚁一般继续活着。有何意义?生或死,究竟有何意义?

    风里,没人回答。

    “我晓得呀,你一定不放心我,连我自己也没料到会是现在这样。一夫,有时候什么都没有才能长大;有时候,一定要等到失去了才会真正懂得。可惜这代价太大,我宁愿当初的愿望没有实现,我还是堂子里的宛芳,你是平常的寻芳客,我们擦肩而过,在自己的轨迹里,永不交集,又互相安好。如此,足矣。”

    这也是疯话吧,即使知道结局,时光倒退初见那天,依旧无人能阻止从初见就爱上的心悸,无人能阻止我日夜乞求上天眷顾的疯狂,无人能阻止我的羡慕变作忌妒,在姐姐离世之时,竟然分不清悲喜纠结?

    是报应吗?我不敢想。姐姐的坟头已荒芜了,每次来,我都不曾整理那些杂芜的草,我怕见她,怕见她嗔怨的眼神,在夜夜的梦里,变作凶鬼,穷追不舍。

    一夫,你懂我吗?懂我的悔、我的情、我的爱、我的怕吗?厚土下,你已是一身清静白骨,而我,还在这浊世周旋。天明天暗,日复一日,他们捧着我却没人爱我,他们都肯替我花钱却没人与我相关。夜夜喧哗后,人人都回家了,只有我,坐在冷了的房间里,吸着冷的鸦片烟,看冷了的牌局,听下人们的冷言冷语。

    这才是人世——就算打断牙齿和着血喝下去,也换不来期望中的称心如意。

    一瓶烈酒,我们两个分光了,我红了眼,却再也哭不出来。夕阳下,一夫的墓碑镀有金边,地葡萄的藤蔓枝枝节节疯了似的长,我拨开挡在墓碑前的枝桠,露出一夫的遗相,对着世间,静静微笑。

    “一夫,我把你给我拍的照片带来了。”我冲那暖暖的笑意咧了咧嘴,从包里取出一叠相片。

    年代不久,已经模糊了,就像经历了数十年光阴。也对,我们共同的一世,全在这叠相片里,说长即长,说短亦短。

    我取出其中一张:我坐在高高的太师椅上,身上穿着对襟祅,两条腿悬空了,一只手紧紧扶着旁边的梨花木高几,一脸茫然。

    那是初见面时,童稚的天真,穿着打扮还停留在前清,短的发,生生拢作双髻,那些梳不上去的碎发披在脑后,板着脸,像同谁赌气似的,不肯正视前方。

    彼时,你站在那架古怪的机器后面,不停的引导我,“瞧这儿呢,小宛芳,瞧我呀……”

    我扭着头,越发不敢看了,只肯把眼睛盯在你那双蹭亮的皮鞋上,上面连个泥印子也没有……我把脚往深处藏,五色斑爛的绣花鞋,突然变得可笑起来。

    附近几家堂子的倌人们都聚在门口瞧热闹,抿嘴忍笑,一方帕子遮住樱桃口,叽叽喳喳笑语道:“瞧她板着个脸,倒像人家十三少欠她似的。”

    “宛芳,十三少带你出局哦~”

    她们都在拿我玩笑,连刚刚红起来的姐姐也低着头忍着笑,“这妮子一双眼睛瞪得怪吓人得咧。”

    我越发气急起来,几乎要哭,在你按下快门之后,跳着跑到你跟前,呜呜假嚎,“袁少爷,宛芳不要拍这个呀,她们讲拍了么魂就被它捉去了……”我指着那台庞大的机器,在你怀里扭股糖似的哭作一团,把你的衣裳也揉皱了,软塌塌的贴在脸上,格外亲近。

    “快过来,你这丫头越大越没规矩了,看十三少要笑的。”姐姐冲我招手,我扭着头不应,只听见十三少朗声笑起来,护住我道:“你们平日里唬她么,这时候又笑她。宛芳,不哭了,再哭要不漂亮的。”

    ……

    往事,就藏在这帧帧相片里。每次翻看,就如同重过一回。我燃了根火柴,点燃香烟,在火柴燃烧殆尽时,凑近了那张最早的相片。

    “一夫,我们把过去都埋在这儿吧。”相片焦糊了,发出嗞嗞轻响,待要烧完里,才瞧见冒出的蓝色火焰向上一冲,手放,那张薄的纸,变作黑灰。

    “以后,每次来,我都烧一张照片给你,你睡着了也不能忘记我。”我笑了笑,声音变得冷了些,“等这照片都烧完了,一夫,从那天起,我们重新做回陌路可好?”

    吸完那支烟,火烧云烧红了半边天,瑰丽的天空下,万物皆暖。

    我起身离开,还没步出陵园,再回首,他们两人的墓碑已淹没在缓缓降临的暮色里。天地四合,陵园归于寂静,人世所有秘密,都随着这大幕落下而终于有了自己的安身之所。

    ……

    华灯初上的上海,正是热闹开始之时,炫丽的灯光下,女人的脸有种白日不显的娇艳。

    匆匆走在街头,起风了,裹紧大衣还是抵不住的凉意,而一路经历的繁华依旧还是薄衣长裙摇曳着,在夜的掩护下,人人都是深秋里盛开的花儿。

    也有晚归的情侣,在电影院门口,手挽着手,笑语盈盈。

    也有买不完报的报童,吸溜着长鼻涕,兀自在风里奔跑。

    还有赶电车的行人、做小买卖的摊贩、躲在角落的乞丐,以及瞧不出颜色的普通男女……

    所有人都仿佛与自己无关,但仔细一想,每个人都曾在情人怀里娇笑过,每个人都曾在夜里赶着回家,每个人都曾在秋风来临时忘了加一件衣裳,每个人都曾独自走在街头,身边的人再多,一个也不认识……每个人都曾是身边的那个陌生人,或孤单,或开怀,或如愿以偿,或心事重重。

    你看街上的每个人,就仿佛在看另一个自己。一帧帧定格的画面合在一起,又变作鲜活的人生。

    真的很奇妙,不可深想。

    因此,我喜欢独自一人走在街上,看身边那些陌生的脸孔,一张张,都浮现自己曾经有过的表情。瞧见一对挽手而行的情人,便会心笑了;瞧见街头赤脚卖烟卷的烟童,时光就倒退到初来上海时的艰难;瞧见为几两小菜争执的妇人,只觉得新奇;瞧见那些高鼻深目的洋人,即使擦肩而过,也会有种深切的不真实感;若是瞧见一个竹布长衫、身长玉立的背影呢,便会乍乍的收住脚,竟是情怯不敢上前……

    这次,我也一样收住脚,站定在风里。风渐渐熄了,透过额前丝缕乱发,面前这个人,伸手招呼着黄包车,扶着身边的妇人,他的样子似乎没变,气度却有些不同。

    我愣在那儿,脸上僵硬的,也不知笑,也不懂得招呼,呆呆看着眼前的人。那女太太裹了小脚,走路吃力,半靠在男人身上,回头嗔他,“你也是的,我说在家里吃么,非要上馆子,馆子哪里有家里好吃哟。”

    语音绵软,眼波似水。

    那男的笑着在她腮上轻啄一口,不待女太太一双粉拳袭上,已侧身避过了,满脸的笑容,竟是灿烂耀眼。

    我怔住,又怀疑这人不是那人,毕竟,我没见过这样的笑,虽然那面孔,分明就是一张。

    笑突然变作一把剑,直刺人心。我扭身要走,还没迈开步呢,身后却有个狐疑的声音道:“宛芳?”末了,他越发确定了,急跑几步,又喊,“宛芳!”